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英雄?!

三脚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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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住,再坚持一会,援军就快到达了!”,一名皎月盗贼团的小队长人物举着长剑嘶吼道,他嗓音沙哑,这短短的几天就让声带受到了很严重的损伤。可他必须喊,必须给自己属下以及自己继续抵抗的勇气。

    国与国之间不存在对和错。在图尔曼帝国这一方来看,皎月盗贼团的行为非常的恶劣,他们劫掠商队,杀人越货,恶贯满盈。可是在共和国一方而言,他们是英雄。

    他们在敌人的国境线内为自己的国家和自己支持的军阀搜集财富,为了自己势力的强大贡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

    生命的确很宝贵,每个人只有又一次,一旦失去了就再也没有“后来”。可他们不计较危险,不计较个人的得失,用自己的生命,强大自己的国家。

    他们斩杀的是敌人的子民,劫掠的是敌人的财富!

    他们如果不是英雄,那么谁才是英雄?

    国与国没有对错!

    远方的狼烟直插天空,宛如一个粗暴的汉子正在努力的干着蔚蓝色高贵的妹子。

    坚石堡离这里有六十公里左右的距离,如果是骑兵全力冲锋,最多一个小时就能到达,只要能坚持一个小时……。

    小队长心渐渐沉下去,一个小时好像很短,可对这只有四十几个人人带伤的皎月盗贼团成员而言,却显得格外的漫长。甚至这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周围有数百人,具体多少谁都不知道,但是黑压压的一片都是晃动的人头。他们不敢去数,也不愿意去数,因为对生的留恋,让他们必须坚持。

    客死他乡,马革裹尸或许对军人而言是最好的归宿,可又有几个人愿意死在远方?他们想回到家乡,想永远的陪伴在祖先的身旁,而不是在这空旷陌生的荒原上,被食腐动物啃食成一具具白骨,在未来的某一天被途径此处的某一支商队踩成碎渣。

    嘭的一声闷响,最外围的一个皎月盗贼团的成员被撞飞到半空中,塌陷的胸部微微起伏,鲜血从他的五官中溢出来。撞击让他一瞬间就濒临死亡,可即使面对死亡,他还是用尽了全身的力量,将手中的长剑丢了出去。不知道能不能对来人造成伤害,短短的一刹那他跌落在地上,弹了两下,永远的失去了活力。

    亚历山大策马奔腾,与罗西并列。他手中的巨剑一横,格开了飞过来的长剑,吐了一口唾沫,这些共和国的渣子真难缠。

    战马开始减缓速度,横七竖八的马车没办法让战马凿穿皎月盗贼团的防御阵营,这也是正规军和土鳖们最大的区别。那些民间的护卫队、雇佣军只会依照本能行事,抱团防御,却不会参考地形或者对己方有力的条件,远远不如这些职业的军人。

    眼看着战马的速度越来越慢,罗西果断的从马上跳了下来,“安排两个人把战马带回去,其余人和我一起冲。”

    他随手丢掉骑士巨剑,这个东西虽然威力巨大,可一旦失去了坐骑,巨剑就是累赘。百斤的巨剑和小门板一样,没有战马来带的惯性很难挥舞起来,顶多斩击两下就能让人失去力量。

    他从身后的剑鞘中抽出长剑,双手紧紧握住,朝着前方奔跑过去。同时,一道微弱的光从他脚下绽放,朝着周围迅速的辐射开。每个被微光掠过的人的头顶上,都漂浮着一个鸡蛋大的光球。这个光球只有修炼了圣力的人可以看见,有的光球是白色的,有的光球是红色的。

