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偃师曹安

柴玉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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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叶镇,井字巷。

    往日里脏乱的街道一大早就被打扫得干干净净,街道上还依稀能看到几个李家的青衣仆从朝着小镇门口张望,维持着小镇的秩序和洁净。

    李家这样的行径按理来说有些逾越的,但衙门却不管,如有需要甚至还会全力配合,一切只因李家那位拜入白云宗的二小姐今天要回来探亲了,据说同行的还有几个同门。

    白云宗别说是在千叶镇,就算是在整个沧澜府,那都是一方霸主级别的,便是沧澜府的府主,也在白云宗担任着副宗主的职位,影响力可见一斑。

    巷尾处有一稍显破败的铺面,牌匾上挂着‘曹氏石坊’的字样。

    屋内,曹安从一堆材料之间醒来,打量着身边那两寸左右高的持刀傀儡,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看来,贫道……不对,我还是很棒的。”

    那持刀傀儡是个中年儒生的模样,栩栩如生,手按长刀,衣袂飘飘,一派渊渟岳峙的气度,基座上铁画银钩【天刀宋缺】四个大字。

    曹安不是这个世界的。

    前世的他是个家传道士,受了父母以及师门众人影响,性子淡薄,偶尔有点小闷骚。

    普普通通读完大学,回了道观,得老观主传承玉册,精研请神术和武学,就是感觉不太正宗,但也一学就是十几年,直到请神术臻志圆满,下山驱邪差点被人打死;至于武学,臻至化境,效果……不提也罢。

    十天前意外身死,魂穿此界,取代了原先与他同名的小偃师曹安,现在正着手处理他留下的烂摊子。

    他本就是个怕麻烦的主,加上十几年道士生涯,对因果机缘之说多少有些忌讳。

    以至于穿越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处理原身留下的因果,有些账要趁早还的。

    八岁那年,‘曹安’家破人亡,一路逃亡,只身辗转此地,濒死之际落入河中,顺流而下,被千叶镇李家二小姐李毓秀所救,成了她的玩伴,实际上就是李家奴仆。

    都是七八岁的年纪,又看这李家二小姐跟自己的妹妹长得一般无二,原身便一直将她当成亲妹妹看待,加倍呵护,百依百顺。

    一面陪着她长大,一面苦学家传偃师术,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四年,只是别人不理解曹安的这种感情,加之这对少男少女天生出众的容貌,久而久之自然就有些流言传入李家主耳中。

    盛怒之下的李连山命人将曹安打了个半死,赶出了李家。

    但两人的联系并未从此断绝,偃师术小成的曹安,在镇上自己搭了个石坊谋生,并承诺以后每年给她制作一只傀儡,直到她十八岁。

    今年是最后一次。

    “可惜,你本就没多少武道天赋,还想越级制作傀儡,根本就是取死之道,偃师术的反噬不是你能承受的,不像我,这技能上辈子就点满了,这点小反噬完全可以豁免。”这是曹安融合记忆后的意外发现,请神术就是偃师术,虽有少许区别,但道理是一样的。

    而偃师术在此界的表现,与前世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得你肉身,承你恩情,你的承诺和恩情我会帮你还,你的仇,我也会替你报,你安心去吧。”

    曹安也知道原身听不到了,但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

    就在这时候,猛地听到门外一声锣响,李家仆从的喊声此起彼伏的传了过来。

    “二小姐回来了!”

    曹安抬起头,手里攥着傀儡,脸上露出了喜色。

    “回来了吗,先把这笔账还了!”

    他信步走出房间,看了看周围,早已经汇聚了大量‘被迫欢迎’的村民,皱了皱眉,绕开人群,沿着记忆里的小路,直接来到了李府大门口,这里果然人相对少一些。

    他这般兜兜转转的走,到达李府门口的时候,正好赶上那白云宗的两女一男骑着骏马在李府门口停住。

    李家众人在李连山的带领下迎上前来,小厮躬身牵过马缰走开,李连山满脸笑意。

    “千叶镇欢迎各位上宗高徒到来,感谢贵宗对秀儿的教导,还有各位对秀儿的照顾。”

    说完偏过头,看向自己的女儿,“毓秀长大了!”

    李毓秀欣喜的上前,抱住李连山的手臂,“爹爹,这位就是我在书信中跟您提过的大师兄沈青书,旁边这位是我师姐殷璃,师兄师姐,这是我爹爹李连山。”

    “见过李叔!”

    “见过李叔!”

    记忆中李毓秀活泼灵动,小巧玲珑,时隔一年多,她出落得更曼妙了些。

    美好的事情总是会感染人心的,这一幕确实很美。

    曹安微笑的看着这一幕,安静等待着他们寒暄完,这才走出人圈,走上前去。

    “李叔,毓秀!”记忆里,原身一直都是这么称呼的。

    突兀的声音打断了几人的客套,纷纷转过头来,看向了笑容温润的曹安。

    李连山眉头微皱,目光冷冽,李毓秀则是收敛了笑容,有些不安的偷瞥了一眼沈青书,看向曹安的眼神中带了些厌恶和不耐。

    沈青书保持着笑容,“这位是?”

