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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会从一开始气氛就异常热烈。
古人有着很强的思乡情绪,在自我介绍的时候,绝大多数都会加一个哪里人氏,以表露自己的家乡。故土难舍,故土难离,说的也即是如此。
大厅中的一干文武都不是台湾本地人,他们都是跟随郑成功而来到台湾的,对于重返大陆有着异样的执着。
只是清朝已经坐拥天下,拥兵近乎百万,而他们只有三万兵马,实力悬殊太大,一个个都只能将思乡之情,压在心底。如今因为李翔的壮举,让他们看到了丝丝希望,心中的激动自不用多言,千言万语皆在杯中。
李翔酒量有限,让人轮番一敬,就觉得膀胱增大,憋着慌,有去放水的想法,在这当头,真不好意思开这个口,只能尽量的憋着,脸色有些难看。他觉得有人目光有异,抬头正对上正前方的郑聪。
郑聪肥硕的身子就像一个大腹便便的弥勒佛,冲着他笑,脸上的肉一抖一抖的,见他目光看来,举杯示意。
李翔虽觉得他的笑容有些不怀好意,但也没有拒绝,遥遥的敬了一杯。
郑聪笑道:“小殿下孤身闯京师,大智大勇,不逊当年李晋王。我还听说小殿下枪法如神,百步之内,使枪如使弓,无有不中,真可算是枪中后羿,当世无双。只是不知是否有幸,能够见识一下神技。”
李翔眉头微挑,不知这老狐狸存着什么用心,随口道:“只是雕虫小技而已,不值得一题,是传得夸张了。”
“你们东方人就是太爱说大话了……能够在两百五十步的距离精准的击中目标。那不是什么虫小技,是大象大技……只有上帝才做得到。”
李翔的话音刚落,一方传来了蹩脚绕耳的中文发音,却是那位来至于斯图亚特王朝的贝克利,只有深深了解火枪的人才知道火枪要保持准心是多么不容易,更别说两百五十步之外的距离。枪能够做得到,人的眼睛也做不到。人眼并非鹰眼,能够自动调节焦距,视力受着距离的限制。正常的人看百米外的事物基本上只能看清轮廓。距离越远,越受影响。
贝克利听说李翔在两百五十步之外击杀济世,射伤鳌拜,大感震撼,以为是谣言,胡说八道。
先前李翔随口说了句客套话,贝克利立刻不乐意了。因为文化的诧异,他并不知道这是一种常见的说话方式,觉得李翔小觑了火枪。他玩不来汉人的词语,以为雕虫小技的雕虫是什么虫子。觉得雕虫配小技,那大象这庞然大物就配大技了。
李翔想了好半天才想明白这大象大技的意思,忍不住笑出声来,看着一本正经的贝克利。道:“上帝做不到而人做到的事情多了,就比如这杯酒,上帝就没有本事喝下去。两百五十步确实在人的视线之外,但是人有脑子的……”他指了指脑袋道:“世上有一种东西叫做望远镜,人透过他,能够将远处的东西看的清晰。借助它的功效。莫说是两百五十步,就算是三百步都不在话下。”
其实不仅是贝克利,暗自怀疑的人并不少,尤其是通晓弓箭的,更是清楚眼力有限,不可能看清两百步之外的东西,但此刻一听解释,个个都为之动容。李翔既然能够解释出原因,那足以表示一切都是真的。
“哦。卖糕的……”贝克利更是大叫了起来:“你成功了,难以相信。你真的做到了?这个想法我有过,但是怎么也做不到,你难道是上帝?我不敢相信……”他离席大步上前来到李翔面前道:“跟我比一比,你赢了我,我就信你。”
李翔本不想搭理他,这家伙跟自己不沾亲不带故的,胡乱怀疑,这技术杂耍,说耍就耍?但他见贝克利眼中闪着狂热,心中却为之一动,点头道:“宴会结束,跟我回府,我们切磋一下。”
贝克利心满意足的转身打算归位。
郑智突道:“何必等到宴会结束,小殿下的神技我等还未见识过,不如就在这里与贝克利教官比试一番,让我们开开眼见?”
