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医馆

林不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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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江城中有一家看似不起眼却颇有名望的医馆,名叫沈氏医馆。那间医馆坐堂的大夫叫沈从之,是个二十出头的青年。

    钟墨近年来因着走镖的缘故,与沈氏医馆颇有来往。不过,问诊求医他还是头一遭,而且这头一遭还是为着别人。

    沈从之,看上去斯斯文文的颇有亲切感。他与钟墨是相识的,是以见钟墨抱着个昏迷的少年进门后忙迎了上去。

    “这个少年看起来伤的不轻啊。”沈从之只看了一眼便下了结论。

    钟墨将人放到屏风后的榻上,道:“走在半道上突然就昏了,也不知是何故。”

    沈从之一手搭着云梦初的手腕,随口问道:“钟大哥怎么没随着镖队一起走?”

    钟墨一脸的悔恨莫及道:“我此番要去凌天宫见一见故人,不过是顺道搭着他,没想到却惹到了这么个麻烦。”

    沈从之放开那个麻烦的手腕,悄悄扒开那个麻烦的领口看了看,眉头不自觉皱了起来。

    “怎么样,还能救么?”钟墨问道。

    “身上的伤要不了命,这脸上的伤真是可惜了,连伤药也不曾抹过,只怕是要留疤了。”沈从之有些惋惜的叹了口气。

    钟墨闻言向着那个麻烦的脸上看去,对方兀自昏迷着,面色白的有些过分,那道伤疤已经结痂了,可趴在那张脸上实在是突兀的很。他此前从未仔细打量过云梦初,如今得了空仔细一看,发觉对方竟然长的还不错,只是……那道伤疤若是就此留下了,确实有些可惜。

    “他为什么会突然昏过去了?”钟墨问道。

    “这就要问你了。”沈从之取了伤药,将云梦初肩上的伤口重新上药包扎,一边忙碌一边道:“看他的样子恐怕是多日未曾好好休息过了,而且他受了内伤,没有及时的加以调理,身体的承受力已经到了极限。”

    钟墨不解的道:“可是先前在路上,他叽叽喳喳的看起来没什么毛病。”

    “人在高兴的时候会因着兴奋而暂时掩盖疲惫,等兴奋劲儿一过就顶不住了。”沈从之包扎完云梦初肩上的伤口,又取了一盒药膏递给钟墨,道:“每天给他抹三回,运气好的话脸上的疤或许能消退。”

    钟墨接过药膏闻了闻,有一股淡淡的药香。

    沈从之给云梦初开了方子,将人安置在了后院,然后要求对方至少要在此静养半月之久,否则恐怕会留下什么病根。

    钟墨坐在屋子里守着昏迷的云梦初待了半晌,他觉得自己不能继续在这个少年身上浪费精力了。鹿灵谷的药材几日之内便可分装妥当,到时候他便要和钟无声一起带着镖队南下。

    而在此之前,他要到凌天宫去见一见老朋友。

    好在沈从之好说话,将云梦初扔给对方应该也没什么问题,对于这个少年,钟墨觉得自己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沈从之看到来向自己告别的钟墨,并没有显出什么意外。毕竟对方向来是个寡淡之人,喜欢独来独往,若是要他当真在此照顾那个少年,反倒是不符合他的脾性。

    钟墨骑马出了北江城,便向着城北的凌霄峰而去。

    经过此前云梦初吐血之地时,他突然瞥见了马鬃上沾着的血迹。

    随即,他又忆起沈从之给他的药膏他忘了留给云梦初,被自己带在了身上。

    钟墨勒停了马在原地徘徊了很久,最终不得不调头返回城内。

    那少年样貌生的俊美,若是因着他的疏忽在面上留了一道疤,也的确是有些可惜了。

    途经城内的留香斋,钟墨又顺手买了些吃食带回去。

    他隐约记得,云梦初似乎在鹿灵谷一直不曾吃过东西,心道,怪不得对方会晕过去,八成是饿的。

    回到医馆,云梦初已经醒了。不过对方并未遵照医嘱卧床休养,而是在前厅和沈从之一起聊天。不知道两人在聊什么,似乎是很投机的样子。

    “钟大哥,你不是走了么?怎么又回来了?”沈从之望见钟墨后颇为不解的问道。

    云梦初饶有兴致的看着钟墨手里拎着的食盒,便闻对方道:“天快黑了,想必赶不到凌天宫。”说罢他将食盒放到云梦初前面的柜台上,又道:“顺道买了些吃食,想着你应该数日未曾吃过东西了。”

