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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延北时隔五年重新遇到罗歆是在一次商业酒会上,觥筹交错,杯光盏影,而她美到让人于富丽堂皇之间一眼就能看到她,高贵,妖媚,以及无懈可击的自信。
罗歆从小到大在他们的圈子里就像大众趋之若鹜的Birkin包包,你可能并不是那么喜欢她,但你一定会希望得到她,因为她是出了名的难追以及出了名的奢侈傲慢,如果你的女人是罗歆,那么你大可以不用炫耀就被人刮目相看。
沈延北年少的时候是喜欢过罗歆的,彼时他极其看不惯她,有事没事就喜欢挖苦她,而那丫头伶牙俐齿总能给他奚落回来,一来二去,两人便熟络起来,若同为男人,怕是早就成了说一不二的铁哥们,偏偏罗歆又是千娇百媚的女人,这里面的关系就暧昧不清起来。可喜欢归喜欢,沈延北虽然平日里泡妞很有一套,却也对卑躬屈膝地追女人没什么兴趣,所以得不到就算了。
沈延北本来没当回事儿,直到他再次碰到罗歆。
她似乎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了,居然跑去泡温泉,结果晕在里面被人救出来,而她又是独自出行连个照应都没有,当时他恰好在场,索性就当做好事把她抱回了住处。
可这一抱,他的心就稳不住了。怀里的女人温润如玉,香气袭人,周身氤氲的水汽还透着炙热的温度,剥壳鸡蛋一样细腻的皮肤白里透红,是那种天生丽质外加昂贵的保养品促成的奢华美,而她那一双饱-满-挺-翘-呼-之-欲-出的娇-嫩-酥-胸几乎紧紧贴在他的胸膛上。
沈延北挑选女人的思路其实跟他那帮朝秦暮楚的狐朋狗友没什么两样,只要女人有脸蛋有身材基本就能玩一阵,而像罗歆这种不仅有脸蛋有身材还有品位有身价的女人,则让他非常有娶回家天天对着的冲动,就算是撬人墙脚也无所谓。
那个时候沈延北是没想到谭佳兮的,对他而言谭佳兮让他怦然心动的那些感觉无非就是想睡她,这总有一天也会睡腻了的,谭佳兮和罗歆的份量对于他来说,就如同一个用着很顺手款式很喜欢的帆布包和限量版有钱难求的奢侈品包包的差别,你可能更喜欢前者,但如果让你选择的话,无疑会选后者,因为前者总有用旧了丢掉的时候,而后者大可以当收藏品摆在家里。
罗歆有个宝贝女儿,叫阮向暖,由于从小被宠翻天了,任性程度比罗歆小时候有过之而无不及,整人的头脑更是罗歆当年的加强版,沈延北一路被那小妮子闹腾的头疼,直到回去之后还不停被她嚷着吃冰淇淋,他当着罗歆的面儿不好跟阮向暖一般见识,索性十分慷慨地把她往车上一扔,带她吃冰淇淋。
沈延北以为自己已经够大度足以让那丫头感恩戴德一阵儿,结果那丫头还蹬鼻子上脸,毫不客气指挥着他开车,硬要去接她“宝贝”。
沈延北以为她口中的“宝贝”估计也是个小丫头,这年头小孩子之间的称呼不都是宝贝来宝贝去的么,结果开车在胡同口等了半天才看到阮向暖拽出来一个高瘦的少年,远远看去模样甚为别致,仅仅在模糊昏暗的路灯下都能隐隐约约看出轮廓精美的侧脸。
沈延北嘴角微微抽了一下,顿时同情起这个少年来,看那不情不愿的模样肯定是被那磨人的小丫头给强拉出来的。
两人上了车,少年一脸无奈地坐下,很礼貌地朝他笑了笑:“叔叔好。”
沈延北被小丫头欺压了好几天,突然就听到如此彬彬有礼的声音,一时不由得泪目感叹,你看看人家的孩子,多懂事儿,罗歆到底养了个什么闺女……
“好,”沈延北一边发动车子一边回头看了他一眼,“你是暖暖的同学?”
