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步步抢先

荣誉与忠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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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老言原本也是汉军的一员,但是和军队走散后,为了生存,也害怕回去后被当成逃兵砍头,竟是聚众成一股边塞马贼。

    他麾下有先后聚集起来的两百余名帮众,一直游走在边塞劫抢,异族抢,同族也抢,他说这是为了生存。

    在三天前,他们就发现有一股近千人的队伍出了塞行,一直往西北方向走,他起先判断是一股出塞行商的商旅,会做出这个判断是因为那支队伍带有车架,后来发现不对,普通商队根本不会有骑军护卫,也不会那么大胆接受了羌族部落的邀请后,竟然敢在羌族人想动手劫抢之际,不是狼狈逃窜而是奋起率先发动袭击。

    老言亲眼见证了那支队伍用两百五十铁骑冲进羌族人的营地尽情厮杀,他听到了久违的“汉军威武”心里激动,忘情观看。他还没有见过如此悍勇的骑军,骁勇的羌族人在这股骑军的打击下就像是一群绵羊,而那股冲进羌族人营地的骑军又是那么冷酷地对女人、孩子发动了屠杀。

    老言原以为那股骑军明知必死而在做无谓的拼杀,在死之前想拉足垫背的,后来发现不是那么个回事,原来那么做是想惹怒羌族人,把羌族骑兵引出营地……

    老言惊讶他们的悍勇,自觉不是对手的同时也不想与汉军为敌,他原本想放弃了,却是受到信签邀请‘狩猎’,而猎物就是那支原本想放弃劫杀的队伍!身为马贼的老言当然知道会发出信签邀请狩猎的人是谁,他既然为贼,就要守规矩,不守规矩不但是官军要杀,就是同样是贼的人也容不下他们,只有走一步算一步。

    有传言,有一支从汉国出塞的队伍带满了金子珠宝、布匹绸缎,更有让人为之疯狂的甲具利器,这支队伍只有两百余个能战之士,虽然战马神骏,战刀犀利,甲胄结实,但再厉害的猛虎也经不起群狼的扑咬,何况有那么多的狼群发现了它的存在,躲在暗地里随时准备扑上去撕咬。

    贪婪让人变得疯狂,数股得到消息的马贼紧随而来,他们为了不被发现,只是远远地跟在那支队伍的警戒范围之外,长期进行劫掠勾当的人都有自己的手段,不至于让猎物走丢。他们不约而同的让人乔装成流民混进那支队伍,发现了猎物的强大,举棋不定时发现还有其他人在打主意,互相试探,一拍即合,狼群越来越多,心情极为矛盾的老言也顺其自然成了狼群的一份子。

    看到东北方向冲天的火光,自以为计谋奏效,狼群临时推举出来的首领招集人说,进行狩猎的时机来临了,他们呼喝手下儿郎依序穿越沼泽,闻到腥味的狼群迫不及待地想追上猎物,扑上去大口撕咬。

    就在多数人已经穿越了沼泽,各股好汉在整军准备前进时,地面却颤动了起来……

    老言当然是出了沼泽的其中一人,身为马贼首领的他当然知道地面为什么会颤抖,那是因为有大股骑军在驰骋,而且肯定就在附近。他睁大眼睛扫视四周,他找到了,心脏也开始不争气地加快速度,黑暗中,正前方黑压压的骑军已经发起了冲锋!

    “完了!我就知道那股人不好欺负……”

    是的,他说的对,一直敢于在桅樯之下率先发动对羌族人反击的队伍,它绝对不好欺负,敢于打它主意的狼,将被无情地击杀!

