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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都没有人应,以为对方没听见,他推开了门。
“你在做什么?赶快收拾下东西跟我走,想到以后我就等不……”
他兴奋的声音戛然而止,房间里空无一人,他的心慢慢沉下去。
难道刘轩骗了他独自走了!他的手□□头发,不敢置信地望着空荡荡的柜子,他终于吼叫出声。
家具被震颤地摇摇欲坠,他噗通跪在地上,他咬紧牙关,这时候最需要的是理智,万一对方是遇到了危险呢,阿轩还等着自己救呢,自己不能让他等急了!
桌子上飘下来一片纸屑,他搭眼一看就如遭雷击。
“我本来想扮成刘轩的样子惩罚你,但是我改变主意了,我终于意识到我爱上了吴争,跟你一起不过是惩罚自己,我知道你能杀死丧尸王,也算是帮我报了吴争的仇,但我不感激你,我变成这样都是因为你,无论你是否自愿!我不幸福,你也别想要幸福,就算你站在巅峰统治世界,能移山填海,但这一世你注定独自活着,一个人享受着不老不死,不生不灭!另外你知道么,刘轩死的时候,以为是你亲手杀的他!我变成了你的样子杀了他!天涯海角我等你来报仇!”
落款是黎白,林孟生恨不能将那两个字瞪出个窟窿,将纸撕得稀碎,他猛地站起身,阿轩怎么会死,一定是那个女人骗他!他的阿轩答应过会陪他,怎么会食言呢!
一点点翻找,打开柜子,掀起床底,水桶,米缸,他越找身子越矮,像是快要支撑不住。
他边寻找边喊出破音的凄厉尖叫,“出来啊,阿轩,你别吓我,我知道你在哪里了,你出来啊!”
最后的声音哽咽在喉咙里,他努力想让嘴角抬起一个微笑,绝不能承认对方失踪了,不然,不然,这世界还有什么意思!
每一个地方都被他抚摸着找过,但凡是窟窿必然喊上几嗓子,连老鼠洞他都要掘开。
他的力气很快耗尽,经历过一场恶战,丧尸的身体也禁不住这样大起大落,最后重重跌倒在地上。
忽然眼睛捕捉到熟悉的衣服颜色,他猛然抬起头,一点点往储物间爬去,指尖一点点够过去,几次尝试,终于触到门帘。
他的手有点颤抖,看着门帘下的衣角,他竟然不敢掀开,如果掀开却是绝望,他觉得自己一定会崩溃!
终于他还是掀开了门帘,大红色后面藏着一件空荡荡的衣服,没有任何断臂残肢,但他却眼中一痛,灰色运动装上布满了血迹。
他低头舔了一下,蓦然发出撕心裂肺的吼叫!
心脏被穿透的感觉,已经痛得说不出一个字,他张着嘴,断断续续的奇怪声音从嗓子里挤出来,就像淅沥沥的血块流淌的声音。
墨绿的眼泪从眼角流出来,他摸到一脸的液体忽然眼前一亮,死水般的眼睛里迸发出热光!
可惜太像烟花,越璀璨越短暂,越期待越绝望!
他拿过那件血淋淋的衣服,又从床上拿来好几件同款的,他抓起一件,撕裂自己的胸口,胳膊,手腕,但凡是容易出血的地方,都被他咬烂。
墨绿的血染在干净衣服上,他看了一眼刘轩的血衣服,不够!根本不够!
右边胸口被他掏出一个洞,大腿动脉,脚腕被他锋利獠牙划破,他一点点逼出墨绿血液,直到不再流淌。
他急躁地看了一眼血衣服,就转过眼神不敢多看,可他知道不够,他咬破手掌上的毛细血管,一点点将血勒出来,就像拧毛巾一样,他的腿不自然地转了好几个圈,淅沥沥的墨绿雨点打在衣服上。
看到差不多的两件衣服,他终于满意了,感觉到自己的呼吸,他心里蓦地一松,流了这么多血他都没有死,阿轩也一定没有死!
那个女人是在骗他,他的阿轩还在等他去救,他要休息一下,然后快点好起来,做解救阿轩的英雄!
这样想着,本来弯起的嘴角却忽然坠下来,怎么可以这样!
