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要猫要人

呆呆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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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我这就退房。”郝宥才当即就喜悦的下了楼。

    早就知道这小子不是真的要住店的样子,就这点智商,还想成事。

    “咦?招财!”顾菁菁听着有人急匆匆的下楼,没想到一转眼是熟人。

    郝宥才这回喜的没有反驳顾菁菁的口误。

    “是郝少爷,这下好了。”小菊突然就觉得轻松多了,有他在,小姐就不会有事了。

    “请问这位客官,铃铛的事?”吴明还是想着铃铛,金子的诱惑不小啊!

    “什么铃铛?我才不会拿它抵押,还有,我家的猫你快还给我。”顾菁菁觉得进宝是喜欢铃铛的,而自己又是特别疼爱进宝的,铃铛,也是要护着的吧。

    “是是,我这就把客官心爱的猫还给您。”转眼看着楼上,“快带着客官上楼。”吴明这次真不知是怎么想的,怎么突然就好心了。

    “还要那只猫啊!我看铃铛拿着就行了呗,它,就别要了吧!”郝宥才不管怎样都是不喜欢进宝的,他觉得它丑丑的,眼神凶凶的,爪子利利的,好像它哪天一不高兴就会给他来个抓肉游戏。

    “不要它,要你啊!”顾菁菁翻了个白眼,把郝宥才的智商此时了个便。小菊偷偷笑了,她觉得小姐和郝少爷真是每次都会拌嘴,好像打情骂俏一样。

    郝宥才脸红了,有些害羞的说,“你可是女孩子,那是男子该说的话。”

    “谁想要你。”顾菁菁感觉自己的一层皮都被郝宥才占去了,被占了好大的便宜。

    天字号一号房,进宝被绑在了一张椅子上,不是趴着被绑起来的,而是,,,,

    “嘿,这破猫还能自己坐在椅子上,挺神奇啊!”郝宥才一副如看见鱼会走路一样的大惊小怪。

    傻子都能看出来进宝是被绑着的,郝宥才一说这话就被顾菁菁踢了一脚,“你还是个破人呢!小二,怎么不给我家进宝解开。”

    “对不起,客官,我实在是做不到,先前猫还是乖乖的当猫质,可是绑过后一碰到它就会发狂乱抓。”店小二的手上还真有几处被猫抓过得伤痕。

    “你肯定是动了进宝的铃铛了。”小菊突然推断。

    店小二哪敢说出实话,要说出那么夺铃铛的事不就不打自招了嘛!所以一口笃定没有。

    小菊又在想别的原因,郝宥才依然是怀疑,金的会不碰?

    顾菁菁突然来一句,“你肯定是摸到它肚子了,是不是?”

    “绑猫的是侯应该碰到过。”店小二不懂这跟肚子有什么关系,是拉肚子?

    “哈!是我猜对了,爹爹说,女孩子被男孩子碰到会生气,进宝是母猫,你碰它肚子,所以它就生气了。”顾菁菁讲得好有道理,竟让店小二和众人无言以对。

    “它是公的。”郝宥才突然来了一句。

    众人看向进宝的肚子,圆鼓鼓的,下面的尾巴往上遮住重点,发出“喵呜”一声,它同意了。

    “嘿嘿!”顾菁菁笑着掩饰自己的判断错误,预测能力不好,不可以做生意,但还是可以种田致富的嘛!

    顾菁菁亲自上前摸了摸进宝的头,进宝不排斥的发出呼噜声。于是,绳子很轻松的三下五除二就解下来了。

    顾菁菁抱着猫下了楼,郝宥才其余在后面,走到门口,顾菁菁突然回头,“喂!招财,咱们是不是朋友?”

    郝宥才点头。

    “那借我点银子。”顾菁菁真是毫不客气,刚到手的朋友还没捂热就来借银子。

    郝宥才看着顾菁菁很深情的说,“不借!”他又转身看向吴明,“掌柜的,那捡到的钱袋是这位的,麻烦还回来。”

    “哦!原来是这位客官的,钱袋在这里。”吴明说着从柜台下拿出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正是小菊吃饭前拿出来过的那个。人郝宥才给吴掌柜一个台阶下,吴掌柜也是生意人,这点还是懂得。

    郝宥才接过钱袋扔给顾菁菁,“自己还。”

    顾菁菁这下也没办法说郝宥才抠门了,人家帮了自己一个大忙。

    顾菁菁结过账,没想到那个吴明还是有话要说。

    “客官,我还是想问,那只铃铛可不可以转让给我?”吴掌柜真是死磕在这上面了。

    “我就算想,进宝也不愿意啊!”顾菁菁这话只是个借口,意思就是她不卖,咋样都不卖。

    吴明被拒绝后,就没有说话,顾菁菁都以为他死心了,都走到门口了,他突然说,“我有个重要的人,她叫铃铛。”

    顾菁菁觉得有故事,想留下来听,不想怕他被洗脑的郝宥才一把将她拽走了。

    吴明一人在那沉寂。

    “掌柜的,楼上天字号三号房已经打扫好了。”不知哪个小伙计来报告。

    “通知一下,明天小馆不开张不待客。”吴掌柜独自上楼。

    小伙计平时都不被重用的,一直是在店小二手下工作,现在被掌柜直接指挥,有些小激动。呆了好一会儿,才回答,“是。”

    天字间三号房。

    是有关于“三天”的约定。

    小女孩就是个普通的流浪的小乞丐,不知道自己怎么来的,出生在哪里。每天,都会在街道上,店铺旁去乞讨。

    有时候会有个馒头,有时候会有个烧饼,但是有时候,什么都会没有。

    尤其是到了冬天,街上连一根烂菜叶子都没有,更别说残羹剩饭来充饥了。

    而就是在那最饿肚子的时候,却整整守了一锭碎银子三天。

    那一天,是他去提亲的日子,他带着不太多的银两去买聘礼,与其说是聘礼,还不如说是一只珠钗。

    那是他未婚妻喜欢的,银色的钗身上面镶嵌着翠绿的玉珠,垂下来的穗子像水滴一样美。

    他丢了一锭银子,没有买成珠钗,他唯一的姻缘就此被剪短,那个人还是嫁给了别人。后来,他才知道,原来有没有那只珠钗,都是无济于事的。

    她捡到了他的银子,他看到他急急忙忙的跑过有东西掉下来,她想叫住他,可是却饿的叫不出声。

    她就一直等,她在想他这么着急,一定是有急事的,他会回来找的。

    这件事,她不敢对别的乞丐说,她只有五岁,她也知道他们会把银子用完的,没有银子,他会着急的。

    那是她最有钱的日子,也是她最穷的日子,没有办法走远讨东西吃,别的乞丐讨到的饭又少,才不会管这个不起眼的又不爱说话小姑娘。

    等的日子过得更慢,只有一天,她便又冷又饿的快要虚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