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外乡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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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章

    马丹娜去世后,马小玲便收拾了东西全面的搬到了林琳这里。两个同样失孤的女孩子,感情也越来越好了。

    再加上王珍珍,每天三个人一起去上学,再一起回来。林琳有时候会陪着马小玲一起做个小生意。有时候会陪着她去何叔那里陪读。但大多数的时候,还是会和珍珍一起回嘉嘉大厦。

    林琳有一手很好的画符手艺,打起一些手势来,也是非常的标准。看到林琳这样,何叔都有了收徒的打算。

    可惜林琳志不在此,学个皮毛就好。谁知道给自己找了个师傅,会不会哪天就要责任加身的。

    凭地什么,在危险的时候,就要让她去送死呀。

    对于林琳的拒绝,何叔也只能表示遗憾了。无论怎么样,牛不喝水,也不能强按头。

    高中联考在珍珍又一次犯了考前综合病下到来了。珍珍选了文学师范类的专业。林琳选了语言大学的外国语专业。只有马小玲,选择离开香港去国外留学。

    香港还没有关于神学的大学和专业,小玲家祖传是搞封.建.迷.信,专业做清洁的。林琳能够理解,虽然珍珍有些不明白,小玲为什么要出国去,但她向来体贴人。只是心情低落的准备了一些礼物让小玲在国外用。

    马小玲走了,林琳才发现屋子一下子就清静了下来。以前马小玲也不怎么爱说话,但屋里多个人,便是都静静的练功,看书,也不觉得寂寞。

    “叮咚”,门铃的声音打断了发呆中的林琳。林琳打开门,发现是隔壁的平妈。

    “平妈,您怎么来了?吃饭了吗?”一边开门往屋里让人,一边笑着对平妈说道。

    “吃了,你之前不是让阿平帮着你做件小旗袍吗?阿平刚做好,我闲着没事,就给你送来了。”平妈略显刻薄的脸,听到林琳的问话,露出了一抹笑容来。

    “这么快,平哥真厉害。”接过上好锦缎做出来的改良旗袍,林琳一直将手中的水果盘放到平妈手中,自己去卧室试衣服。

    林琳其时自己也能做,只是人越呆越懒。自从马小玲搬到她这里住,她上次绣花做衣服都是两年前的事情了。

    这款改良旗袍,是长袖的。在香港这地界,一年四季穿什么的都有。所以也不会让人觉得你乱穿衣服。

    长袖,小立领,上身是标准的旗袍样式,从腰往下便是散开的,如同苏格兰百褶裙。当然跟着马小玲接触的时间越长,她的裙子更是不会有超过膝盖的了。

    而且苏格兰百褶裙,就很少有超过膝盖的。

    锦缎是带着一点黄色的蝶恋花式样的,穿在林琳身上倒也显出了一分贵气。而平妈眼里,却觉得这衣服做得真是好极了。

    “平妈,好看吗?”林琳笑眯眯地在平妈面前转了一个圈。反正她很喜欢。

    “好看,好看。你长的漂亮,身材又好。穿什么都好看。”其实平妈更想说,她们家阿平衣服做的也好。

    “嗯,还是平哥手艺好。本来我都不舍得用这块布料的,所以留了好几年。现在我都十八了,骨架子也不会再长了,这才交给平哥的。对了,平妈,我那里还有两块这么大小的布料,您让平哥还按这个样子,帮我做两套行吗?”

    “那有什么不行的。不是我说,你妈倒是真的很疼你。这么好的布料都给你留下了。”林琳的身世在嘉嘉大厦不是秘密。

    嘉嘉大厦的客户,人都好。最开始的时候,林琳是想拿这个博分同情,让嘉嘉帮着办学籍什么的。但相处下来,她是真的喜欢上这座大厦里的人了。

    平妈青年守寡,独自一人将儿子养大。要让儿子学了裁缝这个职业,说真的,林琳是佩服平妈的。虽然裁缝这份职业没有什么大出息,但有了手艺,总不会愁吃穿的。

    金姐到是比平妈会做人,可是儿子呢,还不是天天装神棍。一点正事都不干。以前马小玲经常来嘉嘉大厦,但几乎都没有碰见过金姐和正中。但自从长住后,倒是渐渐的知道了,这栋楼里竟然还住着这么个神棍。

    在真神棍面前,假的就是假的。马小玲时常围观正中给人开坛作法,时不时地的悄悄地去捣乱一把。弄得正中并没有像原著中在邻居中那么有威望。

    因为住的近,又在有对比的情况下,很是喜欢平妈。所以两家的交往也非常的近。平妈也喜欢林琳,当然不能跟珍珍比。珍珍怎么说也是平妈从小看到大的。但跟后来搬进来的马小玲比。平妈对她也不错了。

