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章 神秘姑娘

江南一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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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章神秘姑娘

    胡忧想要看清发生了什么事,射出去的箭,为什么会掉到地上。可是这个时候,那队传令兵刚好冲过那个地方,高速冲过的战马,带起大片的尘烟,就算是有夜视眼的胡忧,也看不清那里的情况。

    尘烟吹过之后,胡忧的视线,终于清晰了起来。只见之前小女孩站着的地方,一个姑娘出现在那里。她一身白色长裙,腰中一条紫色的绣花玉带,乌黑的长发,在风中飞舞,脚上穿的是一双绣花布鞋。就算是距离甚远,似乎都能闻到她淡淡的体香,她是那么美得让人迷醉。

    如果不是手中宝剑寒光闪闪,谁会相信,这个穿着绣花鞋的女孩,就是那个打开胡忧一箭的人。

    胡忧也不想相信,不过被她抱在怀里护着的小女孩,证实了这个说法。如果不是她,那个小女孩子怎么可能躲得过胡忧射出的箭。

    在胡忧看向那个姑娘的同时,那姑娘也同样看着胡忧。看她那一脸寒霜,想来对胡忧没有太多的好感。

    说来也是,谁会对一个居然向几岁孩子射箭的人有好感呢。哪怕他的出发点是为了救人。

    胡忧突然很想知道这个姑娘是谁,叫什么名字,身住何地。可是当他跑下楼的时候,那个姑娘已经不见了。只有那个躲过一场大难,却全然不知的小女孩,留下了原地。她就像一阵风,飘然而来,又消失而去,不带来尘土,也没有带走云彩。

    胡忧若有所失的看着那个姑娘之前站过的地方,良久不语。之后默默的回到马车上,边和鲁游讨论连环弩弓的兴趣也失去了。

    “那姑娘的功夫真厉害。”红叶看胡忧一付失神的样子,幽幽的说道。

    忧点点头道:“她的功夫,是我目前为止,见到的人中最强的。”

    胡忧说这话时,脑中浮现出来是宁南公主欧阳寒冰四侍女之一的旋日,虽说这一箭,胡忧是留了手的,但是为了要把小女孩带开,这一箭的力量,并不小于射向旋日的那一射。以旋日的功夫,当时都仅仅的偏开了要害部位而已。而那紫腰带姑娘,却可以在这样的环境中,同时挡开胡忧的箭和抱起小女孩。可见她的功夫了得。

    “可惜缘悭一面,没有能和她认识。”红叶一句话,说出了胡忧的心声。

    说胡忧爱上了这个紫腰带姑娘,那多少有些夸张,不过说胡忧对她产生了兴趣,那到是真的。

    青涩?冷漠?淡雅?这些词有在她的身上,都不是那么合适。

    她像一阵风,像雾,像水中之月,又或更像一块千年不化的寒冰。胡忧忘不了她射过来的眼神,那眼冷漠却而充满哀伤。是什么,伤了她的心。

    难到是那一箭吗?

    胡忧道:“我有预感,会再次见到她的。”

    车轮滚滚,时光飞逝。一天又一天的过去,距离青州越来越近,那个姑娘,却再也没有出现过。

    “呼”

    正靠在车壁休息的胡忧,猛的睁开眼睛,大口的喘着气。他刚才做了一个梦,梦到夕阳西下,天苍野茫,漫天的红叶飘零,一个穿着飘逸长袍的少年,头发像丝绸般在风中飞舞如瀑。一位绝色女子,默默地跟在后面,胯下枣红色的骏马迅速地走向远方,剑光一样疾,只留下翻飞的风尘。

    草地上,一条紫色的腰带,落在了那里。随风飘舞着。

    绝色女子,似是那个几天前见到的姑娘,而那个少年,胡忧却看不清楚他是谁?会是自己吗?

    “怎么不多睡会?”红叶看胡忧醒来,给他递上一条毛巾。

    胡忧接过毛巾,擦去那满头的大汗。挺美的一个梦,自己怎么做得有些心惊肉跳的。

    “睡不着了,不睡了。车到哪里了?”胡忧把毛巾递回给红叶。

    红叶接过毛巾,又给胡忧递来一杯茶:“大约再有半天,就到乐同城了。”

    忧默默的喝着茶,再不说什么。他并不打算把刚才的梦境,告诉红叶。

    乐同城,进入青州的门户,也是青州通往帝国的唯一要道。这几日来,由于胡忧无心于景色,大多呆在车里,也时连吃饭都不下车,所以马车的速度挺快,比原计划快了两天,来到了乐同。

    从一路上收到的消息,库比拉斯率领的五十万部队,现在与安融,林桂,池河三国近百军联军,形成了对峙。双方不对不和,就这么耗着。

    而帝都那边传来的消息,就比较奇怪了。一会说要对,一会说要和,一天三变,研究是要打还是要和跟本没有一个准。胡忧一开使还不停的分析着哪一个可能性更高,现在他懒得分析了。连上头主事的人,都不知道是想打还是想和,他一个下面的人,分析出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这玩艺就像是股票一样,别管你弄出多少数据资料,也顶不过庄家的一句话。他说涨就涨,他说跌,他的数据分析得再好,也是一个屁。