    白色代表没有敌意,而红色则代表有敌意的表现。

    不管前面的人认不认识,是贵族还是平民,只要他的脑袋上有红光,罗西都会毫不犹豫的斩杀。

    三十来人如入无人之境,悍勇的战斗力和疯子一样不分敌我的斩杀让一些打算占便宜的人远远的让开。这群疯子根本不问敌我,只要靠近了他们就会挥动武器。

    因罗西的加入,突然陷入宁静的战场再一次咆哮起来,他们只是被先前的狼烟给吓住了。可这里离狼烟所在的坚石堡还有一个小时的路程,足够让他们把眼前的四十几人斩杀干净。

    皎月盗贼团的防御阵地就像是一座孤岛,周围的敌人如潮水一般再一次涌上来。

    沉默不言的圣殿骑士们如机械一般高效率的杀伤一切阻挡在自己前方的任何人,一旦有皎月盗贼团的人被斩杀,最后的骑士就会割下他们的脑袋,把他们的头发扭成一个小辫,系在自己的腰间。冲在最后的几人腰上已经挂七八个脑袋,这些死不瞑目还圆瞪着眼睛的脑袋上残留着对生的渴望,已经对敌人的愤怒。

    帝国内的势力远远的离开这群疯子,同时也在奋力的厮杀。

    眼瞅着皎月盗贼团覆灭在即,几个团伙居然内讧了。

    猪队友这个词就是为了他们而存在,这些人为了抢夺首级甚至不再向前,而是向后,不管地上的人是不是皎月盗贼团的人,统统割掉脑袋挂在身上。

    野蛮,残忍,这就是战争。

    皎月盗贼团的首领缓缓的将腰间的长剑抽出来,轻吐一口气。他转过身望着不远处的边境线,用拳头砸了一下胸口。那里是他的祖国,有他热爱的家人,有他为之奋斗的事业,也有他对梦想和未来的追求。可是,他再也回不去了,他的首级会成为敌人夸耀武功的道具,他的身体将抚育这片敌人土地上的动物,他的血液将在这里流尽。

    从他来到这里的第一天,他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他也曾幻想自己能功成身退,可幻想终究只是幻想。他并不后悔杀了一个帝国子爵,只是后悔做的不太干净。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一定做的更加彻底,更加的干净,不让消息走漏。

    最后看了一眼生养自己的祖国,他猛地回过头,高举着长剑,咆哮着迎上了一名敌人。他眼神里有好奇,这名金棕色头发的年轻人看上去年纪非常的小,可是他的眼神却异常的漠然,没有波动。没有恐惧,也没有欣喜。

    一个有趣的人,可惜,是敌人。

    长剑相交,他感觉到一股很强的力量从长剑上传来。他的瞳孔一缩,左手从腰间一抹,抽出一柄匕首,狞笑着扎入这年轻人的腰腹之中。鲜血顺着匕首流淌到他的受伤,温热粘稠的感觉让他陶醉。

    可对方却好似没有感觉一样,居然伸出手抓住了他格挡用的长剑,缓缓的将自己的长剑笔直着对准了自己……。

    你不要命吗?

    他很想问这个年轻人。

    而此时,在四十公里之外,一百五十名武装整齐的军队正在策马奔腾,从他们深蓝色的军装上可以分辨得出,这些人都是共和国国内的陆军。他们每个人的身后都背着一条长枪,腰间的要带上挂着两个巴掌大的口袋,马鞍上也挂着一只皮口袋。为首的人表情冷峻,凝望着远方,不断的挥舞着马鞭抽打战马。

    比起这些昂贵的战马,显然陷入了危险当中的布莱恩更加的重要。

    布莱恩是皎月盗贼团首领的名字,他隶属于共和国大军阀之一毕琉斯麾下黄金军团第一大队,是一名非常出色的军人。也正是因为他的出色,所以他被毕琉斯派遣到图尔曼帝国内部进行劫掠和情报收集。

    毕琉斯曾经开玩笑说,如果布莱恩能安全的回到共和国,他就会任命布莱恩做第一大队的大队长,那是一个等同于地球上团长的职位,已经一脚踏在了高层的门槛内。

    自从三天前黄金军团收到了布莱恩的求救之后,黄金军团三个大队直接压到边境线上,吸引了坚石堡方面的黑鸦军团。同时派出了三个小队,三百人前往图尔曼境内营救布莱恩。不过很可惜,路上正好遇到了黑鸦军团的巡查营,有半数人留在那里和黑鸦军团的巡查营交火,分出了一半去接应布莱恩。

    领头的小队长不断的加快行军速度,希望能赶上,希望布莱恩能坚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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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是拼了命,2个小时,2章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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