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恶业恶报 洗冤篇

梓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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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中清楚知道那个所谓的“事实”并不存在,但要如何去说明,一时间束手无策。

    “做过的事都会留下痕迹,即便抹去这些痕迹,又会出现新的。而没做过,也有没做过的痕迹。所有一切,都逃不过探求真相的双眼。”

    “小虎,你?”

    “其实……这也是老武说的。”

    没做过的痕迹,会是什么?反之考虑,若是做了,就会留下某些痕迹,或是令某些痕迹消失。而只要那些应留下的没留下,该消失的未消失,就可以证明假想的事情并没发生。此刻我正身处现场,只要细心观察周围的一切,一定可以找到证据击碎那个歪曲的“事实”。

    踩踏的地面、攀爬的圆柱、倚身的横梁,哪里才有奇怪的痕迹?小虎方才上过一次房梁,可似乎什么也没留下,什么也没抹去。再次回想他的动作,依旧无果,却突然令我记起了一句至关重要的话。

    “小虎,房梁布满灰尘,真的只有两条浅浅的草绳痕迹吗?”

    “当然,我是不会看错的。”

    “那么,你的假设又错了。”

    “唉,我怎么没想到?你若曾栖于梁上,必定会沾染些灰尘,即便换了身衣服,房梁上的痕迹是无法隐瞒的。”

    “正是如此。二人合作固然可行,但让我担当共犯,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果然是你说所的黑衣人做的,他会不会还有同伙?”

    “不,若是有,他也不会只身前来、仓皇逃走。”

    “我记得你说他朝回城的反方向逃走,如果之后他返回杀人,再去衙门通报,时间上完全不吻合啊?”

    “应该说是完全吻合才对。依仵作所言,燕捕头一行抵达的时间是在两人死后的一个时辰至一个半时辰左右,恰好和骑马往返此地与衙门的时间相若。而黑衣人正是骑着马!倘若他就是凶手,这也可以证明凶手几乎没时间尝试,杀人的行为是在短时间内完成的。那么踏脚物必然存在,究竟凶手用了什么替代,又为何要将它从现场带走?”

    “说来确是费解,若想伪装成自尽更应该把它留在现场,若想嫁祸白兄似乎与那个物体存在与否没什么关系。还是说他有不得不带走的理由。”

    听了小虎的话,回忆中出现了与一袭黑衣颜色十分相衬的物体——一匹黑马。

    “小虎,今日黑衣人所骑那匹马,足有五尺。你说会不会是……”

    “没错了,就是马。不仅高度合适,而且必然会从现场消失,还不费吹灰之力。”

    “那么没有骑马的石公子就可以洗脱嫌疑了。”

    小虎却一改刚刚兴奋的模样,无奈地摇摇头:“尽管根据我们的推断,白兄无论是时间还是手法上都不可能作案,但是没有确凿证据。”

    “这该如何是好?”

    “如今最直接的就是抓住真凶。与黑衣人接触过的人除了白兄,就只有你了。仔细想想,可有什么找出他的线索?”

    “他包裹严实得只露出一双眼睛,声音也像是刻意伪装,即便再见也无法辨识。”我内心挣扎片刻,终于决定说出自己的推测,“他应该是认识我的人,或许还不单是一面之缘。”

    “想起来了吗?是谁?”

    “其实……现在的我并不记得是否曾见过那个人。”

    “这话怎讲,我好像越听越不明白了。”

    “对不起,等我们救出石公子,我再向你说明原委,可以吗?”我担心被继续追问,几乎不敢直视他。

    “唉,你这副样子,叫我怎么拒绝?不过眼下真凶不知所踪,倘若毫无头绪,无法将其逮捕归案,我们只有尽可能去寻找证据了。任何平常之处,细微之处,都不能忽视。”

    “那么我们先把这里搜查一遍?”

    “虽说案发现场最重要,但已被破坏,怕是很难有所发现了。”

    “并非如此,先前横梁上的证据,不正是你发现的?”眼见小虎有些信心不足,我却不愿放弃,“只要有可能,我们就该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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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一眼望尽的茅屋中,果然没有什么值得特别留意。在哪里?在哪里……话语每在心中回荡一次,焦急便多添一分。方才还满满志气,此时却只能小心翼翼地行走,漫无目的地查看。

    我并无经验,不知所谓的确凿证据该如何找到。越是拼命考虑,越是被表面的字眼所限制,看不清方向。

    “杜姑娘,可有发现?”

