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闺蜜

宋忆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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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的九月初,天气依旧炎热。

    晚上,杭州城一家不大的咖啡馆,此时被包了场,正在举办一个私人的生日派对。

    派对的女主人名叫许愿,是晚报的记者,能力强,人缘广,又爱新潮。今天是她二十八岁的生日。她留着一头时髦的短发,显得既俏丽又干练,一双大眼睛闪闪发亮,很厉害的样子,一般人会有些不敢跟她对视。

    此时的许愿,正和一个长发女孩一同坐着说话。长发女孩很美丽,然而如果单用美丽来形容,会觉得意犹未尽。或者还需要用气质优雅来补充,才更为准确一些。

    她看上去很安静,即使是在说话、微笑,和拿杯子的时候,也给人一种宁静、安闲的感觉。她也是一双大眼睛,不过和许愿的大眼睛完全不同,许愿的大眼睛过于锐利,会让人有些不适;而她的大眼睛是柔和的、温暖的。被那样一双无害而纯善的大眼睛看上一眼,你就会不由自主地放低声音,收敛动作。

    “你带她来,确定不是来砸场子的?”许愿对白泽芝说。

    女孩名叫白泽芝,比许愿小了四岁。听了许愿的问话,她看看不远处那个正大笑着,周旋于几个男人之间的姑娘,微笑着回答许愿说:“丁蔷薇只是活泼了一点,你了解她之后就会喜欢上她了。”

    “一点?”许愿挑眉,“那可不止了!而且,我可不想喜欢她,也没法喜欢她。”

    “你这是嫉妒么?”白泽芝调皮地眨眨大眼睛,因为是好朋友,所以她也会顽皮地开个小玩笑。

    “嚯!我嫉妒她?”许愿一脸的不可置信,和不可理喻。“省省吧!只有缺乏自信的人,才需要靠吸引男人,来显示自己的魅力,来证明自己有人追,是抢手货。真是幼稚!而且肤浅!”

    “你的这张嘴啊……”白泽芝叹息说。

    “记者的嘴,一针见血。好了,我去那边招呼一下客人,你自己坐一会儿,没关系吧?”许愿一边起身一边低头问。

    “没关系,你忙你的好了。”白泽芝抬起头来对她说。

    许愿走开后,不一会儿的工夫,一个瘦瘦高高的男子就朝着白泽芝走来。他站在刚刚许愿坐过的位子前,彬彬有礼地询问白泽芝:“我可以坐这儿吗?”

    白泽芝抬头看看他,友好地说:“可以啊。”

    男子的穿着颇为时髦,相貌也很清爽明朗,让人心生好感。他坐下后笑着对白泽芝说:“白泽芝,你忘记我了吧?”

    白泽芝吓了一跳,认真仔细地看着面前的人,迟疑地问:“不好意思,您是?”

    “我是丁曙光,欧典的设计师,去过你们锐智达几次,还有印象吗?”

    “噢,怪不得我觉得你是蛮面熟的,你的名字也很特别,我有印象的。抱歉我有些近视,平时又不戴眼镜,所以不大认得清人。”白泽芝歉意地说。

    “难怪,呵呵,我想你怎么好像不认识我一样。我的合伙人前几天还跟我说起,说你上次跟他对面走过都不理他。难为在你们公司他还跟你打过好几次交道呢,你都好像不认识他一样。他抱怨说,出了门你就不认人了,说你傲啊!哈哈……”

    白泽芝颇为不好意思,解释说:“有这回事?那我是真没看见。连我最好的朋友,也经常会为这事抱怨我呢,说我睁着眼睛看不见人,真是不好意思!”

    “理解理解。那今天我们这样说过话以后,下次再碰到,你不会又不认识我了吧?”丁曙光戏谑地问。

    白泽芝忙说,“不会不会!怎么会?”她嘴上这样说,心里却是忐忑,她对自己的这一技能是没有把握的,往往对方换件衣服她就认不出来了。她赶紧又多看了丁曙光几眼,心说:拜托!下次应该不会认不出来了吧?以前在学校里傲就傲了,现在老是被客户说傲,可不是一件好事……

    丁曙光似乎看出了她的尴尬和不确定,笑着说:“你不会是,正在拼命地记我的长相吧?没事没事,我听说过有一种脸盲症,我能理解你,理解万岁。”他一脸诚恳的笑出声来。

    白泽芝很是尴尬,不过对他的直率和聪明产生了好感,整个人也放松了,没有之前那么如临大敌一般的紧张了。她也笑说:“唉,有时候也挺烦恼的,老是被别人说我傲慢,其实我是真没看见,这个毛病真是不好。”

    “美丽的女孩,就应该是傲慢的,男士们不会真的介意。”丁曙光说。

    “谢谢你的恭维。”白泽芝微微一笑。

    “说什么呢?”两个人的谈话圈里,忽然冒出了第三人,正是之前被许愿鄙夷过的丁蔷薇。

    丁蔷薇有一头天然的卷发,稍事梳理就又洋气又自然,完全没有理发店里做出来的那种做作感。她的眼睛是一双细长的丹凤眼,很媚很古典,跟这一头洋卷发搭配起来,倒是别有味道。她穿着一件露肩的连衣裙,露出圆润漂亮的肩头,身材凹凸有致,特别吸引人们的视线。

    白泽芝回头,看着自己漂亮抢眼的好友,笑答:“在说我的脸盲症。”

    “脸盲症?还真的是,精准的定位!”丁蔷薇发出清脆的笑声,双眼更显明媚灵动。

    丁蔷薇是白泽芝十二年的密友,从初中到高中同班同学六年,只在大学时分开过四年,毕业后又重新在一起,在同一家公司共事,如今已有十二年的交情了。

    周围的人看她们这样两个截然不同的女孩,竟然是这样要好的朋友,都感觉很不可思议。一个文文静静,一个爱抢风头;一个少言寡语,一个叽叽喳喳;一个举止端庄,一个有些轻佻;一个人人夸赞,一个众矢之的……

    然而世上的事就是这么奇怪,两个看似完全不搭的人,就是这样好成了一团。也许是互补吧,人总会被自己没有的东西吸引。白泽芝表面上看人缘很好,其实她是个淡漠的人,缺少热情,不习惯跟人打得火热。虽然口口声声自己不傲,只是视力不佳、眼神不济,其实骨子里还是高傲的,等闲的人入不了她的眼,所以实际上没几个要好的朋友。

    丁蔷薇爱漂亮、爱出风头,从小就喜欢跟男生做朋友,不喜跟同性做朋友,总有抢人男朋友的嫌疑,一直都是女性公敌。而白泽芝却偏偏喜欢丁蔷薇的活泼率真、生动有趣,喜欢她的胆大妄为,甚至是偶尔的口出脏话。虽然她自己绝不会这么干,但是对丁蔷薇的种种“不良行为”,她却是无比的包容,甚至会觉得一些有趣和好玩。所以每每看见她被女孩子们共同抵制的时候,她都会忍不住的去保护她,给她撑腰。

    丁蔷薇对白泽芝所怀的心理,一直都是矛盾的。对白泽芝身上那种完美和高贵,她是嫉妒的,会有一种很想上去推倒她,再踩一脚的感觉;同时,又不可抵挡地被她吸引。那种温暖、安宁,和被喜欢、被看重的感觉,她都想要,这是连她自己的妈妈都没有给过她的,只有在白泽芝这里可以得到。因为唯一,所以弥足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