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章胸中藏兵

江南一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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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9章胸中藏兵

    江斗村,青州一个老苦边穷的山村,这里虽然离令归城不是很远,但是比起令归城,这个地方简直像是另外一个世界。

    胡忧呆在这时里,已经半年了,自他从帝都回到青州,向苏门达尔报到之后,就被派来了这个地方。明面上是练兵,事实上,他是被苏门达尔给雪藏了。

    练兵,练什么兵?苏门达尔这个家伙,他居然连奴兵都不给胡忧了。因为他发现,奴营在胡忧的手里,所暴发的战力太可怕。胡忧不但凭着这奴营,打了几场硬仗,还射杀林桂帝国第十八集团军的军长陈常利,智救西门玉凤,并认了西门玉凤为姐姐。最可恨的是,他居然让帝国皇帝巴伦西亚都认识了他,还让齐拉维大大的丢脸。

    这样的人,苏门达尔怎么能不像防贼一样防着呢,不然再让他出些风头,弄不好,这军团长之位都是他的了。

    苏门达尔是绞尽了脑汁,终于想到一个办法。把胡忧给弄到江斗村来,丢给他五千新兵,让他在这边自生自灭。没有战事,又没有好兵,看他还能翻出什么大浪来。

    实事上,苏门达尔是有心想要干掉胡忧的,天下之间,没有任何人比死人更没有威胁。不过考虑到胡忧现在是红fen军团长西门玉凤认的弟弟,又在巴伦西亚面前露了脸,听说还和狂狼军团的蕾娜塔关系不错,苏门达尔怕干掉胡忧会引起**烦,最后决定把胡忧雪藏。

    苏门达尔毕竟是暴风雪军团之主,胡忧是暴风雪军团的人,这点人事认命,苏门达尔还是有的。其他人,就算是巴伦西亚过问,也拿他没有办法。

    暴风雪军团在对安融的战斗中,可谓是损失惨重。加上之前在浪天平乱时的战损,暴风雪军团全军战损超过五成,二十万人,死了一半。

    苏门达尔这次是发了狠心,也顾不得大战过后,青州地区的休养生息问题,一口气阔充了十个师团,招进五万新兵,以补充暴风雪军团的实力。

    胡忧得的这个新兵团,不叫新一团,也不叫新二团新九团,而是叫**团。这名字不错,听起来很好听,可是用起来,就不是那么好用了。

    **团,在别的地方,一般应该是指得到特别关注,任何物资都优先补给的师团。**嘛,就是不同于其他师团的意思。

    胡忧这个**团,确实是不同于其他的师团。首先他的兵员就很特别。别的师团,都是选那些能打的,壮实的兵。胡忧这个**团是个什么玩意?他得到的兵,全都是人家选剩的。什么歪瓜裂枣,谁都不要的,就扔他这里来了。这些人除了手脚齐全外,简直就是要什么没什么。

    别说是比胡忧入伍时的那批兵了,就算是比其他同期新兵,也比不上啊。虽说青州刚刚经历过一场大战,今后又随时可能开战,人心不稳,兵员的质量差点,是说得过去的。可是那也差太多了吧。

    你看那一个个面黄肌瘦的,拉弓都能把箭砸脚面上,这也算得上是兵?弄些乞丐都比他们好。胡忧接收这些新兵之后,足足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把他们调理得像个人样。至少起风的时候,不怕他们被风刮走了。

    这半年来,江斗村是静得可怕,外面的世界,都快闹翻天了。和安融三国联军的仗,最终没有打起来。宁南帝国从中调解,曼陀罗帝国赔钱买平安。两战安融,算是都失败了。

    还有一个大事,是曼陀罗帝国与宁南帝国全面通商,以减免关税的方式,让宁南帝国的商人,全面进入帝国的各行各业。

    说起来,这算是一个好事。曼陀罗帝国背着天灾和国内红巾军的造反,与安融两度开战,之后又大量的赔款,国库都空了,与宁南通商,正好可以一解经济上的困难。

    不过这些在胡忧看来,却并不是那样。他是来自经济极发达地区的人,他对经济学虽然不是很懂,但是从小耳闻目染,他知道什么叫做经济入侵。

    曼陀罗帝国地处中原地带,因为土地肥沃的关系,一直都是以农业为本,再加上这里跟本没有文官制度,全都是武将在管着国家。

    武将能有多少水平呀,有些人除了会打仗之外,连个大字都不认识。那些出生贵族的武将到是识字,可是那些人来军队就是为了混资历的,他们的心思,哪在这里。每天想着怎么样花天酒地都忙不过来呢。哪有什么心情来治理地方。

    就这么帮有钱的想着怎么玩,没有钱的想着怎么收刮民脂名膏,要不就是不学无术,只会打战砍人的文盲加流氓,怎么玩得过人家宁南人。

    宁南帝国可是天风大陆最会经商,最有钱的国家。把他们放进来,那还不吃得你什么都不剩?

    可惜,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发现宁南人的阴谋。他们真的是那么好心,从中调停?说白了,人家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着想的。无利不起早,人家吃饱了没事干,巴巴来帮你?

