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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这么一回事的,朝露三岁那年曾经差点溺死在颐和园的昆明湖里。她不知道自己记得这件事是因为妈妈后来跟她说过,还是她真的记得当时的场景。
也许她的大脑不记得,但是她的身体记得清清楚楚。
小时候她一直害怕游泳,一进水就不由自主得害怕,只敢呆在脚能踏地的浅水区搓磨,直到后来看到阳翰笙在深水区灵活摇摆的像只海豚,她才鼓起勇气好好学习,终于学会了最基本的蛙泳。
再后来跟裴相焕一起去马来西亚潜水,她连基础的OW证都没拿下来,因为她过不了在水下摘潜水面罩再重新带回去这一关。即使嘴里就含着氧气,她还是会惊慌失措地用鼻子呼吸,然后完全失控四肢乱刨也要升到水面上去呼吸。
到了水面上,她吓得呕吐,裴相焕不明白她为何如此惧怕,还以为她是一时疏忽,鼓励着她再试一次。然后特意陪在她身旁,看她动作,然而她还是在同一个地方栽了跟斗,急着要上来。
当时裴相焕还特意往下压了压她的肩膀,因为她上去的太急,会造成解压病。朝露不知道他的苦心,还以为他要把她按在水里,急得剧烈挣扎,呛水呛得更厉害了。
她摘了面罩,在海水中睁不了眼,自然也看不到他在带着她徐徐上升。
那濒死的感觉,让时间都变得无限漫长,因为缺氧的关系,朝露渐渐失去了力气。
直到水压消却,她才惊觉自己已经浮到了水面,迫不及待的大口呼吸。
“充气!”裴相焕当时大声提醒她道。
她却仿佛呆滞,什么也不记得,连瘪瘪的气囊在浮上来后需要充气都忘记了。一向对着裴相焕只展示自己温柔一面的她在水里与他大吵一架,某F打头的英文单词被她频繁引用。然后她拒绝再次潜水,随他怎么说。
所以朝露虽然陪着裴相焕去遍了东南亚着名的潜水胜地,甚至极北之地,但两人各玩各的,互不打扰。
他在菲律宾学习密闭式循环呼吸器、沉迷于深潜寻找二战沉船的时候,她在岛上做spa或是瑜伽冥想。他在南极冰潜跟海豹、企鹅一起遨游的时候,她跟着大爷大妈旅行团在船上对着冰川还有偶尔惊鸿一瞥的鲸类拍照。他在红海庆祝第一千次潜水的时候裸潜拍照,她跟其他人一样,是在他的ins上看到的story。
潜水为什么这么令她恐惧,当时百思不得其解,现在读了父亲谢晓晨留下的这一封信,朝露才重新忆起其中的前因后果。
是的,没错了,他不但赋予她生命,还曾经救过她一命。
幼儿园时代的她,的确是极其幸福的,除了留下怕水的后遗症外,其他该调皮和能嚣张的地方一点不少,就像一个被宠爱的无法无天的孩子。上课时老师不让说话她偏要,午睡时间她起来捣蛋让同学都睡不了觉,玩耍时还搞小团体孤立长得不好看的孩子。
一家人周末一起去动物园,她看到小贩在叫卖的那种没用的小玩意儿每个都想要,一个两个买完了不够还闹着要第三个,大人不给买就赌气不走,甚至动用哀兵之计,哭得眼泪汪汪。
妈妈恐吓她,“再不走就丢你一人在这里了!”
她知道他们不会抛弃她,只是说说而已,所以仍然埋头假哭,脚底下就是不挪窝。
直到他们故意踩得重重的脚步声传来,她才偷偷摸摸从手指缝里睁开眼睛看他们的动静,果然,走不了多远便乖乖回来重新牵她的手。
“真的不能再买了,”这是爸爸在跟她讲道理,“你买这些回去不过图个一两天的新鲜劲儿。”
“那你要把我架在脖子上走,还要在我命令的时候把我举起来!”人小鬼大的朝露讨价还价道。
不买就不买,但她一定要占上风,这是她与生俱来好胜的个性。
“好,”爸爸屈服,蹲下身来示意她跳上来,“公主请上马。”
小朝露咯咯一笑,对于他的识相颇为得意,一边骑在他脖子上还一边喊着电视上学来的驭马口令,“驾~驾!吁—”
而他则遵照她的命令,时不时将她举起来,让她像高高在上的女王一样,俯视其他大人和小孩。
那个时候的她,分明是有恃无恐的。一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呢?
