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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国境内,有山峰高耸入云,这里常年被雾气笼罩仿佛人间仙境一般。此时正值盛夏,雾气比往时更浓。
这一处山峰唤作雾剑山,是齐国修仙宗门灵符宗的老巢,雾气笼罩下的山上,许多树的树枝上几乎都被绑满了油黄色的纸条,这是山上灵符宗弟子平日修炼画符专用的符纸,借以吸收日月灵气。
太阳此刻尚隐在晨雾之中,但天边淡紫色的朝霞却把前几日的阴霾驱散的七七八八,不过豆大的雨点还是不停的打在青色的石阶上,石阶上已是滑的难以行人。
在这样一个糟糕的天气下,有两个人自雨雾中抬着一个麻袋,从灵符宗的宗门中走出,一直走到了很远处的荒谷中。
进入荒谷之后,这两个人随手将麻袋往地上一丢就转身离去,麻袋中露出了一张苍白的脸庞,这是一具少年的尸体!
两个人将这人丢在山谷,便径直回灵符宗去了,估计觉得一切都做的天衣无缝,毫无破绽。
两人走后,约有一炷香的时间,麻袋都被雨水浸透了,天边有道惊雷忽现,映得仙境一般的雾剑山上一片惨白,自惊雷中飞出了一道青色光球,不偏不倚的打在了少年的身上,少年的眉毛在这时候突然抖动了一下,接着抖动了第二下,然后忽地就睁了开来,双眼中一片白芒闪现!
此时,若是那两人犹在,肯定会吓得魂飞魄散。
少年缓缓坐起身来迷茫的打量着四周,有些不太适应的动了几下自己的手臂。
“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跑这荒郊夜岭来了!身上这破麻袋又是什么鬼!难道被人绑架了?”少年皱着眉头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疑惑的扯了几下套在身上的麻袋,赶紧扒开肚皮看一下,看到光滑的小肚皮他才松了一口气,他还以为自己被割肾团伙割了肾后丢在了这。
他叫韩世,是中国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无父无母是个孤儿,生下来就被抛弃了,去年刚考上一所大学,远离家乡,对他来说,家乡是个伤心地。
他只记得昨天社团聚会,难得他喜欢的女生也在,一开心就多喝了一些,回宿舍的路上他喝的实在是走不动路,天旋地转间他记得自己好像找了一棵树下睡觉,天下着大雨,树下还能挡点雨,可是怎么一醒来就到了这里!
正疑惑着,忽的一阵头疼袭来,韩世只觉得脑袋就跟要炸了似得,一大堆颠覆他世界观的记忆涌入了他的大脑,疼的他差点满地打滚。
半晌之后,头疼才稍微有所缓解,他缓缓从地上站起身来,一脸的不可思议。
刚才他从脑海里得到了一个重大的信息,他穿越了!这无疑是个噩耗,他平日里根本不看小女生常看的穿越肥皂剧,也不看那些穿越小说,所以对穿越基本没有常识性的认知,而且估计他穿越的这个世界,有常识认知也没多大用处,因为这是一个不存在于大中华历史的修仙世界,估计是另一个位面的存在。
这个世界很大,从刚得到的记忆来看,这世界应该是一块大陆,上面有许多国家,他现在待的这个叫做齐国,这里是齐国的一个修仙门派灵符宗。
一想到修仙,韩世首先想到的便是长生!
这倒是个好消息,而且他从这具身体的记忆里,他可以确定修仙确实可以长生,不仅能长生,修炼到一定高度真的能想神话故事里说的那样,上天入地,翻江倒海!
这不止是个好消息,简直激动人心!
不过现在情况并不是想的那么好,这具身体的主人在灵符宗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弟子,而且这次还被人害死了,否则他韩世怎么有机会能进入这具身体,依照这具身体给他的记忆,他这应该叫做夺舍,元神占领肉身继续存活的一种方法,这么说的话,他是死了才元神穿越的!
