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天宇大厦

蔡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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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安第斯洲,不做亏本的买卖!——朱哲

    朱哲站直,荡掉衣服上的尘土,刚才胡茬男在地上画下的圈有类似传送的功能,而那两杆三角旗帜就是媒介,他意识到这个家伙绝对不是普通人。突然站在背后的锅盖头推了他一把,示意跟上不要拖拉,他脸部阴沉,冷漠地说:“你的眼神真是许久未见,像看怪物一样。实话告诉你,我们,都是,異人!”

    “啊,我要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胡茬男也注意到,他笔画两根手指,指着燕尾服的眼睛,做弯曲的手势,但他不过是呈口舌之快,并没有动手。

    “刚才你干了什么?”朱哲见识过胡茬男的能力,他这话是对锅盖头说的,因为他方才明明有机会逃走,却瞬间被胡茬男抓走,没有任何反抗余地,这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他注意到锅盖头腰间的那柄手枪,难道是这不是普通的枪……自己中弹了?

    锅盖头嘿嘿的笑:“我的爱枪,可不是有子弹的俗物,真以为自己有能力躲开?可笑,你好好想想究竟发生了什么。”

    掏枪、枪响、躲避、被抓,朱哲重新捋一遍,突然他找到一点眉目,子弹不是子弹,而是……他惊讶地说:“声音!”

    “大聪明,大大的聪明!”锅盖头公开手枪的情报,“在听到枪响的那一刻,你就已经中弹了。子弹能够减慢你的移动速度,我们实力悬殊越大,效果就越强。”

    胡茬男也嘿嘿的笑:“弱者,弱者!”五分钟前,他就慢慢走过去,将燕尾服压在屁股下,不费丝毫力气。

    朱哲不再多说,在这里,他是弱者,弱者要懂得服从。他踏上台阶,两人跟在身后,台阶上是一扇无人看守的玻璃门,门上的大理石镶嵌着四个楷体大字“天宇大厦”。玻璃门自动向两侧推开,一条幽暗的通道出现在三人面前,两侧悬挂着暗紫色的灯让朱哲背脊发凉,他看不清尽头的路,忐忑地向前走十余步,却被身后的锅盖头叫停。

    朱哲转身,看到一个拉闸门不知何时出现在左手边,锅盖头正站在门内朝他挥挥手,他踱步跟上。这是二乘二宽的电梯房,拉闸门关闭后,朱哲感觉到脑袋昏厥,电梯向上攀升,门顶的显示器从001、002、003……一直上升……212、213、214,叮咚一声,数字终于停在215上。

    拉闸门开启,朱哲被带到走廊尽头的房间前,胡茬男敲两下门,说道:“老板,人带来了!”

    门咯吱一声推开,朱哲独自走进去,视线沿着笔直的方向看,依次是一套摆在正中间的花雕办公座椅、一个穿西装打领带的男人和一面玻璃壁。

    月光透过玻璃,落在男人手中的红酒杯上,酒面被晃的泛起波纹,男人一边欣赏外面五彩斑斓的霓虹夜景,一边品味着酒杯中浓香醇厚的美酒,他用低沉地声音说:“今夜真是美呀!朱先生也是这样觉得吗?”

    借着月光,朱哲看见男人脸上多了几道皱纹,黝黑的板寸头发中藏匿着几根白色的银丝,十年不见,岁月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人。他没有看玻璃外的景色,便说:“今夜确实很美!如果你抓我来的方式再温柔些的话。”

    “‘抓’说的太难听了,我再三强调要‘请’,但他们都是粗人。这件事,我道歉,希望朱先生不计小过。”

    “不碍事!”朱哲并不在意,他在意的是男人着急请他过来的原因,“你要我做什么?”

    “讲讲今夜都发生了什么吧?”

    “小子?”

    “没错!”

    朱哲心想这个男人真奇怪,过去十年里,小子的事他从未追问过,而且他知道男人早已知晓古书的存在,否则古书的出现为何会与自己任务的时间恰好吻合。但这都不是朱哲应该思考的,男人的算盘他不清楚为好。他把今夜所发生的一五一十地说给男人听,包括突然出现的三个浪人和小子怀中的那本古书。“最后,我把餐桌收拾了一遍,关好灯便离开了。再后来,你也知道,就是遇到你那两可爱的手下。”

    男人沉默的凝望着玻璃外的繁华,然后他询问了朱哲一个问题:“现在是凌晨三十分,有一部分人已经结束一天辛勤的劳作,进入梦里享受甜蜜与美满;还有一部分人依旧醒着,在刀剑上行走,在黑暗里寻找活下去的理由;还有少部分的人半醒半睡,丝毫不理睬、不关心世界所发生的一切,因为无论好坏,他们脚下的这片土地都是不变的。朱先生,如果有一天你要为这些人铤而走险,却又不得不牺牲其中的一部分人,你作何选择?”

