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来不及相守

孙漠覃Miky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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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模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考了个不好不坏的成绩,正常发挥。

    难得有一天稍空闲的周末,本想蜗居在家里,却被黎硬拉着出了门。

    “咱去哪儿啊?”我问。

    “跟我走就是了,是惊喜。”他的眼睛笑成了弯月,拉着我的手,左拐右拐,路认得比我还熟。

    最后,我们来到了游乐园的门口。

    “今天是狂欢日,一定要玩的尽兴哦!”他买了门票,也不知道钱是怎么来的。

    这是我第一次来游乐园,尤其还有个人陪我一起来。一切都充满了新鲜感,又显得那么的不真实。

    我停下脚步,回握了一下他的手,示意他停下,他有些不解地看着我。

    我捏了捏发酸的鼻子,忍住想哭的冲动,张开双臂,抱住他,把头埋在他的怀里,闷声说:“谢谢你。”

    他笑了,环住我的肩膀,把下巴抵在我的头顶:“以后我来疼你啊。”

    我忽然觉得自己有些丢人,忙松开抱着他的胳膊,结结巴巴地说:“我们……我们快进去吧,别、别在这儿浪费时间了。”

    他嘴角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修长的手指舒展开我微握的拳头,与我十指相扣。

    他的手仍冰凉透骨,像莹净无瑕的白瓷。

    我的脸微微发烫,假装不知道他的小动作,和他走进游乐园。

    毕竟第一次来,我看着五花八门的项目不知该从何开始,他开口提议:“要不先坐碰碰车?”

    我只管点头。

    我坐上碰碰车右座,黎坐在左座。我懵懵地看着他转动方向盘,脚踩加速脚踏,车“呼隆”一下开了出去,直直撞向对面的车。

    我有些惊慌的抓住他的胳膊,像考拉一样贴在他身上。

    撞击并没有像料想中的那样猛烈,对方把我们撞停后,又接着打了个转开走了。

    我有些尴尬地挪开身子,松了手,却听头顶传来噗嗤一笑,声音不大,但非常清晰。

    他嘲笑我!

    我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为示不满,我一把握住方向盘,手自然地就落在他冰凉的手上。

    他也没把手抽走,就静静地看我做着一波全新的尝试,嘴角扬着一直没撂下。

    这一路跌跌撞撞的,几乎把所有车都碰了一遍,也不枉叫它碰碰车了。

    踉跄地下了车,气息有些不稳。

    缓了缓神,抬眼瞥见前方不远的鬼屋,霎时来了兴致,拉着他的衣袖就往那儿走。

    他笑道:“你不怕吗?”

    我毫不在意地说:“这有什么好怕的,身边还有个死神呢。”

    走进乌漆麻黑的鬼屋,走廊尽头挂了一盏昏黄的灯,时不时闪两下,告诉人们自己所剩无几的寿命。

    “死神,要不……你把这半死不活的灯带走?闪得气喘吁吁的,我都替它累。”

    他笑得身子止不住地抖,“夫人,送走这灯泡只需要一个锤子,不用劳驾你先生我的。”

    我悄悄白了他一眼,推开尽头的一扇门。

    与门牵连的蜘蛛网被撕扯开,缚在墙上,墙也被尘垢染成了暗灰色,一股上了年头才会有的霉味儿扑面而来。

    我不解,一种莫名的怪异感和不安感油然而生,鬼屋会布置得这么细节吗?连味道都这么真实?

    转头和黎对望了一眼,他也看出了异样,一只手攒紧我的手,另一只手打着手电,先一步迈进屋。

    屋子不大,有一张单人床,白色床单上染了暗红的“血迹”,仔细嗅,还能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铁锈味。角落里的衣柜紧闭,旁边散落了几个染血而破旧的洋娃娃,在手电筒苍白的灯光下,眼睛无神地顶着前方,嘴角的微笑让人心底发寒。

    这本应该都是假的,可我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突然,黎停住了脚步,低头俯在我耳边小声说:“衣柜,有真鬼。”

    我惊得一激灵,手心沁出汗来,想问的话停在嘴边却说不出来。

    他捏了捏我的手心,示意我站在原地,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瓶子,猛地拉开衣柜的门,嘴里念叨着什么。

    门开的一刹那,一缕人形黑烟迅速飘出,在半空中似痛苦挣扎般扭动着,不间断地发出凄厉的嘶喊声,刺激着我的耳膜。

    最终,黑烟被吸入瓶中,再没了踪影。

    我瞠目结舌,“您这是……捉妖呢?”