    做梦去吧。

    做梦?

    有时候,胡忧真想好好的找个地方,做个美梦。

    可是这会,胡忧不能做梦,他真是太忙了,哪有那闲功夫。

    被调来这江斗村,胡忧只带在朱大能和红叶两个人。其他的人,他都没有带。不是不能多带,以苏门达尔想要冷藏胡忧的心思,胡忧肯带走十个八个心腹,他高兴还来不急呢。他最苦恼的就是怎么把胡忧在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的影响力给抹去,胡忧要是提出带走些心腹,苏门达尔肯定会同意的。

    胡忧才不傻,他怎么会不知道苏门达尔的心思,才不会让苏门达尔如愿呢。他把候三,哲别,里克尔梅那些人,留在了不死鸟特战团,把哈里森,陈大力他们,留下在了奴营,就是为了把他的影响力留在这两军之中。

    以胡忧在这两支部队里做过事小说就整理的,其他的统领,除非能比胡忧对士兵更好,遇到危险时,能像胡忧那样,用自己来掩护士兵撤退,不然的话,没有个两三年,跟本不可能让这两支部队完全忘记胡忧。

    胡忧把这些忠于他的将领,放在部队之中,只要有适当的机会,他一声令下,这两只部队,就会回到他的身边。这样的底牌,胡忧怎么可能自已毁掉。

    只带红叶和朱大能进驻江斗村的胡忧,可以说是忙了个底朝天,这半年来,他就没有清闲过一分钟。人员配制,训练计划,军饷粮草,骑步兵比例,那一样不要胡忧亲力亲为,他怎么能有闲着的时候。

    别的不说,就这个各级的军事主官,就足够胡忧头痛。别的新兵团,都是三七比,有大量的基层将官,会从老部队调进新兵团,主管各级的事物。

    胡忧这里是一个都没有,所有的人事任命,都要由胡忧来弄。可是这些人都是新兵,升个夫长还行,升个队长,也勉强说得过去。可是校尉,偏将这些中层官怎么办?总不能寸功未立,就把新兵升偏将吧,这也太说不过去了。

    苏门达尔可是在看着呢,只要胡忧敢那么做,他就能抓住这一条,弄死胡忧。随便一个任用私人,就能让胡忧吃不了兜着走。

    胡忧不能升这些官,那就全都得由他来兼任了。一个师团五千人,上面一个督将,下面最大的只是队长,连个典军都没有,中间空着这么多级,胡忧能不忙吗。还好这里师团里没有女兵,不然他弄不好,连女人的月事都得操一份心。

    真是累呀。

    累是累,不过胡忧累得挺开心的。

    **团不同于奴营,它是有正规师团编制的。虽然每次上头下拨物资,**团总是得到的最晚,东西也最差,但是毕竟是有。在这一点上,苏门达尔也不敢做得太过份。他总不能把一个正规的师团,弄得像奴营那样,拿着菜刀就上战场吧。

    半年的时间过去,胡忧是眼看着这些拿刀拿都会砍着自己脚面的菜鸟,一个个成长为真正的战士,那份发自内心的自豪感,真是睡着脸上都能挂着笑。

    士兵是可以塑造的,苏门达尔以为这些士兵不行,可是他哪里知道,这些什么都没有经历过的新兵,才是最好的练兵材料。

    因为军中没有老兵,这些新兵,也就没有机会学习那些老兵的油滑,对胡忧的命令,他们是不打折扣的全部服从。而又因为军中没有那些来混资历的贵族子弟,也同样没有让这些士兵感染到贵族子弟的那些浮华,自大和骄傲。

    胡忧在接手这个师团之初,就明确的让士兵们知道,他们是被选剩,才会被分到这里来。

    人,都是有血性的,所谓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炉香。胡忧是什么人,他是拥有十三年江湖经历的人,对于人性,他知道得太多,见过得太多。他知道怎么样,让一个人燃起斗志,让一群人,聚起不服输的气势,让一个师团的人,明白什么叫做荣辱与共,什么叫做集体的荣誉。

    在有意的让士兵亲身遭遇到不公的待遇之后,胡忧成功的点燃了士兵那股不服输的怒火,再加上他很巧妙的让士兵知道他不死鸟胡忧的辉煌、功绩,和那些传奇的故事。使得士兵不知不觉之中,对胡忧产生了强烈的个人崇拜。

    半年,胡忧用足足半年的时间,对**团的五千士兵,来了一个集体的大洗脑,把他们洗得干干净净,极度的忠诚。毫不客气的说,这五千士兵,可以不知道巴伦西亚是谁,可以不知道苏门达尔是谁,却永远不会忘记胡忧是谁。

    这些士兵,严格来说,已经不是曼陀罗帝国的士兵,而是胡忧借着曼陀罗帝国,借着暴风雪军团的名义和财力,为自己训练的士兵。

    苏门达尔这一次,是继把胡忧调入奴营之后,犯下的又一个更大错误。他以为他这么做,是雪藏胡忧,他却不知道,正是他,帮胡忧插上了不死鸟的翅膀,为胡忧他日展翅于九天之上,奠定下了最坚实的基础。

