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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早寒(一下)
刹那间,屋子里的气氛变得有些古怪。双方都不是故意提起各自的身份,双方却又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摆脱此刻的尴尬。那道看不见鸿沟瞬间被暴露无遗,无论如何去掩饰,都不能否认它的存在。
毕竟是终日游周旋在达官显贵之间的老手,虢国夫人恢复得比雷万春还快些,笑着抿了一小口酒,低声把话题引往别处,“妾身听说大哥当年追杀歹徒三千余里,过后苦主情愿以身相许,大哥却只从她手中取了一个鸡蛋,这是真的么?”
“那是更远的事情了!”雷万春巴不得把话题岔开,笑呵呵地接口,“事情过去快二十年了吧,想不到居然还会有人提起它!”
“能说说么?我只是好奇!”虢国夫人垂下粉颈,笑着给雷万春倒了杯酒。然后将自己面前的酒盏也重新填满,笑着举起。
“那是开元年间的事情了!”雷万春微微举起酒杯向女主人致谢,然后抿了一大口,“那年我路过易县,看到有个小姑娘在衙门口不断磕头。额角都磕出血来了,但衙役们却不肯理睬他。一时气愤不过,就上前帮忙理论。结果衙役们却说,不关他们的事情。杀人凶手已经跑到碎叶去了,知县大人也发了海捕文书。但碎叶那边的官府接不接这案子,什么时候能把凶手给押解回来,他家大人也无能为力!”
“恐怕是一种应付之辞吧?”虢国夫人目光非常敏锐,一语道破了其中玄机。
“可不是么?”雷万春摇了摇头,苦笑着回答。“我当时就觉得蹊跷。私底下一打听,原来整个事情经过根本不是衙役们说的那样。所谓鞭长莫及,分明官老爷们编造的借口。事实上是官老爷护短,故意放走了凶手,然后又拿距离遥远来应付苦主!”
“也太过分了。那小姑娘家中就没别人了么?不会到州府去告他们玩忽职守?”当忘记了自己现在的身份时,虢国夫人很快又变成了杨玉瑶,一双眼睛忽闪忽闪,仿佛藏着数不尽的好奇。
“没了。官老爷们欺负的就是这一点。那小姑娘长得很好看,在当地也算一支花。歹徒见色起意,半夜偷偷翻墙进入她家欲图谋不轨。她惊醒呼救,阿爷、阿娘和哥哥先后赶来跟歹徒搏斗,都被歹徒给用刀子当场杀死了。小姑娘自己肚子上也挨了一刀,被捅成了重伤。那歹徒误认为以为她已经死了,就大摇大摆回了家。邻居们第二天早晨来借盐巴,从鬼门关上救回了她。她不顾自己的伤势,求人抬着去衙门告状。结果知县老爷前后派了四十多名衙役、帮闲,都没能抓到疑凶。半年后,小姑娘把伤养好了,疑凶还在法外逍遥。有人气愤不过,偷偷告诉她,当初是疑凶家里花钱买通了捕头,才导致的这个结果。她不甘心,让人写了状子再次到府衙喊冤,结果府衙把案子又重新压给县上。还是原来那个知县负责处理此案,因为证据确凿,推脱不过,便想出了这么一招,让疑凶先跑到几千里外去,然后以管辖权限鞭长莫及的借口来搪塞!”
“狗官!大哥就应该当场把他也杀了!”杨玉瑶义愤填膺,低声唾骂。
“那我就成了谋反之徒了!”雷万春哈哈哈一笑,仿佛很欣赏杨玉瑶的这种激愤,“况且那狗官还算有点良心,并没把事情做绝。他既然发了海捕文书,见到疑凶的人就都可以将其捉拿归案。我怕那小姑娘求告无门,再闹出什么人命来。就拍了胸脯保证,这个事情我管定了。然后就揭了县衙附近的海捕文书,拍马去了西域。结果也巧了,正好在碎叶城内的一家杂货铺子碰到了疑凶。他当时在那边做小伙计,我拿出海捕文书,跟他说案子发了,让他跟我走。他便抄了刀子跟我拼命。我正愁大老远的怎么把他往回带呢,既然他当场动了刀子,我也不用再整得那么麻烦了。夺过刀子来将他放翻,割了首级去衙门报案。”
“碎叶那边的地方官员也懒得多事,便命人把疑凶的首级用石灰腌了,装在匣子里,。责令我必须将其捎回河北去。于是我又掉头回了易县,这一来一回,就跑了十一个月!”