    他有些羞赧地说:“我的本职工作是收割灵魂,就是从将死之人身上把魂魄引下来,这种收鬼、尤其是厉鬼的活儿,我并不熟练,只能靠一些道具。”

    我恍然大悟地点点头。

    “现在安全了。也不知这鬼屋是如何建造的,竟养了一只厉鬼。”

    我们走出这个房间,才发现对面出现了一个房间,这才是玩家应进入的,而有鬼的房间本是被封锁废弃了的。

    我们被鬼遮眼,误入厉鬼的地盘,若是两个普通人,岂不是被鬼引入虎穴,难逃一劫。

    终于走出来了,吞吐着新鲜的空气,深觉这辈子再也不会去鬼屋了。

    感受了几乎所有游乐项目后,已是傍晚时分,天色黯淡,夕阳映辉,满载疲惫和快乐而归。

    时间过得极快,二模三模接踵而来,距离高考还有最后一周,我复习得那叫一个心力交瘁,秃头女孩就此诞生。

    倒不是我给自己多大压力,只是把复习当作任务,我必须得把任务完成,心里才舒坦。

    这天夜晚,我抬起久久埋在书本里无法自拔的头,抻了抻麻木的胳膊,扭了扭脖子,听颈椎发出清脆的“咯嘣”声。

    黎敲了敲门,走进来,端了一杯热牛奶,问:“学累了吧,想看星空吗?”

    我瞅了一眼窗外乌云遮天的夜空,别说星星了,连月亮都不知藏哪儿睡去了。

    我说:“我倒是想看,可是老天敷了竹炭面膜,这啥也看不着啊。”

    他笑了,甜甜的。

    他闭了灯,手轻轻一挥,卧室的黑暗中竟出现了点点光亮,缓缓飘浮在半空,逐一升腾,停在天花板上,轻轻摇曳,闪烁如星光,倒真有夜空的模样。

    我惊叹于他带给我的无限的意外和惊喜,也再一次触摸到爱的形状。

    和他并肩躺在床上,头靠着头,手握着手。

    多希望人生可以在这一刻暂停。

    他说:“夫人,如果我哪天离开了你,再也回不来了,你一定要好好活着,坚强地活,找个好人家,知不知道?”

    我一听,心咯噔一下,狠狠地捏了一下他的虎口,不忿地说:“你是觉得自己活得没我久还是后悔来找我而没有及时行乐?告诉你,既然你招惹了我,你就甩不掉我了,是你说的,你来照顾我,来疼我,可别翻脸不认账!就算你跑到天涯海角、跨越刀山火海,我也会跟你跟到天涯海角、跨越刀山火海。”

    我不是怕没有人再爱我,我只是怕爱我的人不能再去爱人,不能再被人爱。

    我不怕失去,本来拥有的就不多。

    我只希望,他能好好的。

    我是个凡胎肉身,只有几十年的寿命,可他也算个半神,我,只是他生命中的过客。

    他沉默着,良久才答应一声,“好。”

