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血色河山四

萧萧落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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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任离在盖聂的面前认真的练了一遍剑,最近每天他都有熟悉剑招,也希望能通过这种方式体会其中的剑意,虽然很慢,但总会积少成多的。当然,现在还只能让他练剑练的熟悉点儿。

    不过看着只学了两三遍就已经可以发挥出六七成威力的盖聂,任离不得不叹了口气,剑圣果然非同凡响。

    将最后一点也教给盖聂,任离整了整衣衫,对着在旁边看着的天明说,“天明可要好好的跟你大叔学啊,这些剑招练到最后绝对可以超越大部分的人。”

    天明撇了撇嘴,“哼,还好意思说我,大叔只用了五天时间就比你还厉害了呢。我只让大叔教。”

    任离无奈的笑了笑,居然在最后被这个小孩儿鄙视了,果然是因为平时压迫的次数太多的缘故了吗,不过敢嘲笑他,“天明,昨天和少羽比赛又输了吧,有月儿给你作弊还会输,你还要多多努力啊。”

    果然小孩儿一下子就炸了毛,“谁说我输了,我那只是让着他而已,你看着,我下次绝对能赢他!”

    “嗯嗯,那月儿?”任离意犹未尽的声调让正炸毛的小孩儿立马脸红了,“那,那不是,月儿,月儿,哼,反正不用你管,赶紧走吧坏医生!”天明对任离吐了吐舌头,转身跑掉了。

    任离叹了口气,转身对盖聂说,“盖先生真是辛苦了,照顾天明很不容易啊。”不过也确实是很容易给人带来欢乐的孩子。

    “外面不安全。”盖聂突然回了一句不相干的话,“很乱。”

    任离想了想,回道,“是这样吗?或许对你们而言,这个天下并不安全,你们的眼中,所能看到的,是天下大势,黎民众生的疾苦,还有各个已经破碎灭亡的国家。但对任离而言,那些太过遥远了,而且任离也只能看到一个秦国而已。因此,留在这里,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好的选择,何况,在我看来,这里不久才会很乱。任离,本就只是个刚出山的行脚医罢了,那么,希望我们还能再次见面。”

    任离准备回去收拾行李,虽然他本来就没带什么,但是出门游历,至少要带点吃的。

    盖聂看着青年转过身,黑色的长发随着身体的动作划出弧度,步伐坚定毫不紊乱,不自觉的握了握手中的剑。

    远远的望见前方出现的村庄,任离有些激动。终于看到人烟了,不得不说,古代的人口有够少的。

    他从墨家机关城出来,据说是被送在了一个离附近村庄比较近的地方,这个据说,是据那个驾驶机关鸟的班老头说的,看在他是端木蓉师弟的份上,他们还是很重视这个很温和的医生的。

    出机关城的时候,师姐、天明、少羽、月儿都有来送行,当然盖聂也来了,是被天明拉来的。道别的时候大家都很看得开,天明甚至还恶作剧了一把,结果是又被少羽教训了。盖聂只是用那双沉静的黑眸盯着他看,他的容师姐倒是认真的叮嘱了他一些事情,但也没有多说太多。

    虽然由此时的交通条件和生存条件,这一别可能就再也看不到面了,但这些古代侠士们总有种豁达的感觉,他们认为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是一件荣誉,虽然会悲伤,但并不会阻止。

    这种感觉任离很喜欢,他觉得他就需要培养自己这种看得开的气质,否则每次离开任务世界,和那些相处过的人分离,那些过多的感情总有将他压垮的一天。但是,他也不想忘记,不想变得冷情,因为他不想遗忘那些曾在他的生命中留下美丽印记的人。

    他那残疾的哥哥曾经说过,“现在我还活着,我还有未来,这就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了。但我也不想忘记过去,那岂不是在否认自己吗?那些痛苦也是组成我的一部分,我不想被它们绊住,我可以背负着它们坚定的走自己的未来。”

    哥哥的话对那时的他来说听懂可以,理解很难。无论如何,现在他有大把的时间回想这些过去的事情,既然忘不掉,那就背起回忆,重新上路吧。

    尽管做起来很艰难,尽管仍有迷惑,但他相信,他一定可以走出自己的路,因为他有着自己的目标,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要不放弃,总会成功的。

    像这次,他一直以为自己很难坐上飞离机关城的机关鸟的,因为不久之后这里会被秦兵攻占,盖聂可能会死,而且这里还有一个他十分喜欢的家人一样的天明和师姐。而事实上,在交代了他们着重注意机关城最近的情况之外,他真的走上了机关鸟,坚定的,没有任何迷茫的。看来他比自己想象中的坚强。

    虽然在班老头驾驶着机关鸟飞回之后,他还是狠狠的难过了一下。

    等整理好了心情,再次上路的时候,天已经不早了,再加上古代人口的稀少程度,基本上不能称之为路的山路,还有任离那糟糕的身体,也就导致他终于在夕阳快落下之时,才走到了那个“离这里比较近”的村子。

    在彻底验证了“望山跑死马”这句古语的正确性之后,任离终于来到了他游历的第一站,一个小小的只有十几户人家的村子。

    任离深刻的体会到了现代人们的幸福生活,首先就体现在交通上。走路真的是一件令人崩溃的事情,特别是很有可能你在走了一天的山路之后,需要在山上凑合一夜,接着再走一天而且一个人都碰不见的时候。

    没走两天,任离就放弃了当行脚医用脚丈量祖国土地的打算,在走到一个小城镇时,他毫不犹豫的购买了一辆马车,他不会骑马,暂时还没兴趣学,反正主神给了足够的钱,不用白不用。

    雇佣了马夫一路行来,走过许多山山水水,看过形形□的人,和车夫聊聊天,体味一下风土人情,再换些特产扔空间,在经过了两三个月之后,终于来到了秦都,咸阳。

    利用马车从小城镇走到大城镇,任离决定休息一下。这段时间的经历足够让他回味很久。

    先不提开始那段时间在山中的日子,便是接下来有了人烟的地方,想要借宿这种事情也让他吃了不少闭门羹,哪怕你手里有再多的钱。

    这些淳朴或者说单纯的农家很排斥新面孔,加上之前战乱的经历,人们的警戒心很强,以至于他过了很多次明明看到了村子却只能睡在山中的事件。也只能感谢一下他的便宜师姐曾给他的各种叮嘱了。

    138看書网买特产吧,至少想着总能吃顿好饭了。但是很可惜,这会儿正值秦始皇统一天下,百废待兴的日子,商业的发展并不发达,连个点心铺都没,这让爱巧克力的某离挣扎纠结了很久。

    现在终于来到了一个看起来还比较符合记忆中样子的大城镇,任离都有些感动了,当然,外人所能看到的,永远都只是一副温和微笑的表情。两三个月的旅程让他见识了不少东西,劫财劫色收税检查拦马车的人不少,所以说坐马车旅行也是一种历练啊,这也就导致他原本只是为了应付那个脱线老爸而学习老妈的微笑腹黑法,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了,不过很有用,果然老妈还是对的。

    现在,好好地逛一下这个秦国都城,咸阳吧。

    拿起自己的包裹,里面有他的任务用品,一路上因为这个包也吃了不少苦,那些打劫的总以为这里面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其实钱什么的都是直接从空间拿的,而空间的东西,只要在没有人能看到的地方,便可以拿出来。

    也因此,任离一般都是直接将手伸进包裹拿出钱财,也不怪别人会误会。

    将马车的钱付清,任离径直走向最豪华的那栋酒楼,总要先填饱肚子才能有力气不是,这些日子颠沛的生活快把他弄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