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挑食

夜雨行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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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歉,”青年的脸浮着被水汽蒸出的薄红,声音也带着点刚洗完澡的绵软低哑,“刚才有点事……开门开迟了。”

    凌俞比他要稍稍高半个头,低眸可以见到眼前人两把小扇子一样的睫毛正微微颤动着,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拂去他睫毛上的水珠。

    他捏了捏指尖,将手中纸牌递过去。

    “……没事。这是签名。”

    青年的眼眸微微睁大,脸上浮现出明显的欣喜神色。

    他将纸牌接了过去,眼眸愉悦地微微眯起,“谢谢L神,我真的……好喜欢你啊。”

    凌俞微怔。

    有太多人对他说过喜欢。

    或真心或假意,大多别有目的,他已经懒于去辨清。

    可眼前人说喜欢时候的神情却这样直白而热烈。热烈如对方身上所散发出的玫瑰香气,甜美而惑人,又近乎带着玫瑰花刺般的侵略性。

    他没有从对方眼中看出掺杂欲望的痕迹。

    下一瞬,谢眠轻轻吻在了纸牌上面。

    那也是他曾捏着纸牌的地方。

    谢眠的唇很薄,色泽是浅淡的粉,盈着一点走廊吊灯所映射出的光。

    分明是亲在了纸牌上,却仿佛亲在他签名时候握笔的指尖。

    他喉结滚动了一下。

    “我会把这张牌好好珍藏起来,等今年世界赛DFD夺冠,我就是有今年世界冠军的亲笔签名的人了。”

    谢眠说着,朝凌俞眨了眨左眼。

    “对了,L神吃饭了吗,今天为了一张签名麻烦你亲自过来跑一趟,真是很不好意思,不如……我请你吃顿饭吧。”

    凌俞想起眼前人的微信名字,“今天吃饭了吗”。

    单看眼前这人瘦削的身材,很难将他和名字里的吃货联想起来。

    他视线掠过眼前人浴衣领口支棱的锁骨上。

    谢眠长得高挑,身材比例优越,平时穿衣是天生衣架子,可在此刻只穿浴衣的时候,被腰带束着的腰身却仿佛只手可握。

    有点过于的瘦了。

    他想。

    或许是他沉默太久,眼前人睫毛似乎有些不安地颤动了几下,然后微微低垂了下去。

    “正好我节目录制太累睡到了现在,晚饭也都还没吃……如果L神已经吃过了的话,那就下次好了。”

    凌俞:“没有。”

    谢眠立刻抬起眼,他的眼瞳倒映着走廊灯光,有些亮晶晶的,“那我们一起去吃晚饭吧。L神喜欢中餐西餐还是日料?”

    凌俞:“……先把头发吹干,衣服换好。我都可以。”

    “五分钟。”谢眠似乎才想起自己现在形容不整,脸颊微微红了红,“L神等我五分钟,马上就好。”

    他想了想又道:“你要先进来坐一会吗?”

    青年仰着头,明明是阴郁糜艳得近乎带着堕落味道的一张脸,神色间却带着点不谙世事的天真。

    浴巾领口那一大片肌肤白得有些晃眼。

    凌俞移开了目光。

    “不用。”

    等谢眠关上门进去房间换衣服,凌俞才慢慢地捏了捏指尖,靠在走廊的墙上。

    他取了一支烟出来,咬在嘴边,没有点。

    很奇怪。

    他并不是轻易会被容貌吸引的人。

    可是偏偏遇到谢眠之后,对方一举一动都能牵扯到他的目光。

    睫毛上的水珠,脸颊上的微红,薄唇上的浮光,每一个表情,每一处细节,每一寸肌肤。

    就好像很久之前,他就已经习惯这么注视着他。

    *

    “咦,Fire,你看那是不是队长?”走进大堂Orange兴致勃勃开口,“旁边这估摸就是咱们嫂子了?”

    已经被成功洗脑的Fire看着不远处正并肩走进餐厅的自家队长还有自己昨天刚粉的新任墙头:“???”

    Orange:“哇哦。队长原来这么潮。怪不得以前那么多小姐姐想要队长的联系方式他都不给,原来他喜欢的是这一款啊。”

    Fire听了简直要跳起来,“别胡说,他们早上才认识的。而且谢眠是男孩子。”

    Orange:“早上认识怎么了?我和我对象也是一见钟情的呀,而且现在都2033年了,同性婚姻早就合法了,难道你还歧视他们吗?小Fire啊,没想到你是这么保守的人。”

    Fire涨红了脸,“不,我不歧视……不对,谢眠只是队长的粉丝,很单纯的那种,而且人家还是明星,你别胡乱编排,这样影响不好。”

    Fire虽然这么说,心里却有点不踏实。

    不知道是不是刚才被Orange一路上洗脑洗多了,导致现在他看路边两只野猫野狗打架都觉得有猫腻。

    何况情况似乎真的有点不对劲。

    谢眠和队长刚见面就交换了微信,到晚上就一起约饭,这进展未免太快……就像龙卷风。

    不,他不信!

    然而还没等他想好什么措辞来反驳,就听Orange道:“嫂子真漂亮。他还是明星吗?应该是看直播时候认识队长的吧。我认识的明星平时都很忙,没什么时间来看现场。”

    Fire在原地憋了一会,忽然转头看向旁边的Riki,“Riki,我现在去直播还来得及吗?”

    Riki莫名其妙,“你想干什么?”

    Fire:“我也想有大美人明星粉丝喜欢我。会玩魔术的那种。”

    Riki面无表情:“想多了。Fire,你是想配钥匙?怎么配,配几把。”

    Fire:“……对不起,我不配。”

    Orange在旁边真诚提出建议:“有空直播不如先健健身?先把腰练好。”

    Fire:“……草。Riki你不要拦我,我今天就要把Orange鲨了!!!”

