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莫名其妙搬来的尸体当然要放回去啦

小贪狼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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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那天晚上开始,叶三开启了她每天实验室公安局两点一线的生活,白天被学生们割上两刀,晚上爬出来的时候照样完好无损的跟着去吸死气。只不过,随着时间的一天天过去,她吸收死气的频率也越来越低。

    像是上班一样。

    当然,叶三的身体,也渐渐出现了一些变化。

    比如说,痛感。

    从前她每天早上躺在解剖床上的时候,除了觉得那些学生盯着她的*放光的眼神让她觉得有些不自在以外,肚皮被掀开,内脏被翻来翻去,她是没有任何感觉的。但是现在,当有人伸手进她的腹腔的时候,她明显能感觉到一丝丝的疼痛。

    就像是手掌轻轻压在仙人掌上的刺痛,一点也不尖锐。

    叶三刚刚感觉到的时候,还以为是自己搞错了,就没多在意,也没告诉池仲景,晚上依旧乐呵呵的从冰柜里爬出来,四处游荡。

    不过叶三没钱,也不好意思问池仲景要,再加上如果只有一个人,那么她每次都要到夜深人静才敢爬出来,那个时候大街上的霓虹灯早就灭了个干干净净。久而久之,她就习惯了每天爬出来以后,围着教学楼转一圈,去找找她的新朋友们唠唠嗑。

    新朋友大部分跟她不一个房间。

    比如她前一阵子发现,原来实验楼的地下室里,竟然有一个几米长宽的尸体池,里泡放着的是一些不常用的尸体。

    虽然这些尸体不像叶三那样能跑会跳,但是基本的交流还是可以的。她经常晚上跑下来,跟这些尸体聊天。

    其中跟她关系最亲密的,是一只叫莲莲的女尸。

    莲莲本名叫周倾莲,拥有诗情画意的名字和已经看不出五官的脸。当然,据莲莲自己说,她以前长得是很漂亮的。

    她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整个池子里的尸体们都表达了他们的嘲笑。

    哦,对了,忘了说,莲莲其实是具干尸来的。

    其实两个人最初能成为好朋友的原因,就是因为叶三对于莲莲长得漂亮这件事,给予了她高度的赞同。

    不是叶三说假话,而是她真的觉得,莲莲的头骨长得圆润,轮廓也很深,如果加上血肉,也一定是漂亮的。

    莲莲来s大实验室也有五年多了,不同于叶三无父无母,她则是从小生活在一个书香世家,从她的名字就能看出来。

    她爸爸妈妈都是老师,从小对做的就是一心一意无私奉献的榜样。所以在她考上大学的那个暑假查出患有急性肾衰竭的时候,她就已经决定,把自己的尸体捐出去,为祖国伟大的医疗事业贡献出一份力量。

    叶三听的几乎热泪盈眶。

    这世界上觉悟如此之高的人确实已经不多了。

    不愧一家子都是老师,叶三感叹。

    “我真羡慕你,能每天跑来跑去的。”莲莲不知道多少次说过这样的话。

    不过她说归说,也只是单纯的羡慕而已,因为这样千万分之一的几率是天生的,怎么强取豪夺也变不成自己的,这就是天分。就像有的孩子生下来就有绝对音感,这样的孩子如果硬逼他去学数学全天下的音乐老师都不同意。

    换言之,叶三如果不能跑,其他所有的尸体都会不乐意。

    周倾莲的这番言论着实震慑到了叶三。

    她从没想过自己原来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要不我趁早去改个名字吧。”叶三忧心忡忡,她的名字太普通,你看莲莲的名字,至少还诗情画意的,而她……万一以后红了,念出来连一点气势都没有。

    “拉倒吧。”周倾莲很想来个白眼三连翻,可惜她有心无力,“别把自己想的这么厉害,要不是有你的大老板,你能有今天?”

    叶三脸部肌肉一抽——吸了这么长时间的生气死气,她现在已经可以尝试着做一些反省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表情:“这倒是真的,不过我听你的语气,怎么,你难道也喜欢老板?”

    周倾莲语气猥琐:“什么叫也喜欢?”

    叶三也语气猥琐:“我一直觉得,二实验室的王教授一直喜欢大老板,每次他俩在门口碰见,老王都主动跟大老板搭话,还一口一个‘小池’叫的亲切。”

    “真的!你也这么觉得!”如果周倾莲现在有表情,现在一定是两眼放光,“这就是传说中的忘年恋吧!啧啧,老王都一把年纪了,还这么有心机,看不出来啊!”她之前就是二实验室的,自然和老王很熟。

    “好想再回去看看啊。”周倾莲知道,自己以后被用到的机会会越来越少,进实验室的机会不会再多了,如果有机会能回去看看,也是好的。

    叶三沉默了一会儿,眼睛突然一亮

    “要不这样吧!”她大大咧咧的摆摆手,“我把你弄回去不就得了?”

