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浮生篇(三)

八荒酒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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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巫原本暗淡的美眸猛的一亮,咳着匍匐着往这边挪:“快……快!把它给我!”

    听了这么久我明白了个大概,眼瞧小美男泛白的唇色和黑得发紫的眼睑越发明显,想来毒气已经侵入皮肤,我一把抢过小美男手上的包裹:“欸~近水楼台者,先得月。这东西瞧着顺眼我便勉为其难收下了。”

    “咳咳咳……”阴巫眼睛都快喷火了,那眼神简直在说,你TM逗我呢,大概又恼于她如今都是案板上的鱼俎,奈何不了我,憋着一口气上不来,猛烈咳血间只剩喘气,不见呼气了。

    “呕……你!你还给我!”虚弱青衣小美男难得还有点力气怒视我。

    “你什么你,莫说这石头,就连你整个人现在都是我的了。”我笑着轻轻碰了一下小美男脖子后侧的睡穴,招呼身边的几个哑奴把他抬走了。

    然后,我杀了殷巫。

    隶属杀手部的殷巫罗刹凭着奇毒之术在修罗毒师界也小有名气,我再清楚不过,毒师类修罗配置的一般来说都是世间独一无二的剧毒,娑罗门任何一个出色的毒师绝不会允许自己的毒有药可解,有损名声面子。

    殷巫罗刹恐怕也没有为自己的毒准备解药。

    可怜的青衣小美男,我不知她女扮男装如何千辛万苦打听到阴巫的行踪,若是指望殷巫给解药,恐怕要失望了。

    所幸,她碰到了我。

    我自认不是什么善主,所谓行善积德于我更是无稽之谈,我单单是欣赏她而已,何况她也是因为我才受了重伤。

    欣赏她的敢爱敢恨,欣赏她的执着勇气。

    我大概恨极了我这一世爱恨不得,身不由己。凭着一股赏心悦目,所以我心安理得地救了她。

    我派人查了青衣小美人的底细,这才知晓,原来她是轩辕城城主上官流云的未来夫人,复姓轩辕,名南方。

    往日我守着禁地,除了练功,闲来无事就研究医药蛊术。禁地里很多丹药都是我炼制的,我用丹药和内力为轩辕南方续命,取了她小半盏瓷碗的血,研究了一夜,次日清晨替她解了毒。而后每日都喂她喝我亲自配置的药,举手之劳,我也不甚在意。

    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她醒来后,情绪不稳对我大打出手,尤其听说我杀了殷巫。委实让我头疼不少。

    无论我如何解释,她都不肯相信。也是,红口白牙如何让她相信,殷巫的毒是没有解药的。

    那日,我听说笑为仙等人有了动静,我便外出去半打烊客栈向掌柜的打探消息,回来后却从侍女那里得知轩辕南方借口上茅房,竟悄然跑到我的药楼偷药。

    我倍感无奈。

    我不知她从谁那里听说我有可以解她家公子的殷巫毒的解药,竟然闯入我的药楼胡乱试吃,那时她身上的残毒还未清理干净。

    后来她告诉我,她甘愿一一试吃我楼里的药,若是能彻底治好她身上的殷巫毒,那么她的公子就有救了。可惜,我配置的药,能救人的屈指可数,更多的有奇毒。

    轩辕南方误吃毒药,眼睛瞎了。我心软了不少,我看着她瞎了的眼睛,想起了阿姐看不见东西的时候。

    轩辕南方大概是极其绝望的,却还是如此不肯死心,可是就算她如此拼命最终死在异乡,她的公子也未必知道,值得么。我不晓得原来世间还有这样痴傻的人,诚然,我不明白。

    药楼里的药太多,我不知她吃的是哪种抑或是哪几种毒药,有几种毒,每种毒在药中的份量有几两几钱,对应需要哪些解药,各几两几钱。于是,解药摸索的治疗过程又漫长了许多。

    我终是有些怜悯她了。

    自打十一岁起,我就在娑罗门。地狱一般的训练几度让我濒临绝境,我咬牙撑过来成为了修罗,娑罗王脾性怪异暴躁,难以捉摸,算我的半个师父,他教了我一身本事,让我为他效力,我想迄今为止,我对他来说最大的用处,恐怕也是我的忠诚。

    一入娑罗,就像无边无际的黑暗,看不到尽头。周围但凡是入了娑罗门的人,这样的人邪鬼恶神者有之,奇凶异怪者也有,为了管辖这帮乌烟瘴气的高手,娑罗门除了用修罗销魂散控制他们,还制定了一些苛刻森严的制度门规,其中七情六欲就禁了三条。

    修罗相互之间带着冷漠的面具,像极了聪明的怪物,仿佛这世间除了自己谁也不能信,按命令执行任务认令牌不认人,即便出了娑罗门谁也不会认识谁。

    我羡慕轩辕南方,要是我和阿姐都能像她一般,有爹有娘,有一个温暖的家,还有自由,那该多好。

    我当真恨极了我这一世爱恨不得,身不由己。

    如今我的任务还没完成,一年之期将至,我很是焦急。最近听说那十二人正在四处打听寻找娑罗王前些日子派人争夺的轩辕镇魂石,一颗破石头即便是炙手可热,我也不稀罕。

    可现在落到我手里,只好将计就计。

    是时,我决定利用手里的轩辕镇魂石将那十二人引至轩辕城一举歼灭,顺道送轩辕南方回轩辕走一遭。

    治愈了轩辕南方后,我向她许下诺言,将这颗破石头送回轩辕城,并且医救她心念念的流云公子。

    可轩辕南方不肯和我分开,我想她大约是怕我带着轩辕石私自逃走。我只好答应将她带着一起。

    我这人有个毛病,就是答应别人的事情,想方设法也要办到。

    轩辕南方乖乖吃下我给她的活死人散,成了脉息全无的活死人被抬进棺材。为了不节外生枝,引起旁人的疑心,万全之策只能委屈轩辕南方。

    我重新计划了一番,按照以往江湖上流传的蓝玲珑行事作风,荒唐怪异地坐着一副棺材进城,极尽高调方能传闻于江湖,流言散播得越快越好,引起那十二人的注意。

    轩辕门口我见到了轩辕南方心念念的公子,时而咳嗽。隔着人群我远远一眼就看见了他。

    我的眼睛,落在他旁边小厮手上的剑上。那剑柄熟悉的纹路让我心漏跳一拍。

    原来是他。

    时隔多年,我已然站在他的对立面,也没什么必要再提当年事。

    我应对自如。

    “亡夫生前夙愿,我不敢不从,还请流云公子行个方便,让我进轩辕城可好?”

    他走近些,眉目淡淡略带有一丝愠色,这人怎的连生气都这么温文尔雅,我不禁好笑,果然有一次性诛杀四个罗刹的气魄,竟然能容忍我到如斯地步。

    不过看他面色,殷巫的毒似乎被他暂时压抑了,这样更糟糕,听轩辕南方说他只有半年可活,如此将毒强力聚集压制,他的寿命也至少缩短了一个月。如今我推算时间,他中毒太久,毒早已侵入肺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