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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日炽烈,高挂于九天之上,无情地烘烤大地生灵。
河面水波粼粼,一只草蓬小船在船夫精湛技巧地划行下,穿过古迹斑斑的桥洞,顺着镇里的河道支流,平稳驶进大河中。
两岸建筑开始逐渐变少,山石草木映入眼帘,花花绿绿,格外养眼舒心。
密集的灌木丛边,鸟兽自由飞奔,呈现出一派勃勃生机的景象。
坐在船沿的林克,双目炯炯有神,背着一个灰色包袱,里头装有出门换洗的衣服,父亲写给大伯的一封信,以及......一沓厚厚的乾币。
昨夜,他趁父母睡着后,一个人偷偷躲在被窝里数了数钞票。
毫无疑问,是一笔巨款,足有两千有余。
两千多呐。
人安全感十足。
林克嘴角露出一抹满意笑意,在人世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俗话说,穷文富武。
拥有这些钞票,他打算到滨海市后,就寻家不错的武馆练武。
这个想法并不是他突发奇想,而是在研究面板之后,思虑许久而做下的决定。
正合面板栏上的“武功”二字。
另外,那股阴冷刺骨的寒流,林克稍稍一回想起就令他心悸不已,那种心脏僵硬,痛彻心扉,口鼻无法呼吸,如同被人实施水刑一般的窒息感,简直非常人所能忍受。
若不是,异变来得快,去得也快。真怕自己那时会毙命当场。
如今不管是为了透明面板,还是那邪异寒流,他都有必要进武馆练武。
林克准备试一试,不管如何,资金充裕,他耗得起。
·········
滨海市。
北港。
这是个小型的码头。
舟船频繁往来,岸上人声鼎沸,人群接踵摩肩,一片热闹繁华的场景。
一路平安抵达市区的林克,背着包袱抬步登下船。
刚一走出码头,便有七八辆人力黄包车的车夫眼睛发光,呼啦一声,团团围了上来,开始争抢生意。
“客人,坐我的车吧,我又快又稳还便宜。”
“客人,还是坐我的。在滨海市内,没有我不知道的地方,保准拉你到准确地址。”
“去去去......都让开。这里是三狼帮的地盘,你们过线了,知道么?”
“去你妈的,三狼帮早不行了。”
“什么?有种再说一遍?”
“操!”
嘭嘭嘭!
不待林克回答,这群车夫中有人一言不合就挥拳互殴。
战况十分激烈,两方人打红了眼,从赤手空拳升级为持刀弄棍,场面格外火爆。周遭路人纷纷驻足围观,指指点点。
在旁的林克心中愕然,这.....这年头.....连拉黄包车的车夫都有帮派背景么?
带着疑惑的林克,随手招了辆在外围看热闹,一脸无动于衷,并未参与斗殴的黄包车夫。
在那车夫讨好的笑容中,他提包登上车子,随后淡淡道:“康庄路,111号,”
“好嘞,客人,你可得坐稳咯。”
车夫吆喝一声,当即迈起稳健的步伐,冲出人群重重包围,奔向目的地。
林克扭头,望着身后战局扩大化,已有几十个车夫持械斗殴,打得头破血流,有人伤倒在地的情况,奇道:“这位小哥,平时码头都这么乱么?”
车夫边小跑边笑道;“听客人这么一问,我就猜你应该不是本地人吧?”
“要是本地人,就不可能不知道滨海市这里头的弯弯道道。”
“嘿,这往常是太平的,但今日这码头可就不太平。”
林克神色困惑:“噢?此话怎讲?”
“还不是因为三狼帮的几个大佬,昨晚被巡捕局的人给一窝端了嘛。其他帮派的人就想趁着这个大好机会,闯进这个码头插旗。”车夫语气感慨道。
林克恍然。
原来是帮派在抢占地盘呐。
“小哥,莫非你也是帮派中人?”林克客气问道。
车夫一听,哈哈大笑:“客人,说笑了。在滨海,哪有拉黄包车不入帮派的?要是被人抓到你在拉黑车,轻则剁手指头,重则丢进海里喂鱼。”
“不过客人也不必害怕,别看我是帮派中人,但那也是走投无路,只想凭着有把力气吃碗安生饭而已”
“没法子呐,我这上有老,下有小的。文不通,武不就。想干点活,嘿,到头来,却发现,这不入帮派还真不行。三教九流的行当,全给帮派给占了。”
“后来自己托关系,花了点钱,找了个老先生写封门生帖,三磕九扣,敬茶递水之后,总算拜进门中,这才安稳拉上了黄包车。”
“你说这生活难不难?”