    我低下头,默不作声。

    “这里不见血痕,也没有手印留下,就连足迹都杂乱不堪。看起来,凶手可能留下的所有痕迹中,都找不出新的线索。”

    原来是这样,仅在屋内单纯地“看”不过白费功夫,只有思考才能让事情有所进展。与凶手相关的事物真的已经查遍了吗?我开始猜想、串联黑衣人的行凶过程:驾马返回,割断草绳,系绕绳圈,最后骑于马上将昏迷绑匪的头部套入,策马而去。那么,他所触及的地方都可能找出证据。

    首先是吊住尸体的横梁,然而小虎说过,其上除了较浅的绳圈痕迹,别无其他。而后是草绳,我们曾在平整的切口处发现了血痕。倘若凶案是黑衣人临时起意所为,血迹一定是从那把匕首上沾染,那是石公子的血。

    “小虎,有没有方法能证明血迹所属何人?”

    “啊?你果然对查案的事一窍不通。如果真有那种方法,至少有一半案件可以毫不费力地找到凶手。”

    “真的不行吗?”

    “我想要是谁有办法,那也算创举一件了。”

    “可是,我时有听闻‘滴血验亲’。”

    “那必须是新鲜的血液。如今血已凝固发黑,根本无法以血滴状落入水中,又怎看出能否融合?”

    “原来如此。”

    “为何突然问这件事?”

    “草绳切口上的血迹,若无意外,是石公子的。”

    “什么,白兄受了伤?”

    “都是我……”正欲自责,却又回想起石公子的话。没错,那并不是为了我。我摇头甩开钻入耳中的声音,继续道:“逃走途中,他被身后偷袭的黑衣人刺伤,所用的正是一把锋利匕首。”

    “有这等事?那么黑衣人将匕首留下,还是带走了?”

    “他从石公子手臂上拔出之后,握着匕首骑马而去。”

    “之后呢,白兄一直和你在一起?”

    “嗯,直至他被衙役带走。”

    “途中可有片刻离开过你的视线?”

    “没有。”

    听了我的回答,小虎越来越兴奋,那神情,仿佛在山洞中发现了一丝光亮。“没有丢弃过任何东西?”

    “没有。”

    “太好了,只要白兄身上没被搜出沾血的匕首,也就证明割断草绳的并不是他。而从一般情况考虑,切断草绳的就是凶手。既然如今已有了证据,这就回衙门吧。”

    “好。”我一边答应着小虎,向屋外走去,一边仍未放弃最后的思考。踏出门的瞬间,回头瞥见地上凌乱的稻草,最明显的就在横梁下方。“小虎,不如我们再检查一遍那儿的地面,或许会有那个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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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逐渐暗下,道旁的灯笼都已点亮,偶尔飘过一阵香气。前方不远就是衙门,火光将匾额照得格外引人注目。

    刚进正门,燕捕头便迎上来,如释重负:“杜小姐,你可回来了。”而后恶狠狠地冲着小虎吼道,“叫你好好伺候着,居然半天都不见人。”

    “时辰还未到,须得这般紧张吗?”我将令牌举至燕捕头眼前,挡住他瞪着小虎的视线,这是在衙门口刚下马时,从小虎处拿回的。那一刻,我就暗示自己要做回趾高气昂的富家小姐。于是,面向小虎装出命令的语气:“你可以走了。”

    他会意地微微颔首,不去引起燕捕头的注意,随后的去处我们早有商定——大牢。

    燕捕头接过令牌,正要转身离开,我却将他叫住。

    “燕捕头,事情还没结束呢。”

    他刻意忍耐着厌烦,或许还有怒火,堆出的笑脸虚伪而滑稽:“杜小姐,还有何吩咐?”

    “放了石公子!”

    “这……不可能!”燕捕头一改顺承态度,直截了当。

    “我已找到表明他清白的证据,你若无法定断,便去通知知县大人。但那时,五百两银票就不知还有多少可以落到你手中了。”我特意看向左手,果然如小虎所言,中指在裙摆上磨蹭着。

    燕捕头睁大眼,看了看摊开的手,而后将掌心朝向我,确认道:“五……五百两?”