    云梦初闻言不觉有些好笑,便咧着嘴笑了出来。他心道要是当真不吃东西,自己小命早没了,只不过火翎鸟半夜偷偷摘果子喂他的事,对方不知道罢了。

    “多谢公子。”云梦初草草向对方拱了拱手,拎起食盒便要去后院,没想到一下子扯到了肩上的伤口,不由疼的龇牙咧嘴。

    钟墨见状皱了皱眉头,接过对方手里的食盒径直去了后院。

    云梦初咽着吐沫跟了过去。

    钟墨也算有心,想着云梦初在养伤,所以买的都是些清粥小菜。

    云梦初打开食盒后便有些不乐意了,他吃了数日的果子,嘴里都淡出个鸟了,如今还以为有大鱼大肉可吃,不曾想对方拎的这一食盒都素如斋饭。

    “公子,你与我二叔是何时认识的?”云梦初一边吃粥一边问道。

    “有些年头了。”钟墨道。

    云梦初打量了钟墨半晌,又问道:“看着你也不过弱冠之年,总不该是自小便认识我二叔吧?”

    钟墨闻言看了看云梦初,对方又道:“我二叔自我懂事起便未曾离开过凌霄峰,我也不记得他有你这么个朋友,你若说认识他,除非是在我不记事的时候。”

    “我与他相识之时,你尚未出世。”钟墨道。

    云梦初闻言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给我饮血驱寒之事,是我二叔告诉你的?”云梦初问道。

    钟墨心中似乎对此事颇为耿耿于怀,面色顿时不大好看,道:“我警告过你,不要再提及此事。”

    云梦初闻言瞥了瞥嘴,道:“你不让我问,可以再捂着我的嘴呀。”说罢故意伸出舌头在唇角舔了舔。

    钟墨只觉自己掌心被对方舔过的地方莫名有些发热,随即面上便有些不自在。

    “你我先前素未谋面,你肯救我定然是看在二叔的面上。只是,这份人情你还是算在我头上吧,我宁愿自己欠你,也不想叫二叔因我欠你什么。”云梦初一本正经的道。

    钟墨闻言不由冷笑了一声,道:“你别再纠缠我就算是还了我的人情了。”说罢将那盒药膏取出来放到桌上,起身离开了房间。

    云梦初拿起药膏闻了闻,发觉里头的香气有些熟悉,随即意识到那香气与自己面上抹的药膏颇为相似,于是将其小心翼翼的收了起来。

    一番折腾,天已黑了,此时出城自然是不合时宜。

    第二日一早,钟墨便悄悄牵马出了医馆,直奔城外而去。

    他甚至没和云梦初告别。他总是下意识的觉得,对方身上似乎有着没完没了的麻烦,一旦沾上便是后悔莫及,所以他果断的选择对云梦初敬而远之。

    自己此前出手相救,不过是念及对方面临生死关头。如今对方既然已经没有性命之忧,自己还是不要与对方有过多的交集才好。

    按照他的人生经验,对于这种自带麻烦属性的人,唯一的方法就是躲得越远越好,否则一旦陷进去,想要脱身就难了。

    出了北江城,钟墨骑着马直奔凌云峰而去。

    这回没有什么理由能让他去而复返了。

    然而,钟墨还是太年轻,他千算万算没有算到,这回自己遇到的麻烦是个活的。活的麻烦就意味着,你以为自己远远的躲开了他,却没想到他会跑到你的前头去。

    “哎,公子,你怎么也来了?”云梦初骑着一头毛驴慢悠悠的走着,回头看到骑着马的钟墨,一脸的惊讶。

    随即,云梦初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开口道:“你是想把我丢在医馆,自己上山找我二叔去?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他说着说着还真有些不高兴起来,可是他忘了先不告而别的人是自己。

    明明是他迫不及待的想回家,所以一声不响的把钟墨丢在了医馆,而且还偷偷骑走了医馆里的毛驴。

    钟墨面无表情的看着云梦初的后脑勺,一时竟有些无言以对。

    “从之说了,你内伤未愈,不可骑马。”钟墨道。

    “所以我骑的是驴呀。”云梦初拍了拍毛驴的脑袋道。

    钟墨无奈的叹了口气,但想到一会儿上山这家伙不知在武樱面前会如何编排自己,便只得认命的跟在对方的毛驴后头。

    两人一驴一马,一前一后向着凌霄峰慢悠悠的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