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一个吃货

清唱华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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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伯特一笑,虽然这个报价并没有超过心理预期,但是他还是很想再压一压价格:“余先生,好莱坞从来也没有引进一部由中国人拍摄,中国人主演的电影。并且,在美国还有排华法案的存在。虽然现在已经有些名存实亡,但是,这对观影人数还是有很大影响的。想来,也只有我们敢于第一个引进有声电影的华纳敢做这样的尝试。”

    “至于派拉蒙和二十世纪福克斯,估计是没有这个胆量的。所以,还请余先生告诉我,您的这两部电影,为什么会值这么高的一个价格?”

    “阿尔伯特先生,决定电影价格的当然是市场啊!中国所有的电影院加起来,都没有华纳兄弟下属的电影院多。即使这样,《万里长城永不倒》仍有六十万银洋,差不多一百多万美元的纯收入了!”

    “而且,根据波士顿大学留学生的反应,这部电影也是受美国人欢迎的。至少,波士顿大学的实验影厅每次放映《万里长城永不倒》的时候,都会爆满。另外,还有一部《精忠报国》呢,质量并不比《万里长城永不倒》差。”

    “再者,我听说华纳兄弟和欧洲的很多电影院线也有合作关系,既然美国人能接受,想必欧洲人也差不多,欧洲的电影市场可不比美国小!若是这部电影能在欧洲放映的话,又会产生多少利润呢?”

    谈生意这件事情,最重要的就是要有情报,要有对等的信息,这样才能势均力敌的谈下去。心理技巧的把握,大都是建立在自己究竟掌握多少筹码上。正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阿尔伯特在第一时间赶到上海,虽然在好莱坞的诸多竞争对手中,算是占了上风。但是,正因如此,收集到的情报资料也少了许多。余生对好莱坞知之甚详,但阿尔伯特却对余生掌握多少底牌心里没数。

    此时听余生如此说,阿尔伯特知道自己的底牌基本上都被眼前这个年轻人给翻开了。从好莱坞出发前,华纳兄弟几个对《万里长城永不倒》在美国和欧洲院线的利润估计,就在五百万美元左右。还有一部《精忠报国》,因为太过东方化而不被兄弟几人看好。

    所以,一百万美元,两部电影的放映权,还是可以接受的。谈判就此结束,阿尔伯特很干脆的签了早已准备好的合约和一百万美元的支票。

    按照中国人谈生意的习惯,每谈成一笔生意,都需要大吃一顿。阿尔伯特虽然并没有这个习惯,但是对余生此人产生了极其浓厚的兴趣。毕竟,无论哪一个电影公司都缺少既对市场了解,同时也才华横溢的天才导演的。所以,并没有拒绝张善琨和余生的邀请。张善琨挑了一家租界中最贵的馆子。

    阿尔伯特对余生道:“亲爱的余,你有没有考虑过到好莱坞发展呢?以你的才华,是不可能被埋没的!如果你来好莱坞发展几年,那么你很有可能会是下一个格里菲斯或者卓别林!”

    “阿尔伯特,我对去好莱坞当然有兴趣,那个地方我早晚会去的!但是现在不行,在中国,我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做!”

    “你是说日本人?”

    “当然!”

    “那好吧!余先生,如果你到好莱坞,一定要先去华纳!我会给你非常丰厚的薪水!”

    谈话到此结束。张善琨挑的这家馆子是上海滩最著名的本帮菜馆子。大把的钞票撒下去,菜很快便端了上来。第一道菜便是罗宋汤配炸鸡排。

    注意,是炸鸡排而不是猪排。华纳兄弟是犹太人的后裔,所以,他们不吃猪肉。

    张善琨也是被余生提醒后才知道此事,便让这个菜馆,用鸡肉代替了猪肉。

    上海滩自开埠以来,云集四面八方海内外的诸般人事,便也云集各地不同的饮食滋味。最终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菜品。其中,炸猪排和罗宋汤,虽然长得像是西洋菜式,但其调味与讲究,却完全是中国菜的标准。

    原本的炸猪排,不但长宽厚度有讲究,而且需要先将猪排用刀背拍松,葱、姜、绍酒、味精、食盐、胡椒粉等调料才能入味。然后将猪肉上蛋白浆,才能下沸腾至六成的清油。工艺火候极为精细。不过,既然是鸡肉代替了猪肉,长宽厚度上便没有了这些讲究。

    阿尔伯特看着端上来的炸鸡排,以为不过是和美国的肯德基和麦当劳差不多的快餐。心中有些感觉被看清了,却也给面子的吃了一口。可是这一口吃下去后,阿尔伯特便是精神一振。口中鸡肉的味道与美国流行的炸鸡快餐截然不同。滋味浓郁充足,而不失鸡肉的鲜嫩口感。

    这与肯德基或麦当劳的做法截然不同,美国人的炸鸡,调料不过是涂抹在食物表面而已。即使到了后世,肯德基做的最好吃的也是鸡翅。而不是大块的原味鸡。一旦块头变大,内里的滋味便味同嚼蜡。

    阿尔伯特吃的飞快,老大一盘子鸡排,余生和张善琨只动了一筷子,剩下的全被阿尔伯特一人吃光。

    第二道菜是鲤鱼豆腐汤。根据犹太教的交易,有鳞有鳍的鱼类是可以吃的。但是扇贝、牡蛎或者葱爆海参之类的就不能吃了。

    虽然为了照顾阿尔伯特的口味,厨子特意做了这一道不知道算不算是上海滩本帮菜的鲤鱼豆腐汤。味道也算不得大厨级别。但是,这道菜余生和张善琨也只下了两筷子,便被阿尔伯特一人吃光。并且意犹未尽。

    余生一叹,原来这也是一个吃货啊!

    在后世,余生曾看过一则新闻。一家在美国家喻户晓的杂志前不久公布了一个民意调查结果,关于哪个国家的菜最好吃的问卷答案,竟然百分之九十的受访者回答说:中国菜最好。

    各大贴吧中也都有关于中国菜在外国的传说,很多在中国只不过会做些家常菜甚至连菜都不会做的留学生们,在美国被生生逼成了大厨。然后,这些大厨们凭着一手中国菜,迅速的征服了美国人的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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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筒子们,周末琐事众多,所以,今天和明天都是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