    “没错,五百两。只要石公子顺利离开,明日我便遣人给你送来。”

    “杜小姐,人我可以带你见,话也可以由你说,只是他能不能离开……”

    “我不需要你的保证,因为他根本就不是凶手。倘若这放不放人由你做主,我现在便可将一切告知。”

    “好,你只管说来。如果证明石昔白并非凶手,我即刻就放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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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耐不住慢慢铺陈道来,便单刀直入:“你们可在石公子身上发现匕首或是任何沾血的利器?”

    “就算没有又能证明什么?那两人都是被草绳吊死的。”他不明我用意,满不在乎。

    “燕捕头也认同证物库中的草绳就是凶器?”

    “老武的话向来毋庸置疑,一定错不了。”

    “你可曾听他提及两截草绳本是一根,是谁割断了草绳呢?”

    “当然就是凶手。”他摊开手掌,回答得漫不经心,片刻后似乎察觉了什么,突然改口,“不对,可能在凶手使用之前,草绳已被割断。”

    “那么草绳切口的血迹又如何解释?会有人特地带着沾血的利刃,去那般偏僻之处,只为了切断一根草绳?”

    “或许血迹是事后沾染;也可能他在被捉之前,就已经把匕首丢弃了。”

    “现场没留下任何血迹,死者亦无外伤,而刺伤石公子的那把沾血匕首是被凶徒带离的。此外,我一直和石公子在一起,根本没发现他有奇怪的举动。倘若燕捕头不信我,尽可去道旁搜查。还是说,你认为我与石公子是同谋?”我咄咄逼人,丝毫不予他反驳余地。

    “杜小姐,别误会,我可不敢这么想。”

    “既然如此,人证物证俱在,还不赶紧放了石公子?”

    “可是……这有嫌疑的仅他一人,凶手不是他还能是谁?更何况他身手不错,吊起两人易如反掌。”

    听他说得如此笃定,仅凭言语怕是不能令其信服。于是,我故意问:“燕捕头当差多年、缉凶无数,武功相较石公子怎样?”

    “诶,不说天差地别,好歹也能在几十招之内解决。”他神情看似谦逊,语气中却透出不可一世。

    “这就好办了,燕捕头亲自一试便知,仅凭这般长短的草绳,是否能将与死者相同身型之人吊起。”见他不作答,我才说出自己的想法,“即使武功高如你,若无处立足,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把绑匪的颈部套入绳圈。而且,我们在现场横梁下的地面,发现了两个不属于人的完整足迹。”

    “不属于人的足迹,那是什么?”

    “你们一行发现茅屋中的尸体时,是一拥而入、七手八脚的吗?”

    “当然没有,做了近十年捕头,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会忽视?我只让两人进入,小心放下尸体。”

    “那就没错了,我原先以为地面更加凌乱是搜查所致,之后根据猜测的行凶过程,想到可能是由于马的踩踏。所以在稻草下发现了马蹄印,虽不太清晰,却也能分辨。说来是多亏燕捕头了。”

    “马为何会入屋,又与行凶有什么关系?”

    “因为它是不可或缺的道具,也就是先前所说的——立足之地。”见燕捕头依旧云里雾里,我便逐一否定了其余将人吊起的方法,而后用不可置否的态度道:“真凶无疑就是骑马的黑衣人,他不忿无功而返,又恐恶行败露,于是杀人灭口、报官嫁祸。那封匿名信,很可能出自黑衣人的手笔。”

    “嗯……似乎都言之有理。既然已经知道凶手是谁,捉来一审便有分晓。”

    “捉捕真凶恐怕并非朝夕,黑衣人的去向、身份,我完全不知。”尽管极大可能是相识之人,但这一点不便告知燕捕头。

    “杜小姐,这么说我若放了人,最后的线索也断了,案件不就成了悬案?”

    “石公子根本与黑衣人毫无关联,你们扣着他也不会有任何线索。如今我已证明他的清白,难道为了结案就草菅人命?”

    “杜小姐,你要知道,好歹是宗命案,衙门也得有个交代。”

    “我和石公子会将对凶手的全部记忆说出,你们只管画了画像去通缉,赏金全部由我们杜家出。”

    “既然杜小姐如此慷慨,我想县老爷也不会反对的。”燕捕头又摆出奉承的笑脸,“那……我的五百两。”

    “放心,明日一早就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