“去他娘的!老子在树下睡了一觉就死了?”韩世气的大骂出声,丝毫不知他的事情已经在中国网络媒体上面上了头条。
“落雷击倒百年槐树,树下发现人体残骸,疑似XX大学学生。”
穿越其实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他意味着你要舍弃过去的所有,用一个重新的身份在一个陌生的世界活下去,好在他倒是对那个无父无母的世界没有多少留恋,仅留恋的也就是孤儿院里的老爷爷,跟社团里暗恋了半年的女同学,不过纵使如此,这也绝不是一个轻松的事情。
“林签……这具身体的主人,姑且先用你这具身体活着,不过眼前好像有个大问题要解决呢。”韩世摸了摸鼻子自言自语着,他在这具身体的记忆里得到了很多信息,这个叫林签的小伙子在临死前惹了一个麻烦,如果让人知道他还活着,估计还会被杀。
这天天被人惦记着脑袋,他想想心里都发毛,他可不想当这个冤大头,这个事情他得好好处理,不过这可比写个几万字的论文难多了。
“不管这些,既然到了这具身体里,那么以后我就是林签了。你把这具身体给了我,我会给你擦干净屁股的。”他本身很讨厌以前的生活,所以倒是很快能适应过来,片刻间他已经将自己当成林签了,他现在要回去想法子处理这件事情,先在这个世界站稳脚再说,天天活的跟刀架脖子上似得那得多累。
雨没有要停的样子,“林签”从麻袋里出来后,就径直去了记忆里自己住的地方,离这里不算很远,在山腰处的外门弟子住处,不过他回去的路上也用了个半个时辰。
许多弟子已经在晨练,清晨是一天中灵气最为精纯的时候,大多数修炼者不会浪费这种时间,尤其是杂务缠身本身修炼时间比较少的外门弟子。所以在林签走过修炼广场的时候,许多弟子都投来了怪异的目光,其中还夹杂着一丝鄙夷。
至于为何鄙夷,林签很是清楚,因为他这具身体的原主人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竟然在宗内大肆宣扬自己喜欢内门天骄陶诗巧陶师姐。
那是昨天中午的事情,灵符宗每月都有一次给弟子分发丹药跟符纸的日子,外门也不列外,不过比内门弟子得到的丹药跟符纸少罢了,昨天正是这个日子,而陶师姐是这次分发丹药符纸的人,林签站在人群中,只一眼就被眼前这个脚踏粉色绫缎,飘飘从天而降的女子迷倒了,神话里的仙女也就不过如此吧,他想。
所以,向来谨小慎微的他竟吃了雄心豹子胆的跟外人讲,他林签早晚有一日要把陶师姐娶进家门做他的女人。
而这个念头,断送了他的性命。
“真是闲的蛋疼,瞎说什么屁话,他向来善于妥协又谨慎小心的,肯定没有什么仇家,这次被杀肯定是因为这个事情。”林签不理会这些鄙夷的目光,径自回到了自己的房舍,一间不大的石室,石室里只有一张床跟一张桌子,桌子上摆着一杯茶水。
林签盯着茶水看了半响,突然又想明白了一件事情,他本来一直很疑惑,这具身体怎么身上一点伤口都没有就死了,看到这杯被喝了一半的茶水,他突然懂了,这是被人下药了!
他清晰的记得,昨天下午,他的好友葛方在这里同他聊天,给他倒了这杯茶,而他虽然只是个外门弟子,但是他的的房间除了掌门跟几个长老,别人也是不可能进得来的。
林签当即把养了几个月的小胆鼠拿了出来,小胆鼠是低阶灵兽的一种,因为只要有杀气或者凶气的人出现在一里地的范围之内,他就会不停的叫,所以以前的林签特地去宗内坊市买了一只,用作给他提醒危险用的,从这里足以看出他从前活的多么小心。
拿出小胆鼠来之后,林签将那剩下的半杯茶水灌进了小胆鼠的嘴里,然后将他放回了笼子里继续观察。
一个时辰过后,原本爬来爬去的小胆鼠已经窝在了笼子的一角开始不停抽动,又过了片刻便死翘翘了!
“果然是这茶水的问题。”林签若有所思的站起身来,心道这个可怜的人,在这宗门里谨小慎微的活了许多年,最后死在了自己的嘴上,死在了自认为的好友手里。
不过他觉得这事情后面肯定有人,葛方不可能有杀他的动机,这后面一定有人指使。
难不成是陶师姐,嫌他坏了她的名声?
与此同时,内宗北院一座府邸里,一个黑发披肩的英俊青年正端坐在正厅,细细的眉毛应该是精心修理过,在他的面前站着两名穿着宗内外门服饰的男子,若是林签在此,一眼就能认出左边那位,正是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