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狭路相逢饿者胜

婉逸含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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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去病瞥见那马上公子的容貌,立刻掉转了方向,并把手里的长剑用身子挡住,低着头又躲回了旁边栓马的地方。

    几个汉子跳下来,便驱赶了正在用膳的几个路人。大多见状便扔下筷子跑了,有个嘴硬的,也在汉子们把手伸向腰间剑柄的时候迅速的颠了。

    老板急了,一口佟湘玉的口音:“钱钱钱,还没给钱呢……”

    一个汉子丢下一小坨金子:“别叫唤了,快快上菜。”还拿出几条鱼,一只稚鸡交给老板。又拿了一块锦缎,铺在桌上,将绣花的软垫垫在板凳上,才请马上的公子下来就坐。

    霍去病在一边探头探脑的,已经将麻布包裹的长戟取下来拿在手中,这李广利这小子怎么来了,他不是在淮南当县尉么,为何跑到这儿来了,瞧着这方向莫不是要回长安?

    小霍同志觉得自己特别窝囊,这几个草包算个屁,老子一只手就能把他们全部给打出屎来。可老子几天以来就啃了几个指甲,现在饿得头晕眼花,走路摇晃,长戟都差点不举了。霍去病愤愤的想到,给我两个包子,不用多,只要两个,老子就能把这个李广利再打一顿。

    转念一想,打他干什么啊,这荒郊野外的,多好的机会,趁机把他杀了,谁知道啊,谁看见了?谁有证据?我靠,我真是天才。

    想到李广利曾截杀阿雪,迫得阿雪亡命而逃。还敢带人来自己和大将军面前耀武扬威,霍去病恨得牙根儿痒痒的。举起长戟就准备冲出来捅他。

    可惜才往外走一步,却发现腿一软,差点没站住,赶忙用长戟的尾端杵在地上稳住身形。

    李广利正在喝温过的酒,一盏下去寒意尽退。正在啧啧的咂嘴,却听得手下卫士叫道:“有人……”

    仓朗朗几个侍卫通通把剑扯出来,将李广利团团围住,那个侍卫一指前面靠着墙根儿的霍去病:“在那。”

    霍去病一惊,咬着牙靠着墙艰难的扯下裹在长戟上的麻布。我靠,裹这么紧干嘛啊,还好死不死的打几个结。霍去病慌了,只能张嘴便咬,用牙齿生生的去扯那绳结。一边咬一边想到,这玩意儿要是鸡腿子多好,也不知道麻布能吃么,话说麻不也是种出来的,跟粟米是不是一个道理?

    七嘴八舌手忙脚乱的把结打开,扯去麻布,那一柄方天画戟露出峥嵘。其实不似吕布的那样漂亮,称不上画戟,因为上面没有画画。前段是一个戈,可以看做两支矛头直角接在一起的摸样,后面则是一个月牙儿,一丈二长,黝黑的杆儿显得厚重,顶端的锋刃闪着寒光。不久之前,霍去病正是靠着这柄长戟,在大漠之中出其不意的斩下两千人头,换来一个锦绣前程。从此走上一个不世名将的道路。霍去病收执长戟大喝一声(有点中气不足):“呔,交出肉包子,否则斩下尔的狗头”

    李广利一愣,接着咯咯地笑了起来,手上酒盏里的美酒撒得满桌子。

    左手端着鲜美的鱼肉,鱼腥味的鲜甜飘散出来。右手是一只鲜嫩的稚鸡,煮的刚刚熟,骨头之间一定还带着血丝,最是鲜美细嫩。酱汁儿用了鸡汤作为基础,浇在鸡身上,几缕热气化作白烟升腾起来,带着异香飘荡开来。

    霍去病一闻,眼睛都直了,长戟指着李广利,但眼神还是直勾勾的盯着两盘菜。

    一个声音在心底响起,一定要搞死李广利,这小王八蛋,老子饿得眼冒金星,你还有钱吃鱼吃鸡喝美酒,这仇恨值简直是逆天了。

    石化的老板端着菜愕然道:“见过强盗,也见过流民劫道,可您这样独自一人拿着长戈来打劫包子的,全天下怕是也没有第二个人了。”

    李广利本来在狂笑,却被老板一句话给噎住了,李广利一眼认出这不是戈,戈是什么?一支部队几万戈手人手一只。这东西叫戟,只有冲锋陷阵的将领才能使用,瞧这成色,还显然不是一般将领,李广开始觉得这个毛贼不那么可笑了。虚起眼睛细细打量,麻布遮住口鼻认不出来。眉宇之间却觉得有些熟悉,一股寒意从背脊直冲后脑。额头瞬间冒出一层细密的冷汗,伸手握住腰间剑柄喝道:“病大虫,好胆……”

    几个卫士一听,登时紧张了起来,我靠,搞不好今日要死在这儿了。

    老板自然没有了解两人之间的渊源,只当是个闹剧,将手里的菜放在桌上,回身去灶火处端起一钵粟米饭,又往桌子上端,头也不回的说道:“兄弟,别闹,你看你哪里有个江洋大盗的样子,快走吧,别惹得贵客不高兴。”

    霍去病决定兵行险着,若是凭着一口义气,强行冲上去,开始打的时候应该能占上风,可撑不了几个回合便要力竭。那时候就不是强提一口真气咬咬牙就能扛过去的。肚里没食儿这东西不科学,没营养就没有能量,没能量就没体力。

    霍去病提着长戟,迈着装出来的沉稳的步子走过来坐下,将长戟插在一边,冷哼一声,死死的盯着李广利,左手扯下蒙在脸上的麻布,右手伸去扯下一只鸡腿,塞进嘴里咬了一口,嚼也没嚼就吞了下去,直把整个鸡腿上的肉分两口吞了下去,才扯下另一只腿大嚼了起来。

    那一团肉顺着食道往下面落,没嚼得烂便落得慢,在食道中顶的有点堵。又咽下一口嚼碎的咽下。劈手夺过李广利手边的酒壶,咕嘟嘟灌下半壶。

    酒一下肚,如一团火一般把食道的东西通通冲到胃里。温过的酒发散快。一股暖流充斥了全身。酒这东西是粮食的精华,营养和能量还是很充足的。

    霍去病知道,就凭这半壶酒,几块肉,就能将这些鸟人通通给弄死,顿时心下大定,好整以暇的拿过装着粟米饭的钵,就着鱼肉鸡肉,狠狠的往嘴里扒拉了几筷子粟米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