    问题背后的问题是什么?朱哲首先没有做选择,这三类人活不活于他而言都无所谓,他花了十秒钟在想男人出于何种目的要提这个问题,但没有一点头绪。

    “不用紧张,我只是问问而已,不知道、不作回答也没有关系!”男人转身将手中的酒杯放到桌面上,拿来一支中性笔在纸条上写了个地址,然后交到朱哲的手里,“朱先生,你要的东西都在这里,明天拿走,然后离开这里,永远不要出现在安第斯洲!”

    朱哲接过纸条,紧紧攥在手中,虽然没有换来男人的一句感谢,但到手辛勤工作十年的报酬,也算是值得的。他弯腰道别,却在转身的一刻,听到男人在背后说道:“不要做多余的事情!”

    夜幕逐渐褪去,天空开始微亮。

    朱哲离开天宇大厦后,赶着山路来到一个破落、偏僻的村庄里。村民都还在睡梦中,太阳没有完全升上来,就不到开始一天劳作的时候。

    他走到一扇破门前,小力地敲两下,低声说:“是我!”门咯吱一声打开,一只纤细的手将他拉进屋内。还没等他站稳脚跟,怀中就扑上个穿花格连衣裙的女人。

    她用力地抱紧朱哲,脸上不是欢喜的笑容,而是哗啦啦地眼泪,哽咽地说:“昨晚来了两白袍人,一高一矮,他们直言要找你,可把我吓一跳,我以为……以为……”

    “阿霞,我没事的,好着呢!那两人没有杀我的理由。”女人的名字叫给映霞,是朱哲的爱人,也是他随身带着的那块怀表表盖背面图案里的那个美丽的女人。朱哲抚摸着她的头发,擦拭掉她眼角的泪珠,他知道阿霞这段时间睡的不踏实,一来是因为自己,二来是因为孩子,这种担忧给本就瘦小、苍白的脸多添两个灰黑的眼圈。

    “我带你先看看孩子!”给映霞拉着朱哲进入卧室里,此时在摇篮上躺着一个婴儿。婴儿约莫7个月大,正摊开小手,叼着奶嘴,发出轻柔的呼吸声,脸靠在软绵的枕头上睡觉的模样让人看到后心都会融化。朱哲俯身亲吻了婴儿的额头,那双小眼微微张开一下,又闭上,并没有被吵醒。两人没有在房间里带着,害怕把孩子吵醒。

    “十年期限到了吗?”

    朱哲点头:“从明天开始,我就不需要到禁地去了!”

    这个消息一下让给映霞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她总算是熬到这一天。从跟随朱哲来到安第斯洲,到如今有第一个孩子,整整过去了十年!十年来,她一直生活在村里,在太阳从山里头升起来时,跟村民到地里浇水收菜;在太阳挂在头顶时,到厨房里生火烧菜;在太阳落山以后,她喜欢借着烛火一个人坐在客厅的竹椅上看书。她有个习惯一直保持到现在,每到夜深人静时,客厅的火不会熄灭,一直点亮,为等她的男人随时回来。一天两天,一年两年,不知不觉中,十年也过去了!

    “你收拾好行李,在中午之前离开这里!”

    “离开?为什么?”

    “安第斯洲已经不安全了!”

    给映霞犹豫了一会,这里生活平淡、宁静,她一度觉得将这里作为余生最好的归宿也是不错的选择。她不知道村子外面即将发生什么,安第斯洲又会面临何种危险,她只关心家究竟要在世界的哪里扎根才能永远避免被战乱所波及,这个问题她没有解决办法,但朱哲有,她相信这个男人:“我们去哪?”

    “去西海岸的海滨小镇,乘坐摩斯号列车离开这里,落脚的房子我已经提前准备好了!”

    “你……不一起来吗?”

    阿霞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看到朱哲攥在手中的纸条,她明白想要离开这里还需要去拿关键的东西。

    “如果我没有赶上列车,你就先走,去到那边,有人会接应你的。”

    阿霞抱着朱管家,嘱咐他多加小心。

    “好好照顾孩子,如果我……”

    阿霞垫起脚,用嘴唇堵住了他的嘴,离别前避忌说不吉利的话,这一吻别就当做饯别礼,她会在车站等着朱哲,然后三人一起前往新的家园。就在朱哲准备出门时,她说:“你还没有跟那个孩子好好道别吧?”

    朱哲点头,他没有回去见小子的打算。

    “去看一眼吧,离别是难免的,但是要好好的道别,别再把他蒙在鼓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