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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弗斯在各个书架前走过,手滑过一本一本的书,有些书的位置实在是太高了,他只得踮起脚尖仰起脖子看,脖子都酸了,但是还是有很多的书他只看清个轮廓,克里弗斯只得放弃看那些书,够得着的书就有的他查找了。
当克里弗斯的手划过一本金色封面,银色描边的厚实书本时,他像是被什么东西定住了脚,一动不动的站在了那本书前面。那是一本叫《炼金之简易入门》的书本,克里弗斯感兴趣的并不是那“炼金”二字,而是这书的作者——伊莲恩·斯托克。
斯托克!克里弗斯两眼视线都粘合在了这个单词上了,要知道他的中间名中就有这么一个单词!
虽然在他初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格兰杰夫妇在他面前谈论过自己并非他们的亲儿子,而且今年他八岁生日的那天早上格兰杰妈妈就慎重其事的告诉了他,他是他们夫妇收养的孩子,他的本名其实是克里弗斯·埃格伯特·斯托克,他亲生母亲临死前托他们照顾他。但是他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会在魔法世界看到斯托克这个姓氏,要知道在麻瓜界他也就碰到过一个人姓斯托克的。
七个金加隆。克里弗斯看了看自己手上的另外两本书,这个价钱还可以接受,不过就他身上的这些钱只能买三本书了。
“老板,就这三本书。”
“哦,一共是十八个金加隆。”书店老板接过克里弗斯递过来的钱,将书打包好,又好心的将书缩小到火柴盒的大小才递给克里弗斯,“它们在三个小时后会自动恢复原样的。”这是防止孩子不会将它们变回来的特殊改良的缩小咒,很多孩子都赞叹这很方便,孩子们难免有时候不想让父母帮忙的。
“谢谢,老板。”克里弗斯将火柴盒大小的书本塞在口袋里,随口问道,“老板,您知道《炼金之简易入门》这书的作者吗?”
“你是说伊莲恩·斯托克?她是一位炼金大师,不过她已经在二十年前去世了,获得过梅林一级勋章。”
“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是说性格、家庭方面的。”
“她从来没有在公共场合出现过,很是神秘,没人知道她属于哪个家族……”
“那斯托克呢?我是指这个姓氏,它难道不是一个家族?”
“这个姓氏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以前有人猜想伊莲恩大师或许是来自麻瓜界,是个混血巫师,要知道她实在是太低调了,和洛哈特先生完全是两个极端,哦,我多么希望洛哈特先生能在我的店铺里办一场个人签售会,我相信那时一定会人满为患的……”
“哦,谢谢。”克里弗斯见问不出什么有用的信息,只得走了,留下了独自在那胡言乱语、激动不已的书店老板。
从书店老板的回答分析,克里弗斯得出了两个结论:
第一,伊莲恩是个炼金大师,为人低调、神秘;第二,斯托克这个姓氏巫师界的人很少知晓,要么真是老板所说是个麻瓜姓氏,要么就是巫师界的隐世家族。
看来他的身世很曲折啊,好像伏地魔是在霍格沃兹查明他是萨拉查斯莱特林的后裔的,那么是不是他也得从霍格沃兹入手?这个霍格沃兹他是必须得上了!
不过眼下还是好好了解熟悉一下巫师界吧,按照原计划利用这几年好好的提高自己的魔咒水平。其实,克里弗斯想他可不可以在那些巫师施魔咒前直接窜到他们面前一拳将他们KO了,据说巫师们的身体素质都不怎么样的。
——嗯,很不错的想法,也许以后他可以试试。
要办正事还得解决最大的麻烦——钱的问题,看了眼剩下的三十四个银西可,克里弗斯无奈的叹了口气,本来还想去一趟药店买些魔药材料,现在肯定没戏了,没想到一百英镑只能兑换二十个金加隆,只够买三本书。不知道自己剩下的那些压岁钱可以花多久?
现在也许他可以随便逛逛对角巷,用剩下来的钱买些零碎的小东西,正好快到下午茶时间了,尝尝看巫师界的茶和茶点再回家,也许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对角巷的店铺不算太多,但可以称得上各式各样了,而且居然没有一家店的性质是重样的。这是因为巫师界的人口少,所以生意都是地域垄断性的,大家从不在一个地方竞争?
