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一种魔力

爱笑的刘胖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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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是一种魔力,它能够让人做出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它可以赋予人超乎想象的动力。

    就像我每天保持着不断更,我认为我自己要做的就可以去做而不是自己做不到的空口支票,承诺谁都会说,看怎么兑现了,可能不兑现,那就是空头支票,可能很快兑现,可能会晚一点,那也是叫做说到做到。

    上学的时候,我的作文虽然写得还好,但对写作并没有太多的兴趣,可现在每天给路小姐写我们直接的故事,倒令我兴趣盎然,那不是负担,而是快乐。小说这东西,写得多了,其实就像日记,充满了我和她的日记。日记中有对美好的畅想,也有对点点滴滴的记载。

    我曾经好奇的问她很多次,如果我去参军,你会等我嘛?哪怕我不会两年或者很短的时间就会回来,路小姐居然还好天真的说自己想过,要是我遇见更好的就自己离开,我现在把全部精力都花在对待路小姐,我还会遇见更好的,你们信呀?反正我当时心里真的没信,可能是我觉得太潦草了吧,遇见路小姐已经都很不容易了,还能遇见更好的,那是不是我以后连买包方便面都没有调料包了,难不成让我吃泡面没有叉子。

    我和路小姐打电话的时候,她总是有些话说不出口,问她睡没睡着的时候呢,她又在说没睡着,然后呢问她在想啥,她也是说什么也没想,可能是恰好小脑袋瓜累了吧,我有些好奇地问道:“为什么每次你都不肯和我打电话说那些你想过的问题呢?”

    路小姐心里道:“能听到你说话的时候,我为什么要自己去说啊?等你不在和我说了我再说。你在和我说话我就知道没丢,你在眼前。”

    可能我在和路小姐打电话的时候声音吵到奶奶了,然后奶奶问我什么时候把路小姐给她看看,不知道路小姐真的来我家做客后会不会被我奶奶问的很难受,我说以后也会让您看见的,奶奶点点头:“见微知著。路小姐要是来我家,在和我奶奶聊天,我奶奶一定会和他说:在我这儿待了一个小时,我一直在讲过去的事情,换了你,早就烦了,但那孩子一直听得很认真。我虽然老眼昏花了,但看得出她是真的喜欢听,并不是刻意讨好我。一个能耐住性子听我这老家伙唠叨的人,不错。至少心性不错。大孙子的眼光可以,你们就不要随便干涉了,我相信我的大孙子看中的人不会错的。”

    其实并不是老人家喜欢或者不喜欢就能决定的,我想带路小姐回家就是告诉家里一声,我已经认准了,我才不会因为你们的看法,就会放弃。

    继续讲我和路小姐的故事

    路小姐道:“我想减肥,我还是觉得自己太胖了。”她其实并不算胖,只是标准体重而已,但女孩子总会觉得自己有一点胖。

    “你并不胖啊,我觉得现在这样更好。而且,不管瘦胖,我都喜欢,胖的时候我就喜欢胖的你,瘦的时候我就喜欢瘦的你。你是什么样子,我就喜欢什么样子,我的审美是跟着你的改变而改变的。”我平静地说道。

    路小姐:“我就是想减肥嘛,我总觉得自己圆滚滚的。”我新买的小裙子都穿不了了,而且我发现自己好像有肚子了。

    我当时愣了愣,不是很正常的嘛?难道就非得瘦成一道闪电,不是闪电还有球形的呢,为啥我的路小姐就非得说自己胖呢!!!

