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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时节的京城也一如既往的萧索,最近京城最大的新闻便是袁家少夫人因小袁大人逛青楼而大发雷霆,带着人马把京城搞得天翻地覆,四处寻夫,甚至把袁家的小妾都给虐死一个,而后又栽赃了一个。
大伙在乍舌的同时,暗暗同情这个史上第一悲催少爷。
都已二十了,娶妻三年多,愣是一个孩子都生不下来。
据说是少夫人过于凶悍,一个孩子都不让留下,才导致袁府众人心生愤懑,连自己娘家温老夫人都看不过眼,亲自前去把女儿接了回来。
袁一昭身体机能早已经恢复了正常,坐在马车里,偶尔听到一两耳朵自己的八卦,不由得苦笑。
放在以往,他听到这些话却是很高兴的,满京城的人都知道温莎脾气火爆,惹得兴起也不是没试过当街鞭打下人。
虽说大家常常笑话他“妻打夫哭”,但此时听到别人为自己抱不平,心里却是再也没有以往的底气。
眼看着秋天即将过完,他沉吟了一下,决定去最后见一见小柔。
小柔被关在死牢里快三个月了,早就疯疯癫癫的。
袁一昭前去探望时,她竟能一眼认出少爷,激动得大喊大叫。
“小柔。”袁一昭蹲下来,复杂地看着这个以往听话柔顺的年轻女子。
曾几何时,小柔年轻活力的身子和自己紧紧贴着,柔声告诉他她又多喜欢少爷,而他,也在她身上得到从未在温莎面前得到过的尊严和力量。
在阿勤、天蓝、曼图、灵露和小柔这几个人里,他最喜爱的就是小柔的天真和娇俏。
小柔身上有着让他极其着迷的幸福感。
然而就是这个女子,那一天晚上杀人时的狠劲,竟是连温莎也从未有过的。
袁一昭不禁疑惑了,自己是否真正认识过这些女子?
为何最该狠毒的人,救了他,护着他;而这些他护着的柔弱女子,在杀起人来个个都如索命阎王一般?!
“少爷!少爷!我是不是要死了哈哈哈。我竟能在死前见到您!少爷,我竟见到了您!少爷别怕,我要保护你!我要杀了那个毒妇!毒妇!她害您,她在您临死之前还猥亵您的身体!她还叫我炖鸡汤炖参汤给您喝!您都那样了她还用她的臭嘴亲您!她要跟您生孩子!啊,少爷,我一想到这个我就发疯!少爷,我要杀了她,我要杀了她!少爷您等着,我很快就来陪您了!还有阿勤姐姐,阿勤姐姐也在陪您对不对?您那边没有那毒妇,定是和神仙一般的日子,少爷快带我走带我走!”
袁一昭看着小柔的大眼睛,突然觉得心都沉了下去。
温莎竟是用这种方式救的他?她,还愿意与自己亲近?
死牢里各种叫嚣的声音此起彼伏,袁一昭伸出了手,摸了摸小柔的头,细细安慰了她几句。
他虽不忍如此年轻的女孩儿过几日便凋零,但国有国法,她既做出了此事,便应该知道有什么后果,即使她一心是为了自己,只想保护自己。
袁一昭有些心灰意冷,他漫无目的地在京城中转悠,不知不觉地到了温府。
温府门房远远的看到他,“砰”的一声把大门紧紧关起来。
袁一昭回过神来,默默围着温府的围墙转,找了个角落坐着。
他第一次遇到温莎,便是在此处。那时他们都是十五岁。
温莎因打猎伤到了农家,被温将军困在家里,百无聊赖之际,想到翻墙外出的损招。
而那会袁一昭正好路过,看到一个头上跟狗窝一样乱的脏兮兮的女子从墙上跳下来,还以为是小偷,没等他喊出声,那女孩便用她臭乎乎的小手捂住他口鼻,还恶狠狠地威胁他说若敢声张就阉了他。
这哪是一个闺中女子能说出来的话?袁一昭当初就迸发了怒气,指着温莎骂不守妇道枉为女子。
温莎从未被人之乎者也的骂过,一时听不懂他说什么,只觉得他脸上的神情尤为可憎,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他痛打了一顿。两家人从此结了仇。
再一次遇到温莎时,便是自己得知被圣上赐婚的时候了。
那时他第一次有了心爱的女子灵露。
灵露符合他心中对女子的一切想象:美丽、温雅、聪慧、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又善解人意。
他爱灵露,可也辜负了她。
这三年来,灵露从未跟他提过要求,他每每看到灵露处处为他着想的样子便心里疼痛,他何德何能,竟能拥有灵露这样的女子为红颜知己!