    曾经亲眼见证林斌麾下骑军悍勇的老言,见自己这方遭受埋伏,竟是起了混乱,想退被后面的人堵住路口。那些贪婪而又无用的首领一片叫骂,就是不知道让麾下帮众结阵,他知道大势已去,又不想与汉军作战,明知事不可为,索性带着帮众夺路而逃,这一逃一发不可收拾,未战先失士气,原本受到埋伏惊慌的贼众情势越加不堪。

    ……

    驰骋在最前面的林斌已经可以看见前方的火光,那是打着火把的贼众,而他们似乎也发现有骑军来袭,尚远都可以听见不断有人在惊恐的喊叫“敌袭!”,吵杂的呼喝,那被惊吓到的声音听上去极为恐慌,两百余敌骑在一道“呼啦”声中竟是不战而逃,心下大喜的同时,命令部队加快马速。

    林斌率领骑军快速驰骋,早在接近五里的时候,隐匿已经失去了意义,五百三十四骑战马的马蹄震踏草地的举动就是再怎么隐匿也必将被发现,不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杀敌军,这也是林斌为什么选择贼众前驱、中军出了沼泽再发动攻击的根本原因。

    沼泽难行,贼众一旦大部出了沼泽想快速龟缩回去难上加难,发现敌袭的贼众如他所想,竟是挤成一团,从这里得出一个事实,贼众不是只有一个首领!

    一番布局已经慢慢接近目标,黑幕中,五百三十四骑汉家儿郎驭马驰骋,他们已经抽出了战刀,无人吼叫,只是默不作声地等待冲将上去尽情厮杀。

    林斌的身躯随着座下战马的奔驰而在上下摇动,接近五百步,他高举横刀吼:“列!”

    五百三十四骑得令,驰骋中渐渐分开两个梯次,又在林斌一声“分!”的吼叫声中,甲贺领出两百五十骑迂回西侧,林斌则是率领余下的两百八十四骑像一枝被射出去的箭矢一般直直冲向那些惊慌失措的贼众。

    “随我来!”林斌出声高喝:“杀!!!”

    林斌深知这次军事行动的意义重大,突增人口使得队伍变得极其不稳定,虽然已经暂时得到压制,但还是需要一场大胜来震慑内部的不安定份子,其次便是校检新征骑军的作战能力,以战养兵早在洗劫异族部落时已经开始进行,但那些不对称的厮杀不能说明什么,只有一场真正意义上的对阵才能看出一支军队的战斗力。

    三百步……

    原本默不作声的骑士开始吼叫起来,他们要冲上去杀掉这些胆敢打自己主意的混蛋

    渐渐反应过来的贼众在各部首领的呼喝下终于不再无意义的乱窜,而是依照各自的归属在集结,他们让开了沼泽前面的位置,试图快速让后面的人出来支援,意图依靠人数进行厮杀。

    “汉军——”近了,林斌已经可以看见前方那些人脸上的表情,他横刀前刺:“突击!”

    浩瀚的马蹄声在夜幕中犹如阵阵滚雷,林斌率领的骑军突进厮杀,惊慌失措的贼众难以抵抗,瞬间被撕开一个口子。林斌很快发现贼众遭受埋伏士气低落,抵抗力度不大,随即让人发射响箭,军令甲贺率军从西侧逼近。

    贼众本就不是一伙人,他们是由多股聚合而成,各自之间无法协同作战,遭受埋伏心情恍惚的同时又有部队还留在沼泽进出不得,本就混乱的局面在被敌骑一冲,瞬间被分割。

    事实再一次证明,在良好的计谋辅助下,战胜一些乌合之众根本不难,林斌率军突进,有如一群猛虎扑进了狼群,狼虽多,但却已经失去了先机,就好像被套紧绳索无法全力抽身力战,所导致的就是被猛虎盯上,失去胆气的狼想逃跑,死硬的狼想力战,结果进退失度,战不得又退不得。

    在甲贺率军从西侧瞬间突刺时,这场战斗已经不需要浪费笔墨形容,一群中了埋伏失去士气的人,在被两股铁骑来回冲杀时,已经注定败亡……

    在一番布局之下,步步抢先,若不得胜,当自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