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万物回春

折下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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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儿初几了啊?”一个杵着拐棍的士兵甲坐在破旧的茶桌上,拾起一只碗就往嘴里送水。宁玉劈手夺了碗去,厉声说着:“坐在哪呢。叶大夫可说了许久了,这儿的卫生最重要,不干净的东西少往嘴里送。”

    士兵乙趴在一旁的病床上,看见士兵甲吃了瘪,哈哈的咧嘴笑了,接着,就挨了一脚。他还以为是士兵甲,刚想发火,就看到了宁玉紧皱着英气逼人的眉毛。扁了扁嘴,哑了声音。帐子里人很多,进进出出的。但是三个人正巧站在帐帘之前,谈话便被进来的一个伙头兵听见了。

    那伙头兵人称赖三,原是伤兵营出去的,也承过陈地宝的人情,就时不时的送一些多余的食物。

    赖三当即就接了话,“今儿约莫是五月末了吧。俺前些头里给那些西人头儿送饭,听着他们说,那个什么贵的老王爷在久库怕是不好了,琢磨着是不是又要打起来了。”(赖三没有文化,听得也不仔细。这里的贵的老王爷就是上文提及的派去和谈的祁俞侯爷-李铎寿。)【注:久库:酉沐国的首都。】

    叶阖欢正巧处理好里间的一个重症,全身都是污血,摘掉口罩,想要出去洗手。刚听到赖三的“五月末”,掀开帘子的手顿时停住了。

    宁玉心细,看出了叶阖欢不对劲,便替她掀了帘子,拽着她到了帐子后面。

    “叶大夫,这几日是不是太累了。”宁玉想着大概是因为这几日因为盘查的紧,叶阖欢不得不一直戴上那个她称为口罩的东西,躲得时候大多不能休息,伤兵也需要她照顾,才会渐渐显出疲惫神态。

    “宁玉,五月末,是我要结婚的日子。”不知不觉,来到这里已经一个多月了,起初的好奇新鲜的贪玩心思,逐渐在想念周尧之中消磨殆尽。

    宁玉显得十分吃惊。“结婚?你还没有及笄,居然就可以结婚了?!”

    看着宁玉不可置信的指着自己的头发,叶阖欢才意识到这一个月以来最大的bug。

    叶阖欢一直不喜欢留长发,即使周尧对她各种威逼利诱,她都没有屈服过。齐肩短发,一直是叶阖欢的骄傲。再加上,叶阖欢从小就是鹅蛋脸,婴儿肥,身材矮小,像是发育不良的高中生少女。也很难不被古代人自行认定为未及笄的少女。

    起初宁玉这样说的时候,叶阖欢正处在穿越古代的兴奋期,对于她整个句子,关注的重点根本就不在及笄两个字上面。以至于让她误会到现在。

    叶阖欢先是安静的盯了她一会儿,接着微笑着解释,“恩。娃娃亲。我和我的未婚夫是指腹为婚的。”

    对于这种越解释越麻烦的东西,叶阖欢一向喜欢快刀斩乱麻。反正这里也没人检查身份证,就算是她故意说小几岁,也不会有什么关系。况且,这样最简单不是吗?

    宁玉果然不再追问,又上前面去准备晚饭了。

    叶阖欢松开了因为手术扎起的头发,齐肩的黑发如瀑如水。她叹了一口气,忽然觉得有些热了,收起落发,刚巧抬头,就看到那时候在山坡上看到的嫩芽,如今竟然已经成了一片绿玉盎然。她虽然起了赏玩的兴致,却也知道军队的纪律。

    抖了抖肩膀,跺了几下脚,算是抖擞了精神,又朝天笑了几声,“春天啊!把我的霉运都带走吧。”

    再过一个月之后,大军便要回酉沐的边防要塞驻扎,像是和谈进行的十分顺利。

    没有战事,陈地宝,罗宾几个人显得十分高兴。收到伤兵可以就地遣散的消息之后,当晚,酒席便偷偷的摆了起来。

    酒兴正酣,众人都提议要敬叶阖欢一杯。她酒量不好,却也不好推辞,终于饮了两杯。酒桌上的人,其实没有几个真正见过她。大都是只知道一个小兵经常带着锦布为他们治病,心中感激。但是,大概受过陈地宝的嘱咐,大家全都不约而同的保守这个秘密,也权当是报答叶阖欢对众人的恩德了。

    罗宾举起酒杯,那一对黑浓而长的剑眉又是习惯性的紧锁,“想当初,我弱冠入伍,投笔从戎,两三年的仗打下来,大大小小无数次受伤,这伤兵营也是出入数次。如今兄弟们就要走了,我罗宾在此,敬众位。”当自饮了。

    “只是,罗宾有一句话今日实在是不吐不快。只是。”

