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7章 读书改变命运的时代

师言道I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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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迷茫,是源于对未来彷徨而未知。

    当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那么,一切就变得豁然开朗。

    包括学习。

    亦是如同开挂似的。

    叶辰花了一天的学习时间,将整个小学的基础知识,捋了一遍。

    毕竟,是重新温故而知新的过程。

    没有特别难的知识点。

    这种学习过程,是快乐的,是有目的的。

    没有所谓的学习是一种负担。

    更不会把读书当成是一种包袱。

    因为在这样一个,几乎可以说,野蛮的时代,想要走出这一片大山,唯有靠读书。

    知识改变命运。

    从古至今,都不过时。

    胸中有锦绣,腹内藏乾坤。

    时间紧迫,叶辰没有别的办法,必须与时间赛跑。

    因为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待下午放学,所有的同学,抓起书包,欢呼着离开了学校。

    “叶辰,走啊~”

    刘朝廷走到叶辰的座位旁,抬手拍了拍叶辰的肩膀。

    对刘朝廷,叶辰是有深刻印象的。

    这个胖墩的胖娃,是他的发小,也是他的死党。

    不过,学习是刘朝廷的拦路虎。

    说起玩的,吃的,刘朝廷绝对是一把好手。

    但要提及学习,他眉毛眼睛皱成一股绳,压根不明白读书的意义。

    前世,刘朝廷荒废了学习,最后,连初中都没有读完,就辍学了。

    既然叶辰重新回来了,那么,也该帮一把这个死党。

    “朝廷,你有什么理想?”

    走出教室门口之时,叶辰突然问刘朝廷。

    刘朝廷愣了愣神,一脸憧憬的表情,流着口水,“理想是什么?我就想吃一只大猪肘子,十个大鸡腿……”

    “你个憨批,二货!吃货!”

    叶辰差点被刘朝廷给气炸了,抬手拍了他一把脑袋,“你说,你脑子里整天除了装着吃的,还能有点别的吗?”

    刘朝廷瞪大了眼睛,眨巴着,听着叶辰“时髦网络语言”,一脸懵逼。

    “嘿嘿,辰哥,你也知道的,我脑子比较笨,不像你,是一块学习的料。”

    叶辰无语。

    沉默半晌,他决意给刘朝廷洗洗脑,给他打打鸡血,“朝廷,人如果没有理想,那,跟咸鱼有何区别?”

    “咸……咸鱼?”

    刘朝廷流着口水,一听到吃的,他眼睛瞪大得跟杯口那么大,“鱼好啊,我最爱吃鱼了。”

    叶辰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架势,狠狠地朝着刘朝廷翻了个白眼,“你可真够可以的。”

    “这么跟你说吧,从现在起,我带着你学习!”

    刘朝廷搔了搔后脑勺,疑惑不解,“辰哥,你今天是怎么了?搁以前,你可从来不会管我的学习。”

    “你很不对劲耶,说起话来,跟我老爹一样,还有,你和张美玲说话的语气,啧啧啧,很奇怪哦~”

    叶辰“呃”了一声,“刘朝廷,你给我听好了,你知道,山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吗?”

    待两人走在乡间小路上,叶辰指了指群山之外。

    刘朝廷想了想,摇了摇头,又是点了点头。

    看着他胖嘟嘟的脸蛋,叶辰是又气又想笑,诡秘地笑道,“不知道了吧?”

    “辰哥,你知道?”

    “当然!”

    “那,山外面世界长什么样?”

    “山外面的世界……”

    叶辰微微眯着眼,虽然对于未来的世界模样,在他的脑海里,有着无比的清晰的轮廓。

    可,当此时,又该如何去向这样一个山村的子弟,去描述山外面的大城市呢?

    是霓虹闪烁?

    是纸醉金迷?

    是灯红酒绿?

    还是,一派繁荣喧嚣的景象?!

    诚如那句话: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这句话,是叶辰体会最为深刻的一句话。

    “……有吃不完的猪肘子,有啃不完的大鸡腿!”

    想了想,叶辰答道。

    刘朝廷很没出息地抬手,抹了一把从嘴角流下来的口水,“真的啊?”

    叶辰抬手,搭在他的肩上,“那你想不想,到外面的世界,去吃大猪肘子、去啃大鸡腿呢?”

    刘朝廷使劲地点头,“嗯嗯,想!”

    “那好,从现在开始,你必须跟着我,好好学习,读书走出大山乡村,去山的另一边大城市。”

    叶辰趁机怂恿道,“只有这样,才有机会吃肘子、啃鸡腿。”

    越说越刺激刘朝廷的食欲,仿佛,他眼里,已经是堆成山的大肘子,以及又香又美味的大鸡腿。

    吃货的世界,唯有以美食诱惑之。

    不过,一提到学习,刘朝廷又是头倍儿大了,“辰哥,我……我读不得书啊……”

    “我教你,给你辅导功课。”叶辰进一步说道。

    看着刘朝廷那怂样,叶辰激将地道,“怎么?是不是不想吃猪肘子、鸡腿了?”

    刘朝廷又是眼前一亮,“为了猪肘子、大鸡腿,我……我拼了。”

    “诶,这就对了。”

    叶辰暗自一阵唏嘘,特么的,这要说服一个憨憨学渣,去学习,还真是够费劲的。

    “辰……辰哥!”

    突然,刘朝廷像是被狗咬了裤管一样,一下子抓起了叶辰的衣袖,一脸慌张恐惧的表情,支吾着喊道。

    他婴儿肥的手,指了指道路前方。

    “又怎么了?”

    叶辰顺着他指着的方向,不就是几个小屁孩,还一条吐着舌头的大黄狗嘛,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咦?

    不对!

    很快,叶辰意识到,是拦路的马世杰!

    桃杏村里,村长马荣的宝贝儿子,脖子上挂着一块金灿灿的长命锁,嘴里啃着一个大鸡腿。

    他也是长得虎头虎脑的,虚胖。

    身后,跟着几个村里的玩伴。

    虽然在1988年这样的时代里,心思单纯,但小孩子之间,仍是会拉帮结派。

    那几个长得枯瘦、高大个的,都是和马世杰一伙的。

    而关于马世杰,记忆中,和叶辰是死对头。

    尤其是他仗着自己老爹是村长。

    平日里,在村里,嚣张跋扈,属螃蟹的横行霸道。

    专门欺负村里别的同龄孩子。

    一旦动手打架,他还会放那条凶狠如同藏獒的大黄狗。

    平时,刘朝廷可没少被马世杰欺负。

    至于叶辰,马世杰做梦都想狠狠地打压他一回。

    可每一回,都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被叶辰反过来,狠狠地教训一顿。

    “叶辰、刘朝廷,你俩个狗曰的小野种,今天,给你们一条路,从我裤裆下钻过去,要不然,别想从这里过去!”

    马世杰咬了一口大鸡腿,嚼着肥美的鸡肉,嚣张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