“不是啦,他是暖暖捡到的哦~北北叔叔你听我说,”阮向暖抢着回答,双眼已经变成了心形,两只手合十,十分虔诚地回忆道,“那天,下着瓢泼大雨,他发着高烧在回家的路上饿晕了,但就算脸色不太好还是可帅了,幸好本小姐坐在车上路过,把他救起来了,好浪漫啊是不是?那时候我就觉得,这肯定就是缘分,妈妈说了,缘分很重要的,我以后一定会嫁给他!”
前面那一段描述已经让两个人很不适了,等到阮向暖一脸陶醉而自信地说出最后一句话,沈延北用很纠结的眼神看她,然后用极其同情的眼神去看沈忘,心想这么一个大好少年的父母哪儿去了怎么还不赶紧把他从那个小魔女的手里救出来,而沈忘已经彻底无语,面色微红地偏过头去。
阮向暖发现车里突然安静了,小脸一拉,继而十分亲昵地扑过去抱住沈忘撒娇:“沈忘,你说对不对?”
“嗯。”沈忘也懒得多说话,就那么应着,他知道,先不说阮向暖的长相头脑,以阮向暖的身份背景,以后必定会遇到更好更优秀的男人,而那时候,她也绝对不会记得今天所说出的话。
沈延北被后面那俩小屁孩酸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开着车轻哼一声:“阮向暖,男人都不喜欢这种积极倒贴的女人,懂?”他算明白了,阮向暖是典型的智商奇高情商为零的孩子,照她妈妈差远了。
“叔叔,她还小。”沈忘微启薄唇,淡淡地道,既没有否定沈延北,又维护了阮向暖,“而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
不过三言两语,沈延北便眉头微拢,当下明白了,这孩子分明对阮向暖没有那方面的感情,说起来这感觉更像哥哥护着妹妹,而他又很清楚阮向暖的固执,所以并不说破,将一切都交给时间。
这么想着,沈延北不由得多回头看了他两眼,沉声问:“你叫沈忘?”
“嗯,忘记的忘。”沈忘的语气依旧波澜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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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的时候,谭佳兮常常会自己一-丝-不-挂地照镜子,每逢那时她就会感叹沈延北真的是很不错的情人,因为每夜激烈而彻底的床-上运动让她的身材变得更好了,不会那么干巴巴,胸围突破了36C,腰却更纤细了,甚至连皮肤都变得光彩照人。
她跟了他不过短短四个月,却是真的由一个青涩的女孩子变成了一个纯熟的女人。她是不是该谢谢他?谭佳兮唇边挂着讽刺的笑意。
就在上一周,谭佳兮察觉到沈延北有了新欢,并且新欢甚得他心。
幼时后母的刁难导致她养成了敏感多疑的习惯,吴思聪的出轨更是给了她无比沉痛的教训,而沈延北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足以让她明白发生了什么以及有多少挽回的可能性。
何灵珊曾说沈延北对女人的兴趣从来都不会超过两个月,如今维持了四个月,比谭佳兮的计划还多了两个月,她其实还挺庆幸的,而沈延北并没有明说分手,她也不好轻举妄动,反正多在他身边留几天总没坏处。
谭佳兮发现自己怀孕已经是在三个月后,她一个人在医院拿着检验单思索了好久,反复考量这个孩子的价值。她千防万防,还是怀孕了,并且胎儿已经满两个月。
她想沈延北肯定是不会让她生下来的,她也不能生下来,她在他的咖啡粉以及雪茄里都加了极其微量的氯化乙基汞,重金属中毒的症状还未显现,但估计已经会导致胎儿畸形。
回到家的时候时间刚刚好到七点,沈延北很出乎她意料地在家,这种反常让谭佳兮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去哪儿了?”沈延北微微蹙着眉,显然对她不在家感到不愉快。
“快过年了,回了趟家。”谭佳兮笑了笑说,一边解开白色皮草外套一边问,“你想吃什么,我去给你做?”