他绝望地呐喊,却发不出声音,他的身体越来越冷,他知道这是临死的征兆。
不能死!不能死!一定不能死!他咬破舌尖努力打起精神,只要撑过这阵就一定可以活下去!
他朝自己破碎的手掌哈气取暖,却吐出好几口鲜血,热烫的液体让他眼前一亮,连忙又咳出几口取暖,在温热的腥味里他嘴角的微笑慢慢变僵硬。
不一会他的伤口就全部愈合,人也恢复了意识,他惊喜地站起来,却发现自己自愈的身体,阿轩没有这种能力!
他的心冷冻成冰。
一定是他放的血太多了,也许阿轩没有流那么多呢,他要再试一次,一定能活着的!
鲜血再一次充斥整个房间,染血的衣服多了一件又一件。
在被染成墨绿的房子里,就像个无尽头的噩梦,一次次的撕裂濒死,残破身体一次次恢复原状,而被包裹的心一点点彻底粉碎。
没有尽头,林孟生闭上眼,他知道这场噩梦没有尽头,能唤醒他的人已不在,他不愿面对更可怕的现实,只好在不算最坏的噩梦里麻醉自己。
你答应要陪我一起去深山老林里生活,你答应我的!你这个骗子!你以为你是我心中无价之宝嘛,我还有千千万万那段岁月,天涯哪找不到其他更好!我才不会只守着一个骗子,我不会独自活着,我要制造出一个跟我一样的怪物,跟他一起活到地老天荒!
末世流传着一个传说,关于万人坑的传说。
“我跟你们说啊,这可是真的,当时这里聚了一万多个早期的异能强者,早期晶核丰富,那拿到今天都是一个顶三!但是他们在h市遭到丧尸王的算计,那一仗打了整整一天,方圆十里寸草不生,河流逆转了半个月才恢复正常!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那一万多人只活了一个人!”基地树荫里,一个白胡子老头啧啧感叹,周围是一群听入了迷的小崽子。
“不是一个,是两个!”
老头一吹胡子,“一个!我可是第一个进到死城的人,我知道那一城的尸体,就少了一个人的!”
“两个!”
“爷爷,到底是一个还是两个啊,你是不是又哄我们,你不是第一个去的吧!”
老头老脸一红,僵着脖子吼道,“小崽子皮又痒了是吧,”他转头看向流浪汉模样的男人,就是这个人一直落他面子,打量了半天也没看出眼熟的痕迹,“小伙子,听你声音很年轻,那你肯定没亲眼看到万人坑的模样,不过你说的也对,是两个人,但我也没错,有一个女逃兵后来被人挂在城墙上示众,那浑身是血的模样惨的啊,比万人坑里的尸体都碎,我想起来就哆嗦,得多大的恨啊,要不那凶手就是个心理变态!”
“两个!”流浪汉坚持说道。
老头翻了个白眼,仔细想了想,说,“确实还有一个记录在诺亚方舟城档案里的人没死,但他失踪了啊,最主要老头我都九十八了,当年我才八岁,九十多年了,那人就是活着都一百一十多了,可能么!不过这么说,那场战争后的人一个都没了呢!”
“两个!两个!两个!”
“原来是个疯子。”老头不再搭理他。
小崽子觉得流浪汉欺负了爷爷,拿起石子就追着打他,对方却躲都不躲。
就在他们觉得无趣的时候,对方忽然出手抓住他们爷爷的脖子。
老头哀嚎,“年轻人,你要尊老爱幼啊,对我个老人家动什么手!”
“两个!我要你说,活了两个!”
老头活了九十多,多一天就是赚的,这下倔脾气上来也不怕了,“我就不说,你怎么的!有能耐送我上路!”
“两个!两个!两个!”流浪汉激动地吼着。
对方凌乱的发丝被吹开,老头看到一双眼,他半截入土的人了,什么没见过,却被这双眼看得心酸,里面的情绪比爱更浓,比恨更深,老头知道那不是感情,那是命!
他忍不住就老泪纵横,那人一滴泪都没有,他却替对方憋得难受,“两个,是两个!活了俩呢!”
流浪汉慢慢走了,他摸着自己的胃温柔笑了,是活着俩呢,我在外面活着,你在我身体里活着,我们终于能,永远在一起了。
脊背弯成骨折的弧度,他深情吻了一下自己的胃。
就像多年前那个早安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