    “这……不行吧。”周倾莲的语气有些犹豫,“其实我都在那里呆了六年了,也不是非常想回去……”

    “行了行了,交给我吧!”叶三充满信心的拍拍胸脯。

    “我还是有点不放心。”周倾莲还是有点担忧,“虽然那是你老板,但他那么事儿b的人,说不定会迁怒到你身上。”

    看,就是有文化的人,事儿b这个词用的多么精准啊!

    就冲这个形容词,她也得让莲莲回实验室一回。

    ==

    第二天一早,实验室里多了一具干尸。

    第一个到实验室的唐元还打着哈欠打开门的一瞬间,钥匙掉在了地上——一具干尸在解剖台上坐着,还该死的不知道被谁摆成了正襟危坐发呆的模样,两个窟窿眼直勾勾的看向他的方向。

    “怎么不进去?”

    十分钟后,在楼下锁好自行车的苟句慢悠悠的走到门口,就看到唐元站在实验室的门前,背对着大门,低着头。

    听到苟句的声音,唐元一下子抬起头来,冲上前一把抱住苟句的手臂:“二狗子!你好歹来了!你看!嘤嘤嘤嘤~~~”

    苟句扶住唐元的腰,敷衍的拍了拍他的背,然后越过他的肩头看过去——哦对了,作为法医系的博士生,唐元似乎是特别害怕干尸来着。他依稀记得,当初唐元选池仲景作博导的时候,好像考虑的其中一个因素,就是一实验室用的大部分都是鲜尸。

    他从唐元身边走过,围着那具干尸转了一圈。

    “一定是陈乙丙那个贱人!”唐元咬牙切齿的跟在苟句身后,侧脸贴在他的背后,眼神阴霾。

    “先不动了吧。”苟句说道,“万一是老板放在这的呢?”

    “肯定是陈乙丙!”唐元大声反驳道,“老板才没那么变态呢!”

    等等......两个人对视一眼,彼此都在对方眼里看到了一丝不确定...好像,似乎,也不一定吧。

    三分钟后,陈乙丙哼着小曲来到实验室:“苏三~~.....”眼神对上唐元凶恶的眼神,身子突然僵在了原地。

    “怎...怎么了这是?”他看看苟句,再看看唐元,额头流下一滴巨大的冷汗,脚底下情不自禁的后退一步。

    然后余光扫到自己身边坐着的那位棕黄色的陌生朋友。

    “哎哟?这谁啊这?”陈乙丙惊喜的凑上前,左看看,右摸摸,“我们实验室什么时候来干尸了?稀客啊稀客!”他一边说着,一边埋怨的看了站在一边的唐元和苟句两个人,“怎么把我们新朋友拧成这个形状?万一骨头断了怎么办.....”他一边絮叨着,一边带好手套,轻轻扶着干尸的身体慢慢把它放倒在解剖床上。

    苟句和唐元对视一眼。

    嗯......看上去似乎不是他。

    剩下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

    啧啧,大老板最近越来越变态了。三个人对视一眼,决定还是不要随便动它了。

    于是,在大批学生们涌进来之后,今天的课程就莫名其妙的多了一具坐在解剖床旁边的干尸,非常优雅的翘着二郎腿,慈祥的看着这些祖国未来的花朵....

    花朵们一节课刀子都使的战战兢兢。

    大约十点钟左右,刚睡醒的池仲景从办公室里出来,路过实验室的时候,突然发现玻璃的另一面,一只枯黄的干尸正坐在床上,用它那无辜的眼神看着它......

    “这是什么?”他直接推门走了进去。

    里面正在打扫卫生的三个人立刻面面相觑。

    还是苟句比较大胆,抬手推了推眼镜,问道:“老板,这具干尸今天早上就在这里了,是不是您......”

    池仲景的目光扫过三个学生,再从干尸身上一掠而过,最后停留在解剖台上——刚下课,叶三来不及收起来,还玉体横陈在台子上,开膛破肚面容安详。

    他的眉心突然一跳,抬手习惯性的揉了揉太阳穴。

    明明是刚睡醒,怎么突然又觉得好累?

    “先放着吧。”池仲景从自己的声音中,听出了深深的疲惫......

    ==

    晚上十点——

    “抬回去。”

    池仲景面无表情的说道。

    叶三:“……明明早上还没说什么的…”她低着头,小声嘀咕。

    周倾莲则是站在一边默不作声的装哑巴。

    “别逼我说第二遍。”

    叶三泪流满面:“55555.....果然是个事儿b....”

    “你说什么?”身后男人的声音中透着危险。

    叶三一个激灵,带着手套的手迅速搭上周倾莲的肩膀,笑的很狗腿:“我是说,这就搬回去,这就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