宠物店倒是有两间,不过一间是专卖邮差猫头鹰的,另一家是专卖魔法动物宠物的,里边看不到猫头鹰的一根羽毛。还是没有竞争。
克里弗斯站在黑洞洞的咿啦猫头鹰商店里,听着窸窸窣窣的拍翅声,看着黑暗中闪烁的宝石般发亮的眼睛,想到哈利·波特那只叫海德薇的聪明的雪枭,顿时决定十一岁被领到这买学习工具时一定得捎上一只聪明漂亮的猫头鹰。不过不能是雪枭,那可是救世主的认证标志。
魔法生物宠物店里的宠物基本上他都不认识。店老板介绍说魔法界的名字里是有魔力的,而你为一只宠物命名就是和他或她签订了魔法契约,他们会忠诚于你直到他们死亡,店老板还慎重告诫他:不要随随便便的为一只魔法动物取名字。克里弗斯在这里看到了一只姜黄色的猫,第一眼他就觉得赫敏会喜欢上它,若是赫敏入学时它还在这他便决定将它作为生日礼物送给赫敏,呜,或许在他自己十一岁入学那年他就可以将它买给赫敏了。
克里弗斯发现魔法界的人取名字的功夫实在是不到家,要么是以自己的名字命名店铺,要么直接买什么叫什么。药店:卖魔药原材料等和魔药有关的东西的;杂货店:卖杂货的;锅店:卖各种各样的锅的;文具店:卖文具用品的;旧衣店:卖旧衣服的。无趣是无趣了一点,不过胜过于简洁明了、轻松易懂。
街道边还有着卖各色各样小玩意的移动小摊,克里弗斯花了一个银西可买了一根有着人脸的棒棒糖,结果甜的他舌头都腻掉了,马上冲进了不远处的弗洛林冷饮店点了一杯冰水,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才缓过劲来。这甜味实在是太恐怖了,他敢肯定就是爱吃甜食的赫敏也会受不了的。
“孩子,你没事吧?”弗洛林见这个孩子的脸色很是不好,有些担心的走过来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因为家里没有孩子,所以他对来他店里的孩子都很关心。
“没什么先生,就是被这根棒棒糖恐怖的甜味刺激到了。”克里弗斯挥了挥还在手上的那根他只舔了一口的棒棒糖,稍稍觉得有些尴尬,居然被一根棒棒糖弄得这么狼狈。
弗洛林瞥了一眼克里弗斯手上的棒棒糖,微笑的安慰面前脸颊微红的小男孩,“这不能怪你,这种嫩脸棒棒糖的甜味只有邓布利多校长才会面不改色的接受,其他人都受不住那个甜味。”说着指了指刚刚冲进来正灌着冰果汁的一个少女,“不过我很感谢那个摊主在这里卖这种糖果,看,它为我增加了不少收益。”
克里弗斯被弗洛林调笑的说话口气愉悦到了,看到还有其他的受害者他心里平衡了不少。又和弗洛林聊了几句,克里弗斯觉得和弗洛林很投机,弗洛林也觉得克里弗斯是个很好的聊天对象,两人最后交换了名字,弗洛林就去忙了。他至始至终都将克里弗斯当做同龄人对待,也没有对克里弗斯这样的年龄有如此清晰的思维而感到惊讶,就像克里弗斯本该如此似的,对于这一点克里弗斯很开心,他可不想总在陌生人面前装成一个八岁小孩,虽然从他的体形上看起来像一个十一岁的小孩。
在谈话间弗洛林就招呼店员端来了红茶和茶点,很合克里弗斯的口味。
喝完下午茶已经是下午六点了,和弗洛林打了一声招呼克里弗斯就朝破釜酒吧走去。他的运气不错,正好有一人要去破釜酒吧,他捡了个便宜跟着一块出去了。穿过脏乱的破釜酒吧,趁人不注意他快速的走出了破釜酒吧,但他发现没有人注意到他从哪里出来,直到离开破釜酒吧十丈远才有视线落到他身上,虽然有些搞不懂,但是这样省去了他不少麻烦,为此他觉得很不错。
掏出剩下的零钱,克里弗斯坐着公交车回了家。爸爸、妈妈并没有因为他的晚归训斥他,只是叮嘱他下次一定要早点回来,倒是赫敏问了他怎么逛了那么久有没有买书回来,他只是笑笑说没看上眼的,然后就回屋了。这个时候他可不会跟家里人谈论魔法世界的事情,不过下次回来得抱本书在怀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
明天得五点半起床去学车,要一整天估计没有更新。
大家看了要冒泡啊~~~~~一直潜水是会憋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