    还没等李连山说话,李毓秀已经先一步开口,“我们李家以前的一个奴仆,我儿时的玩伴,估计是听说我回来了,来沾光的。”

    来沾光的?

    李毓秀百灵鸟般的声音传入耳中,虽不大,却显得刺耳,让曹安像是吃了只苍蝇一样,上一次他见李毓秀的时候,还不是这样的,那会她称呼自己为曹大哥。

    ‘似乎也不是坏事,这样的话,还完因果就能一走了之了。’曹安脑海里的想法一闪而逝。

    沈青书笑容依旧,“哦,那为何现在不是了呢?”

    李连山答道:“这人是毓秀十年前救下的,当时念他年幼,不忍其流落街头,便留下了给秀儿做玩伴,六年前,考虑到孩子长大了,终归男女有别,且他也该自食其力,我李家仁至义尽了,便让他出了李家。”

    沈青书点点头,“原来是这样,李叔还真是心善,不过斗米恩升米仇,有些人怕是未必感激,这开口就是李叔、毓秀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李家世交的公子哥呢。”

    “乡野村民,不识礼数,让沈公子见笑了,来人,赶走!”

    两名魁梧的青衣仆从一左一右走了上来,曹安收敛了笑容,神色平静,“等一下!”

    “二小姐身份尊贵,我一乡野村夫,沾不上光,此次过来,只是为了将原本二小姐在我那预定的东西交还给她,刚才是我考虑欠佳,多有冒犯了。”说着,曹安双手捧着那尊傀儡,微微举起。

    听得曹安换了称呼,李毓秀心间一抽,眉宇之间有些异样,感觉失去了什么东西一样,不过再一看身边自己仰慕的大师兄后,这点不快顷刻间抛到了九霄云外。

    青衣仆从拿起傀儡,跑到人前,却被李毓秀一把拍到地上。

    “谁会要你的破木头,行了,东西送到了,你可以走了。”听着人群中不时传来的嘀咕,看着他们的神情,指指点点,李毓秀想到了之前的传言,恼羞成怒。

    她本也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流言,以前也不在意,只是今天大师兄在,她也第一次对‘青梅竹马’、‘金童玉女’之类的话产生了反感。

    曹安也不理会,送到了,就是完成了承诺,至于她要不要,那是她的事情,当即拱了拱手,转身离去。

    那沈青书看着地上的傀儡,目光一凝,边上的殷璃也是面色微变,李毓秀出身低微,入宗时间不长,不识货,他们却不是。

    沈青书弯腰捡起傀儡,“等一下!”

    曹安转过身,“这位公子还有何事?”

    “这个傀儡是你做的?你是个偃师?”

    “是!”曹安知道这个问题躲不过去,以前每年都给李毓秀做傀儡,即便自己否认也没用。

    沈青书微微凝眸,“你师承何门何派?”

    “并无师承,不过是家传的一点残缺传承,这些年自己琢磨出来的。”

    “曹家吗?江湖上好像并没有曹姓的偃师家族。”沈青书嘀咕了一句,重新将目光看向曹安。

    “你能依靠残缺的信息,就制作出这具傀儡,想来在偃师术上是有些天分的,我给你一个机会,成为我的奴仆,你可愿意?”

    江湖上,偃师与丹师是稀缺人物,丹师能炼制丹药,助力修行,偃师能炼制傀儡,在战斗中发动傀儡,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

    每一个修行有成的偃师和丹师,都会被各方势力奉为座上宾,沈青书怎么也没想到,在这穷乡僻壤居然能遇到一个偃师,当即起了心思。

    曹安翻了个白眼,怎么成为你奴仆这种事情,到了你这反而看起来像是某种应该感恩戴德的施舍一样了。

    “多谢公子抬爱,曹某散漫惯了,却是只想在乡下好好种田。”

    此话一出,满场静得落针可闻,他们可不懂什么偃师,但知道人家一个是官府都要讨好的白云宗弟子,一个是乡野村夫,地位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成为奴仆可不就相当于一步登天了?却没想曹安居然拒绝了。

    沈青书略感意外,当众被驳了面子,脸上有些不快。

    “你可想好了,做我沈青书的奴仆,地位可是要胜过本宗杂役弟子的,跟了我,自不会亏待你,本宗所藏的偃师术也可以给你研究,这绝不是你自己琢磨的那点残缺传承可以比拟的。”

    “我想好了,多谢公子好意。”曹安拒绝得干脆果断。

    李毓秀眉头皱了皱,“大师兄,他不识好歹就算了,不过是在偃师术上有点天赋而已,以你的身份,想找这样的仆从又有何难。”

    沈青书笑了笑,没有说话,不是有何难,而是根本不可能,以他目前的地位,哪怕是江湖上最低级的偃师,他也只有讨好的份,能拥有一名偃师仆从的,无一不是名震四方的高手。

    只是眼下,话已经说出去了,就不可能再更改了。

    眼底闪过一丝阴戾,故作大方的摆摆手。“也罢,既然不愿意,那你就走吧。”

    曹安转身走进人堆,半点没有留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