    六天,五天……两天,一天。

    明天就要高考了。

    回首高中三年,还算安稳,没有像初中那样的校园暴力。老班对我也不错,毕竟关系到他的一本率。但凭心而论,老班是我见过最好的班主任。

    虽然他有些谢顶,讲课一般,但他在用心去和学生相处、去教学,一视同仁。

    躺在床上,闭了眼,往事在脑海里走马灯般播放着,渐渐进入梦乡。

    ……

    高考结束了。

    分数下来,比预估高了整整二十分。

    我考上了本地的一所还不错的一本大学,老班很高兴,连连贺喜。

    大学生活忙碌而充实,家离学校不远,所以我远离了和室友斗智斗勇的生活。

    一天下午,我因为身体不舒服请假回家,大街稍显寂静,时不时才有一两辆车疾驰而过,鸣笛声由近及远,逐渐消失在耳畔。

    绿灯亮了,我刚走了两步,正在大道中央,突然,一阵发动机运转声传来,一辆黑色轿车疾冲向我,丝毫没有刹车的意思,我大脑顿时一片空白,腿脚不听使唤,直愣愣地站在原地。

    身体像炮弹一样被发射出去,重重落在地面上,滚了两圈。短暂的几秒钟内,我感受不到任何疼痛,没有知觉,随后,五脏六腑像是被揉搓过一遍,骨头的连接似被切断,视线已经模糊,我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原来爹娘当时是这种感觉啊。

    在我昏迷的前一刻,我隐约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他焦急地喊着我的名字,紧紧握住我的手。

    那是黎,他是来带我走的吗……原来……

    ……

    我竟然没死。

    入眼的是洁白的天花板,橘色的暖阳透过窗外的枝叶照进来,在地板上留下斑驳的阴影。

    一位护士姐姐推门进来,看到我睁着眼,笑着说:“你醒啦!小姑娘啊你是不知道,你已经昏迷半年了,这段时间有位男士一直细心照顾你。天天喊你名字,就为了让你早日苏醒。”

    我想说话,可嗓子像是吃了炮灰一样干哑。

    好不容易憋出一句话:“今天什么日子?”

    护士姐姐给我拔了针,说:“四月一号,愚人节。哦对了,那位男士在今早突然辞别,还嘱咐我把这封信给你。”她递给我一封信,旧棕色的信封上画着一朵罂粟。手臂使不上力气,全身倒是没有疼痛感。艰难地拆开信封,米白色的信纸上,有些潦草地写着——

    致年年——我亲爱的夫人:

    当你看到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对不起,我没能兑现承诺。

    约莫着你的生日就在这几天,可惜不能陪你过了。

    生死簿显示三个月内的将死之人,那天,我看到了你的名字。

    死神如果不能按时收魂,就会魂飞魄散,这是规矩,也是惩罚。

    我特地向阎王求了情,多照顾你半年,也算了却我一桩遗愿。

    你再看看脖子,那朵花已经不在了吧,你终于可以过正常人的生活了,那是你梦寐以求的生活。

    好好生活,我爱你。

    你的黎.

    几滴眼泪落在信纸上,把“黎”字晕染模糊。

    拿着信的手颤抖个不停,我无声地大哭,直到眼泪再也流不出来。

    我终于明白那晚他如同告别的话语。

    天黑了。

    夜色把夕阳湮没,我靠在枕头上,脸上仍挂着泪痕。

    突然,一个男人出现在我的床前,一身黑衣,庄重直立。

    我瞥了一眼,表现出十二分的镇定,我已经有些麻木了。

    那男人开口道:“我是阎王。他……真的很爱你。”

    我抬眼正视他,没说话。

    “他本可以等你再次转世,可他偏偏选择了最傻的方式,魂飞烟灭。你的转世是你,可不是今生的你,他爱上了今生的你。”

    我问:“怎样成为死神?”

    他眼里闪过一丝惊异,“你想干什么?他已经不可能再出现了。”

    “我要成为死神。我要走他走过的路,做他做过的事,看他看过的风景。我说过,要跟他到天涯海角、刀山火海。”我的眼里充满坚定。

    他思索了半晌,叹了口气。

    “罢了罢了,这就是命啊。”

    他将手点在我的额间,霎时天旋地转,耳畔传来阎王低沉悠远的声音,“生死簿给你,切记,按时收魂。”

    黎也听过这句话吧。

    ……

    我成为了新一任死神。

    站在奈何桥旁,眼前的忘川河水淙淙流,载满世人的不舍和夙愿,永不停息。

    数不清几载年华逝去,空念他离去的日子,四月一日。

    今天是他的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