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认主

年少的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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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主娘和庄苓对视时,冷不丁地吓到不寒而栗,完全不敢再看她的眼睛。

    这小丫头才八九岁大,怎么能有那么冰冷的眼神?

    庄苓垂眸,看到女主娘手里没拿着她送的簪子出来时,已经知道小说里的剧情仍旧会如初,女主没有失身的可能。

    果不其然,她转眼就听到了原主爹那撕心裂肺的呼痛声。

    若是不出意外,原主爹应该会被女主抓起簪子刺进脖颈,挣扎间还会挨女主惊慌失措地乱刺,导致血管接连受到损伤,严重割裂到完全能宣布当场死亡。

    这可能是不按剧情走的代价。

    庄苓淡定地站在门外,没有随同丫鬟和护院,还有女主娘一起冲进里面看情况,反而趁着夜色边跑远,边捏着嗓子吼出不相像自己的音色。

    “来人啊!快来人啊!曲瑶不满其母婚配,借献身来刺杀庄老爷,大家快去曲瑶家看看啊!庄老爷已经快不行啦!”

    庄苓躲在角落处,看着村户家里纷纷亮起灯笼往闹出动静的女主家那赶,她速度极快地脱下华丽外衣,裹住身上摘下的金银玉饰,随即从腰带扯下方布包住她的盘缠作掩护。

    等她打成包袱背在身后时,随手拍顺穿来打底的粗布衣,已然是做好了充足的跑路准备。

    为了保险起见,她往脸上抹了把土,还拆散发鬓扎成马尾,随手拿走村户晾在外的草帽。

    虽然她想溜回去看热闹,但她和路非雪约定的时间快到了,而且他肯定会早早地等在那守她。

    算了,看不看都无所谓了,她已经猜到了答案。

    当女主听到她在外边闹出的动静时,肯定会溜得比兔子还快。

    如果女主连跑路都做不到,那么小说里的剧情也会推不下去,她更能拿捏死女主。

    今晚整出的事故,她相信会成为女主无法洗刷的污点。

    因为她招呼全村人来看了呢!

    所谓是众口铄金,积毁销骨。

    庄苓低头看着手里的太极鱼木镯,微笑道:“我帮你报仇了哦”

    这只是第一步,以后还有很多步要走!

    庄苓刚要收起太极鱼木镯的时候,却见太极鱼木镯缩到戒指般大小,还沉进了她的掌心里!

    那一黑一白的鱼,头尾相接成太极图,白鱼黑眼,黑鱼白眼,煞是灵动。

    庄苓惊呆了,她懵逼地看着自己掌心里的太极鱼印记,想不通是怎么回事!

    在小说里,女主是有了灵力,还一不小心流了血,碰巧沾到太极鱼木镯时,才催动了太极鱼木镯的变化,转换成了黑白太极鱼玉镯!

    这些硬性条件摆在前头,她才没想到要放血去测试欧气。

    本来她还想着自己有了灵力就去契约,没成想事情的发展,远比她想象得还要顺利!

    庄苓右手指尖回扣,握向掌中的太极鱼印记时,指腹传来一冷一热的触感。

    这应该是认主吧。

    在小说里,人和器之间的联系分为两种情况。

    其一,器认主人;

    其二,人血契器。

    庄苓记得认主比血契还忠诚,人死器死,人活器活,无法通过击杀来易主。

    若是血契,人活有效,人死失效,可通过击杀来易主。

    在小说里的修仙界,常发生杀人夺宝频率最高的恶性事件,实属是能接受血契的法器、强行见者有份的天灵地宝、福泽后生的仙府遗墓等。

    庄苓没有放血契器,掌心却有器印,显而易见是器认主,她得到了太极鱼的信任。

    这是一个好的开端,证明小说里的剧情不会一成不变,她有能力去扭转乾坤。

    庄苓看着右手掌心里的太极鱼印记,笑得眉眼弯弯。

    “这么肯定我会得道成仙,与世长存吗”

    备受注视的太极鱼印记没有动静,仍保持着原有的形态,她得不到回应就放下了右手,脚步飞快地往城隍庙的方向跑去。

    等她赶到城隍庙的时候,她没有看到路非雪的身影,反而在地上看到了带血的簪子。

    正当她走过去,准备捡起地上的血簪子时,有个酒葫芦从房梁掉落,她以为是暗器,本能地拎起背上的包袱撞飞酒葫芦!

    随后又有个满身酒气的矮胖墩似是没睡稳,从房梁上圆滚滚地摔下,腰间还自上而下地缠着布条,硬是悬在离地面相差一指的位置。

    然而…那布条断了后,矮胖墩整个人砸起了满地的灰尘!

    还好她躲闪及时,没有被矮胖墩的身躯砸到,也没有像矮胖墩一样弄得满身尘埃。

    这出场方式,也是没谁了。

    庄苓无奈捂脸,她对矮胖墩有印象。

    因为小说里提到过,路非雪的授业恩师是华清派里,九转峰之一剑峰里的万仞峰六长老,酒老仙。

    这酒老仙的个子不高,剑法造诣却极高,生平最爱饮酒,常常会喝得走不动道,还爱腰缠布条地绑梁睡在高处,美名其曰:高成梦,低就醒,修心亦是修道。

    此时酒老仙感觉眼冒金星,活生生给摔醒了,他边揉着后脑勺,边抬起胖手挥去尘烟,嘟哝道:“这屋里开天窗了嘛,有那么多星星到处乱飞…”

    庄苓走去捡酒葫芦回来后,她半跪下身,将酒葫芦递给酒老仙,明知故问道:“您好,请问您有看到一个高高瘦瘦,脸上没有表情又很帅的男孩子吗?”

    酒老仙抱着酒葫芦坐起身,醉眼朦胧地看向她时,嘴里喃喃自语道:“那脸上没有表情又很帅的男孩子,这说的不就是我嘛”

    庄苓抬起手,啪地一巴掌盖在自己的脸上。

    唉…她忘了,小说里的酒老仙还极其自恋,听到帅字就会盲目认定他自己,选择性地不考虑别人。

    虽然酒老仙长得不丑,但也谈不上帅,就是看着挺慈祥。

    庄苓无奈地揉了揉太阳穴,余光看向地上的血簪子。

    这簪子没染血前,是她从发上取下来送给女主娘,借机替原主爹向女主提亲,故意恶心女主的簪子之一。

    从她看到地上的血簪子起,她就知道曲瑶比她来得早,还靠着金长老强行带走了路非雪,故意留下血簪子来向她耀武扬威。

    这女主还真是记吃不记打,以为她不会去修仙吗?

    呵呵呵…她不止要去修仙,还要去华清派里修仙,为女主顺风顺水的人生增添烦恼。

    庄苓不会受曲瑶的挑衅而责备路非雪,她清楚路非雪守信,他肯答应就不会违背。

    之所以她看不见路非雪在场,有九成九的可能是因为曲瑶猜到路非雪在等她来,硬要金长老将路非雪给带走,不然路非雪定然不会抛下她。

    庄苓相信自己的判断,也不怪没得选的路非雪。

    修仙界靠实力说话,路非雪还没开始修剑,连自保都成问题,又怎么可能顾得了她,不互相添麻烦就不错了。

    这世间的法则,说到底都是求人不如求己。

    酒老仙见她不再问话,只顾着盯地上的血簪子,似是在思考问题的样子,便不逗她玩了,他笑眯眯地抬起胖手拍了拍她的肩膀。

    “小姑娘不错,生了颗九窍玲珑心,看什么都和明镜似的清楚,适合修剑道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