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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方牧从怀中逃出用纸包着的肉块。
因为被包在怀中,所以肉块只是微冷,还有一丝余温。
方司接过纸包撕开,红褐色的肉带着粗糙的纹理。
牙齿咬在上面,富有嚼劲。
看着哥哥吃得开心,方牧心底也不禁喜悦。
想到刚才大哥说的话,方牧蹲下床边,探头向里面望去。
床底乌漆嘛黑,在靠里面的地方隐约有东西。
方牧伸出手用力掏了掏。
是一件衣服。
方牧抓出来。
不是家里人的衣服,家里的衣服他都认得。
衣服鼓鼓的,里面似乎藏着什么东西。
看了一眼坐在床上的大哥,方牧没有当面打开,而是提着包裹回到自己房间。
将其放在木桌上掀开,里面放着两张金纸,还有二三十张银纸。
除此之外还有三只寄兽冰凉的尸体。
一只落头虫,两只射工虫。
不过和在王氏寄兽店里见到的幼体相比,这三只寄兽都长得很圆润肥大,显然是成年体。
超过三十厘米的长度,厚实的黑甲,口器狰狞。
这就是成年射工虫。
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恐怖的能量。
吐出的气弩一击就能洞穿指头粗的木板。
若是落在脑袋上直接就是一个血孔。
最后一只落头虫通体碧青,脑袋两侧向后延伸的透明翅膀就像两个肥大的耳朵。
落头虫的口器更内敛一些,像是某种食肉动物。
张开的嘴巴里全是密密麻麻的小尖牙。
这些尖牙能咬碎铁皮和骨头。
从怀中取出黑白福娃。
脑海中不禁浮现出刚才哥哥告诉他的话。
眼前的黑白福娃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受伤后体内的死气被吸收能加速伤口愈合,那如果死亡后体内的死气被吸收干净会发生什么,会复活吗。”
方牧看这桌上的三具虫尸,心底默默想到。
想了想,去找到一个平时用来劈柴的斧头握在手中。
将黑白福娃放在落头虫旁边。
落头虫已经死去,身上萦绕着浓郁的黑色死线。
这些死线就像蚕茧一样包裹着落头虫周身。
黑白福娃的小孩哭脸张开嘴,吞噬着落头虫身上的死气。
死亡后的生命诞生的死气极为浓郁。
浓郁的死气源源不断的被抽丝剥茧,一缕一缕被它吞入腹中。
黑白福娃下半部分圆形腹部逐渐臌胀。
从怀胎八月一直臌胀至怀胎九月的程度才停下。
而桌上落头虫的尸体彻底变得冰凉。
僵硬。
就像石头。
而不是一具尸体。
它没有复活。
看来这福娃没有起死回生之能。
一具尸体应有的死气在它身上根本见不到。
就像一个单纯的金属艺术品。
自己花了三年的时间才让黑白福娃积蓄了八成的死气,而一只成年落头虫的尸体就提供了整整一成,相当于方牧平日里替别人治疗两个月积累的死气。
虽然不是每天都能有病人上门,但总体而言一只尸体提供的死气也是伤者死气的数十倍。
之后是吸收另外一只射工虫尸体上的死气。
福娃重复之前的步骤,射工虫尸上的蚕茧状死气全部吞噬干净。
黑白福娃的肚子终于达到了怀胎十月的程度。
它脸上的两张人脸同时皱紧眉头,五官挤成一团。
也不知道是不是方牧的错觉,他似乎听见了闷哼声。
噗咚~
一颗赤红色的珠子从黑白福娃的屁股掉出,落在盘子里。
紧皱的眉头舒展开。
又恢复成面无表情的常态。
黑白福娃的肚子肉眼可见的恢复成平坦的模样,上下两个圆一样大。
方牧拈起手指小心翼翼的捡起珠子。
“喵~”在床上抓被子的盗影猫鼻子嗅了嗅,然后歪过头盯着方牧手中的珠子。
灵活的几个纵跃就从床上跳上桌面。
后腿坐地,前腿撑在地面,抬起头,理直气壮地叫唤,“喵!”
