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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pm
距离我回来这个旧时空,已经两个半小时了。事情正在朝着另一个方向走着,我迷茫,愤怒,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最佳的时机已经错过,还有还有四天他就会给我打那一通分手电话。可是我没有办法找到他,若这还是我的时间,我就有一千种办法找到她。可这,毕竟是我偷来的126个小时。
我没有钱,没有手机,在这么关键的时候竟然连一个可以帮忙的人都没有。这一天是我人生中最狼狈的一天,在长达两个小时的行走后,我终于在拂晓的清晨坐在了他的宿舍楼下。
穿着一身蓝色的小短裙,披着一头凌乱的长发,还有已经融了一大半的妆。
所以当这样子的我被阿文撞见时,他在前头踌躇了好久,欲言又止,生怕认错了人。
“狗文,是我!”见到他,我立刻跳了起来,就差上前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了。
“栀子!”他不可置信得看着我,忙将身上的外套披在了我身上,“你怎么会在这里!建哥……”
“对啊,他呢?”我一下子打断他的话,我只是想知道昨晚是个什么情况。
他这才好像想起来什么,说:“我就说怎么老是找不到你,昨晚他去找你,因为喝了酒,他骑着小摩托半路撞到了一个人,不过好在就是骨折,没有伤太重。建哥跟大鹏现在都在医院照顾他呢,你莫着急,我就给他打电话让他回来。”
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地,我轻快道:“原来是这样。”
转念,我迅速抓着阿文的臂膀,说:“阿文你当我是朋友吗?”
他迅速点头,忙不迭道:“大姐你在胡说八道什么,我们可是好哥们,你这话说的太没意思了。”
我感激涕零,就差哭出声,抓着他肩膀的手愈发紧了:“好哥们,姐姐有一事要拜托你!这几****要好好跟着建哥,可别让哪只苍蝇叮着他了,这几日一过,我就请你吃饭!”
他好像看外星人般盯着我,欲言又止,我见他嘴形像是想要骂我几句,说我脑子抽了之类的。但是见我从未如此严肃,便也只能点点头,我轻轻摸了摸他的头,说了声:“好孩子。”
他彻底崩溃,一路飞奔而逃。
“栀子疯了!疯了!”
望着他的背影,我轻松一笑。这样一来,他定然是不会再遇到那个小三了,医院里躺着的那个不知还能拖他多少天呢。我心里暗喜,再而有阿文看着,那苍蝇就是想插足也没有缝了。
我看向未大亮的天空,再呼吸了一口这个时空的空气,便在心里默念道。
回去吧,回到最初的126。
一阵眩晕,时光机里头的风铃霎时间弄醒了我的意识。我下意识看向四周,果然还是这个神奇的地方。
我穿着的依旧是这一条小裙子,头发也是依旧的凌乱,坐在一张柔软的毯子上。
“搞定了就快点吃东西吧。”不远处传来千诺的声音,我顺势看过去,只见他在他的小天地里鼓鼓捣捣,不时还有一阵阵食物的香味传来。
我顿时想到了他,便马上将我的手机拿了出来,居然可以开机了。
“不对劲……”我慌张道,“千诺!我手机明明粉碎了!”
小帅哥端着一个盘子就朝我走来,在我身旁坐下,道:“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虽说所有的时空只能有一个栀子,但总不能因为你回去了又回来了就乱了时空的秩序,过去的时空,那一个栀子还是要照样活着的。当你回去了,你就会代替原定轨道的栀子,当你回来了,历史中也必然需要一个栀子。你回来了,原定的栀子还有四天的时间要过呢,这四天就算过的飞速,也总要将你的手机修一修吧。”
他将手中的食物轻放在我面前的小桌子上,就像我摸阿文的头一样摸了摸我的头发,道:“身外之物都是有自己要过的生活和要遵循的规律。倒是你的头发,这就没办法了。”
我一下便将他推到了一旁,毫不客气地吃起了他给我做的食物。
“这蛋炒饭炒的还是有点水平,可以可以!”我边吃着边将手中的手机打开,飞速看了几眼,顿时又吃不下饭。“这不对,这不对劲!”
“又怎么了。”
他幽怨地看了我一眼,揉了揉被我用力推了一把撞到在地的肩。
“他没有跟我打电话,两天了!没有一个电话!难道我们还是分手了?”
千诺耸了耸肩,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道:“这个就得你自己查证了……你怎么这么急!”
我迅速拨通了552,我心中的疑问已经膨胀起来,再不解决会炸!
“喂?”
那是他的声音。
“我,”一下子,便慌了,“我就是见你没有给我打电话……”
电话那头沉默了许久,冷静说道:“栀子,我们两天前就已经分手了。”
嗡——脑海中除了这个声音,再没有其他的想法。
“把短号取消吧,你是主号。”
“不,不,不,”我几近喊道,“根本没有什么环节会出错,这不可能!你告诉我为什么要分手,还是因为有了别人吗!”
那个我曾经,以为会是陪伴我一生的人竟就这么自私地说:“对不起,可能她更适合我,我已经不爱你了。这六年已经磨灭了我对你所有的激情,见到她,我才有了当年的感觉,我不想再将就,也不想再委屈你了。再见,栀子。”
然后,我来不及回话,那头便是一阵忙音。
当年的感觉……如果爱情就像面包,一定要时时刻刻是刚出炉的感觉才能下咽,那世界上怎么可能有那么多的天长地久。啊,不过也是,如今这个快餐时代,哪里还有以前那么多一旦确定就不顾一切的人呢。时间会冲淡一切,会把激情都扔进冷面包里,最终多进了垃圾桶。
千诺在一旁没有说话,他静静看着我流着泪将那一碟蛋炒饭一口一口咽下去。终究是没有了言语。
我第一次知道他,是在初三的第一学期。
我是留级生,他是转校生。后来我也问过,那么多的人,而且我们还不是一个班的,为什么就单单看上了我。他回答:“你相信一见钟情吗?我走进校园的时候,看到你在阳光下笑着,那一下,我就爱上了你。”
我一直不相信,但还是点着头假装相信。
他不知从哪一天开始就告诉了他身边的,抑或是我身边的朋友,他喜欢我。我家就在他家的后一栋,也不知从哪一天开始,我就能在本属于我的小路上看到他的身影。一米九的个儿,若是挡在我面前,必然会将我的光芒都遮住。
后来我们在一起,有的时候我却发现他带给我了一整个世界的光明。
他从初三开始,到高二结束,追了我整整三年。这三年里,他像个孩子,对他喜欢的人言听计从,总是有什么好的都拿到我身边。他送了我一个八音盒,一个自己做的水晶球,一个自己做的立体插画,上面是满满的爱。我说我想找封面,他便给我画了一整张;我说想要好看的本子,他便给了我一本粉红色封面的小本,在扉页写上了:意中人。末位,印上了他为我而刻的印章,印章上写着:永远爱你。那个时候,他让我觉得他的世界里,我是空气,挥之不去。
越是如此,越是落寞。
我已经不爱你了。
六年,磨灭了我们的爱。
“千诺。”我说。
他微一皱眉,表情让人捉摸不透。
“我想回去6年前,在最开始就断了这一段……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