    “少爷,老师请你过去一趟。”王二来到胡忧的身边,躬身的说道。两个月前,在胡忧的提议之下,鲁游正式收了王二为徒弟,教给他巧器的制作知识。

    “嗯,好,我马上去。”刚刚和士兵们共同完成一次训练的胡忧,擦着满身的汗水道。

    由于**团中管理人员的缺乏,红叶已经被胡忧派去负责军务去了,擦汗这些由红叶来做的工作,现在得他自己来了。

    跟着王二来到鲁游的住地,还没有进门,就被刚刚从里面跑出来的鲁游给拉了进去。

    鲁游的住地不过是一个简陋的木屋,除了不漏水之外,几呼称不上是房子。这是胡忧带**团的士兵,给鲁游搭的。

    胡忧不但给鲁游搭木屋,就连**团的营房,也是胡忧亲自画的图纸,指挥**团的士兵给搭的。

    **团刚进驻江斗村那会,是要什么没什么,士兵只能睡在窄小的帐篷里。由于帐篷不够,二十几个人挤一个帐篷,这头放个屁,都能把那头给振醒了。胡忧怎么能看着自己的士兵那样,于是自己掏钱买了应用的工具,又带着士兵自己砍树搬石头,才建成了营房。让士兵的住地,得到大大的改善。

    “嘿嘿,别拉别拉,有什么事你就说,最恨男人拉我了,尤其是老男人。”胡忧甩开鲁游的手,笑骂道。

    经过半年的相处,胡忧和鲁游的关系,又进精进了不少,他们现在可以说时忘年交的关系,没事的时候,一起开开玩笑,打打屁,都很正常。

    “你以为你是美女吗,我很想拉你?”鲁游吹胡子瞪眼道。

    “嘿嘿,咱们都不是美女,两个臭男人而已。”胡忧对鲁游的反应跟本是习以为常。人说年纪年老心越小,这个鲁游,除了一脑子的机关巧器知识外,很多时候,与一个小孩子差不了多少。

    “好了,别生气了,快说说,今天找我来干什么?”

    说道这个,鲁游兴奋起来,又想来拉胡忧,被胡忧打开之后在,他搓着手,从桌底下搬出一个箱子来。

    胡忧有些不明白,这个老小子干什么把马上要给他看的东西,装进箱子,藏到桌子底下去。不过这不是他关心的重点,这个老小子,有很多奇奇怪怪的行为,没事还是不要去过多了解的好。因为了解完了之后,你会发现,他做那些事之前,自己也没有想过,为什么要那么做。就比如就现在,你问他为什么把箱子放在桌子底下,他就肯定说不上来,所以还是不要去研究他的好。

    “猜猜这里面是什么?”鲁游拍着箱子得意的问胡忧道。

    “猜不出来。”胡忧摇摇头,他才不猜呢,谁知道鲁游会吧什么藏在里边去。上一次,红叶就上了他的大当,猜了半天,里面不过是一双破草鞋。

    “真笨,要是红叶在,她肯定能猜到。”鲁游叹息的摇摇头,看来是在惋惜胡忧的智力。

    “你要是拿一些奇怪的东西来浪费我的时间,小心我让你好看。”胡忧警告道。

    鲁游这人有一个很大的特点,这个特点,胡忧也是近几个月来才知道的,以前他也没有发现。

    鲁游这个人的特点是兴趣转移得很快。简单来说,就是鲁游的脑子里,经常会浮现出一些其怪的想法,这想法也许是关于盔甲的,可是在制做的过程之中,他也许又会发现这个设计,似乎更有利于鞋子,然后他的方向就改变了。又去做鞋子类的研究,而最后做出来的,很可能不是鞋子,也不是盔甲,而是帽子。

    这一次,胡忧要鲁游制作研究连环弩弓。也许这个真的很难,鲁游到目前为止,足足用了半年的时候,也没有能做出一个连环弩弓,反到是因为连环弩弓,让他发明了马刺。这玩意对胡忧来说,也是一个好东西。它的原理很简单,一头尖,一头平,中空,边上有几个卡子,可以单个用,也可以和其他的连在一起用。

    对付骑兵的时候,只要把那一个个马刺给组合起来,可以对一片草地或道路实行封锁,马踩上就得伤着脚,而且那马刺头会自动分离钉在马的脚里,让马失去战力。这可以拒马枪好使多了。拒马枪会弄死马,这个可以让马暂时性的失去战力,治好了马还能用。

    鲁游跟本没有听进胡忧的警告,他嘿嘿的笑了几声,把箱子打开。胡忧随意的看了一眼,没有太注意。又多看一眼的时候,他的眼睛就瞪大了。

    鲁游装在箱子里的那东西,上边是一个弩弓的身子,下面却不是弩弓的扳机,而是一个长条形的铁盒。铁盒比弩箭略长一些,上面有一个个小洞。

    胡忧的心跳在加快,声音都有些打颤的问道:“鲁游,鲁大师,你做出来了?”

    鲁游捋着胡子,道:“刚刚组装完全,你看看,是不是和你说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