    胡忧现在只知道,这种变幻不定的消息,对士兵士气的伤害是非常大的。再这样弄下去,弄不好,不用开战,自己都垮掉了。

    同乐城是司马家的地盘,司马寿那个老小子,安融出兵青州的时候,他是一兵一卒都没有出过,完全当没事发生过。现在帝国五十万部队进驻青州,到是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商机。

    同乐是进入青州的唯一通道,五十万大军进驻青州,大量的物资,每天都会途经这里。别的不说,就那些跑过的补给兵。就在乐同撒下大把的金币。

    士兵是一种特殊的群体,他们本身没有什么钱,但是出来却又很大方。特别是这种随时要开战的时候,士兵花钱又更疯狂了。

    几乎每一个有机会进乐同城的士兵,都会花光身上全部的铜板。用士兵的话说,他们是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事,更~新o]o今天活着,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活,要这么些钱,留在身上有什么用。还不如花了好,省得有那个么牵挂。

    士兵们说得爽快,胡忧听得到不是那么爽快。他知道,这是士兵心里没有底的表现。他们已经失去了信心。随着战局的变化,和参加过第一次对安融之战的描述,士兵们就算是再蠢也知道,现在的部队,已经不是开国时那支战无不胜的部队了。三十八年的歌舞升平,让他们已经适应不了战争了。

    他们从忙目的自信,一下转成了自卑。他们没有取胜的信用。他们没有以五十万人,去赢对方百万部队的决心。

    他们只是想着,这仗能晚一天打,就晚一天打。能多享受一天,就多享受一天。他们就像是癌症患者,跟本拿钱不当钱,一发到饷钱,就想着怎么样花出去。

    同乐城比帝都更加病态的繁华,吸引带了无数的商人。商人逐利,他们跟本不会去在呼你什么打仗不打仗的问题,哪里有些赚,哪里呢赚到其他地方赚不到的利益,他们就会去哪里。

    车进同乐城,一直吧自己闷在车里的胡忧,决定下来走走,散散心。士兵可以得过且过,他不可以这样,他要在回到暴风雪军团之前,把自己的心态给调到最佳。他不允许自己在战场上,出现什么底级的错误,葬送自己和士兵的生命。

    “王二,停车。”胡忧在车门上敲了敲说道。

    车停下来,胡忧把王二和鲁游留在车上,拉着红叶,信步的走在同乐城的等道上。这里的人,似乎都已经忘记了青州一触而发的战火,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叫卖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热闹异常。

    胡忧特意地到城门那边转了一遍,想看看能不能遇上太史公。他现在已经知道了,那个太史公给他的,跟本不是故事书,而是一个个被他套上故事外衣的历史记事。有些记事剥去故事外衣,强入数据之后,是可以还原成兄史实的。

    “你在找什么人吗?”红叶看胡忧的目光,一直不停的寻找着什么,于是问道。

    胡忧的目光从一个老者的脸上划过,点点头道:“嗯,我在找一个老者。”

    红叶奇怪的说道:“老者?我还以为你在找那个紫腰带姑娘呢。”

    胡忧转头看了红叶,摇摇头道:“你想到哪去了,我找她干什么?”

    红叶噘噘嘴道:“你敢说这几神不守舍的,不是在想她。”

    红叶这话带着撒娇的意味,边说着边偷偷拿眼去看胡忧。看他是不是有生气。

    胡忧紧了紧拉着红叶的手道:“我知道你在担心我,不过我没有事的。不错,这几天我确实有想过那个姑娘,只是我的想,只你想的不一样。

    不知道怎么的,我总感觉那个姑娘,与我肯定会发生什么交集,虽然她一直没有再说出现,可是这样的感觉,却越来越强列。你能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红叶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又摇摇头道:“好像知道一些,又好像不知道。那个姑娘有什么特别之处吗。你为什么会有那样的感觉。”

    胡忧沉思了一会,摇摇头道:“我也说不清楚,总之就是有那样的感觉。好了。咱们不说这些了。认识这么久了,我还从来没有好好陪你逛过一次街,今天我们什么也不想,好好的玩玩怎么样?”

    “真的?”红叶听得这话,眼睛一亮。无论是哪个时代,只要是女孩子,都是喜欢逛街的。一位伟大的商人说得好,如果你能抓住女人的心里,知道她们要什么,那你就掌握了辉煌。女人,永远是商机保证,不是有句话,男人赚钱女人花吗。

    胡忧看在红叶可爱的像小女孩一样,仰头看着自己,两个眼充满着兴奋,忍不住在她的小鼻子上捏了一把道:“真的了,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你经常骗我。”红叶嘟嘴瞪了胡忧一下,拉着胡忧的手,跑进了街市里。银玲般的笑声,洒了一地。

    “咦,那边围了那么多人在干什么?”转过一个街口,红叶对一群围在茶楼门外的人产生了兴趣。

    “咱们过去看看不就知道了。”胡忧说道。江湖出生的他,对于热闹的环境,总是有一种强烈亲切感。因为他以前就是靠吸引人的眼球来吃饭的。

    “好呀。”红叶拉着胡忧快步走过去,两条新梳的辫子一摇一摇的,充满着快乐。

    “是她?”胡忧护着红叶挤进人群,一眼就看到了那里面的情景,也认出了制造这场围观的人。

    一身白色长裙,腰中一条紫色的绣花玉带,乌黑的长发,在风中的飞舞,淡淡的体香,让人迷醉,脚上穿着绣花鞋,这不就是刚才胡忧和红叶口中提到过的那个紫腰带姑娘吗?