朝露记得她小时候喜欢画画,经常在爸爸读书工作的时候坐到他身边去,从他的笔筒找出2B铅笔抓过他那划了一条条横道的稿纸涂涂画画。2B铅笔的质地十分柔软,往往画没画多少,她的手上和脸上就全是碳墨的痕迹,跟流浪的小花猫有一拼。
她上小学的那一年,他送给她一套彩色的水笔,她高兴的跟什么似的,抓着不放,每天把自己当达芬奇或是米开朗基罗,画个不停。而她画的《我的爸爸》,还拿了全年级的奖,画中的他眉心紧皱、一脸严肃地坐在书册放得满满的书桌上低头阅读。
小孩子的爱憎分明,说不了谎,年幼的她不可能会花那么多心思去画一个她已经不爱的人。
到底是什么改变了他和她呢?为什么事情后来的走向会变得那么极端?
朝露沉浸在自己的思绪当中,蔡琳也没闲着,她从谢晓晨的书房找出来一摞书本放在她面前的茶几上。
“这是你小时候的课本和作业本,”她笑中带泪地解释道,“你爸爸他一直留着,动不动就会拿出来看两眼。现在他既然去了,我想还是应该还给你的好。”
是了,当年她离开的匆忙,除了日记和阳翰笙的信件,很多东西都没带走。朝露看到已经磨出角的书皮,心中一酸—以前每逢开学之前,他会陪她一起用过期的挂历纸包书皮,包的又好看又整洁,不像她的手艺,歪歪扭扭。
她翻开其中一本,紫色薰衣草封面的笔记本。她上小学时最喜欢这些文艺的图案,还给自己取了个笔名叫“丁香”,特地写在扉页上,生怕老师和收作业的同学看不见。现在想起来,真是土得掉渣。
第一页赫然写了四个大字—我的梦想,每个字都占了三行,充满了溢出横线的霸气。
“我有好多好多的梦想,一会儿想当演员,一会儿想当律师,一会儿又想当作家,可我又觉得这些职业太平凡,因为我的最大愿望是当一个杰出的女政治家。我从小就很崇拜武则天,尽管有些人评论她……”
“是不是很有意思?”正当朝露觉得自己好生丢脸,想要“啪”的一声合上作文集,蔡琳却伸手制止了她的动作,“回忆是一项多么宝贵的财富啊,我们用前半生创造回忆,再用后半生追忆往昔。不瞒你说,我现在想起跟你父亲的初识,还是觉得很幸福……”
蔡琳说着轻轻用手绢抹了抹从眼角滑落的眼泪,“我是家中幺女,上面有六个姐姐,大家的名字无不与盼弟招弟有关。直到我出生还是个女孩,父亲才大概算是死心了,选了与弟无关的名字。”
“在乡野间奔跑长大的我,从来没见过外面的天地,自然也不曾觉得遗憾。直到那一天,你父亲从不知来过几趟的敞篷卡车上下来,他虽然生得瘦弱,但一眼望去就与众不同,我不由自主地停下了捉蚂蚱的脚步,觉得自惭形秽。当时我还不知道这种独特的氛围叫做气质……”
朝露静静地聆听蔡琳的倾诉,在这一刻,她突然发觉,她似乎从来没有了解过她的父亲谢晓晨。
她不晓得他也有常人的喜怒哀乐与脆弱忧伤,而不是生来便只为了做她谢朝露的父亲,那只是他许多角色当中的一个。
都说一千个观众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蔡琳眼中的谢晓晨,与她所知的完全不同,而是她不曾听闻过的另一段故事了。
到底哪一个,才是真正的他?
抑或者,他们都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