“想吃?”方牧将手伸过去。
小家伙眼睛一亮,张大了嘴。
结果吃了个空,没站稳摔在桌上。
方牧在最后关头将手高高抬起。
小家伙不干了,躺在桌上的它也不起来,干脆四爪朝天胡乱蹬腿,一幅我不干了要耍赖的样子。
方牧将珠子放在自己掌心然后将手伸过去。
小家伙赶紧爬起来,脑袋伸前小心翼翼的叼起珠子,咬了咬,这珠子进入它口中后就直接融化被它吞入腹中。
吃了后小盗影猫仿佛有用不完的精力,在床上蹦来蹦去,最后精力耗尽迷迷糊糊的昏沉沉的睡过去。
方牧将它放在床上,盖上被子防止着凉。
将桌上的衣服拿起来,带到柴房丢进火堆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
之后又将烧完的灰捞出来装在口袋里,在后院的菜地里挖个坑埋进去。
做完这一切后方牧又检查了一遍菜园。
菜园里的黄地瓜长势喜人。
这也是如今主流的食物,变异过的黄地瓜虽然产量略微有所下降。
但它本身产量就极其惊人,而且变异后营养成分更丰富,能维持人体大部分所需的营养。
做法也丰富多样。
黄地瓜干、直接煮熟吃、做成薯饼等等。
若不是有它在,灾变后不知道饿死多少人。
随后方牧如往常般打扫房间,整理院子。
检查房屋四周步骤的陷阱和机关。
打死了一条不知道从哪里钻来的菜花蛇,剥了皮晾干煮熟,给晚上加顿蛇肉汤餐。
......
这生源果然有用,第二天一大早方牧就被早起的汤圆舔醒。
毛糙糙的舌头在鼻子上舔来舔去。
被吵醒后再怎么睡也睡不着了。
起床准备早餐。
汤圆就像一个跟屁虫一样紧紧跟在方牧身后,寸影不离。
好像大了一圈。
方牧看着脚边和狗一样粘人的小家伙。
昨天还只有巴掌大小,今天毛发浓密了许多,好像有两个巴掌大了,体型变化太明显了。
和哥哥吃完早饭,门外有人跑来。
“方医生,我哥腿被人打断了,你能不能帮我去看看。”昨天刚来看病的小姑娘急匆匆的跑过来,气喘吁吁的说道。
“我是兽医,不给人看病的。”方牧摇头拒绝。
他只懂得给寄兽看,反正寄兽皮糙肉厚,出了点问题也不大...别人也看不出来,寄兽也不会说话是不是。
给人看他哪会,人可是有嘴的。
他看病的主要方法还是吸收死气,依靠寄兽强大的生命力来实现自我愈合。
人和寄兽不一样。
而且方牧也不想别人知道他是如何治病的。
给寄兽看病没什么风险。
“你就把他当成动物治不就行了,人和动物都差不多。”小姑娘拉着方牧的胳膊祈求道。
方牧摇头。
将小姑娘的手拉开,“这怎么能混为一谈。”
这小姑娘还是太天真了,要是治好了还好,要是没有治好...呵呵。
那自己这无证兽医麻烦就大了。
方牧才懒得蹚浑水。
“求求你了,你是好人。”
“你去找镇上的王医生,王医生医术高明,他是镇上真正的医师,我生病了都去找他看,我只会给寄兽看。”方牧关门谢客。
小姑娘在门外哭出声来。
方牧听得心烦。
闭上了眼睛,然后插上门栓,走到屋子里逗弄汤圆去了。
最后小女孩的家人还是去找了镇上的王医师给治好了腿。
不过花费的价钱可不便宜,几乎将他们家底都给掏空。
也正是因为如此,这家人反倒很奇怪的怨上了方牧。
在西镇区暗中说方牧的坏话。
添油加醋,说方牧医术不行,也没有医德。
这还是一个来找方牧给寄兽看病的大婶偷偷告诉方牧的,就像邀功一样。
方牧很大方笑呵呵的没有收她诊费,看着大婶心满意足的离去。
人性啊......
