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拍戏

明月君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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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都知道当艺人很苦,但是不知道有这么苦啊!这几天我整个人都要忙疯了,才刚忙完这边的拍摄,立马叫跑到那边学习!

    =====一个月后=====

    “七公子,这是明天的行程。”娜娜米琪软软的甜美声音听在我的耳中却如同催命符一样。我很是不爽地摸了摸眉毛,然后挑眼看向娜娜米琪,用低沉的声音说道:“米琪,我今天已经很累呢,明天······”

    娜娜米琪脸一红,然后又故作镇定地说道:“不、不可以的啦······这个是你的行程,已经定下来了,不好改的。所、所以你还是快点开始吧。”说完,娜娜米琪就把一叠“纸”塞到了我的手上。

    我有些无奈的抚了抚额前的碎发,心累啊······不过今天的这个剧本《诛天》是个什么鬼啊?我貌似还在学习阶段啊,怎么会有“剧本”?

    其实总的来说,麒麟并没有那么出名,只不过是相当于“网红”一把;不过既然麒麟签了约,也算是半个“明星”了。

    娜娜米琪看出了我脸上的疑惑,于是开口解释道:“这个是司维的领主下的决定呢,直接下达的。本来这个剧本是要让帝星级别的人物演的,但是领主直接给了你呢!《诛天》这个剧本可是起码投资了五千万的紫金币呢!”娜娜米琪最近的用语也都流贯了起来,像“剧本”“投资”都是出自麒麟之口。

    听了娜娜米琪的话,我心里却是越发的疑惑了。这个大boss级别的人物为什么会给我这么多的资源呢?我跟他非亲非故的,这也太奇怪了。

    难道······和季画心一样,他和异界的那个“我”认识?

    算了算了,管真么多干什么,反正我再呆个两年就走了。

    =====分隔线=====

    第二天

    我坐在豪华的马车上,看着窗外人来人往,心里忽然有些空落落的······是想家了吗?是想老弟、芳子、张金、奈九文、法离、安东尼了吗?

    人的思维真的很奇怪,心也很奇怪。明明上一秒还在想要去做一件事情,然而下一秒就可以忘掉了。

    真的想不通,人······到底是什么呢?人,到底是怎样的呢?为什么人会富有创造力?

    我也只能感叹,这个世界果然是很奇妙的。

    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马车已经停了下来。

    “七公子,到了。”娜娜米琪的声音传进了我的耳中。我应了一声,便下了马车。

    哦,对了,忘了说了,娜娜米琪一直叫我“七公子”是因为现在我的艺名是“七零”,麒麟的谐音。另外我取艺名的时候是真的没有想要起个谐音的,结果取完了,念着念着才发现,原来七零是麒麟的谐音呢。我只能说,这是个美丽的巧合。

    我现在在的这个地方也算是十九灵天里的一座古迹了,当然了,肯定是没有宝物的,就算有也肯定都给搜刮个干净。抬头,门匾上金光闪闪的“凌天”二字煞是大气。

    不得不说的是,这个“凌天”还真是不错,有点儿像中国古代的皇宫,不同的是更加的雄伟,城墙那是绝对不止三四十米的。

    进到了里面,才发觉这里的确是够华丽的,隔几米就有一盏夜明珠所制的灯。

    到了所谓的“剧组”,就看到了一群衣着不凡的人。而当中还有一名女子长得尤为俏丽,瓜子脸、柳叶眉、樱桃小嘴、皮肤白若凝脂、细腰丰胸······总之就是一个标准的美人坯子。但在我看来却是有些太过标准了,唯一不太标准的也许就是额头太过丰满了些。

    “七公子,你好。在下黄道,是此次《诛天》的总导。”一名衣着橙色儒袍的方脸大叔对我行了行抱拳礼,说道。

    我回了他一个抱拳礼:“黄总导客气了,在下一介新人,能够演您的戏,实属荣幸。”才怪咧,你要真以为我说的是心里话就是白痴而不是总导了。

    黄道和娜娜米琪又说了几句交代的话,然后对着我先前看到了那名“标准美人”说道:“如烟小姐,这是此次你的搭档,你们认识一下吧。”

    如烟?莫不是叫柳如烟······

    “七公子你好,在下柳如烟。”

    呵呵,还真是······“标准美人”啊······

    柳如烟的声音很脆,还带着一丝独有的糯味:“在下七零。如烟姑娘果真美貌如仙,在下早已如雷贯耳,今日一见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如雷贯耳个毛线,今天第一次见。

    是美女都喜欢别人的称赞,柳如烟自然也不例外。她咯咯咯的笑着,原本还嫌七零只是个有些名气的新人,此时倒觉得这人的嘴够甜的,原本心里的不高兴倒也散了。

    我淡然的笑着,既不会让人觉得疏远,也不会让人觉得轻浮,正是儒雅之至,恰到好处。

    柳如烟心里暗叹:果真不愧是“柔美忧郁公子”,哪怕没有演过戏什么的,凭这容貌和气质也绝对要红!

    等交代了一些事情,又熟悉了一下剧本,便要开始第一个情景了。

    这是一部宫剧。

    它讲述了一个名为修炎的少年,从小被凌天王朝的一个侍卫收养,后来侍卫死了以后就顶替了侍卫的位子,也当上了侍卫;然后剧情展开,修炎在一次狗血的英雄救美中将被山贼劫持的云娆救了之后,就和云娆两个人暗生情愫,然而云娆被选为了谙达(就是秀女),要进到宫里,于是两个人想着办法要逃出去,然而事情败露,云娆被抓住被处以凌迟,而主人公修炎则是身受重伤逃了出去;三年后修炎修习了法术,又回到了凌天,办起了侍卫,想要复仇,之后他就遇到了天真漂亮的宫女伶允,在一次次的“缘分”中,两个人认识后不久就爱上了对方,而修炎也坦白了一切,正直的伶允便支持了修炎,并且帮助他;于是狗血又来了——两男爱一女,皇帝的儿子浦东讯也看上了伶允,于是后面就是你来我往的误会,然后和好,然后又误会,阴谋······然后主角的外挂来了,一个宫里的老人实际上是个超级厉害的修仙者,她看中了修炎的资质,于是就交起了修炎修仙······再一次的狗血,实际上看上去是孤儿的主角其实是一个很厉害的修仙宗门宗主的儿子,于是外挂、资源等等一系列的都来了,而主角和女主伶允的感情也跟做了火箭似的蹭蹭蹭往上涨······最后,主角成功靠自己报了仇,和女主逍遥快活过江湖日子去了。

    嗯······不得不说,其实这个里面的狗血还是挺多的。不过那又怎么样?人嘛,就爱看狗血啥的,不然为什么地球上的人这么执着于王子和公主的故事?为什么喜欢灰姑娘的故事?因为少女们也想当公主灰姑娘啊,青年们也相当骑着白马的白马王子,虽然骑白马的也有可能是唐僧。

    我的演艺事业,就要从这里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