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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斯特把自己腿上的伤口处理好,然后一瘸一拐的走向港口的时候,便听到了人们的欢呼声。
接着他就看见莎拉朝自己跑过来,脸上是非常欣喜的表情:“崔斯特,我跟你讲,菲兹它刚刚真的好厉害!我根本没想到它那么轻易就驱逐,不对,是……驯服了那条鲨鱼呢!”一边说着,她一边伸过手来,“你现在走路方便吗?我扶你吧。”
有个美人愿意当自己的人肉拐杖崔斯特还是求之不得的,莎拉带着他来到港口,人们自动给美丽的“厄运小姐”让开了一条路,让他们走到码头的最前面。
在众人停泊的船边上,水里面漂浮着一些杂物,包括烂菜叶子新鲜水果什么的,不排除是有人拿来砸食人鲨的,而水中最明显的那一坨“杂物”,就是一条大鲨鱼。
非常非常温顺的大鲨鱼。
它半眯着眼睛好像睡着了似的,身子的侧面有一道明显是三叉戟戳出来的伤口。而菲兹正坐在它的脑袋上翘着二郎腿晃着三叉戟,时不时的还低头跟大鲨鱼说几句话——崔斯特权且认为它是在说话,虽然他听不太懂菲兹到底在“说”什么。
“莎拉,卡牌!”菲兹看见莎拉和崔斯特,高兴的从鲨鱼脑袋上蹦了起来,鲨鱼晃了晃脑袋似乎在表示不满,不过菲兹拿三叉戟敲了它一下以后它立刻就乖乖的老实下来,“这是我的新宠物……呃,叫大牙!”
大牙,我靠,这个名字真是很形象,崔斯特一边想着一边看了看食人鲨满嘴锋利的牙齿,与此同时,他也没有错过人们的议论。
“没想到这家伙这么厉害。”说话的是他身边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看他的模样崔斯特觉得他家一定是开肉铺的,“上次它来我这儿捣乱的时候,我拿案板扔它它居然没有打我,一定是对我网开一面。”
“我早就说过,菲兹只是年纪太小很顽劣而已。”他身边一个还带着发网,显然是正做着头发就跑出来看热闹的女人说道:“你们都不相信,非要跟它生气。”
她似乎完全忘了前一天还在跟自己的丈夫琢磨怎么用老鼠夹子把菲兹的腿夹断。
崔斯特听到了这些,他相信莎拉也能听到,看到莎拉眼中难以抑制的一点促狭与讥诮,他就知道这又是一夜洗白菲兹的戏码,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一旦一个人成了英雄,他做的一切就有了理由,就可以被原谅。
而这些市民们,也正是因为这种市侩和墙头草的短板,才看上去更有一点可爱。
因为虽然他们骂过菲兹,但他们却没有对菲兹真的下手,遇到街上的流浪汉还是会扔几个铜子或者给一块面包,街坊邻里会一起度过新年。
“菲兹是我们的城市英雄!”不知道谁喊了一句,然后“城市英雄”的呼声就越来越热烈,到最后码头上几百个人喊着同一句口号,那场面倒是有点壮观。
菲兹好像是被吓愣了,站在鲨鱼头顶上,眨巴着大眼睛半天没说出话来,还是莎拉伸了只手给它,它才蹦到岸上,而刚刚一到岸上,众人就把它举了起来,然后扔到天上,接住,再扔到天上,欢呼着表达对城市英雄的敬意与谢意。
“你们不讨厌我了吗?”好不容易脚可以着地以后,菲兹问了一句。
“你现在是我们的英雄!”人群里不知道谁大喊了一声。
“没错,你是我们的英雄!”这种话往往都是一呼百应。
菲兹得意的一挺胸脯,咧嘴笑了起来:“看来以后我还要多多做英雄才行,至少不会有人追着我骂我。”
“好啦,你看你都快飞到天上去了。”莎拉道,一边说她一边拽了一把菲兹,“走,姐姐给你做好吃的去。”
“啊?我站的很稳啊,哪里快飞到天上了?”菲兹迷糊的问了一句,然后被莎拉拽了一个跟头,“哎哟!我想吃蛋糕,你会做吗?”
