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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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家两个人都不开心。

    一路上都没再说过话。

    回去就自己回了自己的房间。

    陈启宗原本想着又不是自己犯了错,她生什么气,可是看她的样子又不好意思开口哄她,于是两人就这么僵持地回到了家。

    刚回房间,她的消息就过来了。

    “明天下午的飞机。”

    “好。”

    陈启宗也不惯着她。

    林春天在房间卸了妆,换了身运动服。

    敲了敲山訸的门。

    “姐,怎么了?”山訸问。

    她打麻将一般不到晚上两三点是不会回来的。

    “没事,现在忙吗?”她走进去坐在山訸的床上。

    “不忙。”山訸说。

    “去给你妈妈扫墓吧。”

    “好。”山訸点头。

    每次回来林春天都会去给她上坟,因为山珊的坟基本没人管,只有他们会去给她上坟,所以山訸还要负责清路和打草。

    他也换了一身长袖长裤,从一楼找了锄头和镰刀。

    林春天开车,开到半山腰就开不上去了。

    她的坟位置不好找,那家人刻意要将她遗忘,所以找了个偏僻的地方把她埋了。

    林春天和山訸下车,步行从树林中穿过去。

    有一截路全是茅草,皮肤划到就会被划破。

    山訸在前面用镰刀把茅草割了,时不时回头看一下林春天。

    有段路是下坡。

    石头陡峭,她侧着身子往下踩。

    山訸把手套摘了,镰刀丢在地上。

    “姐。”他叫了她一声。

    林春天把手递给他。

    山訸在她印象里还是个小孩,但是当她把手放到他手里的时候,才感觉到不一样。

    他的手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大,那么有力,轻而易举将她的手握在掌心里。

    他的骨节什么时候变得那么明显,小时候那么肉嘟嘟的小手,怎么长成了这么大的手,感觉他一只手能将她双手都捏住。

    山訸握住她的手,来自他的力量从手上传来。

    林春天借着这个力往下走。

    最后一个石坎她跳了一下,山訸将她拉住,才让她没有摔个狗吃屎。

    又走了一会儿,终于走到山珊坟前。

    最近天气暖和雨水充足,她的坟上和坟边长了很多草,她的坟上还长了很多蓝色的小花。

    “这个花不拔。”林春天说。

    “我知道的。”山訸点头,动手开始除草。

    他先把坟前的石凳清理出来。

    “姐你坐着。”

    太阳很大,石凳在树荫底下,坐着还挺凉快的。

    山訸在她坟前拔草清理。

    他一点都长得不像山珊。

    山珊长得也不像本地人。

    这里的女人个子大多不高,但是山珊十六七岁就有一米七了,身高腿长,皮肤不白因为总是要做农活,但是小麦色肌肤看着也非常健康,身材很好,高挑且凹凸有致。

    她是丹凤眼,翘鼻薄唇,面颊上有些许小雀斑,让她看起来温柔美好。

    林春天幼时缺爱,第一眼看到山珊就喜欢上她了。

    喜欢她和煦的笑意,喜欢她看自己时候的眼神,喜欢跟她一起玩,喜欢当她的跟屁虫。

    山訸不像她。

    山訸是又长又宽的双眼皮,典型的外国人长相,偏偏有山珊的中性美帮他柔和五官,让他的一切都长得刚刚好。

    他是山珊生的,血肉都取自于她,可惜没有一个地方像她,没有一点她的痕迹。

    林春天看着山訸干活,眼睛又转向山珊的墓碑。

    很多回忆都已经被大脑逐渐清空,当时的很多细节和情景她都想不起来了,但是这么多年,仍对她存着愧疚。

    山訸一个人弄了一个小时,总算是把坟墓清理好了,墓碑看着也干净了很多。

    林春天把包里给山珊买的东西拿出来,一些她当地的零食,一束花。

    似乎跟她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唯一值得她说的就是山訸和她一样聪明,一样成绩很好,甚至超过了她,不过这都是她的功劳,山訸只是从她那遗传来了。

    等山訸考上好大学了,再来告诉她这个好消息吧。

    两人没待多久就走了。

    离开的路上,山訸心里没有上完坟的惆怅,地底下埋的虽然是他生母,但是他对她一点印象也没有,他们从没有真的当过一天母子,在他有印象以来,就已经是在林春天家里生活了。

    来这里也并不是纪念母亲,这只是他跟林春天的小秘密。

    他把这当成不定期的郊游。

    林春天就走在他身前。

    白皙的脖子上微微有汗珠,在太阳光下像是细小的珍珠。

    她的头发太多太密,不做发型的时候她都是用鲨鱼夹夹在脑后。

    但是也有几缕抓不住,像是荡在他心间,被风一吹,就会痒。

    他把伞打起来。

    两人撑在伞下。

    她脸上的防护做得很到位,墨镜口罩防晒霜一个不落,也许这就是她看起来比同龄人年轻的原因之一。

    走回车上身上的防晒衫都闷湿了。

    她进车里把衣服脱下来的时候山訸闻到一股她身体的香气。

    若有若无,时隐时现,说不上是种什么味道,他只觉得非常香,让人想把头埋进她衣服里深深吸一口。

    他知道自己这种思想是恶心龌龊的,但是感情确实不讲道理。

    也不会给他讲道理的机会。

    林春天打开音乐播放器。

    “山訸,放点歌。”