    “嗯,这是我外公留给我的,我妈特意给我留到现在。我外公对我真的非常好。”这些可不就是黄药师给她留下的嘛。

    “林琳呀,这是你上次拿过去做衣服的里衬。我也给你拿过来了。”平妈开始还想不明白,相对于千金难得的上好锦缎,林琳竟然更看重这个里衬。

    后来听说,这是林琳的外公亲手织的布,这才算是理解怎么回事了。相对于外公买的锦缎,林琳更看重这个亲手织出来的。平妈听到这个解释,对林琳的孝顺很是感动。

    噢,忘记提了,林琳对外说的是外公家是世代与布匹打交道的。所以她手里有些好布料是人之常情。

    这边林琳接过已经变成边角料的白色里衬。非常珍惜的摸了摸。然后对着平妈笑着说了一句她去将那两块要做衣服的锦缎找出来。便去了卧室。

    这里衬可是那水土不浸,刀枪不入。还有冬暖夏凉作用的冰火蚕丝布呢。这可比被黄药师当成嫁妆买回来的锦缎值钱多了。

    这种布,她除了给自己黑白两色各做了一套长衣长裤外,便不舍得动用分毫了。前些年,因为还要长身体,长个头,林琳就没有拿出来。

    现在也只是把它们当成衣服里衬对待。只希望可以穿的更久一些。

    又按着尺寸裁了两块锦缎和冰火蚕丝布。林琳便出了卧室。她可不想让人看见,这么贵重的布料,她都是成匹成匹的。

    林琳交给平妈的布料,一块是蓝色碎花的,一块是红色金花的,里衬是一黑一白两块,蓝色的用白里衬,红色的便用黑里衬。

    里衬都是将打将够一件衣服的,而锦缎林琳都多裁了一些,剩下的布料,林琳仍是言明要送给平妈的。

    平妈也是很高兴,之前的那块布料剩下来的,阿平还说哪天去给她配一配,等到今年生日的时候就给自己做外挂子穿。现在这两块布剩下来的,让阿平裁裁剪剪拼一拼,就不用再自己花钱买了。

    儿子挣钱不容易,她这当妈的,可不能浪费儿子的血汗钱。

    不过半个月的功夫,那两件衣服也做好了。林琳试了试,也非常的满意。将做衣服的手工费付清后,便回家了。

    回家后,林琳将衣服又试了一遍。发现除了红色的那件外罩软猬甲有些暗以外,其他的倒还真的不错。

    人家马小玲有件祖传的龙战袍,她有一件软猬甲。想来配备也不低了。

    上学,放学。吃饭睡觉。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眼间四年时间便过去了。她今年也二十二岁了。

    想到之前看的电视剧中所说的,二十四岁的pipi被平妈掐死在客厅里的事情。林琳知道这部僵约马上就要开幕了。

    马小玲已经回国了,正准备看地方,开清洁公司呢。

    见此,林琳却阻止了马小玲搬出去。她租的这间屋子,虽然小了一些,但客厅完全可以当做办公室来用。而且就算是真的有些小,嘉嘉大厦不是还有空着的房间吗?和大家住在一起,不是更好吗?

    马小玲担心住在一起,珍珍会知道她要开的清洁公司是干什么的,有些犹豫。

    但之前跟林琳在一起也是住习惯了的。而且两个人住在一起还可以省一半的房租。最重要的是,林琳会做饭。她就不用天天吃外卖了。

    想了想,马小玲和林琳便找到了嘉嘉,问寻了一下,楼里有没有再大一点的房间了。她们来的正巧,正好四楼有一家要搬走。

    嘉嘉大厦的房子,每个楼层只有两套房。那家的房子就是阿平家楼上的那间,那间房比林琳的这间多了一个大阳台。但价钱却是一样的。

    马小玲和林琳合计了一下,发现阳台是封闭的,位置大小可以放下林琳的大书桌。在阳台外面挂一层纱帘,既挡了点阳光,还不会太晒人。

    在阳台和客厅的中间处,也挂一层窗帘。要那种既透光,又看不清阳台情况的布料最好。相信阿平经常跟布料打交道。应该能够帮的上忙。

    就这样,花了两天的时间,马小玲和林琳就搬到了四楼去。这离珍珍又近了一层,往来是从来都不用坐电梯了。

    家俱什么的都是现成了。原来摆在林琳客厅里的沙发和茶几,都还是原样的摆到了现在的客厅里。算了一下,客厅里还需要再摆一张马小玲的办公桌。对于这个,就是再吝啬的马小玲也要用心挑一款合心意的了。

    之后便是□□照,印名片,在一九.九.七年来临前,马小玲的清洁公司灵灵堂正式开业了。

    而林琳的高级翻译资格证也考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