“随便吧。”沈延北神色稍微缓了缓,放下手头的杂志走过去从身后抱住她,“佳兮,我给你新买了一套别墅。”
谭佳兮心底一沉,继而格外讽刺地想着,原来那位新欢还不足以让他直接跟她分手,还恋恋不舍地准备换个地儿养着。
“一会儿要不要去看看?”沈延北揉着她一头柔软微卷的长发,语气极尽温柔。
“好。”谭佳兮低着头,看不出是个什么表情。
她柔柔弱弱的嗓音让沈延北心窝一颤,一时不知怎么就起了欲-念,抱住她就翻身压在沙发上。已经有些时日没跟她亲密过了,蓦地闻到熟悉的女体香味儿,沈延北心动得不能自持,将她紧身的丝质打底裤扯到一半便挤进她的身体。
两个人同时惊呼了一声,谭佳兮是因为疼,而沈延北是因为爽。
沈延北每一个动作都急切到粗暴的地步,双手大力地揉按着她的臀,留下一处处的青紫,谭佳兮如何求饶都不管用,只能对他予给予求只祈祷能快点结束。
云收雨歇之时,他抱着谭佳兮不想放开,宽大的手掌依旧覆住她的胸脯有一下没一下地把-玩着,过了好一会儿他才低头贴着她的耳廓沉沉地叫她:“佳兮。”
“嗯?”谭佳兮瘫软在他怀里娇弱地抬头,一副被男人疼爱过之后可怜可爱的模样。
“如果……”沈延北斟酌着词句,“有一天我跟别人结婚了,你会介意吗?”
没有料到他居然会询问她的态度,谭佳兮不由地一怔,然后顺从地摇了摇头,心中不禁嘲笑,他还真当谭佳兮喜欢他啊,但是很可惜,就算全世界的女人都喜欢上他,她谭佳兮也不会动半分的心思,她动过,而十年前就已经死心了。
“真乖。”沈延北暗自松了口气,愈发觉得她善解人意,再次贪恋地吻上她的眼睫。
作者有话要说:1.关于吴思聪的心态。醒姑娘认为吴思聪出轨的心态没什么奇葩的。其一,他本身是大男子主义,谭佳兮又是家庭主妇,而他比谭佳兮年长五六岁,这更促使了他的男尊地位日益膨胀,所以他觉得只要心没有出轨,身体出轨是无所谓的【这种心态其实在男人的心态里非常非常的常见】,其二,这个世界上包养小三小四的有钱人数不胜数,这减轻了吴思聪的罪恶感,况且已经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出轨过一次了,所以一次跟几次其实也没什么区别,他是爱佳兮的,但也存了私心,所以才选择了那种方法。
2.关于谭佳兮的心态。首先,谭佳兮是一个非常能忍的女人,她小时候所经历的一切都造就了她就算很痛苦也不会表现出来的性格,是的,一般女人都会说什么都能忍出轨不能忍,但她处于弱势,她本身是一无所有,她不能哭天抢地地让吴思聪别跟小三怎样,这又不是她说了算的,惹急了吴思聪她又没有好下场,而且那样反而减轻了吴思聪的愧疚感,她就是要吴思聪非常非常的愧疚,她才能处于一个有利的局面。
然后,醒姑娘真心就是想写一个非常能忍而不会随时崩溃的女人,她忍男配出轨算什么,她还让她恨之入骨的强、奸犯艹她呢= =。
醒姑娘真心爱写奇葩,三观还不正,想看正常女人的姑娘还是崩抱任何期待了。
3.关于男主的心态。男主其实就是一个普通的花花公子外加先天条件太好所以被女人宠坏了,没什么“我爱你啊非你不可啊之类”的观念,即使他能说很多甜言蜜语他其实也不是很懂感情,撕心里他对罗歆也没有非她不可,同样此时他也不知道自己非谭佳兮不可。
4.醒姑娘喜欢写细节,相对而言不太喜欢写情节,所以可能你们看的时候会觉得,啊怎么写这么多没用的东西,但醒姑娘写的时候感觉以后都是用得到的。当然,这是一个毛病,醒姑娘已经尽量在改了。
5.强调一下年龄:沈忘十岁,暖暖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