    *

    两人用晚餐的地方是酒店的西餐厅。

    餐厅光线昏暗,乐师正在台上演奏钢琴,悠扬的琴声流淌在餐厅里。

    餐厅很注重客人私密性,每张桌子都用了绿植围墙和实木酒架隔开,只能影影绰绰正有几桌人在里面用餐。

    谢眠将盘子里装点精致的抹茶奶冻小蛋糕切开,叉了一块放入嘴里。

    抹茶奶冻的清香和蛋糕的松软融合在一起,入口即化,他愉悦地眯着眼,眸光看着眼前男人正在切牛排的手。

    那双手白皙而修长,形状完美,握着刀叉动作的时候,更是赏心悦目。

    谢眠单手支着颔,舔了舔叉子上的奶油,又叉了一块蛋糕放入到口中,更加满足地眯起了眼。

    凌俞注意到这已经是谢眠吃的第二个小蛋糕,反而是他旁边的牛排,并没有动过几块。

    职业选手优秀的动态视力能够让他注意到更多常人难以注意的细节,比如说青年舔奶油时候伸出一点的微红舌尖,还有偶尔露出的两颗尖尖的虎牙。

    说实话。

    有点可爱。

    他被自己心里微微冒头的想法惊了一下,又想起之前Fire嚷嚷过谢眠的年龄。

    才十九。

    小的有点过分了。

    显得他有那么一点变态。

    他又有点想要抽烟了。

    刀叉碰在瓷盘上,发出一点细碎的响。他垂眸看向谢眠,难得开口提醒道:“挑食不好。”

    谢眠眨了眨眼,脸上浮起一点红,轻轻道:“我平时不这样的,只是刚拍完综艺,还有点……不适应。”

    凌俞:“不适应?”

    谢眠低声道:“我拍的是惊悚直播综艺,我比较容易受惊,有些场景看了会觉得不适。”

    说到这里,他又扬起一点笑容,“不过现在好了,有L神给我的签名,以后我拿着它,连‘鬼皇’都给我盖了章,那些鬼怪哪里还敢作祟?”

    ‘鬼皇’是DPL世界赛总决赛个人MVP的称号,凌俞已经连续拿了两届。

    崇拜他的人不少,但他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拿着他的签名可以辟邪。

    而且“盖了章”这种说法,说者无心,听起来却实在有些暧昧。

    谢眠难道对每个偶像都是这么热情的么?

    凌俞眸色深了深,没说什么,只是将餐厅送过来配餐,而他还没有动过的酒心小蛋糕推了过去。

    他从刚才就发现了,谢眠时不时就会盯着他手边这块小蛋糕发呆。

    就这么喜欢小蛋糕?

    谢眠眼眸微微惊讶地睁大,“L神……不吃吗?”

    “我不吃甜食。”凌俞淡淡道,“你喜欢吃的话,就多吃点。”

    谢眠愉快地将小蛋糕接了过来,然而目光落在对方手上的时候,却微微一凝。

    他已经看过很多场对方的比赛。

    初春天气不算太冷,场馆里还开着空调,职业选手们为了操作灵活,大多都是短袖上场,只有凌俞总是习惯穿着长袖队服外套。

    而现在他知道了原因。

    ——对方手腕上缠着绷带,被队服遮掩了起来,却在刚才动作里稍稍露出一截。

    他想起原书剧情。

    在主角白昙的众多追求者里,也有一位是当时十分火热的电竞选手,却并不是凌俞,而是DFD的新任队长,季风。

    原书作者似乎非常喜欢狼狗类型的攻,和年轻气盛的左妄差不多,季风也是会为白昙争风吃醋的人,曾经在微博上面对白昙公然示爱,和左妄对骂PK,声势之大,引起电竞圈和娱乐圈震动。

    而在2033年DPL世界赛决赛中,Liquor手伤发作,在强撑将决赛局打完一半,为DFD战队拿下足以奠定胜局的积分之后,将自己的位置交由队里的替补季风上场。

    大概是因为积分领先太多,季风心态还算稳定,虽然也失误了几次,却依旧和其他队伍保持了积分差距。

    这是季风的成名之战,原书里对他大夸特夸,原句是“年少成名,承托重任,不畏不惧,有大将之风”。

    DFD再度拿下了当年世界赛冠军,但由于Liquor团队赛决赛参加的场数不足,而他又为了保持团队赛状态而没有参加个人赛竞逐,当年MVP落到了另一家老牌战队的队长身上。冠军荣耀只归DFD,季风出道即巅峰,这让他之后接管DFD队长的位置名正言顺,并没有遭受太多波折。

    而Liquor在DPL决赛后宣布退役。

    在剧情之中,Liquor就只是季风口述里的“前队长”,季风努力想要超越的对象,一个作为背景板存在。

    和他的炮灰待遇相差不了多少。

    只不过他的存在是为了衬托主角受的光辉,Liquor却是为了其中的一个主角攻铺路。

    倒也说不清谁比谁更惨。

    只是。

    谢眠又一次看向那双在他眼中近乎完美的手。

    凌俞说得没错,他在某方面确实非常挑食。

    他很少会对一个人的某个部位有所欲求,产生吸食对方阳气的冲动。

    即使身为厉鬼,阳气是他的食物,是他维持自身形态的必须。

    乐园之主算是一个。

    只是,神明不可直视。

    就算被触碰,甚至咬上对方指尖,他也难以真正看清对方那只布满黑色符文,由无边黑暗凝聚而生的手,究竟是什么模样。

    他曾很多次在心中描摹过对方手的样子。

    应当是修长白皙,完美无瑕。

    大约就是凌俞这般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