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闺中女儿最多情 PK求票!

冉冬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魔情小说网 www.mqxs.cc,最快更新野后最新章节!

    【冉冬夜同学电脑残了,我是她的朋友,替她更新。虽然因为没有电脑用,让她已经想要撞墙了,不过绝对不会断更,希望大能继续她。求个票,不要让《野后》的pk成绩落后啊,谢谢大家~】

    …………………………………以上pk求票,以下正文………………………………………

    ‘一身即许君,生死誓追随。’

    倾晨不知道那送银的男子曾经假以她的名义给那‘主子’写下过如此寄情诗句。但今日和那男子见了面,她却也感觉到了紧迫。他说,今年中,主子会想办法来看望她。

    一个叶冷风她已经要应付不来了,如果再加入个莫名其妙的男人,她怎么应对?得想办法让叶冷风尽快带她走。如果这个送银子的真是个财大气粗的老头儿,她可不愿意伺候,傍个年轻有为的她还能忍,傍个牙黄指枯的她可不干。

    单说献身这一环节,她也宁可选叶冷风这样身强力壮,要身材有身材,要长相有长相的。万一那送银子的主子是个大肚子秃顶一脸猥亵的主儿,她可如何是好啊,光想都怕。她觉得叶冷风也够好的了,没必要冒险再见第二个可以傍的男人。

    吃过晚饭,她和永智在各自的床上做自己的活计。终于还是忍不住对永智道:“我会想办法尽快让他带我们走。”

    永智抬起头,笑看着倾晨,十足信任的点头。倾晨也微笑,然后两人才又低下头安静的刺绣。倾晨见永智做的专心,她便偷偷将一直藏在袖筒里的纸条拿了出来。打开后,宣纸上写着两首小诗。倾晨看着上面的字体,她虽然不懂毛笔字,但也能看出每个字上笔锋着墨之处的美感。每个汉字都写的潇洒流畅,力道适中。转锋之处凌厉,落圆之处容润,提笔尾划处则如风。看着这字体,就足够对写字的人产生一种好感了,似是些的崇仰。倾晨暗叹:写的真漂亮。

    “绿浅黄深三月花,

    袅娜舞风好相思。

    金销宝帐待双栖,

    漫待春风到高枝。”

    这是第一首小诗,倾晨看不太懂,但挑出了‘相思’‘双栖’‘袅娜’,总也知道是情诗。第二张纸上是第二首小诗:

    “玫瑰花瓣大黄蜂,

    闺中女儿最多情。

    竹蝶采得花魄花,

    百转柔肠待天明。”

    两首小诗都没有落款,也没有盖印。从第二首小诗中,倾晨看到了‘黄蜂’,思前想后,才想出,这主子一定是将爱恋的美人比作是大黄蜂,所以才做了一个纯金的黄蜂送给她吧。‘待天明’,可是等待天亮的意思?在暗示让她等待一切苦难过去,他来接她出去?‘最多情’,诉衷肠吧。

    她有些怀疑,一个老头儿真的有这等才情和心思来哄自己的爱人吗?而且看这字迹和词句,总感觉该是一个年轻气盛的少年或者青年人写下的。是这具身体爱的人吗?这具身体就是为了这个写诗的‘主子’,才抛弃的叶冷风?倾晨真不免有些好奇了,那‘主子’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人物?有钱、有势,有才情,看他三天两头派人来送钱送东西的样子,竟也难得的有情有义。

    倾晨又开始理想主义的憧憬了,可是没等想象到对方是个风流倜傥、美艳动人、温柔儒雅、才情兼备啥啥啥的绝世男人,她就及时的打住。不能这样,期望越高,失望越大。还是用最保守的办法吧,她不需要备选答案,就是叶冷风了!

    想定后,倾晨就要将两张情书撕掉,可是手指捏在纸的边缘又有些不忍,虽然这情书实际上是写给这具身体的主人,但却也毕竟是她收到的第一封汉语情书啊。想了想,她就将情书塞进了这‘主子’送来的银子包袱中。

    她要赶在那‘主子’出现前离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明天出去采买的小尼姑就回来了,到时候她就再去竹林里寻叶冷风,她自是不知道那‘主子’要何时才来,紧怕着说不得过上一月半月就到了,心里急的简直没法了。她的勾引计划必须迅速见成效才行。

    倾晨有了要去找叶冷风的想法,晚上睡的也浮,第二天呆的也浮,愣是把一幅鸳鸯戏水图给画成了野鸭闹春图。待得晚上,倾晨又和永智说了,两人捧着一堆蔬菜米粮到了墙前,永智仍是那些话,让倾晨放心勾引,不管她什么时候回来,庵里的事情都有她顶着。

    倾晨也不再多言,跳了墙,接过永智扔过来的东西,便又奔了叶冷风的小木屋,这一次,她不再踟蹰,不再纠结,走的那叫步步生风,恨不得立时便到了叶冷风的小屋外。

    穿过竹林,倾晨见小木屋内有亮光,心道他今次还成,知道给自己点个灯了,前两次来探看他,他这屋里都像是没人住一样的冷清。

    她敲了敲门,很快便传来脚步声,木门打开,倾晨看见了叶冷风急切的脸。他定是一直都在盼吧。

    让倾晨吃惊的是,她抱着一堆东西进了屋,把蔬菜什么的都放在灶台一边的竹筐里,转头时竟见到床上还躺了个人。

    只见那人鬓发微松,脸色苍白,清秀灵美的面容显得有些病怏怏。那人卧在叶冷风的床上,被子裹的很严,被角和露在外面的床单上都沾了血迹。她狐疑的看向叶冷风,他也未多解释,立刻便坐到床边掀开被子,倾晨惊的捂住嘴。

    只见那人裸露的肩头血肉模糊,叶冷风正用烤热了的匕首在那血糊糊的肉中挖着什么。那人仰着头,银牙紧咬,似乎随时都会昏厥。是叶冷风的其他女人吗?果然啊,十二年,哼,还说等她,等什么啊。她还真以为叶冷风为了这具身体的主人十二年不近女色,自苦其身呢。

    男人,男人,哪有哪个还真能为了爱苦守十几年的?她太天真了,还差点被他的感情感动,几乎就要真的傍了他做他的女人呢。

    切~倾晨心里暗哧,但看着叶冷风为那人疗伤的样子,却又不得不佩服床上的女人了。刀刮在肉里,哼都不哼,要是她,早嚎上了。

    她无措的站了会儿,转身看了看自己带来的鸡啊肉啊菜啊,想了想便将一只已经收拾好的白条鸡扯出了竹筐,又切了点有些冻了的胡萝卜,人家缺血,她就给做大补汤吧。

    她在这边都把鸡扔下锅了,叶冷风也没多和她说一句话。他太缠她,她觉得为难,此刻他不缠她了,她又恼火。好啊,说什么生生盼她,结果她来了还得给他的情人做汤。扭头见叶冷风已将一根箭头挖了出来,正在用布条为床上的人包扎。

    她拎了个马扎,跟女主人似的丝毫也不客气,坐下后就横着眼睛死盯着他们这对奸夫淫妇。她见床上的病号眼神已经些微涣散,脸色苍白的样子还真是惹人怜。正要在脑子里讽刺几句,突然发现:咦?不对劲!

    【如果喜欢本书,请大家不要忘记投票噢~】