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云遮月

刀一耕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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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靳晓青是那种世俗意义上的聪明人。

    当然,也是个绝对的大美人。

    晚饭约下,她不到十分钟就把饭店定下了,而且就选在小岛唱片附近,徐正华只需要步行过去,一站地都不到。

    订的还是一家鲁菜馆。

    得知这边在录音棚,她还让管玉兰带话,不用着急过去,多晚她都等。

    等徐正华跟管玉兰一起步行赶到的时候,她那份热情,简直能从一举一动中溢出来,殷勤而周到,叫人如坐春风。

    但其实,徐正华不是刚认识她,之前就见过两次的。

    大家又是共用一个经纪人,尽管管玉兰并不会多嘴多舌的,在徐正华跟前嚼别人舌头,但是对徐正华这种聪明人来说,言谈之中带出来的细节,已经足够让他管窥一斑了——她绝不是什么和善待人的人。

    原主记忆中的她,冷淡傲气,有些刻薄。

    徐正华分析中的她,喜欢摆谱,爱瞧不起人,但头脑清明,行事果决,极有眼色,擅长见风使舵,捧高踩低。

    说白了,骨头软。

    媚上而傲下。

    别误会,这不是什么贬义词。

    这种人其实胆小,眼光一般也都不太长远,下不了狠心,也做不了狠事。

    简单来说就是,哪怕在你最落魄的时候,她顶多也只敢恶心你一下,可一旦当你春风得意,这种人却会成为你最忠诚的走狗。

    小奸小恶不害人的聪明人。

    相比起安小菁那种文艺范儿的心机,和杜雪岚那种简单纯粹的傻子,徐正华更喜欢跟靳晓青这种人打交道。

    她更好调理,不拧巴。

    “正华,尝尝这个!”

    三个人,要了一个大包间,但菜倒是没多叫,八个菜两个汤,外加一瓶她自带的红酒,看去显得丰盛而又不奢侈,席间靳晓青更是频频劝菜兼举杯,殷勤细致而又不惹人厌,“我平常就喜欢吃你们鲁菜,但又总觉得吃的不正宗,正好,你给品品,看这家正宗不正宗。”

    其实,她也只比徐正华大了一岁而已。

    据管玉兰说,东方之星的管理层那里,上上下下,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她。

    当然,等她真的红了,那些人的看法会不会改变,就是另外一码事了——以徐正华的观人术而言,大概是会一百八十度大变化的。

    但是无所谓了,自己只是要还一个人情。

    尽管这个人情其实是原主欠下的。

    “正华,给我写首歌呗?”

    眼看徐正华下筷子的速度越来越慢,转而经常把酒杯端在手里,她终于忍不住说出了这句话。

    徐正华笑笑,放下酒杯,“当然可以呀,你希望大概是哪个方向的?”

    本以为她会说,“像《短发》那样的”,结果出乎意料,她比这个还直接,给的回答直接是,“能红的!”

    徐正华哑然失笑。

    没法更直接了,就这三个字,抛去了一切的外在,直抵核心了。

    但徐正华一笑之后,至少稍微沉吟了片刻,就点了点头,回答得同样直接而爽快,“好!”

    他之前就听过靳晓青的专辑,知道她其实是绝对的实力派。

    跟安小菁、杜雪岚这种,很大程度上沾了脸蛋儿好看的光,声音也有一定的特色,所以才挤进了歌手的队伍不同,靳晓青反倒是纯粹凭实力签约成为歌手的。

    前两者,包括徐正华自己,其实顶多可以说是“声音不错”,外加“乐感不错”等等,但靳晓青却是真的“唱功很好”。

    老天爷追着喂饭的那种嗓子,再搭配上堪称顶级的唱功,可以说,她即便是没那么漂亮,没那么聪明,也是一样可以成为专业歌手的。

    而事实上,东方之星当初签下她,也是从一开始就想把她往天后的级别去推的,她第一张专辑里的选歌,全都是那种大气爽阔的作品。

    只是,没红。

    歌的成色差一点,推动的力量差一点,等等吧,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她连白金线都没过,属于下张专辑公司动力不是很足的那种了。

