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章 守株待兔与瓮中捉鳖!

天灵环宇.CS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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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兵打仗是一门极大的学问,左传有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祀,是祭祀,戎,自然就是战争。

    华夏数千年历史,可以说是一部完完整整的战争史,无论是在王朝兴盛时期,还是在王朝灭亡的时候,战争从未远离。

    甚至在春秋时代,诸子百家之中都有“兵家”一说。

    华夏的战争还跟地球上其它国家有所区别,讲究一个气势,讲究一个军魂。

    气势这个东西很玄妙,跟这只军队的首领有很大关系,由一头狮子领着一群绵羊跟一只绵羊领着一群狮子,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因此首领的性格往往决定了一只军队的性格。

    赵奎这人虽然看着五大三粗的,却是心思如发。

    正所谓,一脸凶像,心里敞亮。

    他心里十分清楚,平时训练的再刻苦,没见过血,没打过硬仗,始终都是新兵。

    反正城下这帮人都已经是瓮中之鳖,正好拿他们来练练手。

    当通往西安城里的内城门打开的时候,察罕铁木尔高兴的快疯了。

    他一挥手,“兄弟们,生路就在眼前了!冲啊!~”

    说罢,带着冲了过去,完全不理会后面惊恐大叫的李思齐。

    可随即,就见城门处,青龙山的士兵们抬过了一框框的铁球,这些铁球每个都有巴掌大小,借着火把点燃后,一齐向他们扔来。

    “轰天雷,趴下!~”

    李思齐狂叫着,可那在震天的马蹄声中,他的声音比开到了最大音箱前的蚊子叫,好不了多少。

    “轰!轰轰轰轰!~”

    虽然这些青龙山自己开发的霹雳弹威力比后世的手榴弹小了不少,可几十个一齐爆炸,足以开山裂石。把个毫无准备的蒙古狼兵们瞬间被炸了个血肉横飞。

    危机时刻,察罕的亲兵一把把他从马上拽了下来,然后扑到了他的身上。

    倒不是他有多忠心,而是在那个年月,亲兵就是主人的家奴,亲兵死了没问题,如果主人死了,亲兵全家都得赔葬,所以他们不得不拼命。

    察罕一脸嫌弃的推开自己亲兵的尸体,对着李思齐叫道:“狗奴材,还不进攻!想让老子死是不是?”

    李思齐脸色铁青,对于察罕的侮辱愤怒已极,可却又毫无办法。

    只能命令剩下为数不多的铁剑亲卫上前护住察罕以及那些未死的蒙古兵。

    可说得容易做得难,那些霹雳弹一波接着一波,仿佛无穷无尽一般,让人根本无法靠近。

    好不容易停了下来,却发现城门已经被人重新堵住了。

    为首的是一个身高八尺,好像铁塔一般的彪形大汉。

    大汉身后耸立着无数枪兵,每人都把长枪向外伸出,冷眼看去好像刺猬一般。

    邓奎的兵器乃是一对西瓜流星锤,这对锤子乃是他特意找人打造的,每一颗都有八十多斤重,被两条粗大无比的锁链锁住,平时人抬起来都费劲,可在邓奎眼中却也只是普通而已。

    这小子天赋异禀,力气比胡磊还大,只是在武功上面的悟性却是平平,虽然极能吃苦,可却没有修成降龙十八掌、大伏魔拳那种绝学,却把那平平无奇的铁布衫功夫修到了前所未有第九层境界。

    当然,这其中少不了郝遂交他的“九阴真经,易筋锻骨篇!”的功劳,可青龙山上所有人,包括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家属,所有人都修行过易荕锻骨篇!所以实在算不得数。

    在江湖上,铁布衫的第九层有一个别称,叫做“钢筋铁骨!”

    为什么要叫这个名?

    这里面还有个说法。

    铁布衫的前几层,每次运起时,混身上下的肌肉便会锁紧,皮肤会显出青紫之色,功力越深,这种现象就越严重,直到混身上下的皮肤变得一团漆黑,如同“铁”做的黑“布衫”一般。

    可到了第九层时,功力由外而内,练筋入骨,混身筋骨产生异色,筋如刚丝,柔韧而坚固,骨如玄铁,黝黑而又明亮,反而外表上却看不出任何异样。

    这,就是邓奎现在的境界!

    再加上这小子无意中听寨主讲起过隋唐演义,便对其中的李元霸尤其崇拜,便造出了这对锤子!

    此时这对锤子抡起来,简直所向无敌,一锤子下去,场中便喷起了道道血雾,五六个人被其活活抡飞。

    “猛夫!看刀!~”

    察罕大叫一声,挥出手中的弯刀便向他砍去。

    “当”的一声巨响。

    刀锤相撞,察罕铁木尔一个立足不稳,腾腾腾腾的向后连退十数步。

    虎口迸裂,鲜血顺着虎口落在弯刀上,整条手臂一阵酸麻,居然提不起劲来。

    “你……你……”

    他万万没想到,赵奎这样的青龙山小头目,都有江湖一流的实力。

    正当他想要你再战的时候,那边李思齐却已经抛下他,带着一众铁剑亲卫径直朝城门冲去。

    “闪开,闪开,不想死就给老子闪开!”

    他一马当先,对着城门发起了冲锋。

    在他们凶猛的冲锋下,不少青龙山的士兵本能的便向后退,就在这时,忽然一个声音响起!

    “椿地式!~”

    这一招青龙山军士们早已经训练过无数遍,很多人本能的使了出来,其它人一见立刻照做。

    所谓的椿地式便是将长枪的未端椿在地上,前端向前,专用来克制骑兵。

    李思齐一见不好,飞身形从马上越起,那匹可怜的马儿却硬生生的撞入到了青龙山军士们的枪阵之中,转眼间便被扎得一片血红。

    李思齐落地后一挥手中铁剑,“杀!~”

    铁剑随手便砍,他本以为这些小喽啰被他一吓,不说鸟飞兽散,却也绝不敢跟他硬碰,毕竟他的实力高出他们太多。

    可随即发现,他想差了!

    就见离他最近的那位青龙山士兵,一翘枪尾,枪尖一抬,手上一转一拧!

    一团巨大的枪花瞬间在李思齐面前绽放开来。

    行家伸伸手,就知有没有。

    这一招最普通不过的“金鸡乱点头”的枪术一出,李思齐只觉得自己眼眶之蹦,不就别的,就凭着这一招“金鸡乱点头”,这个连名子都没有的青龙山无名小卒的身手就能在江湖上排到二流往上。

    一个连名字都没有普通士卒就有这般身手?

    这帮青龙山的土匪草寇都是什么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