“没问题!”莎拉道。
晚餐崔斯特是和莎拉、菲兹一起吃的,没想到一只小鱼人居然还能吃的像模像样,挺懂人类的餐桌礼仪,莎拉特意给它烤了一个比它个子还大的巧克力蛋糕,而令崔斯特惊讶的是,菲兹居然把整个蛋糕全都搞定了。
“你要不要也留下来?”莎拉问崔斯特,“留在我的船上?”菲兹是已经答应跟着莎拉混了,莎拉也给它腾出来了一个房间。
“不用了。”崔斯特笑着摇了摇头,“我觉得还是四处流浪更适合我。”
“我明白。”莎拉笑了笑,虽然崔斯特能看出她的笑容里多少有一点失望,但他只能先无视掉了,“我本来也没有指望你真的会留下。”
说完这句话,她回身跑进自己的屋子,一会儿拿了个钱袋出来:“这是五十金币,权当是你的路费,记得常来看看你的好运姐。如果你要离开比尔吉沃特,记得跟我告别。”
“放心吧,亲爱的好运姐。”崔斯特凑过去,轻轻的亲了一下她的额头,“如果我要走了,我肯定会来找你的。”
“再见咯,卡牌!”菲兹嘴里塞着巧克力蛋糕,含糊不清的说着。
崔斯特笑笑,冲两人挥了挥手便走出了莎拉的屋子。
比尔吉沃特的风比德玛西亚要猛烈一些,而且风中带着淡淡的海腥味,似乎每一个沿海城市都是这样,崔斯特走在这样的海风中,难得的感到一点点忧伤。
他不是没有看到自己离开时莎拉那有些黯然的眼神,可他却不能做出任何回应。
他是很喜欢莎拉,但是这种喜欢并不是很多男人会对她有的那一种。
如果莎拉早一点出现或许他就会约她一起出来吃个饭跳个舞,可是他来比尔吉沃特根本就是为了另外一个人。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崔斯特忽然很想抽烟,可是他随身的烟都已经抽完了,就在他四处转着想找杂货店的时候,忽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兄弟,看你跟个没头苍蝇似的转了好几圈了,是不是想找个地方快活快活?”
崔斯特转过头,就看到一个男人,身材挺壮实的,一脸凶相,络腮胡子,披着披风,配着枪,叼着卷烟,一副就是个标准的地痞长相。
“酒色财三样,不知道你说的快活是指哪种?”崔斯特不动声色,却感觉到自己的手指已经在叫嚣着“赌一把!”“赌一把!”了。
“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这个男人对着空气吐了一个烟圈,“只有财才是命根子,才真的好玩呐。”
“正合我意。”崔斯特微微一笑,“麻烦你给我领路了。”
和其他地方的赌坊一样,比尔吉沃特的赌场同样是开在很隐秘的地方,比如这个男人带他去的这一家就在一条荒凉的巷子尾端,不过一进赌场,冷清立刻就被喧嚣的人声所取代了。
“祝你财运亨通。”男人拍了拍崔斯特的肩膀。
“希望如此。”崔斯特笑了笑,就走到了牌桌前。
五十金币的筹码在赌场看来实在是太小,崔斯特押下去的时候甚至遭到了嘲笑,只有他知道自己不能输。
但他也不会输。
场面转了一圈,崔斯特的五十金币已经变成了一千五百,庄家的脸色也不再那么好看。
赌场,对于崔斯特来讲,并没有什么心跳与刺激,有的只是越堆越高的筹码,和越来越满的口袋。
一夜歌舞升平,崔斯特并无心计算自己换了多少对手,也无心去数自己赢了多少钱,他只知道自己的外套口袋里现在至少有五张一千两的金票。
“再来最后一把了。”崔斯特看看眼睛已经有血丝的庄家,他知道这个庄家已经目不转睛的盯了自己半天,就为了看明白自己出没出老千,可是他还真怕这样下去会把这个庄家活生生盯死。
会被人看出来的老千还叫老千吗?
这一局牌的过程看上去无比的凶险,不知道什么时候桌边已经聚集了好多人,不过崔斯特倒是不担心,虽然已经到了最后一手决胜负的关键时刻,可他心里很清楚自己会翻出什么样的牌。
四个A,通杀。
然而这个时候,围观的众人却发出了很奇怪的声音——总之那绝对不是看到最后一手牌是通杀的时候会发出的惊讶或者赞叹。
崔斯特愣了一下,再看牌桌,自己也傻眼了。
他的对家亮出的手牌,同样也是四个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