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诺然和烈

西元的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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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云曦国的女孩子没有一个是软弱的。反倒是男孩子更柔弱些。用句现代点的词说就是“娘”。

    诺然倒是没有这个特点,和我一样,很爷们儿。

    越是这样,我越是讨厌看到他。

    母亲待他比待我还好。有什么吃的都先给他吃。父亲则是无限宠爱。我呢,就连母亲待我的好的被他抢去了。

    晚餐的时候,我是在看不下去母亲和父亲争着抢着地给诺然碗里添菜。看着他满满的都是鸭肉的碗,而我的碗里空空荡荡的只有米饭。我爬下桌子,揉揉很疼很疼的屁股,然后自己回屋。

    没有人注意到我退席了,也没有人问我。我也不需要谁的过问。

    虽然饿,但是并不想吃饭。哭着哭着就不那么饿了。

    这已经是我最大的忍让了。

    转过身去的时候,我已经哭了。

    背后是其乐融融的一家,而我像是多出来的一个。

    我觉得我更像是个母亲讨好父亲的用具。或者是母亲消磨时间的玩物。

    我很讨厌丫鬟跟着,便遣退了她们。

    命运也许就是这样的,做狐狸的时候,白荀待我那么好,不是人间的几天,几年,而是几千年。转生为人,竟然就在这样的家庭里。最不缺的就是金子,银票。可是当一个人的时候,纵使再多的钱又能解决什么问题呢?那无比黑暗的寂寞足以将一个人吞噬。

    从那年开始,我便不再那么亲近母亲了。

    一个倔强的小孩儿,这样成长着。

    很快地,我十岁那年,那个男孩儿不巧地又来了我家。

    诺然。

    我就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喜欢来我家,那么喜欢和我抢东西。

    同样地情节,和父亲吵架,和母亲拌嘴,给诺然找点茬子,然后不吃饭抗议。

    这些年,陪着我的只有烈。

    每天晚上,等大家都睡熟了,我就会爬到房顶上,看着天上的星星。平日里心中总是觉得有个地方空着,仰望星空的时候,那个部分就被填满了。

    天知道,我心里失去的那一块儿是我前世的哥哥,白荀。

    我经常地对着星星说话。那些平日里我一个人咬牙往下咽的苦涩,在这一刻,我都可以对星星说。

    我躲在屋檐上哭,只有星星看得见。这时候大多数人都睡了吧。

    这样想着,有一个人也蹬着墙壁爬到了瓦上。

    我转头一看,是烈。

    其实不用猜,我也知道,大概就是他。

    除了我,还有几个人能闲的大半夜不睡觉呢?

    烈是阿忠的儿子。在我们云曦国,家里的下人是没有姓氏的。于是我们直呼其名。

    烈便是那种有些“娘”的男孩子,但是人是极好的。

    他长得也好看,脸庞像刀削似的。

    身材有些消瘦,却有着男孩子的力气。

    他是我儿时唯一的伙伴。

    “我看你刚也没吃什么东西,就给你送过来点。”烈给我端出了一笼屉的肉包子给我。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呢?”我揉了揉眼睛问。

    烈把一个肉包子塞进了我的嘴里,然后拿出了一条手帕,给我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和鼻涕。

    “你一天就那么几个能去的地方,我有什么不知道的?”烈说。

    烈平日里说话不多,唯独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有说不完的话。

    有时出去为家里办事,回来时总是有很多女孩子围着。我们云曦国男儿本就不多,再加上这么标致的,当然就有点偶像的意味了。

    烈算起来可是比我大了十岁呢。

    算起来他从十岁那年就开始负责照料我,有点保姆的性质。难为他了。。。

    我们诺家有这个家规。子承父业。

    忠是我们家的管家,那烈自然也是我们家的管家了。

    烈的父亲是我父辈的管家,而烈呢,则是我的管家。

    既然是管家,自然要和主子建立起忠心情节了。所以家里特地地安排了他从小就照顾我。

    本以为他会很烦这份工作的。毕竟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正是淘气的时候,哪里能一天到晚地哄着个刚出生的婴儿呢。

    没想到烈接过我的时候,只是看着怀抱中的我,什么都没有说。

    于是大家便试着让他照顾了我一天。

    烈的性子不是太好。若是有什么不喜欢的,他一定会断言拒绝的。大家都没想到他竟然没有拒绝照顾我。

    再于是,第二天阿忠就如法炮制地让他带了我一天。

    效果同上。

    烈是个极细心的人,照顾我照顾的很好。我在他怀里不哭不闹的。而他就用那双大眼睛看着我,似笑不笑。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了。大家都说,烈是块料。

    我总觉得这是对烈的侮辱。

    烈不以为然。

    而我呢,平日里对别人冷得像是块石头。只有在烈面前,我才会像是个孩子。

    “以后就算生气也得把饭吃了,吃干净了。要是因为那小子伤了你自己,我可是会非常生气的。”烈说。

    烈说话一向很干净,却总是有点像是下命令式的。

    我点点头。

    很难以想象,烈是怎样平日里耐着性子和一个比自己小十岁的人沟通的。

    虽然我的衣食都是母亲照料的,可是其余的时间都是烈和我在一起。当然外加几个丫鬟。

    我走路都是烈陪我学会的。

    他教我的时候,一直站在我的前面,对我说:“冉裳,再往前走一步,我在这儿呢!~再往前走一步!~”

    于是我听着他的话,鼓足勇气,挪了挪脚丫。果然我走了过去,左斜一下,右偏一下,终于快到他跟前了。步子没迈过去,就往后倒了。

    有烈在,他怎么会让我倒呢,于是我被他抱了起来。

    很生气地撅着嘴,烈却笑得像什么似的。

    “你可算是会迈步了!~”烈说。

    诸如此类的,我学写字,学弹琴,学唱歌,都是烈启蒙的。

    家里本想请一个私塾先生的,可是烈的功课一向很好,烈说这里用不着先生,他就可以负责了。

    家中除了主子,管家就是最大的。

    再一点,烈本身就是我的管家,照顾我是理所当然。这既然是烈的决定便是没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