    她也来乐同了,她这是在干什么?

    紫腰带姑娘是胡忧给人家起的外号,这个姑娘叫什么,现在还没有人知道。只见这个姑娘坐在一张红木椅子上了,她的身前有一张八仙桌,桌上有一个棋盘,一套笔墨,一张白纸,一副对联的上半部份,和一把古琴。

    那天挡开胡忧箭矢的那把宝剑,此时也放在桌上,剑下压着一张纸,纸上写着:“琴棋书画,任选其一,胜一局收金币百枚,败一局送金币二百。有能全胜本人者,愿终身为奴为婢,就不反悔。”

    胡忧看完那纸上的字,惊异的看向红叶,红叶也同样回以胡忧疑惑的目光,看来她也看不明白,这个姑娘这是在干什么。

    有好事之人,上说与那个姑娘搭讪,不过那个姑娘并不理会,犹如老僧如定,坐在那里不言不语。

    “好来试试。”

    一个身穿锦衣的男人,许是看姑娘长得漂亮,想收回家中,许是想在人前出风头,一声高喝,把一袋金币给拍在了桌子上。

    “这里有一百个金币,你说怎么玩吧。”锦衣男人一脸得意的说道。

    紫腰带姑娘抬头看了他一眼,并不去打开那个钱带,而是伸出玉手,一一点过桌上的未琴棋书画,示意锦衣男人随意的选择一样。

    如果是换了别人,肯定要以为这个姑娘是一个哑巴,不过胡忧却不那么认为。因为他知道,这个哑巴一般同时会失聪的,这个姑娘能听得见声音,肯定不会是哑巴。

    当然,这个姑娘如此的漂亮,谁都不忍心,她会是一个哑巴的。这么弄成哑巴,老天爷也太不开眼了。

    锦衣男人选择的是棋,姑娘摆出来的棋是围棋,锦衣男人执黑子,姑娘拿了白的。

    胡忧的那个无良师父以前也挺喜欢下围棋的,胡忧从小跟在他的身边,对这围棋也懂一些。

    一开始,胡忧也不确定他们下的是不是围棋,因为他来到天风大陆之后,还没有见过别人下围棋。还两人走了一会之后,胡忧就确定了,他们下的,确实是围棋。

    爱美之心有皆有之,胡忧当然不愿意看到这个紫腰带姑娘输给锦衣男人,所以他很自然的站在了姑娘的这一边。

    看着那执白子的玉手,上下起落,一颗颗的把棋子放入棋盘,胡忧的心里,就是比那个姑娘还要招急,真恨不得跳入场中,帮这紫腰带姑娘共同对负这邪恶的男人。

    现在在胡忧的眼里,凡是想赢这姑娘的人,都是邪恶的。居然想让人家姑娘为奴为婢,胡忧绝对的鄙视他。

    锦衣男人的黑子,再走了五十步之后,就定在空中,怎么都不动了。胡忧光顾着为姑娘急着,光顾着看人家如玉一般的纤指,都没有怎么注意这棋究竟下成什么样。突然发现锦衣的手不动了,他的心里不由大惊。还以为这个邪恶的男人就赢了呢。

    仔细看了棋路的走势,胡忧一颗悬起来的心,这才放回了肚子里。只见棋盘之下,黑子的大龙被白子拿住了龙头,黑子无论是怎么挣扎,都被白子给死死的按住,怎么都动不了。

    锦衣男人犹豫了好一会,最后还是没有再落子,向姑娘拱拱手,离坐而出。把椅子给让了出来。

    紫腰带姑娘玉指转动,没两分钟,棋盘之上,黑白归位,收起钱袋,又如老僧入定一般,回复了之前的样子。

    “这么容易就赚一百个金币。”胡忧喃喃的低声道。美女就是有优势,想当年,胡忧和他那无良师父也在街上摆过棋摊子,不过跟本没有赚到钱,最后白坐一天,晚饭还是胡忧偷了只鸡,才解觉掉的。

    锦衣男人输掉之后,又上来了一个人大胖子,这家伙怕得有二百多斤,坐得那椅子都有些发飘,说不准什么时候,就碎掉。

    “嘿,你说,这胖子想比什么?”胡忧撞了红叶一下,小声的问道。

    红叶摇摇头,猜道:“不知道,我想应该也是下棋吧。”她实在没法想像,一个胖字拿着古琴弹奏是个什么样子。再说了,比棋是最容易分出胜负,也是最公平的。那比字比画的,就比较没谱了。

    胡忧道:“我看也是,这丫头真厉害,居然琴棋书画,样样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