方牧早已看透。
在当初拒绝时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不过方牧也知道,等那家人寄兽受伤或者生病后肯定还会继续来找他。
并且还会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因为找自己看病便宜。
在医术上方牧觉得自己不如那王医师,因为别人是专业的,祖传的医学世家。
自己就是一招鲜。
就如同那靠着一门偏方走遍天下的游方郎中。
别人不知道,反正方牧自己给别人看病时心底都是没谱的。
所以他只给寄兽看,从不给人看。
自从上次方司说了那一番话后,就再也没有觉醒过。
方牧不知道该用该用什么语言来形容那个状态下的大哥。
想了半天觉得觉醒这个词还蛮合适的。
主要是方牧想问他上一次那伙人的尸体去哪里了。
方牧这段时间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
他担心这是一个隐患。
方牧也通过其他渠道打听到了一些消息。
在黑玉镇南区的一伙混子有一段时间没有出现过。
之前来自己家的人可能就是他们。
最开始自己住的地方就是在南区,那时候爸妈还在。
后来爸妈出事后,家里就只剩下自己和大哥。
于是这伙混子看两个半大小孩好欺负,于是就经常来家里。
本来爸妈留下了一点值钱的东西也被他们抢走了不少。
在南区待不下去了,方牧就背着大哥来到西区住下。
用爸妈留下的最后一些钱财交给了同济会当做入会费,换取他们的庇佑。
也是因为如此,孤苦伶仃的兄弟两才能在西镇好好的生活下来。
方牧给别人看病也才能收到诊费。
否则若是没有同济会的庇佑,一个没有身份没有背景没有力量的普通人给别人寄兽看病还想收诊费?
不被绑去强行给别人每天治病就算好的了。
这一个月里盗影猫成长了很多,本就在成长的迅捷期。
加上盗影猫吃过一颗生源。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就长到了四十厘米长。
通体漆黑如墨。
只有眼睛呈淡金色。
平日里无比活泼。
自家的院子里到处顽皮的跑来跑去。
有时候一个不注意就跑不见了。
等到方牧找到它的时候,已经不知道从哪里叼来了几只土鼠或者一些大蜘蛛、小鸟之类的小动物。
这是好事。
说明它攻击性比较强,有野性。
养寄兽不怕有攻击性。
就怕养成了宠物。
有一次方牧发现盗影猫狩猎,是通过潜伏。
它藏在树下的阴影里,整只猫仿佛融入了阴影之中,如果不是通过血契的感应让方牧清晰的辨别到汤圆的位置。
他可能都发现不了树下的那团阴影里还蹲伏着一只猫。
汤圆速度很快,藏在阴影里。
缓慢的爬行。
前方七八米外就是一只站在地面刨土啄虫子吃的鸟。
这只鸟没有察觉到汤圆的靠近。
等到近了之后,汤圆骤然跃起,速度之快鸟儿根本来不及飞起,直接就被扑中,一口咬住翅膀当场捕获猎物。
“喵~”汤圆趴在方牧脚边。
忽然汤圆站起来,警惕的看向大门的方向。
方牧知道是有人来了。
“小方!”
门外传来中气十足的喊声。
方牧去开了门,门外站着一个身高一米九,体型魁梧,脚下是棕色牛皮靴,腰间有一个战术腰带,手上戴着手套,胳膊上全是疤痕的寸头中年男人,身上有着淡淡的血腥味,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野蛮而又剽悍的气息。
“大明叔,你去市里探索回来了?”方牧说道。
“哈哈,刚回来。”大明叔笑道:“听说你签订寄兽了,给你带了一串肉,不过这个肉给寄兽吃最好,人吃的话要至少大火炖两个小时,不然容易中毒。”
说着抬起胳膊,手上是一大串用藤条串着的通红的大肉条,少说也有一二十斤。
“太多了,它吃不了那么多。”方牧说道。
大明叔原名季大明,是西镇区罕见的二星寄兽使。
和他结实也是因为方牧给他寄兽疗伤所熟识。
因为身体原因,季大明一直没有子嗣。
加上方牧年龄不大一个人带着残疾哥哥不离不弃,这让季大明对方牧颇为欣赏,认为方牧是个爷们。
人总是喜欢和正能量的人做朋友。
“这就是你的寄兽吧,咦,它几个月了,怎么这么大。”季大明蹲下来逗弄汤圆,汤圆警惕的站在原地,尾巴左右甩动。
“三个多月。”实际年龄应该是刚三个月,但方牧还是说三个多月。
“那个头窜得挺猛的啊。要多吃点,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这是异兽肉,吃这个最好!”
方牧也不托辞,就直接收下。
正如季大明所说,汤圆现在正是成长期,需要这些东西,难道因为自己的虚荣就拒绝别人的好意,那也太愚蠢了。
只要将别人的好意记在心底就行了,以后再找机会报答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