可救他回来的,不是灵露,而是温莎,他一向讨厌的温莎。
袁一昭心乱如麻,一时不知自己究竟为何到了此处,又不知自己下一站应该去哪。
袁府于他越来越压抑,袁夫人开始热衷于给他补身子,言语中都在试探生孩子的事;两个小妾也突然性情大变,变得喜欢缠着他不放。
袁一昭从内心里排斥回袁府,但天大地大,又能去哪呢。
他想到了灵露,既然温莎不愿意见他,那便去找灵露吧。
只是脚步方一挪动,他内心又有一种深深的惧怕。
若是,灵露与那些小妾们一样,他也看走眼了呢?
袁一昭站着原地踌躇不定,神情茫然。
春暖花开,又是一年的春天来临。
翰林院最近几个月的工作量剧减,原因无他,只因袁一昭突然变成了工作狂。
他每日第一个来,最后一个走。
既不与同僚外出喝酒,也不参与各式饭局,每天闷头撰写,整理,抄誉。
“袁兄,怡情阁的灵露姑娘捎话问你,说什么清露映昭昭,君可抚愁眉。”一个翩翩玉公子打开了扇子,装模作样的问袁一昭。
袁一昭头也不会:“没空。”
“你再不去,她可就穷得吃不起饭了。”那公子嘻笑道。
袁一昭把身上的钱都拿出来,扔到他手中:“劳烦苗兄了。”
“还有千秋苑的阿春姑娘……”
袁一昭瞪了一眼他:“不认识!”
“啧啧,阿春姑娘可要伤心了。”那苗公子把扇子啪的打开,“最近《江湖游侠传》出到了第一百话,你家可能抢到?”
袁一昭冷冷道:“那种市井愚民所写的话本,你也看得进去?苗兄自小便熟读圣贤书,竟会对此等有污眼目,毁圣人字的下流书籍感兴趣?”
苗公子不以为意,把自己的工作堆袁一昭面前:“袁兄,灵露姑娘的吃食事大,这点事……”
袁一昭抬眼看他:“我来!”
苗公子肃然起敬,拱手道:“翰林院能有袁兄坐镇,实乃十辈子修来的福气!”
袁一昭把手中染墨的毛笔朝他扔了过去。
“《江湖游侠传》?哼!”袁一昭思如泉涌,快速写下一篇《警惕江湖游侠传等愚民话本贻害万年》,洋洋洒洒竟写了上万字,连夜深了也不知。
温莎的伤早好了,如今正在一边锻炼身体一边监督奋笔疾书的书生李万里帮她写书。
“……欧阳文瑾见那恶霸就要强抢民女,便顾不上自己身着女儿装,忙施展踏雪无痕,嗟叹一声天若有情,亦见不得世间有如此凶残之事,欺身上前抽出软鞭打在恶霸身上,娇叱一声“无名小辈来也!尔等鼠辈速速束手就擒!”,那恶霸桀笑,“又来一绝色美娇娘,今晚某可要极度享受美人之恩了!”……”
李万里笔尖顿了顿,偷看一眼正在一旁练习射箭的温莎,耳尖默默染了一层红。
温莎把弓箭扔一旁,鼻尖微微冒出了汗,大步走过来喝几口水,李万里惊呆了:“小姐……”
温莎放下碗:“怎么?你都写完了啊,厉害!”有人免费给自己当苦工,真是太棒了!
温莎手上这本《江湖游侠传》是她伤好之后的构思,林林总总大概写完了三个人的故事,现在正进行第四个游侠欧阳文瑾女扮男装锄强扶弱的戏码。
她之前写了几章,字丑也就算了,拿出去别人还说字不对,残缺。
她一气之下决定动用父亲养在府里的无聊幕僚书生们,反正府里出钱,不用白不用。
虽说被父亲骂了胡闹,可府里目前仍有人愿意为她驱使,即使只有两个书生,也是够用的。
一个老头体力大约不行,剩下的这个年已二十三的单身汉,又有力气又听话,字好还不黏人,呼之即来,温莎对他非常满意。
而且最近这年轻单身汉写字是越来越快了,温莎暗搓搓地想,果然单身多年手劲够大么。
最重要的是,这每个字都是钱啊!
温莎对日子越来越满意了,都差点忘记她还是有夫之妇的人啦。
李万里看着那杯子,脸上的红蔓延到耳根。他低下头,假装等候温莎说话评点,心里却一直想着方才小姐喝茶的那茶杯……那是他的。
温莎还得构思应该怎么描写欧阳文瑾第一次女装示人的场面描写,还得给她找个男主,两人肯定是一见倾心的,她想得出神,倒是没注意李万里的异样。
“你等等啊,我想想应该怎么写。”温莎让李万里休息一会。
这时她的贴身婢女画儿过来,一副气愤的模样,小嘴翘得老高。
“小姐!”画儿大呼小叫,“有人在告示栏处贴了万言缴文骂我们!”
温莎一脸莫名其妙:“什么?谁胆子那么肥?敢骂老娘!”
“是姑爷!”画儿当时看到袁一昭的名字,气都要气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