    陈地宝是个粗人,着实受不了这些秀才的虚礼。豪气的摔碎手中的酒碗,吼着:“罗弟弟,你要说便说,这里的人,都是一个油锅里滚过来的了,还有什么婆婆妈妈的。便是有的,不是还有菩萨派来的天仙在这儿镇着,想来什么妖魔鬼怪也需得尽数绕开。”

    “陈大哥说的是,那我便说给大伙吧。”众人一致叫好着,罗宾看着此景,不免感慨。“当初,我读书时,读到《后汉书.班超传》说道:‘大丈夫无他志略,犹当效傅介子,张骞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砚间乎?’故而,想到自己虽是弱冠年华,却是百无用处。赫峡一战,征夫无数。我自以为能以身效国也是美事一桩,当即投笔从戎,奔赴沙场。但是可惜的是,当初随我一同而来的无数汉家子弟,皆是英雄豪杰之辈,却无奈葬身异乡。西人封侯封爵,赏赐万千,却是我们汉人尸骨所换。再者说来,这中原大地,本该是我们华夏始祖所建,又怎么能够拱手相让他们西人。这仗,虽是赢了,可我这心里,终究不是滋味。”

    陈地宝一个酒碗劈头盖脸的就扔了过来,打的罗宾是七荤八素的,众人都是一惊,连叶阖欢都吓掉了筷子。陈地宝先是一顿痛骂,颇有当年庄稼人的姿态,又说道,“俺是最看不惯你们这些人了,动动嘴皮子儿,啥子心里不痛快,就又要想打的。那些个混蛋西人,俺是看他们不顺眼,可不都是爹生娘养的?身上掉了什么,谁都心疼。打仗什么的,赢了也好,输了也好,争权夺地什么的,都让那些该操心的操心,俺们就过好俺们的日子就好。反正俺就是喜欢看人都是好好的,别管是谁的地盘都好,只要人是好好的,一切就都是好的。”

    陈地宝的话没有文化水平,但是胜在话粗理不粗。甚少说话的宁玉也不住的赞同,连方才一时出尽风头的罗宾也是犹如大彻大悟一般。

    “嘿,阖欢,走。”那边的酒拳又划了起来,吵吵嚷嚷的好不热闹。宁玉忽然压低了声音,拽着叶阖欢的衣袖走了出来。

    月已上树梢,夜里的巡逻慢慢困倦。

    阖欢难得在外头摘下口罩,身心都轻松不少。“阖欢。”宁玉是个爽朗的女孩,却又意外的在称呼上很规矩。只有不治病的时候,宁玉才肯叫的亲热一些。

    “怎么了?到底拉我出来干什么啊?”

    “他们那些大老爷们谈话,你还真的能听得下去啊?喏,这个,给你。”宁玉神秘兮兮的递来一个水囊。阖欢喝了一口。

    马奶酒?!

    “哇!真好喝。你怎么会有这个的?”阖欢唯一一次喝过马奶酒,还是和周尧一起去西藏背包旅行的时候,坐在热腾腾的蒙古包里,她被周尧骗着喝了很多马奶酒。那个时候,甚至接吻都是马奶酒的味道,这让阖欢一度很讨厌这种酒。

    只是,偏偏这个时候,再喝一口,却是满满的思念。

    “我家有时候会替西人做一些挤奶的活儿,母亲就偷偷的做了一些。去年我来的时候,母亲给我带上的。你若喜欢,便送你好了。”

    “可是,这个对你来说,应该意义不一般吧。”

    “再舍不得,也总会说再见。阖欢。实话说,你走了,我便当认识一个知心挚友。可是陈叔走了,我真的再也找不到另一个亲人了。”

    阖欢也知道,宁玉和陈地宝的私交甚好,可她当初也只是当陈地宝的人缘很好。

    “其实,你不知道。那些侥幸在战场上活下来的人,哪里还肯再回到这里。即使是为了性命,也决计不会折返。陈叔,真真是个活菩萨。”宁玉喝了一口酒,眼眶就要红了。“当初我进这里,其实很困难。不到半个月,就有很多的传言。后来,陈叔问我愿不愿意信他。我说愿意。然后,我就告诉了他我的秘密。他什么都没说,只是不住的叹气。那之后,陈叔托了罗宾,将我调到他的帐子里。他事事都照顾我,像是对待自己的女儿一般。”

    “也难怪。我救他的时候,他那么想要活下去,和那些对尘世已经绝望的人一点都不同。原来,他有自己一直想要守护的人。”

    宁玉忍不住哭了。

    阖欢轻抚着她的背,望着远方的月色,心底一阵悲一阵喜。

    所有的故事,从来都是在战争之后开始,无论悲喜,这才是人生。阖欢这时才觉得,陈地宝的最后一句话说的真是好。只要人好好的,一切都好。这沙场万魂伏哭,却也终究无悲无喜,没了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