“回了易县,知县大老爷见到人头和碎叶方面的公文,只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便赏了我三吊铜钱,把我给打发走了。反正疑凶已死,知县大老爷不必再做什么人情,于是废物利用,把人头挂到城墙上,算作他任上的一个政绩。”
这些陈年旧事,他说起来不添加任何夸张的成分,听在杨玉瑶耳朵里,却比那些添油加醋传闻更为惊心动魄。直到整个故事都说完了,才拍拍自己的胸口,低声赞道:“到底是大哥,武艺够高。否则,几千路跑下来,光马背上的颠簸,也把人给颠散架了。”
“嗨,我是风餐露宿惯了的。最不怕的就是骑马!”雷万春又饮了一大口酒,低声解释。
“然后那小姑娘就要以身相许?”杨玉瑶笑着陪了一口,依旧难以满足心中的好奇。
雷万春笑着摇头,“也不能算以身相许了。她一年多来人情冷暖见多了,心中恐怕对报仇的事情早已绝望。所以看到我居然能说到做到,就一时冲动.......”
“那大哥为什么不娶了她?”石板已经烧得发红了,杨玉瑶把鹿腿切成片,一片片放上去。借助石板的蓄热,烤得鹿肉“滋滋”做响。
这是一个很费功夫的活。肉还没完全被石板烫熟,她的脸已经被热得通红一片。雷万春搭不上手,只好笑了笑,继续满足她的好奇心。“我当时年纪正轻,心里总想着一个人闯荡江湖,不想被家室所累。况且我以前从来没见过她,因为帮了人家一个忙,就要人以身相许。那不等于趁人之危么?”
“那不一样!”杨玉瑶轻轻摇头,把烫好的鹿腿一片片捡给雷万春,“趁人之危是别人不愿意。而那小姑娘是自愿嫁给你!趁热吃吧,冷了就没味道了!”
“你也吃一点儿吧!”雷万春笑着谦让,语气中不知不觉带上了一点儿怜惜,“看把你热的,都成了这般模样。如果光我一个人吃,实在过意不去!”
“我胃口弱!”杨玉瑶嫣然一笑,通红的脸孔就像一朵怒放的牡丹。“大哥吃,我在一帮帮你倒酒。”
说罢,又给两人的酒盏填满,拿起其中一只,放在唇边轻抿。
雷万春拗她不过,只好自己先吃了起来。鹿腿的肉嫩而不腻,配上和昨天同样的兰陵美酒,简直是天造地设。也不知道是酒劲上了头,还是炭盆实在太热,喝着喝着,二人的脸色就慢慢变成了同样的颜色。
“那女子非常漂亮么?”杨玉瑶星眸微张,望着雷万春胸口衣服下如斧凿石刻般的隆起的肌肉,以一种极其缓慢的声音问道。
“嗯!这个.......”这个问题实在有些突兀,雷万春想了好一会儿,才挠了挠后颈,讪讪地回答,“说实话,我早就记不清她长什么样子了!也许很漂亮吧,应该是很漂亮!”
“跟小妹比呢?”杨玉瑶迅速看了雷万春一眼,又迅速把眼神移开,痴痴望着杯中的美酒。
“不,不大清楚!”雷万春喝得已经有点高了,想了想,笑着回答。“没比过。应该是不如吧!”
“真的?”她故意追问。
“真的!”他郑重点头,想了想,又稀里糊涂地补充道:“说实话,你是我这些年来所看过的女人中,最漂亮的一个!”