    给她选歌很容易,苏芮凤飞飞林忆莲那英徐小凤陈慧娴田震张惠妹等等,都在她的掌控范围之内,但要保证一定得红,就没那么确定了。

    不容易找到代差,形不成对当下歌坛的降维打击。

    她适合慢节奏的成人抒情,才能尽情的挥洒和展现她那过人的唱功。

    需要大歌。

    但当下这个年代,市场上已经有很多大歌,走成人抒情风格,且正在红的天王天后们,也大多都是主走大歌的路线。

    跟他们和她们去直接拼刺刀,赢面显然不大。

    反倒不如《短发》这样轻松简单而又悦耳的小品,更容易让人耳目一新。

    “给我点时间,这个事儿,我应下了。”

    “好嘞!那我提前谢谢你了,来,干杯!”

    …………

    夜色迷离。

    管玉兰开着车子送徐正华回学校。

    “……好的,那么我们稍事休息一下,来听一首好听的歌,一首新歌,《短发》!它来自一个超漂亮的女孩,嗳,老于,你看这首歌的MV了吗?”

    “看了,哈哈哈……她最近超火,很多人都打电话点她的这首歌。”

    “没错,一个相当漂亮的清纯的女孩,安小菁,很多人都很喜欢她,那么下面,马上为你带来这首《短……”

    实在忍不住了。

    徐正华被迫中断出神,回头看向驾驶席,“能换个台吗?”

    “哈。”管玉兰轻笑一声,顺手换了个台。

    撮合自己管理下的两个艺人见面,而且直接促成了他们之间的一次合作,显然让她的心情一下子就松快起来了。

    “……这里要跟很多年轻的朋友科普一下,在我们年轻那个时候,大概就是十几年前到二十年前吧,请注意,七十年代而已,在那个时候,女孩子是几乎清一色的长发,为什么?在咱们大明朝的传统文化中,女孩子的长发,是有着特殊的标志性的意义的,具体不解释了哈,当然,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女孩子,不在意这个了,但是要承认它存在过……”

    “没错!在那个年代我记得,女孩子如果留短发,往往会被认为是……有个词,叫假小子,那可不是个什么好词儿。”

    “是的,虽然年代不同了,但是我特别想说一句,也就是在咱们当下这个年代,像《短发》这样的歌,它才有出现的可能!虽然它的这个短发长发,指代的其实是爱情,对吧?但对于女孩子而言,能果断的剪掉自己的一头长发……”

    我去……这都聊的什么天啊!

    “换台!”

    管玉兰失笑出声。

    “我已剪短我的发,剪断了牵挂,剪一地……”

    卧槽有那么红吗?

    这一次没等到徐正华说什么,管玉兰干脆关了收音机。

    “听腻了,是吗?”

    “是啊,彻底听腻了。”

    “那不正好,写新歌吧!”

    “哈!管姐你真是尽心尽力。”

    已经答应了,歌当然是要给的,但要保证必红,就真的是煞费心力。

    歌真的不能选太大,要错位竞争啊。

    往小清新的方向偏一点点吧,最好能再有一点隽永的丰韵。

    《跟着感觉走》重新做一版动感点的编曲,大约也还行,但要确保百分百能火起来,而且是像《短发》一样,上市之后立刻就火起来,就总感觉还差点什么。

    《盲童》很适合靳晓青,但要直接红,就需要点社会议题进行发酵,不合适。

    唉,头大。

    脑子里的歌几百上千,都是好歌,按理说都该红。

    但谁都不能保证一首好歌就一定会红。

    车子在音乐学院门口缓缓停下,管玉兰在前排回头,“下车吧?我就不下去送你了!”

    “哈,刚答应给靳晓青写歌,你就对我这态度?”

    管玉兰哈哈大笑。

    徐正华推门下去,在微冷的夜风中裹紧了外套,独自散着步往校园里。

    忽然间心有所感,他猛地抬头。

    天上正好一轮云遮月。

    有了。

    虽然歌词要微微修改调整一下,但是难度不大。

    就《千千阙歌》吧。

    大概有九成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