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原来是知己

小舍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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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人家,是老头坐在家门口晒太阳打瞌睡。

    是天晚黄昏时,主妇们扯着嗓子喊自己的孩子回来吃饭。

    特别是有些江南的小城的方言中,将天色将晚唤作“式微”,正与《诗经》中“式微,式微,胡不归”的轻唤契合得严丝合缝,让人欢喜。

    而现在的那些“著名古镇”,却把“人家”都赶到镇外居住,而镇里头全都被或卖或租作商铺。

    放着震得心脏快要停摆的音乐,卖着义乌小商品市场的批发货,用灯红酒绿的酒吧招徕着想来一次“美丽邂逅”的旅客。

    古镇已死。虽然现在犹作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挣扎,但到底还有什么好去的。

    “是啊,我多年后为着一碗记忆中的味道回乡,而你,则旧地重游,我们也都算来到了诗意的远方了。”

    “你有多久没回过老家了?”

    “自从我考上大学后,就举家搬走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难道这边再也没有什么亲人长辈在了吗?”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我家的那一干所谓亲戚们,大概在我爸爸破产的那一天同时死绝了,再也没见到过。”

    汤一品的话虽然狠,但语气却淡淡的,“我曾经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再回来,当年的所谓屈辱,如今想来都如上一世的记忆般模糊漫漶。

    所以,为了将就自己的嘴,竟也愿意千里迢迢地回来一趟。”

    楚峥岩的胸口微微发闷。可以想象,刚上大学的她,还来不及品尝青春的喜悦,就必须面对家庭的巨变,饱尝亲人的白眼,体会世情的冷暖。

    “那段日子想必是很辛苦吧,听说你以前家境很好,越是这样,落差越大,小公主一样长大的你,那是一定也流了不少的眼泪吧。”

    “很苦吗?”汤一品皱着眉头用力地思考,“全都不记得了。

    至于眼泪,倒是记得很清楚,好像从某一天起,我突然不会哭了。有的时候真的想大哭一场,可是眼睛干干的,心里真是堵得慌。

    后来看见了云,云应该是吸收很多的水分,它的心才变得非常重,重得承受不住的时候,就变成雨落下的吧。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在想哭的日子看到落下来的雨滴,有时就会觉得它是在替我哭泣。

    看雨哭过之后,就像自己哭过一样,心情也能舒畅许多,所以我最喜欢下雨天了。”

    但我还是希望你不要再有需要雨天的心情,楚峥岩在心里默默说。

    两人闲闲地聊着,脚下漫无目的的朝前走去。

    小城本就不大,他们沿着护城河堤缓缓地走着,沿路行人稀少,走了好久,才在路边看见一个担着炉子做顶顶糕卖的老头。

    汤一品惊喜地叫出声,扑过去,买了五朵热气腾腾的顶顶糕。

    那是她记忆中幼时最爱吃的的小点,用细致的糯米粉蒸成草帽状的雪白小糕,里面嵌的是香甜的桂花红糖酱,蒸好后,用蒸盒顶端上一根长长的木棍将其从蒸盒中顶出,又小又白,煞是可爱。

    汤一品用竹签穿起两朵,递给楚峥岩,“这种老东西以前的时候,走街串巷都有人卖,如今是越来越少了,能碰到就是缘分,赶紧趁热吃。”

    楚峥岩依言拈了一朵送入口中,果然是温热细腻,入口即融。

    里面淌出的桂花红糖酱甜而不腻,一口咬下去,它本身的清甜、幽微的花香与原味的糯米糕融为一体。

    让楚峥岩这个本不爱吃甜的人也赞不绝口,“味道清雅,简单醇厚,如果用台湾人惯用的话来说,应该是一份醇香的古早味吧。”

    “是,”汤一品边吃边点头,“我也觉得台湾语言中有些词语很得汉语的精妙雅驯,仅仅简单的‘古’‘早’二字,却无比熨帖地说出了每个人记忆中故乡留在舌头上的味道,再很难有词能更加简单贴切了。”

    穿过护城河上的公路桥,便到了古城墙底下了。

    这些古老的城墙虽然也是明代修成,清代数次修缮,但因为不是像西安那样闻名的旅游城市,没有来往熙攘的游客,反而让寒风中萧然肃立的一方古城墙保留了一丝白发将军的沧桑与尊严,默对夕阳。

    “我们去骑自行车好不好?小时候每次上城墙来玩,都要绕着它骑上一大圈,畅快地不行!”

    “好哇,反正我也好久没骑过车了,等会儿咱俩来比试一场,看看我还有没有上次游泳时的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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