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张爱玲

诺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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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我的回帖只有一句话:梦醒了,玻璃鞋碎了。

    我要他记住,即便是噩梦,那也是梦。

    花梅是我们中间第一个签到工作的人,寒假过后兰州的一家单位来招人,因为太远,气候又不是很好,没有人愿意去,但她去了。对外她自谦说是自身条件不好,那边待遇还算不错,所以能签就赶快签了。

    而内情只有我们几个人知道,那是一场无望的爱情。

    花梅喜欢上了低我们两届的学弟,那个比她还小一岁的男生。在这份爱情里,梅子是被动的,她爱,却不敢去爱。而那个小男生则要勇敢的许多,他主动告诉她他爱她,他要她留在青岛,等他毕业了他们就结婚。花梅还没有答应下来,外界就已经传的风言风语,“老牛吃嫩草”之类的话说的很难听,甚至连辅导员都找她去谈话,旁敲侧击的暗示她不要对低年级学生有非分之想。

    终于花梅在拒绝那个男生以后做了这样一个决定,她去了兰州,从此相隔千里,今生今世也不会再相见。人言可畏,即便是有流言,也传不了这么远。

    接下来的日子里几乎每天都有新的消息传来,有人通过了研究生初试,有人考上公务员,有人成了选调生,有人入伍,有人出国。

    莎莎和赵寒开始吵架,莎莎想回她家当地的电视台,而赵寒实习的那家报社又准备把他留下来。摆在他们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牺牲其中一方,要么分手。他们都在努力说服对方跟自己走。

    我的毕业论文题目定了下来,《论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是我大一时的学年论文,如今又拿出来重新写过,却忽然有了不同的感受。范柳原与白流苏的爱情,就像是太极里面的推手,他们努力想将爱情画成一个圆,却没有人肯承担责任多一些。又仿佛我曾经的那段感情,和刘浩民,谁都不肯先开口说爱。

    班上还有不少同学写张爱玲,最近几年她很热。田晨也是其中之一。他写的是《白玫瑰与红玫瑰》,我不知道他之所以选择这个题目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心有所感。交初稿的时候老师毫不客气的批评我们两个写的是抒情散文,说你们两个倒像是约好了似的。挺心有灵犀的嘛。有人窃笑。我们俩分手的事情在班上早就传的沸沸扬扬,有很多种不同的版本。还好没有人来向我打听,毕业前夕,大家都已忙的自顾不暇,哪里还有时间去管别人的事情,传传流言就已经是很奢侈的娱乐了。

    我终于在四月份的一场校园招聘会上把自己签了出去,还是深圳的那家网站,转了一个轮回,我又回到起点。来招聘的人中有那次给我面试的那一个,原来他还是个不大不小的负责人。他看着我眼熟,但叫不出我的名字。这次他认认真真的看了我的简历,然后笑了。

    他说原来你就是那个碧幽缇啊。

    我说是。

    他说你和田晨一直做的都不错嘛。

    我引用他的话说,“皮毛,皮毛而已。”

    他说我是田晨的表哥。

    我想这个世界真小。

    他说田晨和他女朋友毕业以后要去新加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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