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凡是让她笑的人都是好人

雪狼长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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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英聪明伶俐,是典型的人小鬼大的主。她喊我不叫名字,只叫哥,而且用方言,知道别人听不懂,叫的声音很软,听起来心里很温暖,不知道的人以为我们是兄妹。

    只有餐厅的一个温州阿姨听得出來。一次和阿英用家乡话聊了几句,嘎拉嗄拉,我一句也听不懂。吃饭的时候,她翻译说:“阿姨问我你是谁,我说是我哥,阿姨说蛮象咯,黑了点”。就笑到不行,天晓得她笑什么。

    阿英的笑声也与众不同,清脆悦耳,一点不燥,大家都看她,她就脸红拼命忍住笑最后实在忍不住了,说了一句:“你收拾吧,我实在忍不住了”,扭着头捂着嘴跑了,留下茫然的我,无辜地吃着饭。

    很多女生都看着我们窃窃私语,让人不自在。男生则看到小美女跑了,留下我一个人,露出狡诡的阴笑,得意地冲我晃脑袋,挤眼睛。我心想:关你们屁事!仍若无其事地吃着饭。

    饭后,找到阿英问什么事让她笑成这样。她说:“打饭阿姨说你长得像刚果的小白脸”!我去!原来是说我黑,唉—。学院派的老炊阿姨也这么有内涵,佩服!

    凡是让阿英笑的人,都是好人。简单逻辑。

    阿英和我的事,堂姐把我叫到办公室聊了一次,无非是将来如何面对,要负责,阿英那傻丫头陷得太深,不可辜负之类恩威并施的话。我赶忙说:“大姐呵,你误会了,我和阿英是好朋友哎!”

    “Sit!有除了上课,睡觉不在一起,其他时间都腻在一起,卿卿我我的小男生小女生,还好朋友呢?真是好朋友!哎!小哥编个符合逻辑的理由撒。”

    “堂姐说粗话,也有专业水平”。堂姐笑着把我轰出来了。堂姐人真好!出门我这样想。

    尽管,大家都知道我和阿英是一对,但在公众场合,我们还是保持着人们认为合乎礼仪的距离,从未有过亲昵的举动。一天,早课时间,和阿英边走边说着话,阿英习惯性挽着我的胳膊,众目睽睽之下。

    有老师把这事传给了堂姐,为此,堂姐还训斥过她,阿英为此闷闷不乐了好几天。不平地对我说“我一个女生,挽我哥的胳膊又咋啦!”满脸的委屈。我倒是蛮享受小美女挽我胳膊的举动,觉得很温馨浪漫,特别是在男生那羡慕嫉妒恨的眼光中,那种自豪是不言而喻。有些自私呵。

    随后,一对对小情侣也都挽着手或手扣手地出现在人们面前。他们以种形式来昭示,年青的爱情。刚开始,人们不适应,有口哨声和尖叫声,没过多久便视之寻常了。(当然了,现在这种情形常见了,你如果在大街上,见到一对年轻的情侣手挽手地走在一起,你会觉得很美。既使是背着,也不会觉得奇怪—题外话)

    90年代初,人们的观念正在转变,传统的现代的,东方的西方的,交错更叠,各执一词,莫衷一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东、西方的理念、理论、哲学相互胶着碰撞,各争朝夕,大学里激进派,保守派论战不断,一个观念转型的大时代。

    为此,我还专们花了一定的时间研究了黑格哲学,尼采,

    也拜读了如福楼拜、康德、司汤达、莎士比亚,屠格涅夫,雨果,川端康城,郭沫若等东西南方作家的书籍,对拉美的文学作品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专门研究了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以及当时国内的顶尖作家贾平凹、陈忠实等人的大作,还有北岛、顾城的诗作等等不一而足。那是我一生读书最多的时光,全拜阿英所赐。

    我们读书,各读各的,相互交流,有时我懒得看,阿英就念给我听,念得绘声绘色的,让人痴迷书和人。

    我读童话故事读得少,阿英特喜欢读安徒生、格林的,一本不落,全部读完。也算是恶补了一下除母亲讲的牛郎织女、海螺姑娘等民间传说故事之外的童年应该听故事吧。补了一下情商课。(我的情商特低,这一直是我的弱项,母亲常说“家里孩子都会撤娇,就你不会”。这我承认,当然,这和我母亲在我该撤娇的年龄,体弱多病,无暇看顾多有关系—题外话)

    一次在谈论印度史诗《罗摩衍那》时,阿英突然问我马克思和燕尼谁最幸福,我说当然是燕妮了,笼罩在马克思国际主义革命家,新时代新世纪的描绘者、缔造者这种光环下,她应该很自豪。她幽幽地说男人永远不懂女人,马克斯在缔造未来,是个理想主义者,他的生活起居要靠燕妮照顾,燕妮在担负起一个家庭,她的幸福应该从生活的意义去理解,而不应从理想主义角度去看待……那一夜我们谈了很多。突然让我对阿英有了一种崇拜的感觉,小小女儿家,竟有如此深刻,另类的思考,不简单。

    百无一用是书生?是我对人生的第一次严肃的思考。阿英整理的我花了一年多时间的读书笔记和书稿,码了一大摞,我最终决定全部烧掉,那时候废纸也不值钱。只留一些诗稿,偶尔换了3一5O元的稿费,就全扔在了历史的废纸篓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