    我宠溺地道:“好,那就减。”

    我陪着你一起减肥,我以前就很胖很胖,别人都叫我小胖子,小胖子这个,小胖子那个的,可是我发现越是挨叫小胖子越瘦不下来。亲身经历对没错就是那样,真的瘦不下来,以前为了当兵,为了自己能在大学找到一个对象,单身十八年的弟弟一个月瘦了二十斤,现在呢路小姐说要减肥我怎么不能接着瘦呀。

    我重新在路小姐身前蹲下,握住她的一只手。“从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起,我就知道我喜欢你。而我一直认为,爱是深深的喜欢。一百天的时间,早已让我积累到足够。所以……”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然后用异常坚定的语气道,“路小姐,我爱你。”

    说着说着,我发现自己屁股被太阳晒到了,心里懊悔,原来自己又空欢喜一场,只是个梦。

    路小姐,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我们已经在一起快一个月了。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时间总是过得很快,总是那么美好。真想时时刻刻都和你在一起,永远也不分开。这篇我可能会写得比较长,因为我想记录下我们过去一个月中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我们在一起的所有美好。

    不怕你笑话,在你之前,我从来没和女孩子交往过,所以我不太懂得如何追女孩子。但是,第一次在学校见到你的时候,你教会了我什么是一见钟情,那时我就告诉自己,我喜欢你。

    当时可能就是想的是我姐这个傻孩,居然让路小姐给她搬行李,不知道听身边的那个朋友说过,说:追女孩子要胆大、心细、脸皮厚,只要努力,总会有机会。我原本以为这挺难的,但是,当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你的时候,这些就都不再是问题,只要能和你在一起,脸皮才多少钱一斤?^_^……

    只有自己把自己的脸皮放下,摔地上才能真的做到喜欢,做到自己喜欢的样子。

    单身十八年的弟弟,这洋洋洒洒的几万字,记录着他们这一个月天来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记录着我心中的千言万语。如果从作文的角度来衡量,其实这本书的中心思想只需要用书名上的那三个字就可以完全说明了。

    路小姐,你曾经做的噩梦,我以后才不会让你也经历呢,如果你不能开心,那我哄你,如果你说受了委屈,那我就只能在对你好一点。

    我要给路小姐写属于她自己的情话了,可能不是很好但会很用心,毕竟我的路小姐只有一个呀。

    别人都说什么灯火阑珊,距离太远可看不到你晚上留得灯,但我可以让你看看我给你留的那片阑珊。

    这本书只要我和路小姐在一起一天就一直不会停更,我可能不太懂怎么照顾女孩,嗯你们看完了可以教教我嘛?

    小故事:“你好,小猪”

    在森林里,有两只人尽皆知的动物。

    一只是小兔兔。小兔兔的美丽在森林中的动物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大家都知道住在森林中心,萝卜房子里的小兔子美艳的不可方物,是全森林的梦中情人。

    还有一只是傻猪。他是因为特别特别傻才跟小兔子齐名。傻猪的傻,傻的人尽皆知。他总会干一些傻事。

    他每次路过了萝卜地,把萝卜都采了,留了一大堆西瓜在地上。当然,也可能是苹果。

    没有动物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

    最开始有人问傻猪为什么。傻猪不回复,也不停止。有动物阻止他的时候,他就会跑到另一块萝卜地。等有人开始传言他是傻猪之后,但凡有人要阻拦他采萝卜,他就会说:“小心点,我的傻病可是会传染的。”

    没有人希望自己变傻,尤其是变得跟这头傻猪一样。

    小猪也乐得清静,终日游荡在森林的各个萝卜地里。

    终于有一天,小兔子路过了一片萝卜地,而傻猪,就在那里。

    小兔子看见了傻猪就在那里拔着胡萝卜。似乎有些于心不忍这些萝卜被残忍的拔出来,但又想到了森林里的传言,神色一凝。

    突然,吃着胡萝卜的傻猪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回头看去,正好看见了站在路中间的小兔子。

    他抱着一大堆胡萝卜,就这么朝着小兔子走了过来。

    小兔子有些呆住了,因为她好像没听说过这头傻猪会主动走向小动物。她不敢出声,呆呆的看着傻猪。

    傻猪一步一步地走到了小兔子面前,顿了顿,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沉默。

    他把怀中抱着的一大堆胡萝卜,放在了小兔子面前。

    转身的时候,留下一句:“这些萝卜....我已经帮你尝过了,很甜。”

    小兔子眼睫毛动了动:“你。。。一直都在等我?”

    “不算吧。我也喜欢吃萝卜。”傻猪没有停下脚步。

    “我叫。。小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