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又遇头不对身

九色长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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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吴顺福和那姑娘手挽手走在热闹的南市街道上。

    高高悬挂的红灯笼,将南市照得如同白昼。

    摊贩的叫卖声,讨价还价的争吵声,谱成了这世间最动听的旋律。

    文人笔下的风花雪月再浪漫,生活终归是柴米油盐酱醋茶。

    吴顺福没有别的本事,只会读书写字,唯有考取功名,才能养家。

    “小美人,来,让爷摸摸。”

    “小娘子,过来亲爷一口。”

    ……

    前方的人群里,有个锦衣公子东倒西歪,看到女的,不管老少美丑,都会调戏。

    吴顺福来长安城有一段日子了,也识得不少朝中权贵,认得这锦衣公子正是淑妃的亲弟弟武有道。

    武有道最是好色,长安城人尽皆知。

    吴顺福拉着那姑娘就想避开武有道。

    谁知武有道眼睛很亮,一下子便看到了那姑娘。

    那姑娘穿着青色薄裙,身姿婀娜,肤若凝脂,站在灯下美得好似不食人间烟火。

    武有道总能在人群里一眼便发现他钟爱的类型。

    武有道踉踉跄跄地冲来,一把打开吴顺福和姑娘紧握在一起的手。

    “小娘子,离开这小白脸,跟老子吃香的,喝、喝……”武有道满嘴酒气,说着话,却是没忍住,一口秽物全吐到了那姑娘的身上。

    那姑娘尖叫着后退。

    吴顺福想带她走,却被武有道的随从给打倒在地。

    “我家有更好看的裙子,还有又大又软的床……”武有道伸手搂住那姑娘的香肩。

    那姑娘挣扎着想要脱身,却被一个强壮的随从扛起。

    武有道也不贪心,想要的时候,出来只猎一个就行,当即带着那姑娘回府。

    吴顺福被打得几近晕厥。

    清醒后,他发疯般冲向武有道的府邸。

    凭他自然无法入内,反在门口又遭受毒打。

    但他死活不走,一直守在武府大门附近,直到天已蒙蒙亮。

    那姑娘被人给丢了出来。

    看她衣衫不整,面如死灰,吴顺福的心都碎了。

    那姑娘回家后,没两天就自挂在房中。

    得知消息后,吴顺福哭得撕心裂肺,恨不能随心上人同去。

    但他想要报仇。

    而报仇的唯一希望,就是考中状元,到时便能在皇上面前陈述武有道犯下的罪行。

    被武有道害死的良家妇女,数不

    胜数。

    吴顺福没想到的是武有道能横行无忌,恶事做尽,靠的可不仅仅是国舅的身份。

    看似跋扈的武有道,善起后来,也是一套一套的。

    那姑娘的家里在长安城也算是很有权势,但武有道稍一走动,那姑娘的爹娘屁都不敢放一个。

    更惨的是武有道,凭他的才华,就算不能中状元,中个进士不在话下。

    为了防患于未然,武有道索性让主考官抹掉了吴顺福的名字。

    落榜后,吴顺福万念俱灰,就在皇榜前,双手持刀,狠狠捅进了自己的肚子。

    这世道就是恶人寿百岁,好人不长命。

    被武有道害死的人,躺地上,估摸能绕长安城一圈了吧。

    阳九叹口气,将棺盖合上。

    【缝尸五十七具,奖励宿主神笔。】

    这神笔不是马良的神笔,而是手握此笔,能够写出这世间最漂亮的字,绘出这世间最好看的画。

    当然,用来画符效果应该不错。

    阳九最不擅长的就是毛笔字,得了《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后,他尝试过画符,结果那一笔下去,歪歪扭扭,跟长虫似的。

    扫视一圈,也没发现吴顺福的魂。

    阳九迈步离开,来到隔壁的黄字十四号房。

    棺中的尸体没有脸。

    被砍掉的脑袋对在身躯上。筆趣庫

    阳九一眼就能看出,这头和身体并非属于同一人。

    头不对身,缝之必死无疑。

    经历过头不对身的事后,阳九仔细看过《缝尸指南》,缺失的头和身子,或用木雕,或用纸糊,都是可以的。

    但对普通的缝尸人来说,发现头不对身时,基本上都在缝尸中,不管用哪种法子都是来不及,只能无奈接受身死的下场。

    烛火正常。

    阳九掀开棺盖,根据头颅和身躯的大小,分别用纸糊了一颗脑袋和一具身躯。

    棺中的身躯娇小,胸脯挺拔,是个女人。

    但那没脸的头颅,阳九研究半晌,最终确定是颗男人的头。

    正常人都能看出,这尸体头不对身,故而缝尸人在缝尸前,可先准备头颅和身躯,再行缝尸。

    然而这尸体会被存进阎罗殿,而且还在黄字十四号房,必然另有古怪。

    做好万全的准备后,阳九方才点上香,准备先缝女尸。

    男尸的头没有脸,怪瘆人的,留到最后再解决。

    阳九用冥纸扎

    的女人头,精致漂亮。

    从那半截女尸的肌肤来判断,其年纪应该不大。

    一针针缝过去,也没发生任何怪事。

    《生死簿》现。

    女尸名叫程如燕,因洪灾跟家人走散,最终沦落风尘。

    到二九年华时,她都不记得已经接过多少回客了。

    期间也有几个英俊又多金的公子,迷恋她迷得要死,口口声声说要给她赎身,然后娶她进门过好日子。

    为他们,她没有喝药,肚子倒是大了几回,最终还是在青楼接客。

    男人嘛,都是这副德性,在床上说着甜言蜜语,出门便形同陌路。

    又有一个男人说要给她赎身时,她只是笑笑,不再相信。

    那男人每次来找她,只是跟她聊聊天,从不碰她,还说什么最好的记忆要留到洞房花烛夜,真是个傻子。

    直到有一天,那男人真的攒够了赎金,拿着她的卖身契告诉她,以后他们可以去过好日子了。

    程如燕感动得稀里哗啦,结果跟那男人没过多久,她就受不了了。

    男人所说的好日子就是洗衣做饭,挑水浇园,养蚕纺织……

    她提出要离开时,男人死活都不同意。

    为了给程如燕赎身,男人变卖了家产,如今只能过这种穷苦日子。

    程如燕明明说过,只要能离开青楼,哪怕让她下地干农活都行。

    那些话难道都是谎言不成?

    既然男人不让走,程如燕索性就在家里接客。

    白天男人下地干活时,程如燕的房门前,总会有左邻右舍的男人在等候。

    程如燕只收一个铜板,乐得这些男人巴不得天天来。

    程如燕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气男人。

    她完全可以偷偷离开,但她也不知道为何,就是想逼得男人主动放她走。

    男人自然知道程如燕在家里做什么,只是他一直在忍,总觉得程如燕是在生气,只要气过了,就会踏踏实实跟他过日子。

    谁知半个月过去,程如燕还在重操旧业。

    男人忍无可忍,提前回家,手里拎着一把锋利的斧头,进门就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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