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嗯,好酒

如莲如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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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风卤制的肉食,诱惑力着实不小。以至于汤河下学的时候碰到他,还开玩笑呢:“师弟,做了什么美食,引得学员们都心不在焉。”

    等到开饭的时候,看到红彤彤颤巍巍的猪手端上桌,那牛二也顾不得烫手,抄起来一只就啃:“嗯,好吃好吃,某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猪肉!”

    起初,有些学员还不大相信,等到尝了一小块之后,也都改变了对猪肉的原有认知,全都不顾形象地啃上了。

    就连一向温文尔雅、被同伴戏称为尹夫子的尹默,也都在那里啃得大呼过瘾。

    “上菜啦!”厨娘们往来穿梭,几盆菘菜炒肠肚被端上桌。

    吃这个,大伙还是有点心理障碍的。还是牛二不管不顾,夹了一块大肠塞进嘴里:“好吃好吃,一点也没有里面装着的猪——”

    “牛二,闭上你的猪嘴!”大伙也都知道他想说什么,孙氏二娘立刻大喝一声。

    这货咧着大嘴,呵呵傻笑几声:“真好吃,不信你们尝尝。”

    有不信邪的夹了一块猪肚,味道和口感确实不错,于是,也都不管不顾地大吃起来。

    孙思邈见状,也不禁微笑着摇摇头:“这些东西不宜多食,饮食之道,需知适可而止。”

    话说孙药王,那是非常注重养生的,药膳的理论,就是他最早提出来的。

    牛二这厮才有所收敛,夹了几筷子豆腐和芽菜,总觉得不如啃猪爪过瘾。

    吃完晚饭之后,一起跟着孙师在庭院中耍耍五禽戏。这也是孙药王要求的:医者,首先自己要有一个好体魄,否则的话,面对患者,就没有说服力了。

    李苦桃领着厨娘们收拾碗筷之后,才在后厨开始吃饭。尝尝猪手,只觉得滑腻劲道,肠肚也没有太大的异味。至于那几个说是晾凉之后才好食用的猪头,她们也已经尝过些碎肉,很香的。

    想不到,用大郎的方法清洗之后,这些下贱之物,立刻变成美味,简直太神奇了。

    都是穷苦人家,会过日子啊。等拾掇完之后,李苦桃就找到里李风:“大郎,这些秘法,可传给村里的乡亲,在家里即可加工,然后担到城里贩卖,足可获利。”

    这算什么秘法啊,李风心里也好笑:只不过是把猪头猪爪都架在柴火上,表面全都燎一遍。烧得乌漆嘛黑的,然后泡在清水里。

    再用刀子,把表面的黑灰全都咵嗤干净,这样,就可以去除讨厌的油泥味儿了。

    不过这层窗户纸要是不点破的话,别人还真不一定能弄出来,从这方面来说,也算是小小的秘法。

    于是就点头应允,只不过呢,龙泉村现在已经没有闲人,这个买卖还是以后再做,等到牙刷和芽菜的市场,都被别人瓜分之后,再做不迟。

    同样的,还有学员们弄的小黑板和粉笔,也是一门小生意。黑板好弄,关键点就是刷墨的时候,里面要加胶。

    粉笔的难度大一些,除了石灰之外,还要添加适量的石膏,这才容易定型,书写也比较流利。

    相信那些刚刚开蒙的小童,还是愿意用这个来习字的。但是,粉笔和毛笔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那些有了点基础的读书人,肯定是不屑使用。

    就这样,充实的日子,一天天飞逝。李风的护士基础已经教授得差不多了,下一步,就要进入到实践阶段,毕竟,打针开刀,不是纸上谈兵。

    期间,李风还被裴世矩给请去一趟,去了城郊的酿酒作坊,演示烧酒之法。教会之后,他就可以跟着坐地分赃了。

    等品尝到酿出来的美酒之后,裴世矩父子脸上都乐开花。就连裴宣机,对李风都客气了几分,还叫李风为新酒取名。

    李风对这个可没啥兴趣,直接推给老狐狸:“裴公大才,又是长者,晚辈岂敢专美于前。”

    说得裴世矩捻须微笑,连连颔首:小娃娃还是很懂事的嘛——

    世人好名,裴世矩更甚,当然不会拒绝这等扬名的好机会,瞧着李风这个少年郎,也更加顺眼了。

    烧出来的酒,在勾兑之后,度数也就在四十度左右,对于世人来说,这个度数就不低了,正好可以入口。

    但是对李风的医用来说,那就低了,他接了几坛子酒头,度数应该接近七十度,正好可用。

    “丹心,为兄还有一事相求。”裴宣机又说起了京师现在流行起火炕火墙,冬日里在居室之中,十分暖和,叫李风的施工队帮着他家也进行修建。

    早干什么去了?李风很是鄙视,当初是谁把施工队撵走的!

    于是拱拱手:“裴兄,我现在一门心思都在教授医术,好久都不管这件事了。要不我帮你问问,听说,现在工钱都涨了好几倍了。”

    裴宣机无奈,也只能伸着脖子被斩一刀。好在,李风也不那么心黑,看在是合作伙伴的份儿上,只收了他双倍的工钱。

    李风真的并不贪心:这裴氏父子太过油滑,并非是合作的最佳对象,只要能每年免费给他提供酒精,那就不算亏本。要知道,等到以后,大阵仗来了,酒精的用度海了去,到时候,老狐狸小狐狸别心疼得直哭就好。

    酒精运回来,李风就又开始鼓捣了。他看到那些学员晚上都学到半夜三更的,一个个眼睛都熬得通红。

    这里面,主要还是烛火的烟子太大,硬生生给熏的。现在既然有了免费的酒精,当然要把酒精灯鼓捣出来。

    酒精灯最是简单不过,用小口的陶罐盛放酒精,中间引出一根灯芯。最后上边再弄个小盖子,用以盖灭酒精灯,同时,也可以避免酒精挥发。

    到了晚上,全都换上酒精灯,这下可把大伙都乐坏了,这灯太好用了,明亮不说,还无烟无味,于是,学习劲头更足了。

    就连牛二这个糙汉子,每天都学到半夜,三天两头的,就找李风添加酒精。

    一开始吧,李风还挺欣慰,夸了这货几句,勉励他继续努力,还顺口引用几句诗: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把牛二给激动坏了,非得找来笔墨,叫李风帮他把这首诗给写下来,逢人便拿出来诵读一遍。嘴里还夸耀:“这是李师亲赠与某!”

    有一天晚上,李风半夜出去解大手,看到学员们住的屋子还亮着灯,就过去查看。窗纸正好有个小窟窿,李风单眼吊线往里瞧。

    好几名学员都聚在酒精等下习字呢,一人拿着一块小黑板,都挺认真的。李风也暗暗点头:这个时代的人,是真的知道学习来之不易啊。

    转身正要回屋,就听里面传来牛二瓮声瓮气的声音:“今天就学到这吧,某要熄灯了。”

    “牛二,你是酒瘾又犯了吧。”屋里有人调笑。

    牛二嘿嘿的声音传出来:“就喝两口解解乏,也能睡个好觉。”

    李风正要细看,就见屋里一暗。然后,一阵轻响,又传出牛二咂嘴的声音,还伴着一句:“好烈的酒啊,好酒好酒,美滴很,嗯,美滴很,呼噜,呼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