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吃鸡给钱

呆呆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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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动过的筷子菜,你还不给钱?”店小二当仁不让,这时候要钱才是正道。【鳳\/凰\/ 更新快  请搜索】

    “你们小馆好意思叫‘明价’小馆啊!乱收钱,还不好好上菜。知不知道有句话叫做‘来吃饭的都是大神仙’啊!懂不懂?你专业不?”中年男子还挺时髦的,这么高端的词都会用。

    店小二鄙视的“嘘”了一声,“呦!神仙到这吃饭我也照样按菜要钱!”

    中年男子用力的拍了下桌子,“我没说我不给钱,别的菜钱我可以给,那只鸡钱我就不会给的。”

    那小娃娃也不吭声,就撅着嘴皱着眉头,不愿意吃饭。

    瞧这娃,太挑食,太任性了。

    “我就是要你付着鸡钱。”赵小二最恨人吃饭不给钱了,瞧前些日子吃霸王餐的那个带猫的吃客,很闹腾不说。

    要不是因为她在,那公子就不会来,公子不来不住天字间三号房,铃铛也就不会出去了。

    “我娃不乐意了,快找你们掌柜的出来,我跟你没话谈。”中年男子压根就不想搭理他,说啥都说不通。

    赵小二仰天长笑,“哈哈哈,你今天真是赶上时候了,我们掌柜的不在,你,还就非跟我说不可。”

    小二乐的拿着肩上的白抹布在指尖转啊转,还嘚瑟的扭啊扭。

    “啊~~”小娃娃终于爆发的打雷又下雨了,抱着他爹就哭。

    “行了,别晃了,我娃都哭了。”中年男子都快头昏脑涨的了,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小气有娘炮的男人。

    “付鸡钱我就停。”赵小二扭得还没尽兴,要停是有条件滴。

    “好了好了,算我倒霉。”中年男子终于答应了付钱,不!是付鸡的钱。

    此后,再没有人敢在明价小馆吃白食了,当然,除了那个“霸王餐”大赛。

    赵小二也可谓是“一舞惊四方”啊!!!

    “我听闻三日后青坪镇,会有一场隆重的选拔镇花大赛。”紫衣的俊美男子说,眸子深邃,仿佛对此有着浓厚兴趣。

    “大人也对此时关注?那只不过是青坪镇的百姓平常娱乐的把戏。”叫洪译的捕快不清楚刘县尉的心思。

    “选美人的事,怎么能不关注。”刘颜琦平时很追求完美,不容一点小瑕疵。

    “大人这次是要前去那青坪镇,担任镇花选举的评委吗?”洪泽很信任刘颜琦的审美观,绝对是顶呱呱的,一等的。

    瞧大人的名字,颜,有颜值,琦,美玉,有颜值的美玉。

    “哈哈哈哈,谁说我要去选镇花,我只是当个普通的观众。”刘颜琦浅笑,对,就只当个普通的观众。

    “那,我要为大人订张门票吗?”洪泽问。

    刘颜琦点了点头,随后又问,“有门票?”我咋不知道。

    “没有。”洪泽很老实的回答。

    刘颜琦瞥了他一眼,不中用!等到那时候,必然,会很精彩吧!

    “还有三天,还有三天,还有三天。”顾菁菁一连串的吐出了这十二个字。

    “小姐,你很急吗,是不是感觉很有压力,在转化为动力。”小菊听着觉得顾家小姐要出头了,知道事情的重要性了。

    额。。。她怎么顾老爷附身了?!!

    “没有,绝无任何压力,只不过我听人说重要的事要说三遍,我就试了一下。”顾菁菁一如既往地顶着鸡窝头赖在被窝里。

    小菊把顾菁菁从床上拽起来,语重心长的说,“小姐,你是听错了,他们是说重要的事要说三遍,不是每句话。但小姐竟然记着选‘镇花’的日子,嗯,有进步。”

    顾菁菁被拽下了床后,随便从桌子上抓了一片核桃酥吃,吃的满嘴是渣。

    “嗯?还有三天选镇花,都要到了。”她不痛不痒的奇怪了一下,又去抓另外的糕点。

    小菊赶紧把她按在梳妆台前,“小姐,你应该先梳妆打扮。”

    “小姐所说的三天不是指的大赛,那是说什么?”

    “是荚豆要开花了。”顾菁菁还拿着个带花的首饰往头上样了样,“好丑。”自己都嫌弃。

    小菊被逗笑了,小姐给人的感觉就欢喜,“我挺喜欢小姐的。”

    “这是必然的,毕竟我那么帅,还是有好多小姑娘喜欢我的。”顾菁菁不是浮夸,她男装的的确确是个标准的小鲜肉,圈米分无数。

    只不过,吸的都是大龄的妇女,小姑娘都去找成熟的大叔了。

    “梳好了。”小菊手还真是巧,不一会儿就绾个整齐的双飞鬓了。

    “我喜欢这样的样式,两边可以戴一样的发饰,很对称啊!”顾菁菁很乐意的赞叹。

    小菊心想我可是跟街上一些很可爱的姑娘学的,嘿嘿,偷学的。

    “我还想要一些铃铛挂饰,我们出去买吧!”顾菁菁想跟进宝搭配亲子配饰。

    “那样不太好吧,我之前看到有姑娘这样戴了,而且那样打扮不像小姐样,到像个江湖女侠。”小菊的描述,感觉酷酷的。

    “要配个剑吗?”顾菁菁已经在想象自己穿着很个性的侠客服,再戴个斗篷,行侠仗义!

    “额,呵呵。”小菊无语了。

    香气袭人,米分花迷离,伊人倚卧花坛,懒懒的,愁愁的。

    真是个离愁的日子,不仅令人焦虑,还让人闷得慌。

    李若晴随口吟诵,“惆怅阶前红牡丹,晚来唯有两枝残。明朝风起应吹尽,夜惜衰红把火看。寂寞萎红低向雨,离披破艳散随风。晴明落地犹惆怅,何况飘零泥土中。”

    “小姐,今日又不开心?”小蓉担心着李若晴,李小姐本来身体就不太好,现在又忧又惧的,身子日渐剧下。

    李若晴拂过牡丹,眼里没了神色,“三日后,就要选举了,在那之后,爹就会把我嫁给不识面的公子了,这么快,就要离开了。”

    小蓉也跟着泄了气,小姐要走了,她或许是跟着到那个陌生的地方,或许不跟着就留在这空空的府里。

    可是,不管怎样,都会剩下个病殃殃,苦瓜面的小姐。

    “啊!”李若晴感到手指尖一痛,缩回来的时候已是殷红。

    “小姐。”小蓉拿着李若晴的手,赶忙从怀里抽出了帕子,包扎着。

    “牡丹是无刺的,怎么扎到了手?”小蓉皱了眉头,很着急的的样子。

    李若晴转身看向刚刚拂过的那片牡丹花丛,竟是这样,李若晴走近那一片。

    她俯视着藏在中央的,开着小小花苞的月季,在一片绯色中那一抹紫红确实艳丽,独特。

    纵然那是个带刺小月季的,也会惹人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