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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整整一天,到晚上终于到了部落。沈君走在轩身后,眼睛打量着他们。
部落里的人穿的跟夜轩穿的有些不一样,男人像他一样也是上身裸着,下身裹着布或系着草裙。
没有人身上穿兽皮,族人见轩回来都很恭敬,看她就带着疑惑和探究。
房子是用圆木支在地上建的,上面覆盖着杂草椰树叶,用来遮阳挡雨。构造很简单给人一种,随时可以搬走的感觉。
这里的房子,不是排列建的,而是围成一个圈状。圈出来的类似于大型的院子,放着各种器具,有几个小孩在里面玩闹。
正在做活的人见轩来了,直起身站好,等他过去了继续忙手里的活。
夜轩的住处在这些房子中间,高出十来米是一个山洞,下面凿好了台阶。沈君跟在他身后一步一步走上去。
地面被打磨过了,不像他们之前住的山洞,地上坑坑洼洼的。
一眼看过去是一张,很大的石倚上面铺着黑熊皮。看着就很软暖和。往旁边看是让根根木棍隔起来的隔间。
明显是睡觉的地方,石床占了卧室的三分之二。上面铺了很厚的兽皮,石壁上挂着弓箭,锯开的圆木上摆着大小不一的刀具。
“这里的人很尊敬你!”沈君顺手拿一把刀,放在手里细看,“可以给我一把吗?”她觉得她应该配把刀保护自己。
“你用不到。”不会有机会用到。轩道:“阿娃,带她去隔壁住。”
“是首领。”候在洞口的阿娃,听到夜轩的话走进来,带沈君出去。
临走前,沈君放下刀,今天要不来明天要,死物而已摆在这里又不会消失。
见沈君出乎意料的老实,夜轩抬眸看她一眼,看来是有别的事情吸引她,不然她不会那么容易放弃。
“阿娃。你叫阿娃对吧!”沈君在山洞里转,这个洞穴比夜轩那个小很多,里面只有床和放东西的树墩。
阿娃抬头看她,不明白她的意思,“是,我是叫阿娃。”
“我的名字叫沈君。”沈君笑意盈盈的瞅着她,没说你好,也没说很高兴认识你。那太生疏,她要尽快和这个阿娃搞好关系。这样便于她打探消息。
阿娃的眼神变得奇怪,琢磨不透她的意思。
“你们在这里呆多久了?”沈君在床上翻一圈,装作不经意的问。
“有两三年了。”阿娃回道,在记事起他们会因为诸多原因迁移,她已经记不清换了多少地方了。
“你们经常搬?”沈君在床上坐起来,指指她衣服,“你们为什么不穿兽皮?”
阿娃不吭声,“走那么久你累了吧,我去给你端水泡脚。”
“她问你什么了?”轩看着站在他眼前的丫头。
“她问我们在这里住多久,问为什么我们不穿虎皮。”阿娃一五一十的说,没有丝毫隐瞒,轩是他们选举出来的族长,能一个人力退凶兽。他就是族人的信仰,族人把他当神祗一样信奉。
“能说不能说,你自己斟酌。”夜轩示意她出去,他的族人他明白,即使知道沈君对于他意义深远,不该说的话她们一样不会说。
他在想要不要放沈君的血,去救长老。长老几年前得了一种怪病,久治不愈。他道前任长老给他托梦,说唯有朱果可以根治。
朱果很稀少上一次,族谱记载都是百年前了,一年前他无意间,寻到一株。朱果不能移植,并且会在摘完果实后迅速枯萎死亡。
他们落月族一直生活在这片丛林,并没有发现外族踪迹。这株树枝干没有折断损伤的痕迹,地上有果核。这两种迹象表明不是动物所为。
不管是什么做的,这表明它脑力很发达,放任可能会对族人造成威胁。所以他开始寻找,在搜寻中他发现,那个地方很适合做下一个迁徙地。
食物多丰富,离水源近。重要的是山洞够大,可以住很多小孩和长者,这样猛兽袭击的时候,不至于死伤过多。
找到沈君的时候,他觉得她很不一样,似乎是周旋过了,放弃抵抗病弱的她,非常坚韧。没猜错的话,朱果是眼前这个人吃的。
所以他在老虎向她扑过去的时候,从树上跳下来。跃到老虎背上,两腿施力夹它两边的肋骨,在它脱力时按压在地上,猎杀它。
沈君应该是空难,迫降到这里的。不过她回去的几率不大了,附近的海域没有轮船过来。
这片森林有600多万平方公里,沈君相当于落在了中心,估计找她的人也不会相信,她能在这种条件下存活。
沈君坐在石阶上,看着远处在篝火旁边的大人小孩。他们似乎在准备什么,很开心。
泡完脚沈君躺到床上睡了,也不知睡了多久,被外面的喧哗声吵醒。好像在庆祝什么,唱她听不懂的歌。
穿上编织的拖鞋,沈君走出去。他们手拉着手围成一圈,绕着篝火舞动。中间还架着一整只羊,在火上烤。
夜轩坐在一边喝酒,没加入进去,旁边的阿娃低下头,不知道他给她说了什么。
“你们在干嘛?”沈君问迎面走过来的阿娃。
“族人在庆祝首领归来。”阿娃笑着,不忘首领的交代,叫她往那边去。
“那么隆重!”沈君瞠大眼睛,出去一段时间不就相当于出差吗!这原著民表现也太夸张!
“你不会懂的。”阿娃说,“只有首领在的时候,我们才真正安全。”
她想她明白了,夜轩有强大的安全感,他坐在那里不动也会让人安心。
沈君加入队伍,本就会玩的她跳的开心。直到尽兴她才在人群里走出来,到轩身边坐下。
“怎么不一起玩?”沈君问,这是为你准备的。
“比起玩,我比较喜欢看。”在看和被看之间,他选择前者。
“恶趣味。”沈君从旁边的树墩上,找来一个竹杯。倒上半杯酒浅啜一口。“味道不错。”
舞跳完族人开始分割羊肉,先取下一条腿给轩送过来,他们才继续分。
轩瞅着羊腿咬两口,咀嚼咽下去。用匕首剥下没咬过地方,放到陶碗里递给她。
沈君接过来,把陶碗放到腿上,用手捏起一块羊肉填进嘴里嚼。每天吃烤的东西,在香也腻了。明天能不能吃点不一样的,哪怕是清水煮鱼也行。
余兴节目是摔跤,每个人可以任意挑战,被挑战的人不能拒绝。沈君看的兴致勃勃,比以前在电影里,看那些大块头摔跤有意思多了。
“怎么没人来挑战你?”沈君突然想起什么,转脸看夜轩。
夜轩把竹杯放到树墩上,“他们几年前已经挑战过了。”
“你说的是真的?”沈君不信,怎么可能!她看那些人摔跤很有实力。
“几年前,首领十五岁的时候,摆了一场擂台赛,把挑战者全打败了。”阿娃说的很骄傲,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打败的。
“夜轩,现在多大?”沈君想到一个很严肃的问题,目测他头二十五六,她还真不知道他多大。
“十五,七年前。”阿娃也在算,她也忽略首领年龄了,“首领二十二。”原来首领是个青年啊,阿娃看着夜空流汗。
二十二,沈君嘴角抽搐,果然是人不可貌相,她终于相信那句话,你的眼睛会欺骗你。
酒喝的太多,轩睡不着觉,坐在珙桐树上,珙桐的花开的美丽奇特,像白鸽舒展翅膀一样温婉富有生气。
别人喝酒是喝醉,他越喝越清醒,背倚着树干,夜轩闭上眼睛在开满珙桐花的枝叶里小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