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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爽的风从起义军的首领安格劳斯身边吹过,通透一般的蔚蓝天空令人不觉得战争即将在这里开始,也包括安格劳斯本人。在安格劳斯的眼里,没有魔法的央都已经是自己的囊中之物了。
眼前展开着的是茶红色的大地,可以说是几乎没有绿意的荒凉之地,如果换个季节来这里的话,估计就是一幅截然不同的景象了吧,四季分明正是这个地区的特点。
和被森林包围的弗朗西斯不同,央都的四周是一大片平原,村庄零星地散落在这广阔的平原上,幸运的是,起义军并没有洗劫那些村庄,只是一路向央都赶去,若是没有意外,应该很快就能到达央都。
但是,意外的情况还是出现了。
“你说什么!?前方有帝国的部队?”接到派去央都执行侦察任务的侦察兵的情报,安格劳斯的表情感觉就像是喜欢的玩具被没收的小孩一样。
“你不是说过,央都根本没有任何战斗力吗?”带着僵硬的表情,安格劳斯开始质问自己的军师。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被质问的梅菲斯特也是一头雾水,与自己的上司不同,梅菲斯特率先恢复冷静。
“他们的人数是?”
“初步估计是三万人的规模,但是不够准确。”侦察兵报告到。
“央都不可能有这样的战力,那这些士兵究竟是哪里冒出来的?”
突然,安格劳斯像明白什么了似得。
“哈哈,我知道了,一定是那个无能皇帝将央都的民众都抓来当士兵了,那不是完全不足为惧嘛?那些杂鱼能跟我手下的精锐比?”也不知道安格劳斯是真的看不到别的可能性,还是故意想要无视别的可能。确信着那些部队是由没有经过任何训练的民兵,安格劳斯对传令兵下达了一道命令,“传令下去,现在立刻变换阵型,改成攻击阵型,让他们见识见识我们的力量。”
“遵命,大人。”跟在安格劳斯身边的传令兵立刻将这道命令向全军传达。
梅菲斯特将自己想说的话给吞了下去,他不想去做什么泼冷水的事,而且眼前的领袖显然已经进入不会再听任何建议的状态了。会被击败吧,梅菲斯特很清楚若是真的去发动民兵,而且还是在短短三天时间内发动了三万人,那么身为那三万人领袖的存在,恐怕会是个很厉害的人物。
那样的人物很可能会成为日后魔族的大患,不过现在也不是解决他的时候,因为魔法消失,现在人界天下大乱,估计会涌现出一大批英雄人物,不如等他们相互争夺至只剩一个之时,再给予其毁灭。
拿定主意的梅菲斯特就像是擂台赛的冠军看着争夺跟自己挑战的权利的挑战者一般,不再劝阻安格劳斯,这名曾经的强盗头子,很可能会在这场战役落败身死。不过那跟梅菲斯特也没有关系了,摸清人类现在的力量,是梅菲斯特被派到人界的任务,现在他只需要见证这场战役的结果就可以了。
就让我见识见识吧,失去赖以生存的魔法后,帝国还拥有哪种程度的力量。
打断梅菲斯特思绪的是一匹快速接近的白色骏马,以及骑乘在那之上的骑士。
骑士在快到指挥全军的两人前时,以极其优美的姿势拉了下骏马的缰绳,就如同心有灵犀一般,受到主人指令的白马做出了一个完美的刹车,两蹄高高抬起,然后又重重地落在地上,扬起一片尘土,不清楚那是不是骑士精心计算的结果还是巧合,尘土就在快要碰到安格劳斯和梅菲斯特的距离落下了,如果是前者,就足以说明骑士精湛的骑术。
停下马的骑士以一个华丽地翻身从马背上跳了下来,摘下头盔,向安格劳斯行了一个军礼。
周围的士兵全都产生了动摇。
摘下了头盔的骑士,露出了英俊的面容。
被风吹乱了一点的金发,深海一般的蓝色眼睛,让人感到强韧意志的紧闭的嘴唇。
起义军里没人不知道这个男人。
达,他的名字只有一个字,但是这个名字却担负着最强之名,在起义军里面,没人能敌得过他。
他过去曾经是一个贵族的次子,可是本应在出生时就能享尽荣华富贵的他,却因为完全不会魔法而被赶出了家,可他并没有憎恶没有才能的自己,相反他却拼命地练习剑术,并在剑术上取得了极高的境界。在他练成剑术之后,他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拿着剑回到了自己的家,将自己的父母,自己的兄弟姐妹,一一斩杀,无论是多么优秀的魔法使,在他的剑面前也无能为力。在完成对抛弃自己的家庭的复仇之后,他成为了帝国的头号通缉犯,被灰袍们追赶地走投无路的他从此改名换姓,投靠了强盗,成为了安格劳斯手下的一名头目,达,就是他现在的名字。
在没有魔法的现在,达的实力毫无疑问能排进人类的前十,强大的实力令他成为起义军不可或缺的人物。
停在安格劳斯面前的达,以符合其容姿的清楚的声音,向安格劳斯询问道。
“安格劳斯阁下,请允许我率先带队杀入敌阵,我要让那些诋毁剑的帝国狗看清楚剑的力量。”他跑回来的目的,就是向上司请求带头冲锋,通过侦察兵得知央都还拥有三万战斗力的他,早已按捺不住自己想要战斗的心。
“哈哈哈,可以!本来将你安置在后军的原因是因为我以为央都没有像样的战斗力,结果发现我错了,没想到帝国还能临时凑齐三万人跟我们战斗,现在起就命令你为前军的指挥官,将那些帝国的杂兵杀个片甲不留吧!”安格劳斯显然本来就像下达这道命令了,不得不说在他们君臣之间还是一定的羁绊。
收到命令的达微微弯下腰,对着自己的主人再次行了个军礼,然后又以极其娴熟的动作跳上白马,向前军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