“...”
这一路上车夫就像是打开话闸子一样,滔滔不绝地讲个不停,其中有黑帮,有官员,有小酒,有妓女,还有林克最在意的武馆,
“武馆呐,有,大把。”
“整个滨海市,没有五十家,也有四十来家。”
车夫喘着粗气,大声道:“有名气的也就七八家,其他都不行,上生死擂,没两下就给打死了,不顶用。”
林克目光思索,又收获了个新信息——生死擂。
生死擂,顾名思义,就是武人之间解决恩怨的手段。
在上生死擂前,需向政府报备,经过公职人员认证,公证人在场的情况下,两方亲手签下生死状,如此才算完成流程。
否则,私下出手杀人,政府若是逮捕归案,以杀人罪论处,执行死刑。
是以,擂台之上,生死由命,了断情仇。
每当有武人要打生死擂时,向来是滨海市坊间的一大盛事,看热闹的人可谓人山人海,场面之壮观比过年还要热闹几分。
在二人一番交谈中,让林克对滨海市的情况有了初步了解,心头有数。
待抵达目的地,他下车付过钱后,人立在一扇黑漆漆的大门前,随后抬起步伐走近,用手指叩了叩门。
很快,屋里由远及近传来一阵脚步声,还有扭开门锁的声音。
咔!
门扉打开。
一位梳着短发,脸蛋有些婴儿肥,皮肤白皙,身材娇小的女孩站在门后。
两人四目对视。
沉默数秒后。
“堂.....堂兄!”女孩起初有些奇怪这人是谁,但后来越看越眼熟,终于认出眼前之人是谁,惊呼道。
林克笑了笑,走进屋内,打趣道:“堂妹,好久不见呀。”
“你还是这么胖。”
原来,这女孩是大伯的小女儿,林欣瑜。
今年十五岁,目前在上女校。
林克与她感情不错。
少时,每次回万门镇老家的林欣瑜,都会缠着林克带她去捉鱼摸虾。若是不带她玩,就躺在在地上哭鼻子打滚。
只是后来长大了,由于学业的缘故,导致见面的次数逐渐减少,外加发育期间人体变化快,和以前是有略微的差别,所以一时间认不出来也很正常。
她还有个哥哥,叫林允天,是个读书种子,正在京都读大学。是林克的大堂兄。
步入屋内的林克稍稍打量了下周遭环境,这是栋古香古色的二层楼房。
装饰文雅,布置简洁。
一眼望去,三两个瓷瓶,四五幅墨画,摆放尽皆得当,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墨水味,书香气息顿时扑面而来,古雅中略带一丝含蓄。
林克并不是第一次见识,之前有随爹娘来过几次,所以对这些不是很上心,而是将包袱妥当放好,转头向林欣瑜问道:“大伯和伯母呢?”
“爹在学校开会,娘去裁缝店拿衣服了。”
林欣瑜眨着长长睫毛的大眼睛,声音糯糯道:“他们中午会回来,到时候知道堂兄来,肯定很高兴。”
“对了,堂兄,你这次是来滨海干什么的?”她一脸好奇的样子。
“出人头地的。”林克目光微闪,认真回道。“既然伯父、伯母都有事,不如这样,堂妹你先带我在滨海简单转一转吧。”
“啊!”林欣瑜突然惊呼一声,随后意识到这是不尊重堂兄的行为,马上脸颊通红。
见状,林克一脸疑惑:“带我转一转很困难么?”
“不是的,堂兄。是我已经约好和同学一起出去了。”
“原来这样,那我自己一人就行了。”
“对不起.....”
“没事,我才懒得带你个爱哭鬼。”
林欣瑜:“...”
人气得浑身发抖,贝齿紧咬,怒不可遏,直接一个粉拳砸来。
林克灵活一闪,迅速来到门边,嗤笑道:“开个玩笑而已,爱哭鬼。有必要这么凶么?”
话完。
头也不回的跑出门。
徒留林欣瑜在后头独自疯狂发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