新起的东西往往都是吸引人眼球的,虽然火枪在台湾早已不是新奇的东西,但能够熟练玩开的却寥寥可数,也跟着起哄起来。
李翔眯起了眼睛,总觉得现在的情况有些古怪,郑家兄弟好像在设计什么,他用余光往郑聪、郑明、郑智他们那里扫去,意外发现郑聪满头大汗,眉头都皱成了川字。
便在这时,百灵儿不住的搓着他的腰,低声道:“答应他,答应他……赢了他,我就告诉你,我干了什么。”
李翔还是好奇心战胜一切,起身道:“既然大家都有这个兴致,那我也就不扫兴了。”
郑经见李翔答应下来,双手一拍道:“来人,去练兵场将靶子取来,点灯,让我们好好的欣赏一下两位神枪手的较技。”
他说着当先走出了大厅。
一干文武也鱼贯而出,李翔嘴角抽了抽,那股尿意又来了,用力的摇了摇头,跟着后面,余光发现郑聪并没有跟着站起,他依旧坐着手指不住的揉着太阳穴,郑家的几位兄弟围着他,好像出了什么问题。
郑聪冲他一笑道:“太胖了,有时会有些头晕,老毛病了,没事……你们都出去把,我坐会儿就好!”他最后一句是跟身旁的几位兄弟说的。
李翔也懒得关心郑聪这类烂人,出了大厅。
前院已经点起了十多盏灯,火红红的,将前院照的如同白昼。
李翔趁机放水,回来后不久,下人搬来了两个靶子,靶子并非是常见的用来射箭的箭靶,而是人形标靶,是西方训练火枪时用的。
贝克利指点台湾火枪队的射击技术,将西方训练火枪的技巧带了过来。
贝克利手中的燧发枪的样式与李翔的一般无二,但轮外形要更胜一筹,他的枪托枪身用的是上等木料,还精心雕琢着花纹,华丽而大气。而李翔的燧发枪是寻常士兵用的,朴实无华,没有任何的修饰。
在李翔的礼让下,贝克利先上前一步,在离人形标靶一百二十步的时候,端起了燧发枪。
李翔在一旁看着,贝克利姿势正确,瞄准的手法到位,而且有着自己的一套属于自己的射击习惯标准,若非经过千万次的训练,做不到如此。
“砰!”随着贝克利括机的扣动,子弹毫无阻碍的穿过人形标靶,在人形标靶的胸口挨近心脏处留下了一个弹痕。
贝克利收枪道:“火枪比不上弓箭精准,但只要打在双臂除外的上半身任何一处,他就会受到撒旦的召见。”
一众文武见纷纷惊叹,人形标靶木制有手掌厚,燧发枪轻而易举的穿透标靶,实在惊人。
李翔鼓起了手掌,如果标靶是敌人,贝克利已经取走了一人的性命。
贝克利道:“轮到你了……”
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李翔的身上,他的枪法除了陈近南、百灵儿、桂仲明其他人都没有见识过,不清楚到底是不是传说中的那样神奇。
李翔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了一块拳头般大小的圆形鹅卵石,那是他小解后路过后院鱼塘顺手拿来的,信步来到人形标靶前,将鹅卵石轻轻的放在标靶的头顶。
四周文武看了登时目瞪口呆,虽说李翔没有表示要射鹅卵石,但这样子是明摆着的。一个个议论纷纷,杂声不绝。
鹅卵石固然有拳头大小,但站在一百二十步之外,不易于是一颗毫不起眼的葡萄。
郑经也吓到了,出声道:“翔儿……”
李翔自信一笑,轻轻摇了摇头。
同样是一百二十步,他以自己的射击习惯举枪瞄准,这时一阵强风刮来。
便当院内诸人以为要等强风过后才会开枪,但随着震耳一响,李翔竟在有强风干预的情况下扣动了括机,他们的脑子思绪还没有转过来,那颗鹅卵石因为受到了猛烈的撞击向四方爆炸开来。
静!
一片寂静!
因为这一枪,前院里的空气似乎在瞬间真空,传不出任何声音。
郑经、郑氏兄弟,还有台湾的文臣武将,脑中不约而同的想起了两个字“神技!”
“太、太……太,震撼了!”郑经都不知如何形容这一枪,最后只能用了“震撼”二字。
李翔的这一枪震慑住了校场上的所有文武,对于火枪,台湾的大多数文武都有一定的了解,一来明朝的火器发达,军中火器盛行,二来郑成功的军队长期与荷兰人交战,又与西方通商,与火器盛行的英国、法国都有往来,站在技术的最前端,对于火枪有着深刻的认识。当然也包括火枪存在的不足,可是李翔不但完全无视这些不足,还能在强风之下,保持如此恐怖的精准,这已经超脱他们认识的范围了。
贝克利也傻眼了,他出身于英国贵族,自幼喜欢便开始把玩火枪,精准的技术下,不知击毙了多少敌对的荷兰人,称雄一时,但现在才发现自己真的还差远了。
便在这时,大厅内突然传来了一阵尖叫,一个衣襟被撕裂开的侍女冲了出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