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躲在后院混日子01

大叔无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魔情小说网 www.mqxs.cc,最快更新兴唐闲人最新章节!

    将整套温家太极拳反复的练习,欣喜的感受那股子气流由微弱而一点点的壮大,虽然还是停留在腰阳关那里停滞不前,可不知是不是唐鹰的期望和错觉加到一起的缘故,总觉得它比刚生出来的时候要强壮几分。刚开始那会儿细得像丝,现在嘛,好歹有点像线了。

    既然得得了甜头,那练起来自然是兴致无比的高昂。练至天色擦亮,整体身体都传来疲惫无力的感觉,唯独眉心那里突突的跳动。唐鹰知道这是身体的消耗达到极限,也是气机饱满发出停止信息的信号。过犹不及,这不仅是做事的原则,也是太极拳练习的法则。当即恋恋不舍的收拳,重新去汲了水来擦脸。

    练拳时练得身体疲惫,可是太极拳就是有那么神奇,几个呼吸调节间,身体就重新焕发出生机,竟觉得打完拳后比刚起床时的精力还要充沛,显然是旧力已去,新力滋生,整个身体已经通过锻炼得到了一次激活触发,引诱出那种埋藏在身体深处的人体潜能。特别是用清凉的井水擦过脸后,大脑清醒而精神振奋,头脑思绪无比清楚,端地是神奇无比。

    这样的感觉前世的唐胤练拳的时候从来不曾体会到过,那时候只会全身无力,练过以后全身汗津津一片,万万不会有这种宛如新生的感觉。今生的唐鹰性格大变,心里不太能藏住心事,自觉练出了涨进,免得不得自豪得意,便一个人在那咧着大白牙嘿嘿直乐。

    过了阵,有早饭送来,配餐是小米粥和馒头,还有一碟清淡的小菜。却是一式两份,另一份不知道送给谁。

    送饭的人还是大宝,唐鹰便问:“多的一是送给谁的?”

    大宝取出唐鹰的的份量,道:“另一份送给谢老。你见过他了吗?就是也住在这里的哑巴老人。”昨天和唐鹰一接触,大宝总觉得这人不管是真忘假忘,性子倒当真变得与以前大不相同,面对着他时不再那么害怕,说话也放松了几分。

    “见过了。”唐鹰道,忍不住又有些好奇,能让大宝这个小厮专门给他送饭,不知道是苏容有尊老的好品质,还是这位老人不太平常让她不敢怠慢。嘴边就问道:“谢老很厉害吗?有什么本事?”

    大宝摇摇头:“我也不清楚,这种事轮不得我这个下人知道。只晓得苏二娘对他很尊敬,警告过我们这些下人不能轻漫了他。他有什么本事我不知道,不过我倒晓得谢老种得一手好花草,这里的花草树木全都归他照料。比起他到来以前,这些花啊草的可是长得好多了,引得楼里的姑娘闲暇时也爱到这里的漫步赏花。”

    很厉害的花匠园丁?转念便想到到满院子的嫣红翠绿,还有那些树冠华盖的大树,无论带着哪种心态去观赏都极为喜人。借物观人,唐鹰倒是真正喜欢这类通常都心态平和,又极具爱心耐心的花草工匠,总觉得他们桃李满天下的本事很是让人敬重,有鞠躬尽瘁培养出一片平凡而又伟大的生命的傲人成绩,心里不免起了要和这位老人多亲近的念头。

    大宝取出唐鹰的早餐后又要往谢老那边送东西,唐鹰叫住他,问道:“这时代……呃,像我这样的年纪,要念书,应该读些什么样的书?能不能告诉苏容一声,帮我寻些来?小木屋里什么也没有,我需要一些东西打发时间。”

    大宝呃了一声,心付,书籍这么贵,哪能说找就找?不过心里倒是知道苏二娘对待这个小郞君的态度很是不同,看着是藏在后院里闲置,实则是如同对待上宾一般,料想因为他而去那她那里寻几本书,应该全然不是问题。当即嘴里就应下了,提着食盒往谢老那边走。

    唐鹰吃完早餐在屋里呆了一阵,实在是闲得无聊,又见外头天气大好,便折了树枝,蹲在小木屋外地上的沙土上把沙土当沙盘,在那里练习写字。

    他前世是练过毛笔字的,八岁的时候还在市青少年文化宫举办的毛笔字大赛里拿过奖。另外看多了书,也有古本和珍本,繁体字倒是认得,就是不大会写。少数常见的能记起怎么写,其它的则不会。料想这个时代的字都是繁体字,以自己模糊而想必不会差的身份,理应该识得字写得字,所以还要练好繁体字才是。他可不敢小觑隋唐两朝的文人,自古中华大地便有杰出的文人无数,个个都是真正饱读诗书的精英,如果自己只会写一手简体字而不会写繁体字,自然是马脚大露,这点得好好补救。

