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尾声

千里残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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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都大门打开,城内血流成河,没有那群人的尸体,唯有的是具被一柄长剑贯穿腹部的躯体在地上吹着风。其主何其不幸,乃事流卿。

    他的那盏鬼灯染了灰尘,孤零零地躺在地上,已然熄灭。

    花清雨说不出心里的释然,她追了十几年的恶鬼终于死了。那个搁在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下了。不知为何,花清雨却不敢回头看段微的表情,她撑着黑伞,只身离开。

    混乐追了上来,她说:“姐姐,我其实很喜欢听流卿哥讲故事,那是很美好的事情。我以后是不是听不到了?”

    “嗯。”

    “那姐姐,你还会陪我继续寻找美好的事情吗?”

    “嗯。”这次,花清雨笑了。

    在鬼都大门留下的有段微,她无声地落泪,闭着眼睛不敢多看。忽然,有谁圈住了她,把她狠狠地抱住。段微把头埋在孟婆的肩膀里,放声大哭。

    流卿是不是不知道,从前也有个少年,她喜欢坐在台下,看着那只恶鬼唱曲。看到了,便永远也移不开目光了。

    “段微,黑无常说,地府里有太多告他状的死魂,说起来,他没有资格投胎。不过,你也别太伤心,白无常说了:‘万事讲缘分’。或许,数年后,你们会在初遇的地方重新相识。”

    段微默默地点头,从不信佛的她,不惧岁月地爬到九渊山顶,跪在神像前,手里捧着一个字绣歪歪扭扭的平安符。她跟神像说的话总是那么一句,她说,她既然愿意发誓在死后都守在奈何桥上,那她就会等一辈子,直到眼睛再也看不见朝她走来的那个少年。

    孟婆从段微的决然中找到了一份熟悉感,她也在等一个人。她回奈何桥的时候,无常鬼俩鬼曾拜访过她。黑无常还是老样子,古板得老成。白无常也一样,嘴边挂着常念叨的那一句“万事讲缘分”。

    孟婆相信她和范空熙一辈子的缘分。以前,都是范空熙拌嘴让着自己一句,现在世道轮回,到孟婆翻遍天涯海角去找那一抹傲娇的影子了。

    最让孟婆想念的,是范空熙的声音。她还记得他说过的一句话,当时范空熙还弹了弹孟婆的额头。那时的痛,孟婆回想起来,居然有些怀念。

    “什么忘记,我们要接受。接受懂不?”

    孟婆随兄浪迹天涯的行为,叶方感到十分自豪。再看看舒云,叶方就一言难尽了。

    舒云总困在一个地方,那就是巫南。他没有继承叶方的洒脱,白彬的看得开,舒云他,一直喜欢回到他长大的地方。唯一的好处,是舒云始终记得爷爷的遗言,一直有着一副笑脸,灿烂地拥抱未来。

    舒云虽然是叶方从沙漠堆里捡来的便宜儿子,他一开始还十分嫌弃,但是日子过得久了,叶方会怀念舒云的笨拙,他简单的快乐。叶方最开心的时候,还是回想起,白彬是他从那个深不见底的地窖里打包带走的的瞬间。他很庆幸,他结识了名震天下的白头鬼,不识文字的白彬。

    无论他们是继续寻找柳钉,还是浪迹天涯,有伴则足矣。

    ***

    村里的生活跟城里相比很不一样,简单来说,混乐每天干农活会累得半死。她难得去城里玩一把,总是会遭受城里人嫌弃的目光。

    不过啊,混乐是出了名的难搞,她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她喜欢城里的繁华,喜欢她就去。

    城里有数不尽的小吃,街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什么东西都是新奇玩意儿,她会统统看一看,摸一摸。摊主见她是这幅模样,一脸嫌弃地想赶她走,“不买别动。”

    “谁说我不买了?”,混乐叉腰,“我有说吗?”

    摊主挥了挥手,“赶紧走,别打扰我做生意。”

    混乐气嘟嘟地跺脚走,好心情都被扫空了。郁闷间,她看见远处玩闹的一群孩子。那些人在用脚踢着什么羽毛。混乐觉得有趣,跑了过去,“这是啥呀?”

    那几个人目光怪异地审视混乐,“你没踢过毽子吗?”

    “毽子?”,混乐露齿一抹猥琐的笑容。“你们能教我吗?”

    “呜呜呜,她好可怕”,有一个年纪比较小的女生开始哇哇大哭。其他人瞪着混乐,往她的身上扔东西,“你干什么?都把我妹妹吓哭了!”

    混乐接住扔过来的毽子,很无辜地眨眼,她就笑了一下啊,不是越猥琐越可爱吗?

    那些人都走了,混乐抓着毽子不知道怎么玩,幸好,有个小女生路过。“毽子是放在脚上踢的。”

    她说完就走了,混乐只来得及看清她的脸,想说谢谢的时候,那个女生已经走远了。从那之后,混乐记住了她的脸,她下定决心如果再见面,她一定要说谢谢。

    在村里,混乐是一个人住在牛婶家,她的父母在她小时候饿死了。牛婶一家人觉得混乐可怜,就在家里多摆了一副碗筷给混乐。混乐对谁都蛮横,除了那些愿意对她好的人。

    只是可惜,混乐等了好几年才说出了那一句迟到的谢谢。那时候小丫头晕了过去,她旁边的一名叔叔说她喝了孟婆汤,灵魂吃不消,需要别人的身体载着她。

    混乐笑着自告奋勇,“这有什么的,放心,她在我这儿,以后我保护她!”

    一年一年过去,她做恶鬼一点也不讨好。混乐也不在乎,谁对她坏,她就百倍奉还,谁敢欺负那小丫头,她就吃了他们。

    她最骄傲的一次,是徒手撕了一只众鬼之王,帮丫头树立起了飒飒的名声。

    谁知道,落崖洞有了她这只半人半鬼的大恶鬼,威风没立起来,反而召来了一些抹黑她一世英名的传闻。

    他们说,她的心脏是黑的,说她没良心。混乐不服气,因此,她吃人之前都要挖出他们的心脏,看看到底谁的心脏才是黑的。

    这就是她,她是混血鬼混乐,混乐是混蛋的混。混乐也是守护着另外一个混乐的存在,那个小丫头有她在,会一直没事儿的。

    ——

    感谢,祝你身体健康。

    千里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