酒到酣处,说者并不觉得此语有多大胆。但闻者听在耳朵里,脸色却愈发红润了。仿佛突然害了羞,杨玉瑶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抬起头,眨着明亮的眸子追问:“大哥觉得,我那天的装扮更好看一些,还是今天的装扮更好看一些!”
“都好看!”雷万春坦诚地回应,然后又迅速补了一句,“其实你不该问我,我对衣着饰物方面,一直不怎么在行!”
“大哥没听人说过,女为悦己者容么?”杨玉瑶又往前探了探身子,双眸闪烁,流露出一片汪洋。
“啊,呃!”雷万春终于好像琢磨过一点味道来了,用力拍了自己的脑袋,笑着回应,“我没读过几天书,哪里会知道那么多古人的说法。况且古人的话也未必全对。你怎么打扮,只要自己开心就好,何必在乎别人怎么想。要是女人总为别人活着,那这辈子岂不太没意思了么?”
没想到看似粗豪的雷万春嘴里居然能冒出如此令人深思话来,杨玉瑶楞了一下,双目中突然恢复了明澈。看了看大大咧咧的雷万春,她突然又觉得有些失落,于是便再次举起酒盏,笑着邀请,“再干一杯,大哥难得来我这里一次!”
“还是不要多喝了吧!”雷万春举盏相陪,然后笑着劝阻,“我已经喝得够多了。你也别喝太多酒。这兰陵美酒入口虽然绵软,后劲儿却比一般的酒足很多!”
“大哥知道这酒的来历?”闻听此言,杨玉瑶微微一愣,笑着追问。
“昨天刚刚跟李白他们几个喝过。是秦家两位兄弟从家里带来的。”雷万春点点头,如实回答,“李白还给此酒写了一首诗,是什么,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好不好我也不清楚,但大伙都佩服得很!嗯,我吃饱了。谢谢你的款待。你烤肉的手艺没的挑,简直是我见过最好的!”
说这话,便慢慢站起身。准备告辞。杨玉瑶赶紧起身相送,却是坐得太久了,腿脚发麻,身子晃晃悠悠向地上倒去。
雷万春手疾眼快,赶紧抢上前半步,伸出一只胳膊,将杨玉环从搀了起来。“哈哈,你也喝多了。我说过么,这酒后劲儿极大。不过不妨事,回头再喝几碗浓茶,就能解掉!”
门口的婢女试图靠近搀扶,却被香吟用凌厉的目光瞪了回去。借着三分酒意,杨玉瑶晃了几步,身子却不由自主往后倒,“大哥也喜欢李白的诗么?其实妹子也很喜欢。”
“李白的诗,恐怕没几个人会不喜欢!”雷万春想找个帮手把杨玉瑶交过去,目光四转,却发现婢女们都忙着收拾炭盆和鹿肉,根本没人注意自己。只好用力将杨玉瑶绵软的身躯搀稳,笑着回答。
“大哥最喜欢哪一首呢?”杨玉瑶慢慢转过头来,星眸紧闭,樱口微张。
雷万春心里猛然打了个突,总算记得自己在张巡面前夸下的海口,定了定神,笑着回答,“我一个粗人,懂什么诗。听过就算了,转头便忘!”
“那大哥知不知道小妹喜欢哪一首呢?”杨玉瑶仿佛已经醉成了烂泥,身体舒舒服服地贴在雷万春臂弯里,丝毫没有移开的打算。
猛然间心头灵光一闪,雷万春哈哈大笑,“你喜欢的,恐怕是那句,‘我醉欲眠君且去’对不对。赶紧叫个下人来吧,你今天真的喝得太多了!”
“大哥猜错了!此刻我最喜欢的,却是另外一句。”杨玉瑶笑着摇头,微微睁开双眼,目光温柔如酒,“‘玳瑁筵中怀里醉,芙蓉帐底奈君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