    不过写来写去发现自己还当真不会写多少繁体字,心里就有些失望,用脚抚平了沙土,重新挑着自己记得的繁体字练习。

    隋末,乃至唐初,都是一个尊重文人的时代。等发展到宋朝,更是达到了一个空前的极致。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便是出自北宋时期汪洙的《神童诗》。《神童诗》到后都成了启蒙读物,可见当时的人们是以什么样的态看待文人学者。连续好几个朝代的达官贵人们都喜欢,并且习惯性的通过一个人字来评定一个人的才华学识,甚至包括德操和品性。也就是说,写得一手好字,就会给人以良好的印象,类似于前世文凭那种东西样的敲门砖,是不得不好好练习的一门基本技艺。

    前世的唐胤练字,那是打发时间。今生的唐鹰练字,则是为了生存,对待的态度已经大变。

    唐鹰对字体的学习颇杂,书法的五大体系——篆、隶、楷、草、行,他全都学过练过。甚至的前世二十一世纪才有的新型字体,像幼体、细黑、娃娃体、广告体、华文彩云这类似的有趣的,都被温柔逼着练过一阵。但毕竟一个人精力有限,中华书法的内容又实在博大精深,那简直是浩瀚无垠的一门庞大学问,学成一系已经是天大的困难,还不要说写好,那更是难上加难。所以唐胤说起来是都会,但无论哪一样都不精,正符合了那句老话:门门皆懂,样样稀松……

    前世的唐胤虽五系书法都样样稀松,但因为独爱行书的缘故,行书又要写得好些。他喜它书写时比楷书便利快速,又不像草书那样难以辨认,很否合现代人书写的要求,因此其它的只练了个皮毛,行书的功底倒不太低。不过他虽然行书写得不错,真正的优秀的也只是硬笔字,毛笔字也不见得有多出彩,八岁时在书法比赛里拿过奖,也仅是一群小孩子中的高手而已。

    另外尽管毛笔字小时候得过奖,一来随着年龄的长大,那种费时费力在现代人认为只是让人修养情操的毛笔字早已经搁下不练。二来随着时间的过去,所谓三天不练手生,笔下的功力大大的通步。此时只用树技在沙地上书写着行书,只觉得比当年自己八岁的时候还不如,写来写去都不满意。

    转念又想,行书虽然最早出在魏晋,兴起在汉末,但唐代真正流行的书法乃是楷书,它就如同唐代的国势一样兴盛繁荣。整个唐代楷书书体成熟,书家辈出,唐初有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中唐有颜真卿,晚唐有柳公权,其楷书作品均为后世所重,奉为习字的模范。整个唐代对行书的推崇则远不如楷书那么的盛大,那么,自己要不要改习行书为楷书呢?想要兼修不是不可能,那个的难度实在太大,非极品天才或是大志者不能成事,专修一样则相比起来要简单许多。思前思后,唐鹰还是决定改练行书为楷书,以迎合唐代文人的对字体的审美观。

    迎合,并不见得一定就当真是如人想像的卑躬屈膝,有时候迎合流行其实就是一种安全的中庸,虽不见得能奇峰突起,却能安然顺风顺水的以不变应万变。自己目前对一切的了解都晦涩不清,于中庸中寻找机会,才是好好生存的王道。

    当即便抛开行书的念头,持了树枝好好的练习楷书。只不过这并不太容易,加之手里的家什也不趁手,写来写去也写不出楷书那种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的味道,反倒是画皮画虎难画骨,看着像楷书,实则行书的痕迹明显。如此就成了四不像,甚至不如真正的行书洒脱好看。

    唐鹰倒也不气馁,练书法,是冰冻三尺,非一日这功,不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练不出来。当即便蹲在那里练字,前世的倔脾气又冒出来了,竟是一口气写到中午时分。

    经过一上午的练字,字迹不见丝毫长进,倒是练得手软脚软,头晕脑涨像犯了高血压不说,手腕更像腕骨折了似的都抬不太起来,脚也因为蹲久了软得像面条。唐鹰不禁摇头苦笑,这身体实在太弱了,和前世相比也仅是不多病而已。看来练拳与练字要双管齐下,不然自己连写字的腕力都没有。

    午时,午饭送来。听着那听了好几遍已经很熟悉的脚步声,不用回头也知道是大宝。想来是在小木屋里不见自己,这就是出来寻自己了。

    一时间还不觉得饿,便不回头,继续在那里书写。大宝过来时就见得一片不大的沙地上被唐鹰写满了字,一个个字迹……自己全都不认得。他原是不识字的,但外行人看热闹,觉得那字看上去方正饱满,笔划间甚有法度,忍不住赞了一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