    山訸正沉迷于捕捉她香味的游戏,闻言清醒了一秒。

    “好。”他把手机打开,连上蓝牙,播放他的歌单。

    不知道听了几首,林春天忽然笑着说:“你个零零后怎么听的歌和我喜欢的都差不多?”

    山訸一下警觉起来。

    “没,看到首页推送的歌单就放了。”他下意识否认。

    林春天倒没觉得什么,只觉得他一个小孩子喜欢听老歌还蛮奇怪的。

    现在的电音和合成音乐她实在听不来,还是喜欢老派的音乐,翻来覆去地听。

    山訸从首页找了些现在英文歌,林春天才没有怀疑。

    到了家,她把车停好。

    “我们明天回去。”她说。

    “好。”

    一转眼他们都过来四五天了,也该回去了。

    山訸也习惯了她做决定,她好像很少征询别人的意见,一般都是她自己拍板决定。

    明天回去,那今晚应该会吃一个团圆饭。

    山訸想。

    如他所料,今晚的饭去了林春天家里吃。

    他是不会被邀请过去了的,林勇很讨厌他,山訸觉得可能是因为他觉得林春天在自己身上耗费了太多青春时光,也可能单纯就是不喜欢他。

    所以他只能在爷爷奶奶家那边自己随便吃点,而陈启宗和林春天则跟爷爷奶奶一起过去那边了。

    林春天妈妈做了很多好吃的饭菜,她不仅长得漂亮,做的饭也很好吃。

    一大桌菜全是她做的,几个女儿都只是打打下手。

    陈启宗进了二楼就看到一桌子菜。

    “小陈,快坐着,马上吃饭了。”杨慧娟叫他。

    陈启宗忙跟着一起添饭搬椅子,不敢真的把自己当作客人,虽然今天跟林春天吵架不高兴,但是这时候两人表现得一点异样都没有。

    他像是个会照顾人的男人,温柔贤惠,善解人意。

    林春天偶尔搭把手。

    不过夏秋冬和杨慧娟早就把一切操劳好了,也没他们什么忙的。

    几个女婿也都入座了。

    林勇是这个家里的土皇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等他们都弄好了才从沙发上过来。

    他坐下,动筷子了大家才敢吃饭。

    “先喝点鸡汤,这几天喝酒别把胃弄坏了。”杨慧娟给公婆打了汤之后也给他打了几勺。

    “都是从乡下抓来的老母鸡,补补身体。”她笑意盈盈,没想到老大的婚事虽然晚但是却很好。

    论家世陈启宗当然赶不上他们家,不过能赶上他们家的,男方肯定也不会找林春天这种嚣张跋扈的女人,肯定都会像林鸿那样找个年纪小的,干干净净的,听话的。

    所以他们的要求也不高,能对林春天好,家风好就行了。

    她这个人让整家人都头大,可别到时候又跟婆婆公公吵起来闹起来,那就难看了。

    饭桌上因为只有家里人,所以气氛更和煦一些。

    林春天跟林勇喝的是茅台,她虽然不想,但是却遗传了她爸爸能喝的基因,单独喝个一斤八两的没什么问题,林勇觉得找那些女婿喝酒掉价,还是愿意跟林春天喝。

    林春天没有那么势利,夏秋冬的老公给她敬酒她也都喝。

    聊来聊去还是回到主题。

    林勇问:“那小陈你们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陈启宗看向林春天:“春天想什么时候都可以。”

    林勇又说:“你等她决定不如等美国灭亡还快点。”

    “我看这样吧,明年七夕是个好日子。”

    他知道在山訸高考前她是不会结婚的,高考完以后的好日子最近一个就是七夕。

    “我都听春天的。”

    “你是个男人,什么都听女人的肯定不行,你别看她是我女儿,但是道理是这么个道理,结婚了家里的主心骨还是你。”他又开始到处宣传自己的大男子主义了。不过也存了些许试探,如果陈启宗真的事事逼着林春天,他肯定也不满意,好说歹说林春天是他女儿。

    “行啊,就七夕呗。”林春天拍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